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過去了。
陳默照常上班下班,擠地鐵,吃樓下十塊錢的炒飯。
沒有人發現任何異常。
只有他自己知道,這七天裡,他的世界已經徹底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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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天晚上,他只敢在室內和廢棄工業區之間來回跳。
像個剛拿到新玩具的孩子,一遍又一遍測試能力邊界。
那天晚上,他興奮得幾乎沒睡著。
他覺得自己像個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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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他去了鄰省的廢棄礦山,三百多公里。
消耗和移動十五公里時幾乎沒區別。
這個發現讓他既興奮又恐懼。
興奮的是能力價值比想像的大得多。
恐懼的是危險也比想像的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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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他盯著網上找的珠峰大本營照片看了半小時,然後集中精神——他失敗了。
定位偏差極大,出現在一片陌生雪地里,周圍全是山。
寒風刺骨,氣溫零下幾十度。
他只穿了一件薄外套,瞬間就凍透了。
陳默慌了。
他想立刻跳回去,可越是著急,精神越是集中不起來。
第一次,失敗。
第二次,還是失敗。
第三次,他拼盡全力集中精神,結果偏了幾百米,直接撞在了一塊岩石上。
疼痛和恐懼讓他更加慌亂。
體溫在快速下降,手指開始僵硬,意識開始模糊。
他知道,再這樣下去,他會死在這裡。
就在意識快要消散的那一刻,強烈的求生意志讓他猛地清醒了一瞬。
就是這一瞬——
他集中了全部精神,想像著自己出租屋的樣子。
去。
眩暈感襲來。
下一秒,他摔在了自己家的地板上。
渾身是雪,嘴唇發紫,已經凍得說不出話了。
那天晚上他發了高燒——不僅僅是因為冷,還因為精神力過度消耗加上驚嚇。
從那以後,他再也不敢輕易嘗試沒去過的地方。
也明白了一個道理:情緒越不穩定,能力越容易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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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他在床上躺了一天,什麼都沒幹,只是在想。
想這個能力,想自己的未來,想該怎麼辦。
用能力撈錢?不行,太危險。
用能力跑路?不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想來想去,他發現這個能力好像沒什麼用。
至少對他一個普通人來說,沒什麼用。
用不好,反而會惹來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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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他開始做更系統的測試。
他發現,專注力是關鍵。
心平氣和時精度能到厘米級,疲憊或分心時偏差能到幾百米。
情緒波動越大,偏差越嚴重。
有次生氣時瞬移,直接撞在牆上,額頭都磕破了。
從那以後,他每次使用能力前,都會先深呼吸幾次讓自己平靜下來。
他還測試了連續使用的極限。
空身瞬移,連續一百次都沒問題。
攜帶30kg的東西,連續十次就開始頭暈。
這些數據,他都認認真真記在了筆記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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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他開始認真思考一個問題——這個能力到底該怎麼用?
他列了一張清單。
可以做的事:上班不遲到、省房租、送外賣、免費旅遊……
不能做的事:搶銀行、偷東西、公開表演……
列來列去,他發現——這個能力對他一個普通人來說,好像真的沒什麼用。
用它賺錢?不敢。
用它裝逼?沒地方裝。
用它改善生活?也就省點房租路費。
反而風險大得離譜。
只要被發現一次,就全完了。
陳默無奈地嘆了一口氣。
原來超能力也不是萬能的。
至少對他這種沒背景、沒資源、沒膽子的普通人來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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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晚上,陳默下班回家,吃過晚飯坐在書桌前。
桌上攤著那個筆記本,最顯眼的還是第一天寫下的那幾行字:隱藏 vs上交。
隱藏的好處:自由,沒人管,想幹嘛幹嘛。
隱藏的壞處:永遠提心弔膽,不能大用,一旦暴露就是死路一條。
上交的好處:安全,有資源,有身份,能力可以光明正大地用。
上交的壞處:不自由,受約束,可能被當成小白鼠。
這七天裡,他把這幾行字看了無數遍。
每一遍想法都會有一點變化。
第一天覺得隱藏好——自由多重要啊。
第三天覺得好像上交也不錯——至少不用提心弔膽。
第五天覺得還是隱藏吧——萬一被切片研究怎麼辦?
第六天又覺得還是上交吧——藏一輩子太憋屈了。
到了第七天,他終於想明白了。
他必須上交。
不是因為高尚,不是因為愛國,不是因為想為人民服務。
而是因為——他沒得選。
隱藏?能藏多久?
一年?兩年?十年?
他能忍住十年不用嗎?
不可能的!
有了這種能力,還能回去過每天擠地鐵上班的日子嗎?
不可能的!
只要他用,就有暴露的風險。
一次兩次沒事,十次百次呢?
總有失手的時候。總有被發現的時候。
等待他的是什麼?追捕?研究?解剖?
他不知道。但他知道,絕對不會是什麼好事。
被動暴露和主動上交,是完全不一樣的。
被動暴露,他是敵人,是威脅,是需要被控制的危險分子。
主動上交,他是人才,是資源,是可以合作的對象。
雖然都不自由,但至少——後者能活下來,而且活得有尊嚴。
更何況——背靠國家,他的能力才能真正發揮作用。
他一個人能做什麼?
搶銀行?不敢。
環遊世界?看幾天就膩了。
但如果有國家支持呢?
資源、技術、安全、身份……
他的能力在國家手裡,能發揮的價值比他一個人瞎折騰大一萬倍。
而他,也能從中得到他想要的。
安全。
尊重。
以及——一個不一樣的人生。
陳默深吸一口氣,終於做出了決定。
上交!
主動上交!
但怎麼上交?這又是一個問題。
直接去派出所?
不行,太草率了。
警察說不定會把他當神經病。
打110?更不行,說不清楚。
那……找誰?國安?可他一個普通社畜,連國安的門朝哪開都不知道。
陳默摸著下巴認真思考。
他需要一個渠道。
一個既能引起足夠重視,又不會太突兀的渠道。
他想了很久,終於想到了一個辦法——用「成果」來引起注意。
先做一件「不可能的事」,然後把證據寄給相關部門。
比如瞬移到某個偏僻但有明確坐標的地方,拍幾張照片,錄一段視頻,然後寄出去。
只要對方看到這些,就會知道——這不是特效,不是PS,不是魔術。
這是真的。
然後,他們就會來找他。
陳默拿起手機看了一眼時間。
晚上九點半。
還來得及。
他深吸一口氣站起身。
先去驗證一下想法行不行。
陳默閉上眼睛集中精神,想像著一個地方。
那是他在新聞里看到的,一個正在建設中的跨海大橋橋墩。
位置很偏,在海里,周圍沒人,也沒有監控。
他在新聞里看過高清航拍照片,印象很深刻。
陳默集中精神——去。
眩暈感襲來。
下一秒,他站在了冰冷的海風裡。
腳下是濕漉漉的混凝土橋墩,周圍是漆黑的大海,遠處是城市的燈火。
海浪拍打著橋墩,發出嘩嘩的聲音。
他成功了。
陳默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片,又錄了一段視頻。
他特意拍了橋墩上的編號,還有遠處城市的天際線。
這些都是證據。
然後他瞬移回了出租屋。
他坐在電腦前,把照片和視頻導入電腦。
看著屏幕上的畫面,陳默的心跳有點快。
成了。
接下來,就是把這些東西寄給對的人。
只要對方看到這些,就會明白。
然後,他們就會來找他。
陳默深吸一口氣。
他知道,從他把這些東西寄出去的那一刻起,他的人生就徹底改變了。
再也回不去了。
但他不後悔。因為他知道,這是他能想到的最好的選擇。
陳默拿起筆,在筆記本最後一頁寫下一行字。
第八天,上交。
寫完,他放下筆,靠在椅背上看著窗外的夜空。
明天,就是新的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