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斜軫沒有立刻殺楊業。
一個與遼軍交戰三十餘年的代北名將,活著比死去更有用。遼國可以勸他歸降,可以從他口中詢問宋軍邊防,也可以把「楊無敵」被擒的消息送往各州,瓦解仍在抵抗的人心。
楊業被帶到帳中時,身上數十處創傷,箭傷仍在流血。耶律斜軫問:「你先為北漢守邊,後來又替宋朝與我國作戰。今日兵敗,可願留下?」
楊業答道:「我沒有臉活。」
「勝敗是兵家常事。逼你出戰的人不在這裡,棄你於谷口的人也不在這裡,為何只讓自己死?」
楊業沉默很久:「官家待我厚,想讓我破敵守邊。我沒有報答,反因他人相逼,使王師敗亡。回不去,也不能留下。」
「你若死了,他們照樣活著。」
「那是他們的事。」
從這一天起,楊業拒絕進食。遼軍給他送來粥和藥,他不肯用;有人勸他保全性命,將來或可歸宋,他也沒有改變。三日以後,楊業死去。
絕食不是戰場上最猛烈的死法,卻是一個被奪去所有軍事選擇的人最後還能自己決定的事。王侁決定他必須出戰,潘美決定不再回谷,遼軍決定將他俘獲;只有吃不吃這三日的食物,還掌握在他自己手中。
消息送到開封時,趙光義正在追查岐溝關敗因。
使者跪下道:「楊業被擒後不食,三日而死。」
皇帝握著奏報,問:「陳家谷的援兵在哪裡?」
「王侁以為遼軍已退,離谷爭功。潘美不能制止,隨後也撤了。」
「朕命他們護民,為何變成爭功?」
沒有人能夠給出一個只歸罪於某人的簡單答案。王侁逼戰並擅離谷口,責任最直接;潘美身為主帥,不能約束監軍,又未履行接應承諾;劉文裕贊同逼戰;楊業則是在明知不利的情況下出兵。再往上追,朝廷三路北伐失敗以後仍要倉促遷民,才把西路軍放進了必須邊退邊戰的困局。
趙光義下詔追贈楊業太尉、大同軍節度使,賜給其家布帛千匹、糧食千石,並錄用他的兒子。詔書稱讚他忠誠堅毅、孤軍死敵,也明確寫下「群帥敗約,援兵不前」。
追贈能夠確定國家如何記住一個死者,卻不能把陳家谷的強弩重新擺回去。
隨後是追責。
潘美被降三級。王侁削去官籍,發配金州;劉文裕同樣除名,發配登州。東路方面,曹彬等人也被召回審問,承認違詔失律,分別受到貶降。
處罰看似覆蓋了各條責任線,輕重卻並不相同。王侁失去官身,承擔了逼戰與擅離的主要罪責;潘美雖被貶秩,仍保留將領身份,後來又恢復官銜。朝廷不能不罰主帥,也不願徹底捨棄一名經歷統一戰爭的宿將。制度追究責任時,職位、資歷和國家是否仍需要這個人,都會進入判決。
消息傳到軍中,有士卒問:「楊將軍能回來嗎?」
軍吏答:「朝廷已經追贈。」
「我問人能不能回來。」
軍吏沒有再說。活人得到的往往是一份解釋,死者得到的則是更高的官爵。兩者都不能替代那個本該有人守候的谷口。
多年以後,楊業的故事越講越長。真實的潘美逐漸變成戲曲里的潘仁美,複雜的主帥、監軍關係被改寫成一個奸臣蓄意陷害忠良;楊業的兒子們也被編成整齊的「七郎八虎」,金沙灘、兩狼山和李陵碑填補了史書沒有提供的場景。
民間為什麼需要這樣改寫?
因為制度性的失敗太難講。詔令遲到、三路失去協同、主帥不能制約監軍、監軍把謹慎解釋成不忠——這些原因彼此咬合,沒有一個人能夠單獨承擔全部罪惡。把它們濃縮成忠臣與奸臣,聽眾便知道該愛誰、該恨誰,也能相信只要除掉壞人,下一場戰爭便會不同。
可歷史沒有這麼寬慰。潘美不是傳說中從一開始便謀害楊家的奸臣,王侁也不是整場北伐唯一的製造者;然而這不等於無人有責。恰恰因為每個人只做錯了一部分,最後才沒有人在楊業退到陳家谷時守住那一部分陣地。
雍熙北伐以後,宋朝收復燕雲的主動進攻受到沉重打擊。遼軍隨即南下報復,北方攻守逐漸倒轉。趙光義仍會談恢復舊疆,卻再也沒有親自組織同等規模的三路遠征。
從陳橋黃袍到陳家谷空營,宋朝建立了一個不容易被武將奪走的中央帝國。皇帝掌握調兵權,樞密院傳達命令,主帥受到監軍制約,沒有任何一名將領可以輕易把整支軍隊變成自己的私產。
這套制度終結了五代頻繁的軍人篡位,也在岐溝關和陳家谷顯出另一面:前線需要一個人及時決斷時,人人手中都有一部分權力,也都可以把另一部分責任推給別人。
趙匡胤解決了「誰能奪走皇位」的問題。
趙光義留下的,則是另一個更漫長的問題:當皇帝不再親臨戰場,而將領又不能獨斷時,大宋要怎樣打贏一場遠離開封的戰爭?
十一年後,趙光義去世。繼承皇位的年輕人將面對仍在北方的契丹、正在西北擴張的李繼遷,以及一個已經學會約束武人、卻還沒有學會如何安放武功的王朝。
楊業死後三日沒有吃下的那一口飯,最終變成民間傳說里一聲長久的嘆息。
燕雲仍在北方。
大宋的承平時代,卻已經從這場失敗之後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