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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你還是人嗎

2026-09-21 19:24:37 作者: 賀賀有名有姓

  「他想讓我去。今天晚上是零點半。那棟樓在兩條馬路以外,邊上就是康怡護理院。公安三輛車全停在護理院正門口。他要是能把我從這條街上支過去,那我就一個人站在半夜的棋牌室後院裡。身邊一個手電都沒有。」

  整條街上的人全都不吭聲了。

  小吳的臉憋得通紅:「那我們不去了?」

  「去。」

  「可您剛才講……」

  「我講的是他想讓我去。」林凌說,「我沒講我不去。東西在那兒,這一點他沒騙我。他要是能自己拿走,今天下午就拿走了,他犯不著熬到現在給我發這個。他拿不了。」

  「為什麼拿不了?」韓冬問。

  「因為那個棚子在人家後院裡,圍著院牆。他今天下午要是爬上去,一院子的公安全看著。他要是今天晚上翻牆進去,那就成了入室。他一直在等一個人替他拿。他等的是我。我要是今天晚上翻牆爬上那個棚子,明天早上他只要撥個電話報個案,就有人在那棟樓後院當場抓一個夜裡翻牆的實習律師。到那時候,我今天一整天所有的紙,全廢了。」

  沈小滿急得直跺腳:「那怎麼辦啊!東西就在那兒擺著,你不能去,他也不能去,難道就這麼放著?」

  「不放。」林凌搖搖頭,「我請人上去。」

  「請誰?」

  「請那家棋牌室自己上去。」

  整條街全愣了。

  小吳的嘴張成了個圓的:「……啊?」

  「大姐。」林凌轉向老闆娘,「那家棋牌室,老闆姓什麼。」

  「姓廖,廖老闆。」老闆娘說,「這一片開了七八年了。」

  「他這個店,今天下午出了這麼大的事,還在開嗎。」

  「不開了不開了。」老闆娘直擺手,「下午封了以後就沒開,晚上我路過看著都黑著。」

  「那他今天晚上人在哪兒。」

  

  「肯定在啊。」老闆娘說,「他自己家就住那棟樓三樓,一家人都住那兒。」

  林凌笑了,「那就更好辦了。」

  他轉過身,「趙律師。」

  一直站在門口的趙明遠渾身一僵:「……我?」

  「今天下午四點二十七,你到的安平路。四點半,那個孩子在二樓把一張紙遞給你。四點四十幾,你下樓,看見海哥坐在樓梯口。你今天下午在那棟樓里待了將近半個鐘頭。你見過那個廖老闆嗎。」

  趙明遠想了想:「見過一面。我上樓的時候他在櫃檯後頭坐著,我下樓的時候他還在。」

  「他今天下午出事以後是什麼反應。」

  「……我當時已經走了。」趙明遠的聲音低下去,「可我下樓那會兒,他一直在打電話,打得挺急的。」

  「打給誰不知道。」

  「不知道。」

  林凌點了點頭,「趙律師,我現在要你打一個電話。」

  「打給他?」趙明遠愣住,「我跟他不認識啊,我連他號碼都沒有。」

  「不打給他。」林凌說,「打給他的保險公司。」

  整條街的人全傻了。

  韓冬的嘴張了半天:「……保險?」

  「一家開了七八年的棋牌室,一屋子桌子椅子空調電視,還帶著自己家住樓上,公眾責任險總得有一份。」林凌說,「沒有的話,他這個店開不到今天。今天下午,他店裡出了一個人從二樓窗戶掉下去的事。這種事,保險公司遲早要知道。可今天下午到現在,還沒有人跟保險公司講過一個字。為什麼。因為廖老闆自己不敢報。他一報,就得講清楚人怎麼掉下去的、當時二樓有誰、他自己在哪兒。他今天下午一直在打電話,打得挺急,可他沒打這個。他今天晚上關著燈坐在三樓,最怕的就是這件事。」

  趙明遠的額頭上開始冒汗,「林律師,你到底要我講什麼。」

  「你什麼都不用編。」林凌說,「你是執業二十二年的律師,你今天下午四點半人在那棟樓的二樓,這是事實。你今天晚上已經在派出所做了筆錄,有編號,這也是事實。你打到保險公司二十四小時報案的那個座機上,報一個案。報出險。出險人是那家棋牌室,出險時間是今天下午十六時五十分,出險地點是該店二樓,事故形態是人員高處墜落,傷者已送浦右區中心醫院重症監護。你就講,你是當天在場人員,你依法履行你知道的告知。」報完,你要一個報案號。」


  小吳聽得直吸氣:「可他這麼一報……那個廖老闆不就……」

  「廖老闆明天早上會接到一個電話。」林凌說,「保險公司會告訴他,你店裡今天出了一起人身傷害事故,我們已經受理,查勘員今天上午到現場。他到時候有兩條路。他要是講沒這回事,那保險公司就不管了,將來這一攤他自己扛。他扛不動,光醫藥費就能把這個店賠進去。他要是認,那查勘員就得進他家後院。查勘員是幹什麼的?」

  林凌看了一圈圍著的人。

  「查勘員是去核實事故經過、勘查現場、拍照定損的。一個人從二樓窗戶掉下去,查勘員到了,第一件事就是站到二樓那個窗口往外看,量高度,看落點,把窗戶底下的所有東西都拍下來。包括那個鐵皮棚頂。」

  沈小滿「啊」地叫出了聲。

  「他不是我請去的。」林凌說,「他是保險公司自己派的。他上棚頂,那叫勘查現場。他拍照,那叫查勘取證。他拍到什麼,我一點都管不著。可他拍完的東西,會歸到一份出險檔案里去,那份檔案將來是要跟著理賠走的。到那個時候,誰都拿不走。」

  韓冬蹲在地上,兩隻手插在頭髮里,半天憋出來一句。

  「……你他媽是人嗎。」

  趙明遠握著手機,手抖得厲害。他站在那兒,四十七歲,執業二十二年,今天一天報了兩次警,發了一條炸了整個所的群通知。現在還要給一家跟他毫無關係的棋牌室報出險。

  「林律師。我今天要是把這個電話打了。」趙明遠苦笑了一下,「明天全城的同行都得講我瘋了。」

  「他們會講。」林凌說,「講上一個月。」

  「講完了以後呢。」

  「講完了以後,」林凌看著他,「再過幾年,他們講起你的時候,就會講一句,那個姓趙的,二〇一五年十二月那天晚上,他站對了。」

  趙明遠盯著他看了很久。然後他轉過身,往路邊走了幾步,把手機舉了起來。

  趙明遠那通電話打了十一分鐘。掛斷的時候,他整個人靠在那輛糊著塑料布的帕薩特上,大衣後襟全是牆灰。他把手機舉了舉。

  「報案號出來了。他們講,查勘員明天上午九點到現場。」

  小吳一拍大腿:「成了!」

  「還有一句。」趙明遠咽了口唾沫,「接電話那個姑娘臨了問我一句,先生,您跟被保險人是什麼關係。」

  「你怎麼答的。」

  「我講,我是當天在場人員,我是律師,我今天已經在舊橋派出所做過筆錄,編號我念給你。」

  「她怎麼講。」

  「她把編號收了。」趙明遠抹了把臉,「她講,那我們記進去。」

  林凌點了點頭。

  路燈底下那台老台秤旁邊,五金店老闆舉著那張進貨單,上頭已經密密麻麻按了一片手印。劉大媽舉著手電,眼睛貼得很近,一個個數。

  「三十七個。」她扭過頭喊,「小林律師!三十七個!」

  「大媽,這張紙您替我收著。」

  「我收著?」劉大媽愣了。

  「對。您把它折好,揣進最裡頭那個兜里。」林凌說,「明天早上六點半以前,誰來問您要,您都講沒有。」

  「六點半以後呢?」

  「六點半以後,穿制服的來了,您當著面掏出來給他。」

  「為什麼要六點半以後?」

  「因為老徐要是六點多來拉車,那這張紙就得跟他前後腳。」林凌說,「早了,容易丟。晚了,就趕不上過磅了。」

  劉大媽鄭重其事地把那張單子折成一小塊,塞進棉襖最裡頭,還拍了兩下。

  零點四十幾。這條街上的人開始有點撐不住了。抱孩子的那位大姐早被勸回去了,剩下的幾十號人,有的靠著牆蹲著,有的坐在自家搬來的小馬紮上。

  沙縣老闆娘不知道什麼時候回去了一趟,端了一大鍋面出來,蒸汽在冷風裡冒得老高。

  「來來來,一人一碗,我這就下了兩把面,將就著吃。」

  小吳接過一碗,吸溜了一大口,眼淚差點掉下來。

  林凌沒吃。他站在路燈外頭那片陰影里,掏出手機,翻到通訊錄,找了個號碼撥了出去。


  響了很久才通。

  那邊的聲音帶著濃濃的睡意,還有點火氣:「……誰啊,媽的這個點。」

  「大姐,我姓林。」

  「林什麼林……」那邊頓住了,「……林律師?」

  「我今天晚上麻煩你一件事。」

  沙縣老闆娘端著鍋走過來,好奇地探頭:「你這是打給誰呢?」

  林凌捂了下話筒:「中午在複印社復了五六十張空白材料的那位,我請老闆娘找的號。」

  小吳一口面差點噴出來:「您打給複印社的老闆娘?她人不就在店裡嗎?」

  「不是這家。」林凌說,「是安平路那頭另一家。」

  整條街的人全愣了。

  「今天中午那五六十張,是在這條街上這家復的。」林凌對著話筒,「大姐,我問你一件事,你別急著答,你想清楚了再講。今天,有沒有人到你店裡,復過一沓底下按著紅手印的空白紙。」

  那頭徹底醒了。

  「……你怎麼知道的。」

  「幾點。」

  「下午兩點多吧,兩點半左右。」那邊的聲音開始發慌,「一個男的,戴個帽子,拿了一沓過來,讓我復。我復了四五十張,他給的現金,不要找零。」

  「他復的時候在旁邊站著嗎。」

  「站著,一直盯著。」

  「有沒有卡紙。」

  「……有!」那邊一下子提高了聲音,「卡了一張!我那機器進紙輪該換了,卡了一張,歪的,他讓我撕掉扔了。」

  「扔哪兒了。」

  「扔我櫃檯底下那個箱子裡了。」

  「那個箱子今天下午被人收走了嗎。」

  那邊想了想:「收了啊,老徐五點來收的。他天天來。」

  「大姐,我最後問一句。你們那家店,是不是也收傳真。」

  「收啊,我這機器複印傳真一體的。」

  「今天晚上,它響過嗎。」

  那邊安靜了很久。然後聲音變了。

  「……響過。十點多,我都關門了,在樓上躺著,聽見樓下嗡嗡地轉。我下去看了一眼。出來一張紙。」

  「上頭講什麼?」

  「我沒細看。」那邊支支吾吾,「就一小段,我看了個開頭,講什麼本人自願……我當時困得要死,我以為是誰發錯了,我就擱那兒了。」

  林凌站直了身子。

  「大姐,那張紙現在還在嗎。」

  「在啊,還在出紙口上擱著呢。」

  整條街上,韓冬撲通一下坐在了地上。

  「大姐,我現在跟你講三件事,你一件一件照做。」

  「你講。」

  「第一,別碰它。別拿,別折,別看,也別拍照。你就讓它在那兒擱著。第二,你現在下樓,把你店裡的燈全打開,捲簾門拉開一半。」

  那邊急了:「這個點開門?我一個人在家啊!」

  「正因為你一個人在家。」林凌說,「你把燈開著門開著,這條街上就有人看得見你。你要是關著門躺著,今天晚上真有人來敲,你叫都沒地方叫。」

  那邊徹底不吭聲了。

  「第三,你撥一一〇。」

  「報什麼啊!」

  「你就講,你店裡今天下午有人來復了一沓按著紅手印的空白紙,晚上十點多又收到一份來路不明的傳真,你懷疑跟今天下午安平路那件事有關,你擔心自己的安全,你請求出警。這三句你自己講,一個字都別少。」

  那邊哆哆嗦嗦地應了。

  掛掉電話,林凌把手機揣回兜里。整條街上沒有一個人吃麵了。

  小吳端著碗,面早坨了。

  「林律師。」他嗓子發乾,「兩家……他們在兩家店都復了?」

  「兩家。」林凌說,「中午一家五六十張,下午兩點半又一家四五十張。」

  「一百多張空白的紙,底下全按著同一個紅手印。」

  沈小滿的手抖得幾乎舉不住手機:「他們要那麼多幹什麼……」


  「今天晚上十點零四,恆信五樓那台機器,往這條街上發了一份《情況說明》,落款是那個孩子,時間填的是今天下午三點四十。十點多,另一家店也收到了一張,開頭是本人自願。同一個晚上,往兩個地方各發了一份。他們在試。」

  「試什麼?」韓冬爬起來問。

  「試哪一份能留住。他們發到我臉上這一份,落地就被我摁住了,通信管理報告我今天晚上就拉出來了。可他們發到另一家的那一份,本來是要靜靜地在那台機器上躺著的。躺到明天,躺到後天。等哪天真要用的時候,他們就能講,你看,安平路那邊一家複印社,早在事發當晚就收到了這份說明。他們要的不是一張紙。他們要的是這張紙出現在好幾個跟他們沒關係的地方。出現的地方越多,將來越像真的。」

  整條街上,風把塑料布吹得嘩啦響。趙明遠站在車邊上,臉色青得嚇人。

  「林律師。」他忽然開口,「那要是他們不止發了兩家呢。」

  林凌看了他一眼,「對。所以還有一件事得辦。」

  他轉向複印社的老闆娘。

  「大姐,這一片開門做複印的,一共幾家。」

  老闆娘掰著手指頭數:「我們這家,安平路那家,前頭菜場邊上還有一個,再往北,醫院對面有兩家,靠著列印病歷發財的……大概六七家吧。」

  「號碼你都有嗎。」

  「有幾個,同行嘛,逢年過節走動走動。沒有的我能問著。」

  「現在打。」

  老闆娘一愣:「現在?這都快一點了。」

  「對,現在打。」林凌說,「你就問她們,今天晚上,你們那台機器,響過沒有。」

  老闆娘「哎」了一聲,轉身進店,抄起櫃檯上那個用了七八年的座機就開始撥。

  林凌走到門口,靠著門框站著。

  零點五十幾。

  這一天已經過去了十三個半鐘頭。

  他抬頭看了眼那塊燈箱招牌,招牌下頭那台老機器還嗡嗡地散著熱。

  這時候,店裡的座機通了。

  老闆娘的聲音尖起來:「餵?老李啊,是我,安平路口小周啊!我問你個事,你們店那個傳真機今天晚上響沒響過……」

  她的聲音忽然停住。

  整條街的人全都轉過頭看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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