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走廊的日光燈管壞了一根,忽明忽暗地閃。任守義坐在長椅上,膝蓋上攤著本子,筆帽咬著,沒寫。
沈科長從屋裡出來,手裡端著兩個搪瓷缸。一個遞給他。
「齊正交代了。」
任守義接過缸子,沒喝。熱水汽撲在臉上。
沈科長坐下,缸子擱在膝蓋上,說:「四萬七。一部分買了省城的房子,三套。一套在他兒子名下,兩套在他老婆妹妹名下。」
任守義聽著。
「一部分是存單,都存在他兒子名下。建行的,工行的,農行的,都有。」
「還有一部分,」沈科長頓了頓,「金貨。金條,金戒指,鎖在保險柜里。他老婆娘家那個保險柜。」
「省城那邊已經查抄了。房子封了,存單凍結了,金貨清點入庫了。」
任守義翻開本子。筆帽拔開,寫:
四萬七。房子三套。存單。金貨。
寫完,他說:「錢,追回來了。」
「嗯。追回來了。」
走廊里有人走過去,腳步聲很重。日光燈又閃了一下。
任守義把本子合上。筆帽插回去。他看著本子皮,說:
「錢追回來了。人,回不來了。」
沈科長沒接話。搪瓷缸里的水汽慢慢淡了。
隔了很久,他說:「……是。」
任守義起身。他把本子揣進外套內兜,拍了拍。
「齊正,判了?」
「還沒判。材料報到省里了。」
「能判幾年?」
沈科長沒直接答。他喝了口水,說:「三條人命,加上雇凶,加上貪贓。數罪併罰,跑不了。」
任守義點點頭。他往外走,走到門口又停住。
「王本善的案子呢?」
「翻案材料已經遞上去了。法院那邊,說最快月底。」
任守義沒回頭。他說:「十一個。錢追回來了,人回不來。」
門在他身後關上。
市局門口,日頭偏西。五月的風帶著土腥味,像要下雨。
任守義站在台階上,點了一根煙。飛馬煙,兩毛九一包。他抽了一口,煙霧讓眯起的眼睛更眯了。
他看著街對面。郵電局門口,一個穿灰衣服的人站在電線桿後面,低頭看報紙。
任守義又抽了一口。他把煙掐滅在台階沿上,轉身走了。
第二天,五月十一日,星期六。
任守義沒去局裡。他在家待了一天。上午把院子掃了,掃得很慢,每一寸都掃到。中午下了碗面,吃了,碗洗了,放回櫥櫃。下午坐在堂屋裡,把本子翻出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從一月,到五月。從江邊的帳本,到鐘樓北牆底下的紙條,到檔案館裡塗改的借閱記錄,到齊正交代的四萬七。
他看了很久。天暗下來,他沒開燈。
傍晚,他騎自行車去了派出所值班室,給省城打了個電話。沈科長不在。接電話的人說,沈科長去法院了。
「翻案的事?」
「嗯。材料遞上去了,在走程序。」
任守義掛了電話。他騎車回家,路過菜市場,買了半斤豬頭肉,一瓶酒。回家切了肉,倒了一盅酒,慢慢喝了。
喝到一半,他放下盅子。看著牆上掛鍾。
「人,回不來了。」
他說。聲音很輕,像說給自己聽。
五月十二日,星期日。午後。
任守義站在看守所大門對面。鐵門外的馬路被太陽曬得發白。他站了一會兒,從兜里摸出煙盒,抽出一根,點上。
煙抽到一半,鐵門開了。
一個人走出來。
瘦。灰撲撲的。像老了很多。
劉廣才。他在門口站了一下,好像被太陽晃了眼,抬手擋了擋。然後看見了他。
劉廣才站住了。
隔著一條馬路,兩個人對望。
劉廣才走過來了。步子慢,腳底像拖著什麼。走到近前,他停住。
「……任隊。」
任守義看著他。劉廣才的臉比去年瘦了一圈,顴骨凸出來,眼睛凹進去。灰夾克洗得發白,領子塌著。
「……委屈你了。」
劉廣才沒接話。他嘴唇動了動,像在找話。半天,他說:
「……我知道,不是你。」
任守義看著他。
「是有人,把我餵出來的。」劉廣才說。聲音干,像很久沒喝水。「那筆錄,我沒簽字。是他們按著我的手,一筆一筆,教我寫的。」
任守義沒說話。他摸出煙盒,抽出一根,遞過去。
劉廣才接了。手有點抖。任守義給他點上。他吸了一口,嗆了,咳了兩聲。
「現在,」任守義說,「還你清白了。」
劉廣才沒接話。他低著頭抽菸,菸灰掉在灰夾克上,他也沒拍。
過了一會兒,他把煙抽完,在地上踩滅。
「……我回家了。」
「嗯。」
劉廣才轉身。他往東走。那個方向,是城東老住宅區。他的家。他的老婆孩子。
他等了一年。
任守義站在看守所門口,看著他走遠。劉廣才的步子一直不快,拖著。走到路口,他沒有回頭。
風吹過來。五月的風,帶著土腥味。任守義又點了一根煙,站在那裡,抽完,才走。
他推著自行車,走了幾步,停下來。他從兜里摸出本子,翻開。筆帽拔開,寫:
劉廣才。出來了。人瘦了。
他盯著這幾個字,看了一會兒。又寫:
錢追回來了。人回不來了。
他把本子合上,揣進內兜。騎上車,往局裡的方向去。
騎到半路,他停下來。街對面,郵電局門口,一個穿灰衣服的人站在報欄後面,臉朝著報紙。
任守義沒停。他蹬著車,過去了。後視鏡里,灰衣人沒動,像釘在那裡。
郭彩雲站在借閱台後面,正往登記簿上謄一行字。藍墨水,筆尖很細,落在紙上沙沙響。任守義把自行車鎖在門口,走進來,她沒抬頭。
「任同志。」
「嗯。」
他站在台前,等她寫完那行字。日光燈管在頭頂嗡嗡響,發白的光落下來,照在檯面上。郭彩雲放下筆,抬起眼看他。
「還查王本善?」
「嗯。」
她在台下摸了一串鑰匙,繞過借閱台,往庫房走。任守義跟在她後面。走廊不長,燈是聲控的,腳步聲一響,燈就亮了。灰白色的牆皮,有幾處剝落,露出的底色像舊傷疤。
到了庫房門口,郭彩雲低頭開鎖。銅鎖,老式的那種,鑰匙插進去轉了兩圈,咔嗒一聲。她推開門,側身讓他進去。庫房裡很暗,只有靠牆的一扇小窗透進一點光,灰塵在光柱里浮著,像細小的金粉。
「你要查什麼?」
「王本善去年借過的。」
郭彩雲沒說話。她走到靠窗那排鐵架前,蹲下去,手在架子最底層摸了一遍。她站起來,又往旁邊走了兩步,蹲下去,再摸一遍。她站起來,轉過身,看著他。
「沒有。」
「什麼沒有?」
「他借過的那幾卷。1980年財務憑證,鐘樓修繕檔案。」她指了指架子,「這一排,原來放在這裡的。我去年整理的時候還在,現在沒了。」
「借出記錄呢?」
「沒有借出記錄。」郭彩雲說,「可它就是不在了。」
任守義站在架子前,看著那個空出來的位置。鐵架上有一層灰,那個位置也是灰的,但灰比旁邊薄。像是放過什麼東西,被拿走了。他的手伸出去,在空處停了一下,沒有落下去。
「登記簿呢?」
「在外面。」
他們回到借閱台。郭彩雲從抽屜里抱出一本硬皮登記簿,封皮是深藍色的,邊角磨得發白。她翻到去年十月的頁碼,手指在那一頁上停住。
「這頁,去年我整理的時候還是好的。」
他低頭看。那頁紙上,借閱條目用藍墨水填寫,字跡還算工整。王本善的名字出現三次,每一條後面,都跟著「檔案室」三個字。但那些字,被藍墨水塗過。塗得很仔細,覆蓋在原來的字跡上,一層新的藍蓋住舊的藍。
「你看出什麼了?」
任守義沒說話。他盯著那幾處塗改。原來的字,被蓋住了,但紙面上還能看出一點痕跡——那些被塗掉的字,比「檔案室」三個字長。他伸手,指尖在紙面上輕輕划過,像在摸一張舊地圖上的等高線。
「你去年整理的時候,這裡寫的是什麼?」
郭彩雲想了想。
「我記得不是『檔案室』。」她說,「但具體寫的什麼,我記不清了。我當時沒注意,只管對編號。」
任守義收回手。他從兜里摸出一包飛馬煙,抽出一根,沒點。他把煙夾在指間,轉了兩圈,又塞回煙盒裡。
「這一頁,」他說,「你還能看出來,原來寫的是什麼嗎?」
郭彩雲把登記簿捧起來,湊近了看。日光燈下,那幾處塗改的藍墨水顏色發亮,蓋在下面的字,隱隱透出一點輪廓。她看了很久,搖了搖頭。
「看不出來了。塗得太厚。」
「嗯。」
任守義沒有再問。他站在借閱台前,看著那頁紙。塗改的地方,藍墨水比別處厚,像一小塊陳年的傷疤。他想起王本善——那個查了十年訃告的人。一個人,十年,翻舊報紙上的死亡名單。他查到的,就是被抹掉的。
「郭同志。」
「嗯。」
「這頁紙,你還能幫我留著嗎?」
「我本來就要留著的。」郭彩雲說,「登記簿,不能扔。」
任守義點了點頭。他轉身往外走,走到門口,又停下來。
「你去年整理的時候,」他背對著她說,「這排架子上的東西,有少過嗎?」
身後沒有聲音。他等了一會兒,才聽到郭彩雲的聲音:「沒有。去年我整理的時候,都在。」
他沒有回頭,推開門,走了出去。
下午的太陽斜斜地照在檔案館門口的水泥地上。他騎上車,蹬了兩下,又停下來。他沒有立刻走,坐在車座上,看著對面的街道。街上人不多,一個賣橘子的推著板車過去,車軲轆在柏油路上發出悶響。他看了很久,才蹬起車,往家的方向騎。
晚上,任守義坐在桌邊。燈開著,黃黃的,照在本子上。他翻開本子,拿起鋼筆,蘸了墨水,一筆一划地寫:
「借閱記錄,塗過。1980憑證,缺失。改記錄的人,知道王本善查過什麼。」
他停了一下,又寫:
「他查了十年死人。他查到的,就是被抹掉的。」
寫完,他放下筆。他沒有合上本子,看了很久。窗外有風吹進來,帶著一點初春的涼意。他把煙拿起來,點上,吸了一口。煙在燈下緩緩升起來,像一段沒有說完的話。
第二天早上,任守義從檔案館出來。他剛鎖好自行車,抬頭,看見街對面。
郵電局門口,報欄後面,站著一個人。穿灰衣服。臉朝著報紙,看不清楚。
任守義沒有停。他跨上車,蹬了一下。車鏈子嘩啦響了一聲。他沒有回頭,騎出去十幾米,才從車把上方的後視鏡里看了一眼。那個人還站在報欄後面,沒有動。
他騎到半路,停下來。他站在路邊,把煙掏出來,點了一根。抽了兩口,又把煙掐了,扔在地上。他重新跨上車,往市局方向騎。
市局門口,傳達室的人認識他。他停職了,但人還認識。他問:「傅秋實在嗎?」
「在。二樓。」
他上了樓。走廊里光線很暗,牆上的告示欄貼著幾張舊通知。他走到辦公室門口,門開著。傅秋實坐在裡面,桌上攤著一堆卷宗,正低頭看。他敲了敲門框。
傅秋實抬起頭:「任隊。」
「嗯。」
他走進去,在桌邊的椅子上坐下來。傅秋實放下卷宗,看著他。
「小傅,」任守義說,「齊正的人——都進去了?」
傅秋實點了點頭:「嗯。齊正交代了。他手底下那幾個——灰衣服的——省城的,臨江的——都進去了。」
任守義沉默了一會兒。
「……一個沒剩?」
傅秋實想了想:「臨江這邊的,都抓了。」
任守義沒有再說話。他坐在椅子上,看著桌上那堆卷宗。陽光從窗戶照進來,落在一張卷宗的封面上,紙面發黃。他想起郵電局門口報欄後面的那個人——灰衣服,臉朝著報紙。傅秋實說都抓了。那他看到的是誰?還是說——那是最後一個——還沒抓的?
或者,是他看錯了。他把一個普通人看成了灰衣人。他抽了十年煙,戒不掉。他的警覺,也戒不掉。
他伸出手,摸了一下桌上的卷宗。手指在紙面上停了停,又收回來。
「……嗯。」
他沒有再問。他站起來,走到門口,又停下來。
「齊正那邊,還交代了什麼?」
「帳本的下落。」傅秋實說,「他說錢守拙把帳本藏起來了。我們還在找。」
任守義站在門口,沒有再說話。他點了點頭,走了出去。
晚上。任守義回到家。他沒有開燈。他坐在黑暗裡,手伸進內兜,摸出那本本子。他在黑暗裡坐了一會兒,然後掏出筆,借著窗外的微光,寫下:
「5.12。追贓。翻案。劉廣才,無罪。」
他寫完,看了一會兒。窗外的月光照進來,落在本子上,字跡模糊,但能看清。他合上本子,貼進內兜。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
鐘樓在遠處,黑黢黢的,立在夜空的輪廓里。他抬頭看了一會兒。鐘樓的鐘面,在月光下泛著一點冷光。他知道——它還是慢四分鐘。
他站了很久。風從窗縫裡灌進來,帶著夜晚的涼意。他沒有動。
「鍾,會自己說話。」他說。
他的聲音在黑暗裡很輕,像落在地上的灰。
「它說了十一年。現在,有人聽了。」
窗外,鐘樓沉默著。夜風從樓頂掠過,捲起一點細小的塵土。任守義站在那裡,手垂在身側,指間還夾著那支沒點著的煙。他沒有點它,只是站著。鐘樓上的指針,在月光里緩緩移動著——慢四分鐘。永遠慢四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