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切斯特是萬萬不願與感冒沾上一點關係的。
倫敦的空氣向來潮濕溫暖,又因著那些工業區的影響,總是忽冷忽熱。
即便是在室外,只要通風的情形稍差一些,空氣便變得相當惡劣。
在工業區,這樣的情況尤為嚴重,大部分時候都充斥著塵埃與機器油蒸發出來的臭氣。
「哈秋——」
噔!蹬!蹬!(P社音)
相比於感冒本身,羅切斯特最為懼怕的倒不是感冒對寫作的影響,而是那些治療手段,眼下流行的療法,羅切斯特還是有所耳聞的——聖水、放血療法,以及「奧匹厄姆(Opium)」。
這三樣乃是主要的療法,搭配使用的還有冷水浴、禁食等手段。
多少有點變態了。
歐洲人素來沒有飲用熱水的習慣,因此這所謂的「聖水」,本質上不過是未經煮沸的生水罷了。
唯一的區別只在於,一個是自己取來的生水,另一個則是教堂所賜、名為「聖水」的生水。
這聖水會直接引發腹瀉。
尤其是那些體質虛弱的孩童,因飲用「聖水」而染病身亡,也並非什麼罕見之事。
這與東方的那種已經魔怔的求佛問卜在本質上並無二致,皆屬於神學範疇,是典型的迷信行為。
在如今的倫敦人眼中,這種邏輯似乎並無不妥——「聖水」若能治癒疾病,那自然是神跡顯現,若未能奏效,則歸咎於時機未到、信仰不夠虔誠。
至於放血療法,那便更無需多言了,頭疼?放放血,發燒?放放血,脖子疼?放放血!
你說你快要死了?
無妨,放放血便好了。
萬病皆可以放血。
這便涉及到了人體的四種體液——血液、粘液、黑膽汁與黃膽汁。雖然已然進入了工業革命的時代,但醫學的發展恐怕要等到1850年之後方才有真正的突破。
倘若有人生了病,那必定是因為體內的血液太多,導致活力過剩。
若是生了病,便得將體內「多餘」的血放掉。
1799年,華盛頓因為嗓子不舒服,幾位醫生商議一番之後,決定放血。一口氣放掉了兩千五百毫升——人便死了。
第三個「奧匹厄姆(Opium)」,產自中東,屬於「進口藥」歐洲的醫術對疾病都尚未搞清楚,他們只覺生病便是疼痛,於是便想著要減輕疼痛。
而奧匹厄姆無疑就是這樣一味神藥。
在維多利亞時期,奧匹厄姆乃是家家必備之物,反正有了病便吃。
這些羅切斯特是一樣也不想嘗試的。高風險,零回報。
眼下羅切斯特需要自己尋個法子來解決,因為長期的營養不良,他的身體裡的免疫系統大抵會被感冒給徹底肘飛起來。
感冒:讓你飛起來!
羅切斯特雖然目前在西方,但心還是中國心,所以被肘飛可能不為零——因為中國人會飛。
想到這裡,羅切斯特匆匆將腦海里是不是出現的些例如「中國人會飛」的話語匆匆甩開——自己恐怕是真病了,怎麼都開始說這些胡話!
若是在家鄉,這時候一個「板藍根」和「感冒靈」已經開始防治了...
如今感冒尚未「完全發作」,保暖乃是當務之急,馬上便要到一月了,倫敦的氣溫只會進一步降低。
羅切斯特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衣裳,破破爛爛的,也說不清穿了多久,材質也是相當劣質的粗棉。
猶豫再三之後,羅切斯特決定……買衣服!
粗棉織品雖然比毛織品厚、硬而且重,但在禦寒和防濕方面遠不及毛織品。
而且由於厚實,由於材料本身的特性,一旦濕了便不容易干,而且無論如何都不會像毛織品那樣密實。
當然,若是在冬天看到英國工人身上穿著毛織品,那多半是從廉價商店裡買來的。
唯有那些「廉價商店」才願意給工人們提供這些,只不過在那裡買到的是一種很壞的料子。這種料子製造出來「只是為了出售,而不是為了給人穿的」。
羅切斯特的原主曾經買過,穿上兩個星期便裂了縫,又或者是不知因何而磨穿了。
一件毛織品外套的價格在十先令左右,對於羅切斯特目前而言,倒也能夠接受。
事不宜遲,羅切斯特即刻出發。他知道有一家在原先租房處附近的店鋪——那裡既賣窮人的衣裳,也賣中產階級的衣裳,口碑在附近還算不錯。為了防止在新店鋪被宰,羅切斯特還是更願意去那家熟悉的鋪子。
誠然,說到底,他對那位店主著實懷有幾分好感。
在更為凜冽的寒夜降臨之前,他還需一件足以禦寒的外衣。
他又踱至床邊,伸手探了探床上的被子。
填充物是羊毛,是這年頭最常見、最普遍的材質,禦寒的性能倒還過得去,倘若換作其他不保暖的料子,羅切斯特便非得換掉它不可。
隨後,羅切斯特便馬不停蹄地趕往那家鋪子。
「噔——」
半個鐘頭過後,一間鋪子的門鈴叮噹響了起來。
那是一間小小的店鋪,店裡堆滿了印花棉布、毛呢與亞麻織物,樟腦與肥皂的氣味混合。
店主是個瘦削的男子,頭上戴著一頂帽子,正與另一位客人說著話。
在整個倫敦的布料行當中,像他這樣的人實屬為數不多——倒不是說他的手藝有多麼精湛,而是因為絕大多數男人都不會從事這等營生——不過人們倒也並不會因此便討厭他。
一位裹得嚴嚴實實的英國男子推門而入。不是別人,正是羅切斯特。
「喬納森·羅切斯特,碼頭工人,幾個月以前還來過您這兒。」羅切斯特因感冒而含含糊糊地說道,並且微微行了個禮。
這位老闆有個好記的名字——約翰。
約翰見狀也匆匆放下手中的活計,「我記得您,羅切斯特先生,記得很清楚。您來過,請坐,請坐。」
約翰倒了一杯茶,遞給了羅切斯特:「請稍等。」
約翰身旁的是另一名同樣來買衣裳的工人——目的大抵與羅切斯特是一樣的。
「約翰,您瞧,我帶了錢!」說著,那名工人從衣袋裡掏出一把硬幣,叮噹地響。
儘是些沾滿污漬的銅幣,看上去頗為寒酸,但足以表明他並非空手而來。
「您上回欠的帳還沒還清呢。」約翰說道。
「這回我帶了足夠的錢,不欠您的了。」工人把硬幣放在桌上,「三件棉外套。」
約翰轉身走進後面的房間,片刻之後捧著三件衣裳走了出來。
那是三件深灰色的外衣,料子看起來倒還厚實,但樣式有些過時,顯然是從舊貨堆里翻找出來的。
「三先令。」
「成交。」
工人拿起衣裳,頭也不回地走了。
輪到羅切斯特了。
「約翰,一件毛料外套,不要棉的。」
「毛的?羅切斯特先生,價格要...」約翰撓了撓頭,「十先令……您該不會又要賒帳吧?」
「不,」羅切斯特從兜里掏出一把硬幣,總計十先令。
「哦,我的上帝,我聽邦廷太太說您發了財,看來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