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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六個男人

2026-10-08 12:32:14 作者: 老三番茄醬

  那天夜裡兩點多,我們從青溪縣城西邊的那條死胡同摸出來,直接扎進了岷山深處。

  沒僱車,也雇不到。

  張西武走在最前面,手裡拎著把開路用的柴刀,另一隻手拽著一條軍用傘繩,繩子的另一頭,死死綁在瘸腿李的手腕上。




  白露穿著衝鋒衣,緊緊跟在馬二後面,一隻手死死攥著背包帶,我不放心她,就貼著她後頭走。

  把頭走在最後壓陣。

  一路上他一句話都沒說,甚至連煙都沒點,夜裡只能聽見他那隻空蕩蕩的左袖管在山風裡撲騰的聲音。

  西南的山,跟咱們北方的山完全是兩個概念,北方的山是土包著石頭,看著乾爽透氣。

  四川這邊的山,那樹林子密得像要把人活活吞了,半夜裡全是水汽,手電筒的光打出去,最多照亮三四米,剩下的全被白茫茫的霧氣吃乾淨了。

  在西南大山里走夜路,當地人叫「走黑線」,老輩的跑山人有個規矩,叫「三不抬頭,兩不亂問」。

  因為山路崎嶇,樹冠子遮天蔽日,打手電只能照腳下,千萬不能往樹上瞎照。

  一是怕驚了樹上的野物,比如山魈、野豬或者毒蛇,二是怕照見掛在樹上的「乾貨」。

  這邊有些極偏僻的山民早年有樹葬的習俗,人死了卷個破竹蓆掛在樹杈上,你半夜一束強光打過去,直接跟一張發霉的人臉對上眼,魂兒當場就能嚇掉一半。

  至於「兩不亂問」,是不問來路,不問前程,只要領頭的沒停,就悶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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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大深山裡,隨便出聲容易惹麻煩,你不知道草殼子裡藏著什麼東西在聽你說話。

  走了大概三個多小時,四周的林子突然稀疏起來,取而代之的是呼呼作響的穿堂風。

  前面的瘸腿李一屁股癱在爛泥地上,大口大口地喘著粗氣,指著前面黑漆漆的口子直打哆嗦:「就……就在前面,鬼見愁崖。」

  張西武用力扯了一下繩子,把他拽了起來。

  我越過前面兩人湊過去一看,前面是個差不多七八十度的斷崖,山風從底下那條看不見底的溝壑里往上倒灌,吹得人臉頰生疼。

  崖邊上,孤零零地長著一棵得有幾人抱不過來的歪脖子老松樹,大半的樹根都跟鐵爪子似的死死摳在岩縫裡,還有一部分根須直接懸空在崖外頭。

  「就在那樹根底下。」瘸腿李縮著脖子,「當年趙左手就是蹲在那兒埋的。」

  馬二吐了口唾沫,把背上的包一卸,抽出一把摺疊工兵鏟就準備上去幹活:「媽的,可算到了,二爺我今晚非把這老王八蛋的底褲挖出來不可。」

  「停下。」我一把按住馬二的肩膀。

  馬二愣了一下:「峰子怎麼了?」

  「咱們倒斗這行,最忌諱挖別人留下的活坑。」我盯著那棵老松樹,壓低聲音道:「趙左手那種連自己人都能拿去填坑的狠角色,他特意埋下的東西,你敢直接拿鐵鍬上去刨?萬一底下壓著顆拉弦的雷子,或者布了個毒煙泡子,你這一鏟子下去,咱們今天全得交代在這兒。」

  馬二臉上抽了一下,默默把工兵鏟收了回來:「草的,還是未來把頭想得細。那咋弄?」

  「我先聽聽。」

  我拔出大腿側邊的傘兵刀,走到那棵老松樹裸露的樹根邊上。

  趴下身子,把耳朵貼在潮濕的泥土上,刀柄朝下,開始沿著瘸腿李指的區域一點點敲擊。

  這敲土,跟找墓聽空腔不一樣,聽的是「實」和「異」。

  「咄……咄……咄……」

  連續敲了十幾下,傳回來的全是夯土的悶響,直到我敲到靠西邊樹根盤結的一個死角時,刀柄砸下去回音變了。

  那是一股極其細微,帶著金屬震顫的雜音,就像你用指甲蓋彈了一下易拉罐。

  「這兒。」我在那個位置畫了個圈,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大概往下半尺多一點,是個長條形的硬物。周邊沒有空音,說明沒埋雷管之類的,不過挖的時候還是得順著邊緣起,別直接往下豁。」

  「得嘞。」馬二咧嘴一笑,搓了搓手心,抄起鏟子就蹲了下去。


  張西武沒上去幫忙,像截木樁子一樣站在瘸腿李旁邊,眼睛掃視著四周的黑樹林,右手一直揣在褲兜里,那個兜里裝著他的三棱軍刺。

  也就挖了不到十分鐘,馬二的鏟子尖「當」的一聲撞上了硬物。

  「有了!」馬二直接扔了鏟子,趴在坑邊,用手把周圍混著松針的黑泥一點點扒拉開。

  一個四四方方的鐵疙瘩被他捧了出來。

  這是一早年裝高檔大餅乾的那種鐵皮盒子,上面全是被山里泥水侵蝕的紅黃鐵鏽,斑駁得像塊爛磚頭。

  最惹眼的是,盒子的縫隙處,被人拿白蠟死死封了好幾層,甚至還纏了一圈浸過桐油的細麻線。

  這種封法,就是擺明了要放個幾十年的。

  「退後。」

  我讓白露和馬二退開兩米,開這玩意也得講究,我拿衣服領子捂住口鼻,用刀尖順著邊緣的縫隙一點點刮掉封蠟,然後挑斷麻線,順著卡扣用力一撬。

  「嘎巴」一聲,鏽死的盒子蓋彈開了一條縫。

  沒有暗器彈出來,也沒有變色的毒煙散出。

  我這才把蓋子徹底掀開,借著馬二打過來的手電光,我看清了裡面的東西。

  墊底的是一層厚厚的防潮油紙,由於年頭太久,油紙已經發脆了,我小心翼翼地剝開油紙,裡面靜靜地躺著兩樣東西。

  一本黑色封皮的塑料皮筆記本。

  還有一張反扣著的舊照片。

  把頭一直沒走近,站在五米開外的風口處,腳底下已經落了兩個菸頭。

  「把頭,起出來了。」我喊了一聲。

  把頭沒動,只是用沙啞的聲音說了一句:「看看是什麼。」

  我深吸了一口氣,把刀插回後腰,先拿起了那張照片。

  照片已經嚴重泛黃,甚至有些褪色,但畫面上的影像依然清晰可辨。

  背景是二十多年前的安西老火車站,那種帶著紅磚尖頂的老式建築。

  照片裡站著六個男人,穿的都是那個年代典型的藍布工裝和中山裝,有的人身上還挎著包。

  我的目光在一瞬間鎖定了這六個人。

  瘸腿李在破瓦房裡親口說過,當年趙左手是老闆,出了大價錢請把頭他們這批高手下地。

  在常理中,甚至在咱們道上的規矩里,金主或者領頭的人,拍照絕對是站在中間的。

  可是這張照片上,那個看著像頭目的胖子方大柱,只配站在最邊上,微微弓著腰。

  另一個男人,滿臉陰鷙,站在第二排的陰影里,那毫無疑問是趙左手。

  而真正站在所有人正中間,被其他五個人圍在核心的,是一個穿著一件洗得發白的外套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少了一隻手,整個人下巴微揚,透著一股生殺予奪的漠然。

  那個人。

  就是二十三年前的鄭有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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