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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獲贈的紀念品

2026-07-29 22:53:35 作者: 柳傾顏吖

  江若嵐接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正在辦公室里整理SL筆記本的影印件。她立刻放下手裡的文件,撥通了陸錚的電話:

  「丁有田可能在青石鋪村他姐姐家。你親自帶隊去,帶上特警。丁有田是宋寶根案的主要執行人,手段殘忍,可能攜帶武器,務必小心。」

  抓捕丁有田的行動在凌晨兩點展開。

  石橋縣青石鋪村,這個名字在過去兩年裡已經被寫進了無數次案卷——青石鋪後山的四處墓穴,孟昭陽、劉振國、何大勇、林曉梅的遺骸。現在,這個村子又要出現在一份新的案卷里了。

  丁有田的姐姐叫丁秀蘭,她家住在村子最西頭,是一棟灰撲撲的水泥平房,院子裡堆滿了農具和雜物,靠牆搭著一排雞籠。

  特警在夜色中無聲地包圍了院子,陸錚帶人從正門破門而入。

  堂屋裡沒有人,廚房裡沒有人,臥室里只有丁秀蘭和兩個孩子縮在床上瑟瑟發抖。

  丁秀蘭被民警從床上拉起來的時候沒有哭喊,也沒有掙扎,只是反覆說一句話:「他在後院的草垛里。求你們別開槍。」

  草垛在院子後面,靠著一段塌了半截的土牆。

  特警的手電筒光柱在草垛上來回掃了兩遍,陸錚發現草垛底部的幾捆稻草排列得不太自然,像是被人動過。

  他做了一個手勢,兩名特警從兩側包抄,他自己從正面逼近,手電筒的光束死死地鎖在那個位置。

  就在他伸手去扯最上面那捆稻草的瞬間,草垛猛地炸開了——丁有田從稻草堆里竄了出來,手裡舉著一把砍刀,刀鋒在手電筒的白光下閃了一下,直直朝陸錚砍下來。

  陸錚側身躲過,左臂外側被刀鋒劃了一道口子,鮮血立刻浸透了警服袖子。

  與此同時,側翼的特警一個箭步上前,用防暴盾牌撞掉了丁有田手裡的砍刀,另一名特警從背後鎖住了他的脖子,兩個人合力把他按倒在泥地里。

  丁有田的臉被壓在潮濕的泥土上,左耳殘缺的位置正好暴露在手電筒的光束下,他喘著粗氣,用沙啞而兇狠的聲音罵了一句。

  「丁有田,你涉嫌故意殺人、非法拘禁、販賣毒品、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現依法對你進行逮捕。」

  陸錚捂著自己流血的左臂,聲音因為疼痛而微微發緊,但每一個字都清晰有力。

  丁有田的臉被壓在泥土裡,嘴唇翕動了一下,似乎想說什麼,但最終只是從鼻子裡哼了一聲。

  特警把他從地上拽起來,銬上手銬,押向停在不遠處的警車。

  丁有田被帶回義安市局之後,審訊進行得很艱難。

  他不像耿長喜那樣罵罵咧咧,也不像崔長河那樣一嚇就崩潰。

  他坐在審訊椅上,沉默得像一塊石頭,從始至終只用幾個單音節的詞回答問題——「是」、「不是」、「不知道」、「忘記了」。

  但當專案組把從他姐姐家搜出的物證——

  一件沾有化學灼燒痕跡的夾克、一把與宋寶根頸部勒痕吻合的電線、以及從他床下搜出的多桶工業級強鹼——一件一件擺在他面前時,他的沉默開始出現裂縫。

  最終擊穿他的,是省廳專案組在提審過程中出示的一份文件。

  那是一份從他姐姐家搜出的銀行轉帳記錄。記錄顯示,在宋寶根被害前三天,有人向丁有田的帳戶轉入了一筆數額不小的款項,轉帳方是省城一家註冊在方敏名下的殼公司。

  

  這份轉帳記錄被放在丁有田面前的時候,他低頭看了很久。再抬起頭時,他的眼眶裡有什麼東西在閃——不是淚水,是某種被背叛之後的怒火。

  「他沒說會死人。」

  丁有田的聲音沙啞而低沉,像是鏽蝕的鐵門在合頁上慢慢轉動,「裴宗仁的兒子裴曉東找到我,說只要教訓一下那些不聽話的,就可以拿錢。

  我說教訓到什麼程度,他說你自己把握,別出人命就行。但宋寶根不聽話——他太不聽話了。我給了他三次機會,他不肯加入,還要去報警。

  裴曉東知道之後罵了我一頓,說人已經死了,你就把屁股擦乾淨,別留尾巴。

  所以我才用了燒鹼——豐茂以前有個打手跟我說過,燒鹼澆臉,神仙來了也認不出是誰。我只是想把他埋了就算了,反正認不出人就沒法定罪。」

  「裴曉東。」

  江若嵐把這三個字重複了一遍,聲音里多了一絲鋒利的寒意。


  裴宗仁的兒子,那個在國外留學歸來的年輕人,他不僅在享受他父親用罪惡換來的財富,還親自參與了新一輪的有組織犯罪。

  他用自己的殼公司出錢,用自己招募的打手做事,用自己父親的關係網擺平麻煩——裴家的第二代,已經接過了第一代的衣缽,開始建立屬於他們的非法利益鏈條。

  根據丁有田的交代,專案組迅速繪製出了這張犯罪網絡的完整結構圖。

  裴宗仁在幕後提供保護傘和政治資源,其子裴曉東在省城通過殼公司提供資金、下達指令並處理對外聯絡和危機公關。

  耿長喜負責傳遞信息和後勤,馬彪負責運輸和望風,羅大勇負責上門收保護費和「業務拓展」,而丁有田則負責最直接的暴力執行。

  這是一個以血緣和利益為紐帶的、代際傳承的犯罪組織,他們不再像沈望山那樣大張旗鼓地占地盤、蓋大樓、插手政府工程,而是轉向了廢品回收、小額高利貸、社區裝修材料壟斷這些更隱蔽、更瑣碎、更貼近普通人日常生活的領域。

  審訊丁有田的筆錄整理完成後,江若嵐在專案組會議上做出了決定。

  她指著白板上裴宗仁的照片說:

  「裴宗仁的罪證已經固定了——SL筆記本上的指紋、簽名和字跡,丁有田的供述,劉金花的證詞,銀行轉帳記錄,方敏名下殼公司向丁有田帳戶的轉款憑證,以及裴宗仁在一九九八年沈望山案中的枉法裁判記錄。這些證據合在一起,足以對他採取強制措施。」

  大半個月後,裴宗仁在自己的書房裡被省紀委和公安聯合工作組帶走。

  他的書房裡整整齊齊地擺滿了法律書籍和歷年獲得的獎狀,牆上掛著他和歷任省高院領導的合影,玻璃書櫃裡陳列著他在各種學術會議上獲贈的紀念品和獎牌。

  他被押出家門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牆上那張最大的合影——照片裡他還穿著法袍,站在省高院大樓前,笑容溫和而自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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