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日沒有件。
架上第二格空出一截。上月那一編謫戍名冊橫在裡頭。
第十二日午前,鄉佐送來本月的。
一編木牘,兩道繩穿過牘上端的孔,繩外掛一張籤條,上寫編數與枚數:一編,三十七。按式,編冊來件不按枚登,按編登;登的是編數與枚數,登完當面逐枚點驗,點不平不得收。
劉毋害解開外頭那道繩,把牘攤開,一枚一枚數過去。書佐照籤條在旁邊報數。
數到末了,案上是四十一枚。
「籤條上三十七。」
「再數。」
點驗兩人同點:一人翻牘報名,一人應數。頭一遍書佐翻、劉毋害應;第二遍換過來;第三遍不換手,從編尾往回點。
還是四十一。
鄉佐站在階下沒有走。三遍點不平的,收件簿上要記一個「不平」,這一編便壓在案上不動。
「上月那一編取下來。」劉毋害說,「我得先挑出多的那四枚。」
上月那一編取下來,與本月的並排攤開。
核名冊有三對:名、里、年。三樣有一樣不合,退。
兩編逐枚比過去。上月三十七枚上的名,本月一枚不少,字跡與次第都照舊。多出來的四枚排在編尾,木面比別的白,邊上沒有起毛。
劉毋害把四枚挑出來,就著窗看。三欄都填齊了,字是一個人寫的。他照三對核下去:名對得上鄉里的戶版,里在本縣,年也合。
「退不了。」書佐說。
「合的是三樣。」
四枚翻過來,背面都寫著因何入冊,一枚一行。四行是同一句:照某月令。
增入名冊的,須注所據來件的件號。件號在,本曹可核;件號不在,只寫令名的,本曹只能受。
「件號呢。」
「沒有。」
書佐把四枚又翻了一遍。
「那是誰添的。」
「添的人不在牘上。」
書佐去架上取回件。
那一枚四欄排下來。四欄之外,具者那一欄底下的木邊上,另有四個字:以此為例。
「照這個辦。」書佐說,「往後同樣的,本曹自己駁,不必報上去。」
劉毋害沒有接。
按式,例只及於同樣的請。上一件是鄉里遞上來的請,自下而上;名冊是郡里發下來的,自上而下的東西沒有駁這一說。
「這不是請。」
「那是什麼。」
「是發下來的。」
書佐把回件放回原處,手停了一停,又抽出來看欄外那四個字。
「這個例成了三日。」
劉毋害伸手把牘按平,推回那一格里去。
「成了三日,頭一回拿出來用,用不上。」
下行文有疑,只能問,不能駁。問要另具一件,先要有事目。
事目冊在案下的篋里,一冊,一事一行,本曹辦得的事都在上頭。
劉毋害搬出來從頭看下去:核、造、抄、送、駁、覆,到末尾,沒有「問」。冊尾留著三行空,是歷年添事目留的,都沒有字。
書佐湊過來看了半冊。
「那就沒有這一件事。」
「事是有的,冊上沒有這一行。」
件目在案頭左手,一件一行。
上一行是那件駁的,行尾並排兩個名,寫完還余出一截。
新收這一編也要上件目。書佐取筆,筆尖落在上一行行尾那截空上。
「接著寫。」
「另起一行。」
「我這一件是接著上一件來的。」
件目一件一行。上一行的經手不隨下一行走;要上名,須另有一件,另有他做的那一樣。
「那四十一枚是我一枚一枚翻的。」
「翻不算辦件。」
點驗記在收件簿上,辦件從具事目起,事目還沒有。
書佐另起一行,寫編數、枚數、來處,寫完把筆擱下,沒有寫自己的名。
新起那一行,行尾也空著一截。
帖子又長了七八層。
第九層上是烏氏。回件讓他重點,重點要憑舊冊;舊冊隨上計送走了,他手上只有抄本。按抄本重點報上去,回件說抄本不作數;要作數須由存本處出憑,而存本不在縣裡。他把點過的一頁貼上來,頁上圈了十一處。
底下有人問:十一處是差的還是對的。他說不知道,他只圈了改過的。
第十三層是市籍那個。上一回沒有人接的那一句,他隔了幾日自己回了:已發出的不重掛,按發件簿倒查,倒查出來的另立一冊。那一冊也是他一個人寫。
第二十層是河東。他說手上那一樣脫手了,換的東西不在這一服。有人問換了什麼,他沒有報,只說往後見著人憑的不是這一樣。再問他還收不收現成的,他沒有回。
第十六層底下另起一樓。有人開盤,押的不再是樓上那個數何時見底,改押先到沛縣的是哪一個服。報到過的由十一個添到十九個,沒有一個說見著人。
鄉佐還在院裡。
按式,交編冊要留回執。回執割兩半,一半隨人回,一半留本曹;回執上寫編數與枚數,不寫人名。
劉毋害取一枚白牘,從中間割開,兩半各寫一樣的字:一編,四十一。
鄉佐接過半枚,翻過來看了背面。背面沒有字。
「寫的是枚。」劉毋害說。
「上月三十七個,本月四十一個。多的四個,我回去點誰。」
「回執上寫的是枚。」
「枚不就是人。」
一枚上可以有一個名,也可以沒有。空枚要留著,往後填;填不上的,年終一併畫去。
「那四個的名在你手上。」鄉佐說,「你念給我。」
「本曹核的是冊。」劉毋害說,「我管的是名冊,不是人。」
鄉佐把半枚塞進腋下那捲白牘里。
「那我回去照著念。」
「念完記誰到了。」
鄉佐換了個腋下。
「沒到的呢。」
「另具一件,寫明何人、何日、何故。」
「我不識那四個字。」
劉毋害讓書佐把四個名照音念了一遍,又念一遍。鄉佐跟著念完,走了。
尉曹的衍進來時手上空著。
「那一編點完了。」
「四十一。」
「我這邊的簿上是三十七。」
尉曹按人點,點不出的,缺在誰手上歸誰。
「記不平。」衍說。
壓著不動,尉曹這一月還是三十七。
衍看著案上那一編,沒有伸手。
「你落一個平,我這邊就得點出四十一個人來。」
「點是平的。」
衍到門口停住。
「那四個,你見著一個沒有。」
「一個也沒見著。」
「我也沒有。」
收件簿攤在案上。行式是:日子、來處、編數、枚數、點驗;前四欄照籤條與實點各填一樣,末欄填「平」或「不平」。劉毋害在末欄落了一個「平」,底下添一行小字,寫實點四十一、籤條三十七,兩數並列,不作取捨。
筆還沒有擱下,鄉佐從院門口折了回來。
「銷不了號。」
鄉佐把手上那一半舉起來給他看。回執隨人回的一半要在鄉里銷號,銷號得登鄉的簿,而鄉的簿上那一欄寫的是人數。
「我那一欄要填人。」
「本曹只寫枚。」
「那我填什麼。」
按式,本曹不代填他曹之簿;鄉的簿填錯了,歸鄉佐。
鄉佐沒有走。他把那半枚擱在案角,手壓住。
「你這邊認幾。」
劉毋害沒有答,把件目取過來。那一行行尾的一截空還在。
他在那一截空里落了一個四。
「抄這個。」
鄉佐看了兩遍,抄在那捲白牘的頭一行上,出處也記了:某曹件目,某日,行尾。
「這個算什麼。」
「算本曹這邊認了四個。」
鄉佐把自己抄的那一行念到末尾,停在那個四上。
「欄呢。」
「沒有欄。」
鄉佐夾著白牘走了。案角那半枚回執還壓著。
件目那一行,行尾添了一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