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認,我氣不過。
得知是付金鳳打殘了我兒子,我恨不得衝上去把她撕了。但我是黨員,是幹部,我不能那麼干。
可我也是一個父親。你們想想,換成你們,你們能咽下這口氣?
所以幹活派活的時候,我就對付家多說了幾句,工分也卡得嚴了些。這一點,我認。組織上怎麼處分我,我都接受。
話說回來,付金貴來借糧,我給了。六十三斤糧,我親自批的條子,讓老朱從帳上走的。
那是一個多月前的事,他媳婦秀英快生了,家裡揭不開鍋,我批了條子,從倉庫里撥了糧。
他們付家倒欠隊裡一百三十七斤糧,那也是白紙黑字記在帳上的,不是我憑空捏造的。你們可以查帳,帳上寫得清清楚楚。
我剋扣了他們,我也給了他們。
一碼歸一碼,該扯平的,也算扯平了。我不是想拿這個抵帳,我只是想說,我這個隊長,不是不通人情的人。
再說付金鳳說我找人打她的事。這事我不認。
付金鳳被打的事,我聽說了,村里人也看見了。可她被打的時候,我不在場。打她的人是誰,我不知道。
她說是鄰村的二流子打的,可那幾個二流子我都不認識。她要是能找出打她的人,問出是誰指使的,我認。
她找不出來,就不能什麼都往我頭上扣。
我張世昌活了五十多歲,沒做過那種見不得人的事。我是生產隊長,不是二流子。我要是想對付她,還用得著找外人?
我在隊裡卡她的工分,派她乾重活,就夠她受了。犯不著去找二流子。
她在外頭討飯,那是她自己跑出去的,跟我沒有關係。她要是能拿出證據證明是我趕她走的,我認。她沒有證據,就不能信口開河。
再說我兒子的事。付金鳳打殘我兒子這件事,付家崗村人人都知道。
她是趁我兒子不防備,從背後下的手。一鐵鍬又一鐵鍬地砸下去,腦袋開了瓢,血流了一地。
拉到鎮衛生所,衛生所不敢收,又拉到縣醫院,住了三個月,人總算救回來了,腦子卻壞了。傻了。醫生說是顱腦損傷,治不好了。
你們說,我這個當爹的,心裡是什麼滋味?
她為什麼打我兒子?她說我兒子追她,追上後又不要她了,明擺著欺負她。
天地良心,我兒子一表人才,喜歡他的女伢一抓一大把,會看上她付金鳳?付金鳳長得啥樣,領導們去看看就知道了。
我兒子就是瞎了眼,也不會幹出那種事。
退一步講,就算她付金鳳一口咬定是我兒子欺負了她,那也得有人看見才行。誰看見了?就她自己一張嘴,沒有證人。
她要是真有證據,當初就去告了,還用等到現在?她就是沒有證據,才一直拖著。
現在工作隊來了,她覺得機會來了,就把以前的事翻出來,往我身上一推,自己倒成了受害者。
付金鳳記恨我兒子,所以也記恨我。她打殘了我兒子,怕我追究,就先下手為強,惡人先告狀。
剋扣工分的事,我認。退賠也好,處分也好,我都接受。可你們不能只聽她一個人的。她告我三樁,我只承認一樁。另外兩樁,她沒有證據,我不認。
她要是有證據,我認。
黨的政策我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我今天坐在這兒,把該交代的都交代了。
我承認我剋扣工分,我有錯誤,我願意接受組織的處理。
可我也請組織體諒體諒我的難處。我兒子被付金鳳打殘了,跟個廢人一樣,我不能當沒看見。
你們來了,我不能不替自己說句話。
付金鳳的狀子遞上去了,我的狀子也在這。
她告我三樁,我只承認一樁。我告她一樁,她能不能承認?她把我兒子打殘了,該不該有個說法?
工作隊是來替社員們解決困難的,我這個當爹的,家裡有個廢人兒子,算不算困難?
請組織上明察。把我的事情查清楚,該罰的罰,該退的退,我認。可付金鳳打殘我兒子的事,也該查。不能因為她告了我,她打人的事就不算了。
付家崗村二隊生產隊長 張世昌
一九七七年三月二十五
念著念著,手不抖了。
張世昌把狀子重新疊好,揣進貼身衣袋裡。他在外面站了好一會兒,深吸一口氣,抬腳進了屋。
好幾天沒敢進去了,腿邁過門檻的時候,還是有點發沉。
屋裡幾個人都在。
李保國坐在桌前翻帳本,頭都沒抬。王光輝趴在桌上寫什麼,鋼筆刷刷地響。兩個知青小年輕在旁邊打下手。
張援朝蹲在牆角碼放歪倒的帳本,聽見腳步聲也沒看他。
汪正正在本子上寫著什麼。付建設在幫忙整理窗台上的帳本。
老朱站在柜子前,這兒摸摸,那兒看看,也不知是在打發時間還是在整理帳本。看到他進來,老朱看了他一眼,快速移開了視線。
沒人跟他說話。沒人抬頭看他。
屋子裡那股子氣味,有陳年帳本紙張發出的霉味兒、油墨的澀味兒、煤油燈燒了一夜的煙氣,混在一起,陳腐又沉悶。
還是跟以前一樣,可張世昌覺著不對勁。
空氣像是被人抽走了般,悶得慌。
張世昌摸了摸衣袋裡的狀子,紙張貼著胸口,溫熱溫熱的。
他抬腳走向自己之前坐的位置,將椅子上的一摞摞帳本挪開,摞在桌上那堆帳本上,拉開椅子坐了下來。
打開抽屜,拿出自己的筆記本,翻到最新的一頁,左手托著筆記本,右手握著鋼筆,就這麼開始寫字。
將這幾天的生產任務安排,工分分配等工作情況一一記錄下來。和之前一樣。
第二天一早,張世昌扛著鋤頭下了地。派活的時候,聲音比平時大,步子比平時快。
他等著。等工作隊叫他。到時候,他把狀子遞上去,該說的說清楚。他不怕了,因為他張世昌肯定不會輸。
剋扣工分的事認了,退賠就是了。可金鳳告他打人、趕人,沒有證據,她不占理。她打殘他兒子的事,卻是實實在在的。
工作隊要是只查他的錯,不查付金鳳的錯,他就往縣裡告。
張世昌扛著鋤頭穿梭在田間地頭,步子走得穩穩噹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