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信底下,不知何時,多了一行字。
我敢發誓,剛才打開的時候,只有一行。
「別回頭。」
我這輩子執行過很多指令。
公司讓我打卡,我打過卡;公司讓我走人我走人;算法給我推什麼,我看什麼。
但沒有任何一條指令,我執行得像這一條這麼徹底。
因為我很想見鬼,這是我的執念。我不想鬼那麼快消失,當然也不想死的那麼快成為鬼。
我沒有回頭。
我保持著面朝窗戶的姿勢,跟玻璃里那個紅色的影子對視。
橘貓炸著尾巴,退到我腳邊,死盯著玻璃。
一分鐘。
兩分鐘。
影子沒有動。
我慢慢想明白了一件事:它不需要動。它出現在玻璃里,而不是房間裡——說明它不受這面牆的規則管。它用的是倒影的路。世界上所有的鏡子、玻璃、水面、關掉的屏幕,都是它的門。
摸索了半天,我暫時不知道如何跟她接觸,她也沒有再給我私信。
但我知道一件事——我不能一直站在這裡,跟一面玻璃耗下去。
我想起唐棠約我十二點,城東,荒地。
手機屏幕顯示:十一點二十六分。
打車過去,二十分鐘。夠了。
我面朝窗戶,橫著挪。挪到床頭櫃,摸到外套;挪到椅背,摸到阿凱的平安符,塞進胸前口袋。橘貓寸步不離地貼著我的褲腿,像一小團會走路的靜電。
挪到門口,我伸手摸到門把,擰開,退出去,反鎖。
整個過程,那個紅色的影子一直站在玻璃里我身後的位置,紋絲不動,像一幅貼在玻璃背面的舊畫。
關門的最後一刻,我隔著門縫對屋裡說了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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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過。」
它沒反應。
連個「借過」都不回應,一點鬼素質都沒有。
計程車司機是個五十來歲的大哥,嚼著檳榔,放著評書。聽我說去城東荒地,他從後視鏡里看了我一眼:「大半夜的去那兒幹嘛?那邊除了草就是拆遷的牆。」
「找人。」
「哦。」他沒多問。
成年人的默契:大晚上往荒地跑的人,要麼失戀,要麼失心瘋,要麼就是別問……。
導航的女聲很溫柔:「前方到達:東湖公園。」
車窗外,是一片拆遷到一半的廢墟。半堵牆,牆上一圈褪色的「拆」字,荒草長得比人高,一直鋪到看不見的黑暗裡。
司機探頭看了一眼導航,又看了一眼窗外,嘀咕了一句:「邪門。地圖咋不更新呢,公園都建了三年了。」
「公園?」
「東湖公園啊。三年前建的,還上了新聞,說是什麼民生工程。」他打了個方向盤,「不過說來也怪,我也好些年沒從這邊走了。具體長啥樣,還真想不起來。」
我也想不起來。
我在這座城市住了八年。東湖公園。我居然一點印象都沒有。
車在荒地邊上停下。我加了五十塊錢,讓大哥等我。他靠在車門上點了根煙:「快點啊。」
我撥開荒草,往裡走。
荒地中間有一塊空出來的圓。草倒伏著一圈,中間的土被人踩得發實。一圈燒過的紙灰,三炷香插在土裡,香灰還溫著,一點紅火星在暗處明明滅滅。
香灰前面,端端正正擺著三顆奶糖。糖紙擰的方向一模一樣,一頭擰兩圈,一頭擰一圈,像同一個人擰出來的。
我認得這種糖。唐棠工位上那個玻璃罐里,裝的就是它。她自己說過,她的網名是個天大的錯誤——「糖糖不吃糖」,戒不掉的偏偏是糖,全糖奶茶,一天一杯。
「糖糖?」我試著喊了一聲。
荒草沙沙響了一下,又靜了。
十一點五十九分。
我站在香灰圈邊上,等。露水打濕了鞋,夜風從荒草尖上刮過去,嗚嗚的,像很遠的地方有人在吹一支不成調的曲子。
零點整。
手機震了。
是那個對話框。下午給我彈紅色感嘆號、顯示「對方已將您刪除」的那個對話框。唐棠的名字,唐棠的頭像——一杯奶茶的照片。
簡訊一條一條進來,間隔很勻,像有人在很遠處,一個字一個字地按:
——你來了。
——我看著你。別找了,我站的地方,你看不見。
——對不住。約了你,我卻到不了那兒。
——回去吧。天亮之前,別再出門。
——回家,把你那些故事數一數。四千八百條,一條都不能少。
我僵在原地,一個字一個字地看。
四千八百條。
我搜集鬼故事十年。十五本手帳,一塊移動硬碟,剪報、縣誌掃描件、論壇存檔、舊書攤淘來的民國雜誌。我從沒數過總數。不是懶得數,是不敢數——數字一旦精確,熱愛就成了病歷。
我自己都不知道的數字,她知道。
我打字,手有點抖:「你在哪?我去找你。」
對話框裡,我的消息孤零零地掛著,沒有回音。
過了幾秒,最後一條簡訊進來了:
——十二點零三分之前,離開荒地。
——別看荒地中間。
我猛地抬頭。
荒地中間。我看向香灰圈再往裡、荒草最深處的地方——
我發誓我本來沒打算看的。
可是「別看」這兩個字,是全世界最能讓人看的東西。
草浪深處,站著一點紅。隔得太遠,看不清臉。只能看清那個輪廓:紅嫁衣,很舊的紅,紅得發暗。
她面朝著荒地更深處的一片空地,彎下腰。一躬。直起來。又一躬。三躬。
她在給什麼鞠躬?那片空地上什麼都沒有。沒有墳,沒有碑,沒有房子,連草都一樣地長。
她對著一片平平無奇的空地,行大禮,一次,一次,又一次,動作慢得像在水底。
手機在手裡震了一下:00:03。
我沒再看第三眼。
我本來應該走近去看一眼。這是我等了十年的機會——親眼見到一個真正的鬼。我的腿在往前邁,但我的腦子在尖叫:她對著我看不見的東西行禮。那意味著,我看不見的東西,可能比她更可怕。
我搜集了十年鬼故事,但從沒想過一個問題:鬼故事裡最可怕的,往往不是鬼本身,而是鬼也在怕的東西。
我轉身就走。快步,再快步,最後是跑。
我承認我高估了我自己。我以為我見到鬼會興奮地衝上去問東問西,畢竟我搜集了十年的鬼故事。
但真正見到的時候,我才發現——我不怕鬼本身。我怕的是她對著我看不見的東西行禮。那意味著,我看不見的東西,可能比她更可怕。
荒草抽在胳膊上,一道一道地疼。身後沒有腳步聲,沒有衣料聲,什麼都沒有——這種安靜比任何聲音都可怕。因為安靜意味著,它要是不想讓你聽見,你就聽不見。
我一直跑出荒地,跑上車,才敢回頭。
荒地最深處,那點紅沒有了。
但在我剛才看見她鞠躬的那片空地上——
借著月光,我看見滿地瘋長的荒草中間,有一塊地方,什麼也不長。
一塊長方形的枯地。
門的大小。門框的位置,草枯得最深。
「跑啥呢這是?」大哥掐了煙,發動車子。
「沒事。」我喘著氣,「蚊子多。」
「哦。」他踩下油門。
車駛出兩條街,忽然沒頭沒腦地來了一句:
「兄弟,就你自己啊?」
「什麼意思?」
「我擱那兒等你半個多鐘頭!」他從後視鏡里瞥我,「瞅你一個人在荒地裡頭,又是鞠躬,又是站著不動的,整半天。尋思你這小伙在搞啥儀式呢。」
我張了張嘴。
「我沒鞠躬。」
大哥看了我一眼,沒說話,把計價器摁了。
剩下的一路,深夜有一輛計程車在狂奔。
我沒有鞠躬。
我對天發誓,站在荒地里的每一分鐘,我連腰都沒彎過。
那大哥看見的,衝著荒地一遍一遍彎腰的,是誰?
或者——
彎腰的那個人,站在誰的身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