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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於盛文

2026-08-14 02:04:14 作者: 久久不是九九

  是啊,他們都忘了,或許整個京城的人都忘了,在歲月流逝中,那些過往的榮耀都被時間遺忘。

  宣平侯府以前是何等光景,何等盛況?於盛文少年恣意,滿腹經綸,不過二十五就身穿紅袍,胸披紅花,高頭大馬游長安,好一個意氣風發的俊俏探花郎!

  只可惜捲入了學派對立,黨派傾軋,宣平侯府光芒太盛,哪怕是先皇也忍不住憂慮。

  被皇帝憂慮會有什麼後果?

  哪怕宣平侯府再輝煌榮耀,也不過是臣子罷了,皇權社會,哪怕皇帝再弱勢,只要強硬起來,也足夠傾覆建立在皇權下的一切。

  你於盛文是被冤枉的又怎樣?宣平侯府是無辜的又怎樣?皇帝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脫你官帽革你功名又如何?老實回家做一個吃皇糧的閒散侯爺吧!




  要問於盛文恨不恨?於盛文不知道。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可曾經他也有鴻鵠志,他也想做出一番事業,想青史留名,在史書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是非功過留與後人評說。

  一朝折翅剪羽,硬生生將其落入塵埃,說不恨是假的,可要怎麼恨呢?他是臣子,那是他效忠的聖上,於盛文只能麻痹自己,在醉生夢死間尋得一絲安慰,留有寄託。

  那便如了聖上的意吧,他做一個平凡人,讓侯府沉寂下來,起碼侯府還能存在,在大延眾多的王公侯爵中還能留有姓名。

  承恩公便是看中了這點,他記得曾經的於盛文不是等閒輩,記得曾經的於盛文滿腹經綸,只是生不逢時,好瓜落錯了蒂。於是他寫了一封信,不斷地挑起於盛文的怨恨。

  承恩公認為於盛文是不甘人後的,是仇恨著皇帝的,哪怕先皇已死,他的血脈也讓於盛文厭惡。

  可惜忠君思想已經刻在了於盛文的骨血里,於盛文沒有同意,但也沒有告發。

  於盛文沉默了。

  倘若是曾經的他,在他還只有二十五歲的時候,知道了有人意圖謀反,那他會毫不猶豫的告發。

  可他已經不再年輕,曾經的意氣風發已經被磨滅,現在只想護著侯府剩餘的族人。或許於盛文還是恨的吧,所以於盛文雖然沒有同意,卻也沒有告發,而是選擇了沉默,他平靜的看著,不知出於什麼心理,沒有燒毀那幾封足以株連九族的密信,而且藏了起來。

  偶爾夜深人靜時也會拿出來看一看,靜靜地坐在椅子上,雙眼放空、沉默不語。他的忠君之心早在很多年前就被皇帝的冷血摔的粉碎,卻怎麼也做不到謀反,畢竟每個人都會成為政治的犧牲品,君不見皇子公主也難逃厄運,最起碼他比其他人幸運不是嗎?因為他還活著,宣平侯府也還存在。

  他看著承恩公事情敗露,株連九族,問斬那日鮮血染紅了地面。

  看完了斬首,於盛文回到府中,他的府中藏了一個秘密,藏了一個人,那是一個十歲的男孩,天和帝和靖安王的人馬都在搜尋著這個男孩。

  能救一個是一個吧,承恩公謀反是自尋死路,可稚子無辜,一個十歲的孩童又能知道什麼呢?留一條血脈吧,做一個平凡人也好,離京城遠遠的吧,不要再回來了。於盛文這樣想著,艱難的將齊銘送出了京城。

  「從今往後,你就是一個普通人,你要捨棄你用了十年的姓名,改名換姓,以後你就叫平安,希望你往後都能平安順遂。」於盛文這樣對齊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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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盛文原本以為錦衣玉食了十年的小少爺會又哭又鬧,吃不了顛沛流離的苦,會央著他留下他,沒想到小少年十分堅毅,接過盤纏就走了,留下一句話讓於盛文另眼相看。

  齊銘說的是:「多謝侯爺出手相救,以後我就叫平安了。侯爺放心,我會離京城遠遠的,我不會仇恨皇家,因為是父親做錯了事,這是他做錯事的懲罰,救命之恩平安銘記於心,以後若有機會,一定報答。」

  平安走後失去了所有音訊,毫無蹤跡,仿佛雨滴落入大海,世間從此沒有了齊銘。

  於盛文不知道一個十歲的少年是怎樣意識到危險來臨,又怎樣在禁軍的追捕下躲藏多日,直到被他救了藏起來。

  不過於盛文可以肯定的是這孩子長大了肯定了不得,憑那日的一番話就可以肯定。


  於盛文後來悄悄去了一趟承恩公府,往日輝煌的承恩公府一片寂靜,斷壁殘垣間雜草叢生。

  「何苦來哉。」於盛文輕聲嘆息。

  他憑著記憶,來到齊銘的房間。齊銘臨走前曾和他說,他在房間的床板下藏了一本日記,裡面寫了一些少年心事,當時禁軍來的又凶又快,齊銘忙著逃跑,沒來得及燒毀。齊銘估摸著禁軍不會太全方位無死角的搜查他一個小孩的房間,估摸著日記還在床板下面,求於盛文找到後燒毀。

  齊銘也不在乎於盛文到底會不會燒毀,反正他寫的都是大天朝簡體字,這兒的人不可能認識,他只是擔心日記不小心被誰拿了去,萬一呢?萬一真的有人連蒙帶猜的猜出來呢?穿越太過驚世駭俗,齊銘寧願日記會被於盛文拿走藏起來,也不想日記流落到不認識的人手上。

  於盛文找到日記的時候已是黃昏,從床板里掏出日記本的時候不小心剮蹭到了手,於盛文沒注意,翻開了日記,血珠不小心蹭到了後面的紙張。

  見日記里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文字,又聽到不遠處傳來腳步聲,這時候會是誰來破敗的承恩公府?於盛文一個著急就想走,又一想如果來人是衝著這本奇怪的日記來的呢?找不到會不會誓不罷休追查到他身上?

  反正上面的文字也看不懂,於盛文索性將沾了血跡的紙張全部撕下帶走,(因為血跡新鮮,可以看出來是剛沾到的)只留了薄薄的幾頁又放回了床板,(於盛文學富五車,通曉多國文字,連他都看不懂齊銘的日記,於盛文相信其他人也看不懂,看不懂就不知道內容銜接不上)這樣也不會有人知道其中一部分被人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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