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歡開始學著當一名軍嫂。軍嫂這個詞,她在現代聽過,沒當過。那時候她是特種兵大隊長,手下幾百號人,自己就是軍人,不是軍人的家屬。現在角色換了,從被照顧的人變成了照顧別人的人,從發號施令的人變成了等待命令的人。這感覺說不上來,像是穿了一雙不合腳的鞋,不大不小,但總覺得哪裡不對勁,走起路來磨腳。
每天早上,顧遠征六點就出門了。他起來的時候天還沒亮,輕手輕腳地穿衣服,儘量不弄出聲響。褲腿蹭著被子的聲音,窸窸窣窣的;皮帶扣碰了一下床頭的鐵欄杆,叮的一聲脆響,他頓了一下,停住,等了一會兒,確認她沒醒,才繼續。其實她醒了。她向來醒得早,在村裡的時候天不亮就起來燒火做飯,到了城裡,不用燒火了,醒來的第一個瞬間,手指下意識地往枕頭底下摸,想找那根打火用的火柴梗。摸空了,才想起來。灶台換了,柴火換了,日子也換了。
顧遠征出門後,屋裡安靜下來。她躺在床上,聽著樓道里的腳步聲由近及遠,皮鞋踩在水泥樓梯上的聲音,一下一下的,像個節拍器。對面鄰居家的收音機響了,播的是新聞,男播音員的聲音字正腔圓,像是在念文件。然後有人開門,有人說話,有人下樓。新的一天開始了。
林歡起來疊被子。被子疊成方塊,稜角分明,這是顧遠征教的。他在部隊疊了十幾年的豆腐塊,閉著眼睛都能疊出直角來。她說不用這麼整齊,反正晚上還要拆開睡。他說不行,習慣改不了。她也就跟著疊,疊得不好,邊角對不齊,扯了又扯,扯了又扯,總算像個樣子。被子疊好,床單抻平,枕頭拍松,擺在床頭。然後去灶房做早飯。
米下了鍋,水開了,她用勺子慢慢地攪,一圈一圈的,米粒在沸水裡翻滾,咕嘟咕嘟的,聲音很熱鬧。煤氣灶的火苗噗噗響,藍色的,比柴火旺,也比柴火聽話,不用添柴,不用吹氣,擰開就有。但她總覺得少了點什麼。少了柴火的味道,少了灶膛里那暖烘烘的熱氣,少了灰燼在清晨被水澆滅時發出的那一聲嘆息。
軍屬大院的生活跟林家村不一樣。在村里,每個人都認識每個人,誰家有什麼事,全村人都知道。在這裡,對門住了好幾天,她連鄰居姓什麼都不知道。隔壁的阿姨倒是來串過門,但那以後就不怎麼來了。不是人家不好,是她不愛說話,人家來了,她就倒茶,問一句答一句,不問就不說。人家走了,她把門關上,自己待在屋裡,看牆上白得晃眼的石灰。日子久了,人家也就不來了。
顧遠征看她一個人悶在家裡,說,你去參加軍屬活動吧。軍區大院的軍屬們組織了一個縫紉組,每周三、周六下午在活動室做衣服。不會縫不要緊,會剪也行。不會剪不要緊,會鎖邊也行。不會鎖邊不要緊,會看攤也行。
林歡去了。活動室在一樓,一間大屋子,擺著幾台縫紉機。縫紉機是黑色的,機頭上印著一隻蝴蝶。女人們坐在縫紉機前,腳踩踏板,手推布料,針紮下去,線拉上來,嗤啦嗤啦的。聲音不大,細細密密的,像下雨。做衣服、補衣服、改衣服,什麼活都干。有的給丈夫做襯衣,有的給孩子做褲子,有的給自己做裙子。
林歡不會用縫紉機。她在現代會用,但不是這種老式的。腳踏的那種,她只在電視裡見過。坐在縫紉機前,腳不知道往哪踩,手不知道往哪放,手指搭在一塊舊布上,攥著邊角,像捏著一顆手榴彈的保險銷,一動不敢動。旁邊坐著一個四十多歲的女人,姓劉,胖胖的,笑起來聲音爽朗,像抖開一塊新棉布,讓人聽著渾身舒坦。她看到林歡坐在縫紉機前發呆,湊過來。「不會用?」
「不會。」
「我教你。」劉姐把林歡的手放在布上,「手要穩,不要急。腳踩踏板,手推布料,要配合。腳踩一下,手推一點。腳快,手也要快。腳慢,手也要慢。」
林歡學了一下午。縫了幾條線,有直的,有歪的,有斷線的。線斷了,她不知道,還踩著踏板,針在布上扎了一個又一個針眼,密密麻麻的,像篩子。劉姐看了,笑了,把針換了,重新穿線。「沒事。多練練就好了。」
識字班是在活動室隔壁開的。一間小屋子,幾張課桌,幾把椅子,一塊黑板。牆上貼著識字表,一個格子一個字,一共幾百個,從一到十,從人到天。來上課的都是軍屬,年紀最小的二十出頭,年紀最大的五十多歲,有的識幾個字,有的一個字也不識。老師是個年輕的女兵,扎著兩條辮子,站在黑板前,粉筆字寫得很漂亮,一筆一划,像刻出來的。
林歡不該來。她的文化水平,比她高不知道多少。但她還是來了。不是想學識字,是想跟人說說話。在這裡坐著,聽著粉筆在黑板上吱吱嘎嘎地響,看著那些軍屬一筆一划地寫字,跟自己待在家裡不一樣。雖然她也不怎麼說話,但至少旁邊有人。
老師教「人」字,一撇一捺。教「口」字,四方框。教「手」字,下面一橫一豎鉤。軍屬們跟著念,念得不大整齊,南腔北調的,但都認真。林歡也跟著念,念著念著走神了,想起小穗趴在地上用樹枝寫字的那個下午,想起小軍撅著嘴寫「一」寫到手酸,想起炕上那本翻爛了的小學課本。
秧歌隊是在大院操場旁邊的空地上練的。每周一、周四下午,鑼鼓一響,全大院都能聽見。鑼是銅的,鼓是牛皮蒙的,鑔是兩個圓銅片,互相撞,嚓嚓嚓的,震得人耳膜嗡嗡響。林歡去的時候,鑼鼓已經敲起來了,女人們排成兩排,手裡拿著綢子,紅的、黃的、綠的,在風裡飄著,像一長串信號旗。腳步跟著鼓點走,進兩步,退一步,進兩步,退一步,手上的綢子甩來甩去。
林歡不會扭秧歌。她在現代跳過舞,不是這種。站在隊伍後面,跟著前面的人學,進兩步,退一步,進兩步,退一步。不是快了就是慢了,不是踩了前面的人的腳,就是被後面的人踩了鞋跟。劉姐扭到她旁邊,扭得真好,腰是腰,胯是胯,綢子在手上甩出花樣來,一圈一圈的,像彩虹,又像蝴蝶。
「嫂子,扭得不錯。」林歡看著劉姐的綢子,那些紅紅綠綠的布條在風裡翻飛,比她包頭髮的那塊藍布好看多了。
「多練練就好了。」劉姐扭著,頭都沒回。
林歡繼續學。進兩步,退一步,進兩步,退一步。步子慢慢順了,腳不踩人了,鞋跟也不被人踩了。手還是生,綢子甩出去,不是纏在頭上,就是掛在扣子上。
「慢慢來。」劉姐扭遠了,聲音從前面飄過來。
「她識字的。縫紉機不會用,識字班還去了。」前面的人頭也沒回。
「識字班老師都說了,她不用來。文化水平比她高。」
林歡沒接話。手裡的綢子又纏到頭上了,她解下來,攥在手心裡,跟著鼓點進兩步,退一步。進兩步,退一步。踩得不太穩,但總算沒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