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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講得越多越好

2026-09-21 19:24:55 作者: 賀賀有名有姓

  老闆娘握著話筒,臉慢慢地白了下去。

  她扭過頭來,眼睛瞪得溜圓。

  「林律師。老李講。他店裡那台,今天晚上響了三回。」

  老闆娘舉著話筒,手在抖,那根捲曲的電話線晃得直打轉。

  林凌走進店裡,「大姐,把話筒給我。」

  老闆娘趕緊遞過來,退到一邊,兩隻手在圍裙上蹭個不停。

  「老李是吧。」

  那頭是個上了歲數的男人,聲音沙啞,還帶著一股被吵醒的火氣:「你他媽的哪位啊?」

  「我姓林。今天晚上安平路口這條街上的事,您要是刷過手機,可能看見過。」

  那邊停了停。

  

  「……哦哦哦,那個律師?我們家老太婆看了一晚上,一直講這個小伙子不容易。」

  「李老闆,我問您三句話,您答完就掛,我不耽誤您睡覺。」

  「你講你講。」

  「三回是幾點。」

  「頭一回九點多,第二回十點零幾,第三回十一點半左右。」老李想了想,「我記得清,因為我第二回聽見響,還罵了一句,我講這大半夜的誰發傳真啊。」

  「三張紙,內容一樣嗎。」

  「不一樣。」

  林凌把話筒往耳朵上又貼緊了些,「怎麼不一樣。」

  「頭一張是一份什麼說明,講什麼本人自願的。第二張我沒看,跟頭一張差不多長。」老李咂了下嘴,「第三張最怪。」

  「第三張怎麼了。」

  「第三張就一句話,還是空的。」

  「空的?」

  「對啊,一張紙,上頭就一行字,底下全是白的。」老李說,「我拿起來看了一眼,我以為發錯了,我還想著明天問問是誰。」

  「那一行字是什麼。」

  「我念給你聽?」

  「您別念。」

  老李愣了:「啊?」

  「您別念,也別看第二遍。」林凌說,「您現在把那三張紙原地擱著,一張都別動,一張都別碰。」

  「為什麼啊。」

  「因為您念給我聽,就成了我知道。」林凌說,「將來人家問一句這上頭的內容你怎麼知道的,您得答,我半夜念給一個律師聽過。您這一句一出口,這三張紙就跟我扯上關係了。您什麼都不講,那這三張紙從頭到尾就是自己跑到您店裡來的。」

  那頭徹底安靜了。

  過了好一會兒,老李的聲音低下去。

  「小伙子,你這是碰上什麼了。」

  「碰上一件挺大的事。」林凌說,「李老闆,我請您辦三樣。」

  「你講。」

  「第一,您現在下樓,把您店裡的燈全打開,捲簾門拉開一半。第二,那三張紙就擱在出紙口上,誰來問都講沒有,只有穿制服的來了您才當面給他。第三,您撥一一〇。」

  老李的呼吸重了一下,「報什麼。」

  「您就講,您店裡今天晚上收到三份來路不明的傳真,跟今天下午安平路那個墜樓的事有關,您擔心自己的安全。您一定要提一句,請求依照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給予保護。這句話您自己講,讓它落進筆錄。」

  那頭頓了很久。

  「……行。」

  「李老闆。您店裡那台機器,能拉一張收傳真的清單出來嗎。」

  「能吧,我這機器用了十來年了,有個鍵。」

  「您別拉。」

  「啊?」

  「您讓衙役來拉。」林凌說,「您自己拉出來,明天有人問一句這是誰拉的,您答是我拉的。衙役拉出來,那就是取證。同樣一張紙,兩種命。」

  掛掉電話,林凌把話筒放回去。

  整個店裡沒人吭聲。

  小吳端著那碗坨了的面,眼睛發直,「林律師……三家了。」

  「不止三家。」林凌轉向老闆娘。「大姐,接著打。剩下那幾家,一家一家問過去。」


  「問什麼?」

  「還是那一句。今天晚上你們那台機器響過沒有。」

  「問完了呢?」

  「問完了,你告訴她們三件事,跟我剛才跟李老闆講的一模一樣。開燈,別碰,撥一一〇。一定要提第六十二條。」

  老闆娘應了一聲就去撥號,撥到一半忽然回過頭。「林律師,我這麼一家一家打過去……人家會不會以為我發神經啊。」

  「大姐,你今天晚上打這幾個電話。」林凌說,「到明天早上,這一片開複印社的,全都知道有人半夜往他們店裡發東西。他們知道了,就沒人再敢替這個東西保管了。」

  老闆娘「哎」了一聲,轉過去繼續撥。

  林凌走出店門。外頭風更冷了。路燈底下那台老台秤還架著,幾十號人有的蹲著有的坐著,沒有一個走的。

  韓冬湊過來,聲音發澀。「林律師,我到現在沒想明白一件事。」

  「講。」

  「他們把同一份東西往六七家複印社發。」韓冬撓著頭,「這些店互相不認識,也不認識那個孩子,跟這個案子一點關係都沒有。那這些紙落在這些店裡,能有什麼用?」

  「用處大了。」林凌笑了笑。「將來這個案子真鬧到檯面上,會有人拿出一份《情況說明》,講這個孩子是自己摔的。我方一定會講,這是偽造的。到那時候,對面就會講一句話。偽造?那怎麼解釋事發當晚,安平路一帶六七家跟本案毫無關係的複印社,都收到了這份說明。這些店是我們能串通的嗎。這些店老闆認得那個孩子嗎。」

  韓冬倒吸一口冷氣。「他們這是……造了一片證人。」

  「對。」林凌說,「他們造的不是紙,是紙落地的地方。一張紙孤零零地出現在一個地方,那叫可疑。同一張紙同一個晚上出現在六七個互不相干的地方,那就叫廣泛存在。到明天早上,這一片所有的複印社老闆都會互相打聽,會有人講,我那兒也收到了。講上一個星期,這件事就變成了這一帶人人皆知的一個說法。將來他們就不用自己開口了。會有一堆跟他們毫無關係的人替他們講。」

  沈小滿站在旁邊,臉都白了。「可是……可他們沒算到你會半夜挨家打電話。」

  「他們算到了。」

  整條街的人全愣了。

  「他們算的是我今天晚上被那車紙絆在這兒,走不開。」林凌說,「他們還算準了這個點沒人願意接電話。他們唯一沒算到的,是這條街上有一個開了七八年複印社、認得這一片所有同行的老闆娘。他們沒算到,我不用挨家跑。我只要請她打幾個電話。」

  店裡那個座機還在響,老闆娘的聲音一聲比一聲高。

  「餵?菜場那個小張嗎?我,安平路口小周啊!你今天晚上機器響過沒有……什麼?響了兩回?你別碰!你聽我講……」

  林凌把手插進兜里。這一夜他等的東西,終於開始往回涌了。

  小吳忽然一拍腦門。「不對啊林律師!」

  「怎麼。」

  「他們發這麼多張,全從恆信五樓那台機器發的?」

  林凌看了他一眼。「問得好。」

  他轉向趙明遠。「趙律師,你所里那台機器,一晚上發六七個號,二三十頁紙,得多長時間。」

  趙明遠臉色變了變:「那得半個多鐘頭。」

  「十點零四那一份,發到我們這兒。」林凌說,「十點半你在群里發了通知。十一點半,李老闆那邊還在響。那就是說,你那條通知發出去以後,還有人在那間屋裡待著,一直待到十一點半。」

  趙明遠整個人晃了一下。「他看見了我的通知。」

  「他看見了,他沒走。」林凌說,「他知道明天一早門禁一調就有一個名字,可他還是待著把紙發完了。」

  「為什麼?」

  「因為對他來講,那些紙比他自己的名字還要緊。他不是在替誰跑腿。他自己就在裡頭。」

  凌晨一點十幾分。

  路口那邊燈光一晃,一輛警車拐了進來。

  姓周的從副駕駛上跳下來,臉上全是熬出來的油光,眼睛紅得像兔子。

  「林凌。」

  「周警官。」

  「護理院那邊,我們的車停到現在,一動沒動。」姓周的喘了口氣,「大門裡頭一直有人在窗戶後面看我們,看了半個多鐘頭,後來燈滅了。」


  「他們沒出來。」

  「他們不敢出來。」林凌說,「你要是進去,他們知道你要什麼。你不進去,他們不知道你有多少東西。」

  「可現在有個新情況。」姓周的把嗓子壓低了,「十二點四十幾,那棟樓後頭有輛車打了火。」

  「什麼車。」

  「看不清,就聽見響。我留了兩個人在正門口,繞不過去。」

  「打完火走了嗎。」

  「熄了。」姓周的說,「打了火,怠速了兩三分鐘,又熄了。」

  林凌點點頭,「他們試過一次。」

  「什麼意思?」

  「他們想把人挪走。」林凌說,「可他們打了火以後發現走不了。」

  「為什麼走不了?」

  「因為你那三盞警燈在正門口亮著。」林凌說,「後門那條路通到哪兒。」

  姓周的想了一下:「通到順義路。」

  「順義路今天晚上有多少人舉著手機往陽台外頭看。」

  姓周的猛地一怔。

  「晚上九點多,我們請全城看一輛白麵包,報的就是順義路、天山北路、金沙江路這幾條線。」林凌說,「那會兒是九點。」

  「到現在過了四個鐘頭。」

  「那些人早就睡了。」

  「可他們不知道。」

  整條街上,韓冬「嘶」地吸了口氣。

  「他們現在最怕的,是從那條路上開出去,被人拍到。」林凌說,「他們不知道今天晚上還有幾雙眼睛醒著。所以他們打了火,又熄了。周警官,你現在什麼都不用做,就把車停在那兒。」

  「停到幾點?」

  「停到八點半。」

  姓周的一愣:「八點半有什麼?」

  「八點半,市場監管的人會去那棟樓的後廚。」林凌說,「十二三四五昨天晚上收了工單,工單是有時限的。九點,保險公司的查勘員會去兩條馬路以外那個棋牌室的後院。同一時段,衛健那邊核那家護理院的執業許可和診療科目。再加上你這三輛車。明天早上八點半到九點,那一片會有四撥互不相干的人同時在場。」

  姓周的張著嘴,半天沒合上。「林律師。你到底什麼時候開始安排這些的。」

  「今天晚上十一點半。」

  姓周的看著他,忽然笑了一下,笑得特別難看。「老陳跟我講過你。」

  林凌看過來。

  「他下午打完那個一一〇回來,跟我講了一句。」姓周的抹了把臉,「他講,這個小赤佬要是明年真拿到證,我們所以後有得忙了。」

  整條街上沒人吭聲。林凌把頭轉開,看著路燈下那堆紙殼子。

  「周警官,還有一件事,你現在能辦。」

  「講。」

  「恆信律師事務所五樓的門禁。今天晚上二十二點零四那份傳真,從他們收發室發出來的。二十二點三十一,趙律師在群里發了停用通知。二十三點半,安平路那頭的複印社還在收紙。也就是說,二十三點半以前,那間屋裡一直有人。五樓整層要刷卡。今天晚上十點到十二點,刷進那一層的每一張卡,都在系統里。」

  姓周的立刻抓起了台。

  趙明遠站在旁邊,臉白得像紙。「林律師,那棟樓一百多號人……」

  「今天晚上十點以後刷進五樓的,不會有一百多個。」林凌說,「撐死了三五個。這三五個裡頭,有一個是行政主任,因為他十點半在群里講那間屋一直鎖著。他要麼去過,他要麼給誰打過電話。不管哪一樣,他今天晚上都得在系統里留個東西。」

  姓周的對著台喊了幾句,扭過頭來。「調不了。」

  「為什麼。」

  「物業那邊的人早下班了,門禁的後台在他們手上。」姓周的一臉憋屈,「我們的人到大堂了,保安講他沒這個權限。」

  「不用他有權限。」林凌轉過身。「趙律師。你所里那個行政主任,回你了嗎。」

  「……沒有。」




  「發什麼?」

  「還是群里發,還是署你的名。」林凌說,「就一句。因公安機關調查需要,本所今日二十二時至次日零時期間五樓門禁進出記錄將予調取,請相關同事配合。」


  趙明遠愣住了。「可公安現在調不出來啊……」

  「我講的是將予調取。」林凌說,「這句話沒有一個字是假的。周警官已經派人去大堂了,這件事就是在進行。」

  「你這條一發出去,那間屋裡今天晚上待過的人,就得開始想一件事。他會想,我那張卡到底刷沒刷。他會想,我進去的時候有沒有跟著別人一塊兒進的。他會想,我要不要現在就找個理由,去解釋一下我為什么半夜在那兒。」

  小吳在旁邊直搓手:「那他要是乾脆把記錄刪了呢?」

  「他刪不了。」林凌說,「門禁的後台在物業手上,不在恆信手上。他要刪,得半夜去找物業。他半夜去找物業,那就是第二件事了。」

  韓冬笑出了聲,笑到一半自己捂住嘴。

  趙明遠握著手機,手指頭懸在屏幕上,抖了半天。然後他按了下去。

  發出去還沒到兩分鐘,他的手機就震了。他低頭看了一眼,整個人僵在原地。

  「林律師。他回了。」

  整條街的人全圍過來。

  「他講,趙律,你我共事七年,有些事你不該趟。他還講,明天上午所里開會,主任會親自跟你談。」

  小吳氣得直罵:「這不就是威脅嗎!」

  「這不是威脅。」林凌說。

  「那是什麼?」

  「他剛才那句話,等於承認了兩件事。」林凌說,「第一,他知道今天晚上有一件事在發生,而且他知道那是件不該趟的事。第二,他知道我趟了。一個十點半在家躺著的行政主任,憑什麼知道這些。趙律師,你把這條截下來。」

  「截下來幹什麼?」

  「什麼都不干。」林凌說,「你就截著。明天上午他跟你談的時候,你一個字都不用講這個。你就讓他講。他講得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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