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如果,這兩名兇手是採取割喉的方式殺人,那麼性質又不一樣了。
故意傷人致死,和故意殺人是兩個概念。
兇手劉明忠和李國斌這兩人,自從走上犯罪的那一天,就已經一去不復返。
體會到了掠奪而來的輕鬆感,他們又怎麼可能老老實實去打工掙錢!
人說富貴險中求,早些年很多人都是這樣積累第一桶金的。
而聰明的人,如今已經出人頭地,早已洗白,成為了一方大佬。
愚蠢的人,卻早就花光了錢財,再次犯案入獄。
如今的年代,能撈的偏門都被人撈光。
想要賺錢,只能做一些合法但又昧良心的事情。
比如坑騙出來找工作的大學生。
坑騙剛剛當父母的奶爸奶媽。
坑騙那些想要娶老婆的老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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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人的錢最好賺?
男人好色的錢,女人愛美的錢,孩子讀書的錢,有錢人怕死的錢!
這個世界,哪怕你知曉一切真相。
你兜里沒錢,你啥也不是!
有錢人家的孩子早在剛成年的時候,就已經知曉了世界真相和運行規律。
而普羅大眾真正了解世界的那一天,卻已經到了三十多歲。
這時候的你,有家庭孩子,房子車子,各種貸款壓著,你無能為力!
總之,案子破了,十四年前殺人兇手抓捕歸案,這對於葉默來說,又立了一個大功。
其實隨著時代的發展,辦案人員的素質提高,要求提高。
像這種案子,將現在的民警放過去以前,是很快可以破案的。
只能說時代背景不一樣,當時辦案民警將重點全部放在了出納員馬紅身上,對其進行長達六年跟蹤調查。
卻沒想到,完全就是判斷錯了對象!
而如果能夠有人一直跟蹤這起案件,在DNA檢測技術成熟的時候及時拿去檢測。
也不至於拖到現在!
早在01年的時候,估計就已經破案了。
因為01年的時候,兇手李國斌就因為搶劫罪入獄,那時候是記錄了DNA數據的。
只要拿去一比對,就能找到兇手!
所以還是那句話,事在人為。
……
這天,葉默帶著葉小雨去郊遊。
小兩口一起來到貢山水庫釣魚。
「葉默,咱們來安京有多久啦?」
「六月二號過來的,你說呢?」
「哇,不知不覺,這都來了兩個月啦,一開始還說一個月內把淀水支隊的六起懸案破了,可到現在,一件案子都沒動呢。」
「這也沒辦法,葉叔叔為了讓我在安京市立住腳跟,特意把我調到這個部門,目的就是為了讓我得到更多領導的器重。」
「我爸又沒兒子,他是想把你培養成他的接班人,你想想,咱們來到安京市不到兩個月,就破獲了六起大案,月底的總結大會,公安部領導在會議上還專門點名表揚了你,昨晚我爸還在那裡說呢,開心的跟個孩子似的,就是苦了你了,天天破案。」
「所以,我們要珍惜現在的悠閒時間,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有案子讓我們回去呢。」
果然,葉默這個烏鴉嘴,話音剛落,就來案子了。
而且,這案子,非他不可。
因為,案發地點不是別的地方,正是貢山水庫。
葉默拿起手機,接完電話之後,直接就把剛剛釣到的魚扔了。
「葉默,怎麼啦?你幹嘛把魚給扔了?」葉小雨有些疑惑不解的看著葉默問道。
「剛剛接到群眾報案,說咱們釣魚的這個湖裡,出現了一具浮屍。」
「不是吧。」葉小雨當下就站了起來:「葉默你是柯南體質吧,到哪兒都能遇到案子。」
「你這話可不對,按你這麼說,那火葬場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遇到死人,他不成了死神了?」
也對,醫生每天都要面對病人,消防經常要滅火,作為刑警,你自然少不了和命案打交道。
只不過,以前都是出了案子,再找葉默,而今天則是案子主動找上門來了,葉默還是頭一回出現在命案現場。
於是,兩人立馬趕往案發現場。
貢山水庫很大,中間還隔了一座山。
案發地點就在山對面。
車上,葉小雨就開始忙活起來,她打開包包將她和葉默的證件拿出來,隨後將筆記本拿出來,開始記錄。
「指揮中心是怎麼說的?」
「支隊說,有人和我們一樣,來貢山水庫度假釣魚,在水面上發現了疑是一具浮屍。」
「有沒有可能是看錯了,充氣娃娃之類的?」
「但願是看錯了,否則這個水庫以後就不能釣魚了。」
這水庫出了名的水質好,裡面的魚非常好吃。
這裡面要是死了人,以後誰還來釣魚吃?
你說大江大海里那沒辦法,水庫它是封閉的。
只要死過人,這個水庫也就出名了。
「貢山水庫,四面環山,周圍都是國道公路,只有一個入口收費進入,兇手想要拋屍,唯一的辦法就是將車子停在國道上,翻越護欄進行,可所有國道下方都是懸崖峭壁,兇手能做的,只能將屍體直接打包滾下去。」葉默當即開始分析起來。
「我們是先到現場看看,還是等法醫過來再說?」葉小雨問道。
「先去現場看看吧,有時候晚一秒,兇案現場的證據可能就被破壞了!」葉默道。
……
很快,葉默等人就來到了辦案現場。
現場已經圍滿了遊客和景區的工作人員。
葉默直接走上前去,出示證件。
「安京市公安局刑警,大家讓一下!」葉默道。
「警察來了,太好了!」
「剛報警,警察就來了,這也太快了吧?」有人說道。
「我們也是剛才經過此地,收到指揮中心的命令,所以就直接過來了。」葉默直接走過去道。
來到水庫邊,葉默見到了遠處漂浮的那具屍體。
他一眼看去就知道,那並不是所謂的充氣娃娃。
就是一具死了很久的浮屍!
屍體已經呈現巨人觀狀,宛如一個充了氣的皮球,漂浮在水面。
屍體表面上有很多蒼蠅在飛,估計蛆蟲已經不少了。
而且,有很多魚在周圍啃食那些蛆蟲和屍體身上的肉。
貢山水庫,最深的地方有30多米,但這屍體很明顯沒有到過那麼深的地方。
否則還會晚幾天再浮起來。
水庫是死水,這兩天颳風,所以才將屍體吹了過來。
遠遠看去就可以判斷出來,這是一具女屍。
因為她穿著花格子的長裙,還有很長漂浮在水面的頭髮。
很快,身後傳來警報聲,其他的辦案民警和法醫來了。
下一步就是屍體打撈的工作。
但這種屍體,講道理,換了誰都有點怕。
因為它身體裡都是氣,稍不注意就會爆炸,到時候病菌噴一身。
然而,就在大家為這個問題感到麻煩的時候。
水庫里有一條很大的魚過去撕扯屍體。
隨著大魚動作的迅猛,屍體被翻動了兩下,下一秒直接就在水面上爆開了。
聲音像是皮球爆炸一樣。
大家就見到一堆黑紅色的肉碎帶著膿血炸開。
很快水面就被染成了怪異的黑紅色。
無數的魚聚攏,開始瘋狂啃食。
意識到繼續下去,這屍體很快就只剩下骨頭了。
葉默立馬命令辦案民警乘坐竹筏過去,將屍體用繩子綁著拖過來。
屍體爆炸之後就開始下沉。
經過大家的努力,終於將屍體打撈了起來。
法醫立馬在地面上鋪了一塊白色的防水布,隨後將屍體擺放在布上,辦案民警立馬開始拍照。
法醫也開始現場進行屍檢。
屍體雖然炸了,但頭部和四肢還算完整。
可惜臉部浮腫,完全看不出來是個人,指紋也不可能提取,因此無法確認被害人身份。
隨後,葉默立馬對兇案現場進行勘察。
很快,就在水庫的另一邊,發現了一個粉紅色的行李箱,行李箱漂浮在水邊,被一些樹枝給卡住了。
行李箱裡面,有很多嬰兒的衣服和汗巾,還有一個嬰兒的奶瓶。
由此,葉默推測,被害人應該還處於哺乳期,就是剛生完孩子沒多久。
具體還得將屍體運往支隊法醫科進行屍檢之後,才能確認死亡大概時間和死因。
現在的溫度不算高,屍體拋入水中得很長一段時間才會浮起來。
所以葉默大致判斷死亡時間是在十天前。
隨著科技的進步,法醫學技術的成熟,很多的信息都可以通過屍檢得出。
屍體倒是運往支隊進一步屍檢了,葉默卻還得勘驗現場。
他帶著民警在現場收集其他線索。
通過這個行李箱的位置可以得出,兇手應該是從上面的馬路上將屍體拋下來的。
而屍體當時應該是裝在行李箱裡面的,行李箱經過滾動之後散開,裡面的屍體從而落到了水裡,而行李箱只是掉到了水邊。
葉默在發現行李箱的位置大概測算了一下,底部距離懸崖上面的公路護欄,大概有70米左右高度,整個斜坡呈現出的角度為80度,幾乎垂直。
懸崖上的植被還可以看得出行李箱碾壓過破壞痕跡。
所以這就很好推測了。
兇手殺人之後,將屍體裝進行李箱,隨後開車來到這位置,將行李箱直接滾了下去。
行李箱順著斜坡一直往下滾,到達底部的時候散開,屍體滾到了水中,行李箱則是留在了水邊!
根據行李箱裡面的物品來看,被害人應該還有一個剛出生沒多久的孩子。
於是,葉默讓辦案民警在水庫周圍搜尋一下,看看能否找到嬰兒的屍體。
但找了很久,並沒有發現。
在沒有確定之前,你也不能冒然進行水下撈屍。
嬰兒屍體有可能被魚啃食之後,沉沒在了水底,也有可能不在這裡。
也有可能這個嬰兒被賣了。
種種原因目前都還尚未定論。
但葉默推測,既然選擇這個位置拋屍,那麼兇器之類的工具應該也會一併拋棄。
於是,葉默讓工作人員就在發現行李箱位置的水底進行探查。
果不其然,在水底找到了一把生鏽的菜刀。
幾乎可以確定,這把菜刀,就是兇器。
因為葉默簡單的看了一下被害人屍體,發現她的頭骨上有好幾道裂痕,疑是菜刀等利器造成的。
……
貢山水庫發生了這種事情。
這對當地的旅遊來說有著不小的衝擊。
承包這個水庫的老闆恨不得將兇手抓起來打一頓。
雖然,對於釣魚愛好者來說,別說你這個水庫死一個人,就是死十個人,也絲毫不能影響他們的釣魚熱情。
只要你門票便宜一點,釣魚人是不可能缺的。
葉小雨以前辦案的時候,還親眼見過這樣一幕。
屍體就漂浮在旁邊,幾個釣魚人依舊視若無物,淡定的在旁邊釣魚。
對於他們來說,釣魚高於一切。
所以,水庫對於釣魚人來說不會有多大損失,該來釣魚的還是來釣魚。
但對於那些過來郊遊燒烤的普通人來說,損失就大了。
明知道這裡出了這種事,又怎麼可能帶著老婆孩子過來郊遊。
更別提把裡面釣上來的魚進行燒烤了。
堪稱水質第一的貢山水庫魚,一下子成為了臭名昭著的食屍魚。
以後誰敢吃這玩意兒?
大江大河裡不知道就算了。
但水庫就這麼大,屍體爆炸,魚群分食,這故事一傳開,估計還能有不少其他版本!
……
回去支隊的路上,葉默還在思考。
究竟是什麼人,會將一個剛生完孩子不久的女人殺害拋屍?
而且行兇方式如此殘忍?
帶著種種疑問,葉默回到了刑警支隊!
針對這起案子,葉默隨後也是成立了專案組,開始對該案進行全面調查。
很快,經過法醫鑑定,受害人是一名女性,年齡在30歲左右,還在哺乳期,死亡時間是在8-10天前,具體時間無法精準。
死亡原因初步判斷是菜刀劈砍頭部,失血過多而亡。
另外,在受害人的脖子上,發現了一卷鐵絲。
應該是兇手擔心被害人沒有死透,所以在她的脖子上又綁上了鐵絲。
這表面上推測,很可能就是一起情殺。
如果是情殺,殺害被害人的兇手,自然很有可能就是她身邊的男性。
這是基本邏輯。
不是她的老公,就是她的情人!
所以目前來說,最重要的就是確認被害人的身份。
被害人屍體腐爛成這樣,通過指紋和人臉識別是不可能的了。
唯一能做的,就是發布尋屍公告。
根據屍體還能夠發現的特點,葉默總結了幾個關鍵要素。
第一,屍體的頭髮是染過的,髮腳是棕紅色,這種顏色非常少見。
第二,屍體的手指甲和腳趾甲做過美甲。
屍體雖然腐爛,但指甲蓋還有保存。
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愛做頭髮,愛做美甲,平時肯定非常愛美。
要麼自己就喜歡去養生會所美容美髮。
要麼她本身就是在裡面上班的。
結合這些信息,支隊發布尋屍啟示。
一般來說,只要你身邊的某個朋友失蹤了十來天,你又剛好看到尋屍啟示。
你多半都會去留意一下。
由於專案組一共就12個人,又要查監控,又要走訪排查,工作量非常的大。
葉默還是藉助媒體幫忙比較快一點。
年齡在30歲,剛生完孩子幾個月,頭髮紅棕色,有美甲的失蹤女人。
果然,第二天就有不少人過來提供線索!
其中有一個女人,聲稱被害人很有可能就是她的同事。
她們兩個是合夥開美甲店的,但就在十天前,被害人突然失蹤,電話打不通,微信也不回。
至今一直沒有消息!
辦公室里,葉默對這個女人進行了一些了解。
這個女人名叫張先紅,今年31歲,她聲稱,被害人有可能是她失蹤的合夥同事,名叫舒小麗。
經過一番詢問,葉默覺得,被害者大概率就是舒小麗。
於是,在公安系統里,葉默對張先紅提供的信息,對舒小麗這個名字展開調查。
很快就查到了舒小麗的身份。
但現在依舊還不能確認死者是不是舒小麗!
秉承著以最大概率辦案的原則,葉默就將被害人當作舒小麗開展調查。
舒小麗,今年30歲,河南人,半年前剛離婚,家裡有兩娃,一個5歲,一個三歲!
2年前,舒小麗來到安京市,一開始在美甲店上班,舒小麗和張先紅兩人都是同事。
後來美甲店老闆娘有事情要把店轉讓,舒小麗和張先紅兩人,一人拿了一些錢,把店盤了下來!
盤下來之後,店面的生意很不錯,一個月能賺不少錢。
然而沒多久,舒小麗就和老家的老公離婚了,並且找了一個新的男朋友。
而且沒多久還懷了孕!
三個月前,舒小麗去醫院進行剖腹產,生了一名男嬰。
所以這段時間,美甲店一直是張先紅在打理。
兩人每天都會打電話對帳。
舒小麗生孩子這段時間,張先紅就拿7成利潤,舒小麗拿3成!
然而就在十天前,舒小麗突然沒了消息。
電話打不通,信息也不回。
這讓張先紅懷疑,舒小麗是不是出了事情。
於是,張先紅來到派出所報案,派出所便將尋屍啟示給她看。
她根據特徵,大概率確定,這個被害人,就是她的合伙人舒小麗。
隨後,辦案民警來到美甲店,找到了舒小麗用過的一些物品,在物品里提取到了她的NDA,隨後再將DNA和屍體的頭髮DNA進行比對。
最後比對結果出來,證實被害人確實是舒小麗!
……
確認了被害人身份之後,接下來的調查就很好辦了。
葉默根據張先紅提供的信息,讓人前往她產檢的婦產科醫院進行調查。
一般來說,在醫院生孩子,是需要家屬簽字的。
而簽字的這個人,就是葉默要調查的目標。
很快,根據在醫院系統里的查詢,找到了舒小麗的名字。
並且找到了她三個月前的生育記錄。
在手術家屬簽名通知書上,葉默發現了一個名字,李強軍!
他自稱是舒小麗的老公,但是兩人並沒有提供結婚證。
醫院方倒是存有李強軍的身份證複印件。
去醫院生過孩子的都知道,醫院是需要一份孕婦家屬的身份證資料的。
根據這份身份證複印件,事情也就簡單多了!
這起案子實際上沒有太大的難度!
冤有頭債有主,殺人也要有動機。
一個人的死,總得有一個前因後果!
……
回到刑警支隊,葉默在公安系統里,通過身份證號碼,查到了這個叫做李強軍的男人。
李強軍,今年56歲,安京市本地人,已婚,有兩個孩子,大兒子32,小女兒29。
並且還查到,李強軍所住的地址為愛利花園小區。
那個小區房價比較貴,一般的人買不起。
所以說,這個李強軍看來是比較有錢的!
案子進行到了這裡,其實大致的一個情況葉默已經掌握!
首先,這個李強軍是沒有離婚的,他家裡還有老婆和孩子。
而被害人舒小麗,是在半年前離的婚。
葉默猜測,這個舒小麗和李強軍兩人一直保持情人的關係持續了很久。
但舒小麗發現李強軍比較有錢,為了他的財產,舒小麗和自己老公離婚,然後逼迫李強軍和自己老婆離婚。
甚至通過某些手段,懷上了李強軍的孩子。
李強軍最後迫於無奈,就把她給殺了!
這是目前來說,分析出來最合理的殺人動機。
已婚少婦拋棄自己丈夫孩子,只為嫁給有錢富豪。
最後被人殺害拋屍!
案子進行到了這裡倒是沒什麼問題。
只是讓調查民警都擔心的是,那個出生不到三個月的嬰兒,現在究竟在哪裡?
而葉默分析,那個嬰兒多半也已經遇害了。
為了不打草驚蛇,葉默將抓捕民警分為兩個組。
第一組蹲守在李強軍家的小區門口。
第二組蹲守在李強軍公司樓下。
因為到目前為止,葉默等人也不知道被害人舒小麗生前住的地方是哪裡。
公安系統里登記的住址是她的美甲店。
而且案發這麼多天,監控早就查不到了。
而舒小麗的同事,也不知道她究竟住在哪裡。
要是知道舒小麗家的位置,葉默早就派人去家裡調查了。
或許還能挽救一條小生命。
但這種概率微乎其微。
葉默猜測,那個嬰兒的屍體,多半也在貢山水庫。
只是在沒有把握之前,葉默沒有讓專案組人員去水底下探查打撈!
正午時分,愛利小區門口的一輛黑色商務車裡,葉默等人正在蹲守。
大概在12:45分的時候,就見到李強軍拎著一個公文包,從自家小區里出來。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還上去給保安遞了一根煙。
然而,正當他準備離開小區的時候,葉默一聲令下,民警們果斷開車門下車衝上去,將李強軍按在地上。
或許是出於愧疚,或許是因為心裡壓力過大,被民警抓捕的那一刻,李強軍並沒有多大的反抗。
他自己也知道,在如今這個年代,舒小麗死了,最大的嫌疑除了自己還有誰?
拋屍行為,只不過是他為自己爭取的最後一絲僥倖罷了。
現在到處是監控,就在拋屍地點周圍查一查監控,都能查到你的車子。
哪怕這屍體不被人發現,可舒小麗只要失蹤時間過長,自然也會有民警進行調查。
最後依然能查到他李強軍頭上!
……
被捕後,葉默上前第一句話便是。
「你和被害人舒小麗的那個孩子,現在在哪裡?」
聽言,葉默隨後嘆了口氣:「帶回去吧!」
……
果然,葉默猜的不錯,那個小嬰兒也隨著她媽媽一起被拋屍水庫!
只是因為身體比較小,被魚吃光了身上的肉之後,剩下的骨頭自然也就沉在了水底。
回到支隊,葉默立馬安排人進行嬰兒的屍體打撈。
而他則是對犯罪嫌疑人李強軍進行審問。
目前來說,李強軍只是嫌疑人,並不定罪是兇手。
因為你並沒有直接的證據。
但只要人抓到了,要找證據其實也就簡單多了。
……
審訊室里,葉默對這個男人展開審問。
李強軍,今年56歲,光頭,身高170左右,體重150斤上下,有著一個很大的啤酒肚,一眼看上去就像那種干工程的暴發戶。
實際上,李強軍還真就是干工程的。
一年收入高達20多萬。
被害人舒小麗死後,李強軍作為她的男人,孩子的父親,竟然沒有第一時間報案。
這本身就不正常!
而且,兩人之前都是有家庭有孩子的人,這種婚外情本身就會出現問題。
李強軍作為最大的嫌疑人,自然也是警方第一個抓捕的目標。
如今到了審訊室,李強軍也沒有任何反駁。
他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審訊室里,葉默,葉小雨,還有小王三人,還在對這起案子進行詳細的審問和記錄。
「為什麼要殺害舒小麗?還有你們共同的那個孩子?」葉默問道。
「這女人貪得無厭,把我逼急了,我真的沒辦法。」李強軍搖了搖頭道。
「我換個方式問你,你和舒小麗什麼時候認識的?」葉默問道。
「四年前認識的,那時候她在沐足城上班,我倆後來發展成了情人關係,她也轉了行去做美甲,一年前,她跟我說她想盤下一個美甲店,要三萬,我想都沒想就給了!想著她給我當了這麼多年情人,我也沒當回事!」李強軍道。
「後來呢?」葉默繼續問道。
「也就在她開美甲店沒多久,她突然和我說,她和她老公離婚了,想和我在一起,讓我回去和我老婆離婚!我們當時說好了,大家出來玩,不要影響對方家庭,所以,我就和她吵了一架!吵完架她告訴我說,她懷孕了,還說,只要把孩子生下來,我再給她5萬,她就永遠離開我,我信以為真,為此我還專門在鹽城小區給她租了一套房子,每天精心照顧她,一直到她把孩子生下來!」李強軍道。
「繼續說!」葉默道。
「孩子生下來之後,她非但沒有履行承諾,反而變本加厲。我本來是有老婆的,我壓根就沒想過和她結婚,我和她在一起,完全就是因為她比較年輕,給我當個情人罷了。娃娃生了之後,她要求我必須24小時照顧她,不管我去做什麼,都得給她匯報,而且還得隨時和她進行視頻通話,如果不進行視頻通話,她就說我撒謊,就無理取鬧!」
「她覺得,有了我的孩子,她就可以藉此來要挾我,我給了她5萬,讓她帶著孩子回去老家,以後不要和我有任何聯繫!」
「她非但沒有答應,反而威脅說我要是不離婚,她就帶著孩子去找我老婆,我當時心情很鬱悶,我後悔極了,我就不應該去沾惹這種女人,當天晚上,我喝了不少酒,舒麗依舊不依不饒的逼我離婚,我實在是受不了了,我一氣之下,將所有的怒氣發泄到她身上,我拿起廚房的菜刀,對著她的頭猛砍,屋子裡到處都是血,到處都是腦漿!」
「聲音嚇醒了床上的孩子,我當時已經失去了理智,我就用枕頭將孩子也給捂死了!」
李強軍回憶著案發當時的事情道!
「案發後你是怎麼進行拋屍的?」葉默問道。
「我去買了一個很大的行李箱,將兩具屍體都放了進去,並且還把嬰兒的奶瓶,汗巾衣服什麼的一起裝了進去,我怕舒小麗沒死透,於是我還在她的脖子上纏了一圈鋼絲。」
「事後我把行李箱裝進後備箱,開車前往貢山水庫進行拋屍!」李強軍說道。
「虎毒不食子,你連自己的孩子都下得去手。」葉小雨問道。
「孩子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累贅,既然我殺了舒小麗,孩子自然也留不得。」李強軍回答道。
「你現在後悔嗎?」葉默問道。
「殺人的事情,我一點也不後悔,這種女人貪得無厭,自己把自己往絕路上逼,怪不得我,我只是後悔當初不該出去拈花惹草,女人這種東西真他媽可怕,一旦沾上,想要甩脫就麻煩了!」李強軍道。
那時候的他51歲,舒小麗也才25歲。
他女兒都比舒小麗要大,自然是貪圖這個女人年輕漂亮,包養做情人。
只是他怎麼都沒想到,舒小麗野心那麼大,竟然看上了自己的家產,還逼自己和老婆離婚!
要錢可以,十萬八萬李強軍可以給,但威脅到他家庭,這自然不答應了。
男人最最討厭的事情,就是被女人掌控。
舒小麗以為自己有了李強軍的孩子,她就可以翻身做主人了。
實際上人家李強軍家裡有兒有女,甚至連孫子都有了,根本就不想再多生一個。
舒小麗想著小三上位,卻不料最後成為了刀下亡魂。
連自己剛出生的孩子也一同化為了骸骨!
而在李強軍看來,他自己原本就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老婆孩子,孫子,在外人看來他就是人生贏家。
但有錢人都想著包養情人小三。
李強軍也不例外。
在他眼裡,舒小麗只是他在外地干工程解決生理需求的工具罷了。
他怎麼可能拋棄自己的糟糠之妻,去娶你這麼一個從洗腳城裡出來的女人?
舒小麗騙李強軍,說孩子出生她就會離開。
她以為孩子生出來,李強軍就會把她當成自己老婆對待。
實際上在李強軍眼裡,巴不得這個孩子消失。
他對這個孩子,是沒有任何愛的。
包括如今的社會,很多男人結婚之後,對自己的孩子,只是一種責任,根本就沒有愛!
而且,如果他有的選擇,絕大部分男人都不會想著結婚要孩子!
男人,只有在自己有一份好的家業,事業之後,才會想著去要自己的後代,去繼承自己的財產。
你說天天打份工,一日三餐都成問題,還生娃?可能嗎?
從古至今,男人生孩子的目的就是為了傳宗接代。
覺得自己有本事,有實力,自己不想後繼無人,才巴不得多生幾個孩子。
現在的社會你有什麼給你的孩子繼承?
沒還完的貸款嗎?
……
案子審問到了這裡,基本上也就可以結案了。
調查民警很快在被害人生前居住的出租屋裡,發現了大量的血跡。
而另一邊,支隊聘請專門的撈屍隊潛水下去進行屍體打撈。
終於在水深32米的水庫底下,打撈到了一具嬰兒的骸骨。
民警猜測,屍體應該是被大型食肉魚類拖到水庫中間。
貢山水庫裡面,有很多狗魚和黑魚,這些肉食性魚類個頭很大,可以輕鬆做到這種事情!
……
案子破了,被害人兩具屍體很快也送去火化。
被害人的家屬把屍體送去火化,也沒有來看一眼,被害人的前夫甚至表示死的好!
或許,被害人無情背叛丈夫和孩子的行為,早就已經讓她的前夫傷透了心!
火化前,去看望被害人屍體的,只有她的合伙人。
……
而兇手李強軍是最不值的,因為這種事情,斷送了自己美滿幸福的家庭。
如果給他再來一次的機會,他絕對不會去沾花惹草。
如果一時的爽快,給他帶來的是這種萬劫不復的深淵,那麼他當初寧願永遠不碰女人。
56歲的李強軍,年入三十多萬,還有大把的光陰。
他還沒來得及和自己的孫子玩耍,拍照!
還沒來得及帶自己孫子去遊樂園。
還沒來得及接送自己孫子上幼兒園。
原本他是最幸福的,有著花不完的錢,懂事的兒子和女兒。
他殺人的時候,他的女兒也已經懷孕了。
他原本可以很快就當外公!
實際上,這件事一開始就沒有解決辦法!
如果李強軍不和自己老婆離婚,手裡有孩子的舒小麗百分百會去他家裡鬧的。
舒小麗要的不是李強軍的錢。
她要的是一個全新的家庭。
這件案子,就是一個典型的小三上位不成反被殺的案子!
說來說去還是一句話,小三有風險,入門需謹慎!
男人是一種很神奇的生物,他不捨得拋棄糟糠之妻,甚至願意把自己賺到的錢都給老婆。
但他卻依舊想著在外面搞女人。
他的心裡是愛著自己老婆的,但肉體卻想找個年輕貌美的。
所謂的小三,在很多男人眼裡,實際上就是個雞!
小三上位,你首先得了解一下人家什麼家庭。
如果這個男人和自己老婆本來就不愉快,老婆潑辣野蠻,控制欲強,讓這個男人苦不堪言。
那這個時候你把溫柔帶給他,他肯定願意和老婆離婚然後娶你。
但人家的老婆溫柔賢惠,在家裡把一個家操持的穩穩噹噹,讓他的男人毫無顧慮的在外面打拼。
你一個控制欲強,占有欲強的女人,你還想這個男人把自己老婆休了來娶你?他是眼睛瞎了還是怎麼,他娶你?
這個世界上,最愚蠢的女人才會想著掌控自己的男人。
男人吃軟不吃硬,你越是在他面前裝可憐,他越是受用。
你越是想著掌控他,他就越討厭你!
這個舒小麗哪怕是到了30歲,依舊身材顏值都在線,她如果換一種方式,使用苦肉計,去博取李強軍的關愛。
裝出一副楚楚可憐,一個人帶娃,孩子又沒父親的樣子。
這個李強軍絕對不會一起連同大人孩子一起殺掉。
甚至還會因為自己的內疚,花大量的金錢和時間去彌補。
一個已婚男人,給未婚男人最大的忠告無非就是一句話。
「兄弟,你記得一定要找個溫柔的女人!這樣你會受用一生!」
然而,很多男人負責掙錢養家,但又有多少女人懂的溫柔?
為什麼男人喜歡去沐足,喜歡去按摩?
就是人家那裡的小姐姐輕聲細語,把假裝的溫柔給了他。
哪怕知道對方是裝的。
男人也很吃這一套!
……
案子結了,人也沒了。
留下兩個支離破碎的家庭!
這件案子沒有誰對誰錯。
真要說起來,這個舒小麗可以說是自找的。
自己老公孩子她不愛,非要去找已婚富豪秀恩愛。
最後牽連孩子也被害!
案子從發現被害人屍體,到破案只用了一天半的時間。
葉默的辦案水平,也是再一次被支隊領導點名表揚。
但這種案子對於葉默來說,真的沒有絲毫的挑戰性!
可是,那些存在於小說中的真正懸案,現實中又存在多少?
現代刑偵,又有幾個是按照小說福爾摩斯那樣進行斷案的?
大部分人兇手,都是一時衝動,根本就沒有考慮那麼多的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