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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章 我不隨波

2026-09-07 17:52:14 作者: 知味甘

  雲霓笑了笑:"不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再說還要多謝你媽媽的照顧。"

  掛掉視頻之前,雲霓朝屏幕里的女孩眨了眨眼。

  "回頭把你現在的地址發給你媽,讓她轉發給我。我讓工作室給你寄點周邊簽名照什麼的,你好好念書。"

  女孩在屏幕那頭連連點頭,眼眶紅紅的。視頻掛斷之後,王嬸手心都在微微發顫。



  雲霓上前輕輕抱了一下王嬸,"我走了,王嬸,"雲霓鬆開手,退後一步,"您保重身體。"

  王嬸站在院門口,月季花在她身旁開得正艷。

  她抬起粗糙的手朝雲霓擺了擺,嘴裡叮囑著:"路上小心,下次來了一定要來家裡吃飯!"

  回S市的第四天,雲霓就正式進組了。

  《我不隨波》是一部跨度很大的電影,以林知予的故事為主線,串聯起不同時代里那些不肯隨波逐流的女性的命運。

  季導說這部電影他籌備了三年,劇本改了十七稿,直到等到重生後的雲霓。

  故事從林知予的一次法律援助開始。

  華綾箏,一個24歲的985研究生,成績優異,性格開朗,課餘時間喜歡在社交平台上分享自己的生活。

  直到有一天,她拍的一組跟爺爺分享被保研的快樂時的照片,被人匿名發布在論壇上——

  "某985女研究生私生活混亂,成績全靠老師照顧",帖子被推上熱門。

  無數陌生人的惡意像潮水一樣湧進她的私信和評論區。

  有人罵她裝清純,有人人肉出她的學院和班級信息,有人把她三年前一張跟異性朋友的合照翻出來編排成私生活混亂的證據,有人在深夜兩點給她發一串詛咒。

  華綾箏刪了又刪,關了評論又打開,設置了隱私又忍不住想看看風向。

  反覆撕扯了整整一個月之後,她在一個雨夜關上宿舍門,拿起大半瓶安眠藥,混著半瓶啤酒吞了下去。

  還好室友因為有事臨時回了趟宿舍,搶救回來了,但人已經產生了很大的心理問題。

  消息輾轉到林知予耳朵里,是在三天之後。

  林知予正在律所的辦公室里整理卷宗,一封郵件彈出來,是一位校友發的求助信,附了華綾箏事件的新聞連結,末尾寫了一句"你能不能幫幫她"。

  林知予點開連結看完報導,合上電腦,思考了十分鐘。

  

  然後她撥通了校友留下的聯繫方式,用最簡短的句子說:"我是林知予,我能提供法律援助,不收錢。你幫我問她家裡人,願不願意讓我見她一面。"

  大名鼎鼎、戰無不勝的林律,主動找到了華綾箏的家人。

  在病房門口等了一個多小時之後,華綾箏的母親紅著眼眶開了門,把她讓進去。

  華綾箏靠在病床上,臉色蒼白,眼神空洞。

  林知予沒有急著詢問細節,只是搬了一把椅子在病床邊坐下來,安靜地陪了她一下午。

  後來華綾箏問她:"你為什麼幫我?"

  林知予沉默了一會兒,然後開始講自己的故事。

  她的故事就是李念南的經歷,電影幾乎百分百還原了李念南的童年經歷。

  而,不管是現實里的李念南還是電影裡的林知予,都沒有死在那條冬日的河裡。

  林知予在沒有方向的夜裡,隨著水流游到下游對岸,筋疲力盡倒下,被一位好心的婦人救起。

  那婦人把她帶回家,給她換衣服、煮薑湯、擦乾頭髮,什麼都沒問,只說了一句"先活著再說別的"。

  她講自己怎麼一邊在鎮上打工一邊借高中課本自學,怎麼在第二年的夏天參加了高考,怎麼一步步考上大學、讀法學院、成為今天這個林知予。

  華綾箏聽完,很久沒有說話。

  然後她輕聲開口:"林律師,你那時候不害怕嗎?"


  林知予想了想:"害怕。但比起害怕,我更不想認命。"

  從那之後,林知予每周都來一趟病房,一是跟華綾箏說法律工作進程,二是給她做心理疏導,也開始慢慢給她講另一段往事。

  那是關於救命恩人楊瑾禾的故事,也是關於楊瑾禾的母親、林知予從未見過面卻每年清明都要上一炷香的楊巧兒的故事。

  林知予第一次走進楊瑾禾家的時候,就注意到了客廳柜子上擺著的一張遺像。

  照片上的女人穿著舊式的碎花布衫,梳著兩根麻花辮,楊瑾禾看起來跟她長得一點也不像。

  林知予當時沒敢問,後來整整過了一年,在第二年的清明,楊瑾禾帶著一家人上山掃墓,她才終於知道那個女人的名字。

  楊巧兒,楊瑾禾的養母,人到中年撿了她,一個生在上個世紀,被包辦婚姻毀了一輩子的女人。

  十八歲,楊巧兒被父母許配給鄰村一個讀過幾年書的青年。

  她沒反抗,或者說她當時還不知道自己可以反抗。

  大兒子九歲那年,她去城裡探親,無意間發現丈夫在外面有了一個新的家。

  那個家裡他的妻子是一個有進步思想、留過洋的年輕姑娘,丈夫跟她已經在一起整整四年。

  被發現後,那個男人說出"我對她沒有感情,都是家裡逼的,我真正喜歡的只有你"這種話的時候,居然還能理直氣壯。

  兩個女人面對面坐在茶館裡的時候,楊巧兒沒有哭鬧,那個年輕姑娘也沒有。

  兩個人沉默了很久,最後年輕的姑娘先開了口:"我一開始不知道他結了婚,現在知道了,我不會再跟他來往。"

  而楊巧兒說:"我也不會再跟他過了。"

  她主動提出離婚。

  在那個離婚會被街坊鄰居會戳脊梁骨的年代,她收拾好自己的衣物,簽了字,頭也不回離開了。

  兩個孩子一個九歲一個七歲,她沒有爭撫養權。

  她一個女人在那個年代,能養活自己已經是拼盡全力,兩個孩子跟著父親至少能有口飯吃。

  她走的那天,大兒子站在門口沒有哭,只是攥著拳頭問她:"媽,你為什麼要鬧成這樣?"

  她沒有回答,頭也不回立馬就走了。

  後來的很多年裡,那兩兄弟始終不理解母親的做法,甚至一度怨恨她的離開,從來沒有來來看過她。

  直到很多年後楊瑾禾長大成人、成為母親之後,她才開始慢慢理解那個年代一個女人做出這樣的決定需要多大的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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