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賺的錢要是超過以上這些需要,便立刻拿去灌進喉嚨里,這樣的人要掙很高的工資幹什麼呢?全英國所有大城市中最壞的地區住的都是愛爾蘭人。」
「無論什麼地方,只要那裡的某個地區顯得特別骯髒和破爛。」
『就可以預先猜到,在那裡遇到的大部分將是一眼看去就和本地人的盎格魯撒克遜面貌不同的凱爾特面孔,聽到的將是音調和諧的帶氣音的愛爾蘭口音,這是地地道道的愛爾蘭人永遠不會失去的口音。」
盎格魯-撒克遜人的相貌與凱爾特人的面孔,羅切斯特倒也頗有印象。
在倫敦,這實在算不上什麼難以辨認的事——凱爾特人大多生著棕紅色的頭髮,頭顱的寬度與長度更為接近,屬於圓頭型。
而盎格魯-撒克遜人則金髮碧眼的特徵格外明顯,頭骨前後方向的長度比起寬度來要更長一些。
不過,或許是因為羅切斯特前世是地地道道的東大人的緣由,他對歐美人的外貌並不像某些「某不知名三字軟體」上的某些人一樣,對歐美人有著中了蠱一樣的...那種情愫。
歐美人就算了,倪哥又是鬧哪樣啊?
羅切斯特真不是吹噓自己,他看學習資料,進行深度學習和研究探討的時候,都不看歐美區的,只有中日韓,東南亞也不看。
實屬是自己的下議院和上議院每次都否決掉了其他大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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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此話也不絕對,偶爾也會些例外,不過羅切斯特並不認為會在這裡遇到。
「有時候,我甚至能在倫敦人口最稠密的街區聽到愛爾蘭話。幾乎在任何地方,那些住在地下室里的家庭,大半都是從愛爾蘭來的。愛爾蘭人發現了最低限度的生活需要究竟是什麼,如今又把這門學問教給了我們英格蘭的工人——哈!還教給了英國的那些工廠主!」
「他們還帶來了骯髒與酗酒。這種不講究潔淨的習慣,簡直是愛爾蘭人的第二天性。在人口稀薄的鄉間,這倒還造不成多大的禍害,可這裡是倫敦,情況就完全兩樣了!」
「嘿,羅切斯特老兄!彌勒斯人按照在家鄉時的老習慣,把一應廢棄物和髒東西統統倒在自己家門口,結果弄出了污水坑和垃圾堆,把我們整個工人區都糟蹋得不成樣子,連空氣也給弄得污濁不堪。」
「就跟在他們家鄉一樣,他們緊挨著自己的房子搭起豬圈來;要是沒地方搭,他們乾脆就把小豬養在屋子裡頭。在大城市裡這般飼養牲畜,這種不成體統的新法子,完全是愛爾蘭人傳過來的。」
「愛爾蘭人疼愛自己的小豬,就跟阿拉伯人疼愛他們的馬匹一樣。唯一的區別是,等豬養得夠肥了,他就把它賣掉;而在那之前,他跟豬一塊兒吃,一塊兒睡,孩子們也跟豬一塊兒玩耍,騎在豬背上,和豬一起在泥里打滾。」
「羅切斯特老兄,這樣的光景,在英國隨便哪座大城市裡都能瞧見千百回,那些破破爛爛的小屋子裡頭是多麼骯髒、多麼不舒適,簡直叫人難以想像。愛爾蘭人不習慣使用家具。」
「一捆麥秸、幾件破爛得根本沒法再穿的衣服,這就是他的床鋪,一個木墩子、一把破椅子、一隻權充桌子的舊木箱——再多一樣也不需要了。」
「要是沒有生爐子的燃料,他就把手邊能燒的東西一股腦兒塞進爐膛里去——椅子、門框、飛檐、地板,一概不在話下。」
「燒酒是點綴愛爾蘭人生活的唯一物事。再加上他那副滿不在乎的快活脾氣,這就使得他老是喝得酩酊大醉。」
「愛爾蘭人有著南方人輕浮的性情,脾氣暴躁得幾乎可以和野人相提並論。他輕蔑所有那些正因為他性情粗野而無福消受的人間樂事。他既骯髒,又貧窮——所有這一切,都助長了他的酒癮。誘惑實在是太大了,他根本無力抗拒,只要手裡弄到一點錢,轉眼就喝了個精光。」
戈斯普蒙傑最後總結道,「英格蘭工人不得不和這樣的競爭者打交道!」
他用肩膀碰了碰羅切斯特,「這就是為什麼碼頭上會鬧起來。我們英格蘭工人,一星期的工錢得要六先令,我們得養活老婆孩子;可那些愛爾蘭工人呢,他們什麼都沒有,只要三先令就能打發!一天吃一磅土豆,剩下的錢全拿去喝酒!」
戈斯普蒙傑沒有跟他繞彎子,直截了當地把碼頭衝突的根由告訴了羅切斯特。
羅切斯特不知怎的,心頭湧起一陣奇怪的熟悉感——凱爾特人和盎格魯-撒克遜人搶飯碗,而一百多年之後,這樣的戲碼居然還在上演,只不過換了一批人,凱爾特人變成了「老墨」罷了。
不對,好像也不止美洲,只不過愛爾蘭人變成了非洲人和中東人。
事實證明,凡是那些比較簡單、比較粗笨、只需要出死力氣的活計,愛爾蘭人完全不比英格蘭人遜色。
結合羅切斯特自己的所見所聞,情況確如戈斯普蒙傑所說的那樣。
正是因為這種競爭,工錢被壓低了許多。
羅切斯特對此也有心無力。
「好了,老兄,我還得回碼頭去瞧熱鬧呢!希望下回能在碼頭上再見到你!」戈斯普蒙傑說完,拍了拍羅切斯特的肩膀,推門走了。
羅切斯特接過黑麵包和茶葉,也離開了麵包店。走在街上,在英國,不光是地下室,連所有房屋的一樓都瀰漫著潮濕的霉氣。
從前,許多地下室曾被泥土填平過,然而如今,它們又被重新挖開,住進了愛爾蘭人。
因此,不少地下室的地面低於河面,河水常常透過一個用黏土堵住的窟窿滲進屋裡頭,住在那下面的愛爾蘭人,每天天一亮就得把積水舀出來,潑到街上去。
羅切斯特的雙膝凍得直打哆嗦,沿著來時的路往回走。
途中經過一家酒館,裡面的工人大多來自工業區,文化水平多少要高一些,雖說談不上多有學問,至少也識得幾個字。
而他們對作家這號人,意見也最大。
羅切斯特只是從門口路過,便能聽見裡頭滔滔不絕的爭論聲。
「你們瞧瞧那些寫小說的傢伙,坐在那兒塗幾個字,就能賺咱們一星期的工錢!」
「哼,這還不算最讓人來氣的。最可恨的是那些貴族,日子過得可真叫舒坦!等哪天我發了大財,我也要雇一幫作家來寫我的生活!」
「要我說...」
他們的話還沒說完,羅切斯特已經走過去了。
他能理解這些人的想法,也並不怪罪他們。
在狄更斯出現之前,英國文學在很大程度上是被宮廷文化把持著的。
大部分作品都圍繞著宮廷生活打轉,極少有人把普通百姓、孩童看得與宮廷人物同等重要,同樣值得書寫。
而那些作品,除了討好權貴之外,便是給這些可憐巴巴、永遠也翻不了身的工人提供一點虛幻的慰藉罷了,除此之外,給那些或許有一線翻身機會的中產階級提供幻想。
就像是舊社會不少農民愛聽地主老爺的故事,他們是恨地主老爺,也是最想成為地主老爺的人。
全世界都差不多。
在狄更斯之前,也鮮有記者和作者會把目光投向街頭巷尾和日常生活中的平凡人物,去描摹當時倫敦市井街頭最真實的生活。
況且,大部分作者都出身於中產階級或上層階級,他們對工人階級的生活缺乏切身的了解,更不會去描寫這些可憐人了。
沒過多久,羅切斯特便回到了他那間小屋。
他摘下帽子,擱在桌上,一動不動地坐在椅子裡,思量著下一本書該寫些什麼……
可沒過多久,他便渾身無力地躺到了床上,虛弱地輕輕哼了一聲,伸直了身子,閉上了眼睛。
就這樣躺了大約半個鐘頭。
他回憶著,構思著。就這樣,一些念頭,又或是某些思想的碎片,一些雜亂無章、彼此毫無關聯的篇章,飛速地掠過他的腦海。
有些篇章,他只在什麼地方匆匆瞥見過一次,之後便再也想不起來了,如今卻變得格外清晰;只要稍加整理和構思,便能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