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了一陣。孫海波開口了:「有,原來南山礦下坡土建隊的王自德。同學馮超、馬艷明。我媳婦乾媽家的孩子田源。還有個修摩托的,陳哥。」
「叫什麼名?」
「不知道。」
「怎麼認識這個陳哥的?」
「修摩托車認識的。」
「講一下陳哥的一般情況。」
孫海波想了想:「三十二三歲吧。在俊德礦工作,梨樹屯小學附近住,具體哪戶我不清楚。」
「你們經常接觸嗎?」
「有時候接觸。去年九月份我家小孩滿月,他和田源到我家喝酒去了,是我通知他們去的。後來他到我丈母娘家買過白條雞,買了四隻。從那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他。」
問起田源,孫海波說是在南山礦採區上班的時候認識的。一個月接觸幾次。
去年九月孩子滿月時田源來喝了酒,十月份他又去田家喝了一次,跟田源家裡人一起喝的。
「田源有什麼特徵?」
「一米七左右。記不清左邊還是右邊,那隻眼睛有點毛病,好像有點斜。沒有工作。」
「我不知道。去年十月份在他家喝酒,說要去韓國幹活。我送他去的車站。具體去哪沒細說,從那以後沒聯繫過。」
「他給你來過信嗎?」
「沒有。又不是親戚,就算來信也來不到我這。我聽他弟弟田斌說過,他家裡人也說不知道。一直到現在,我都沒見到他。」
問起怎麼認田源媽媽做乾媽的,孫海波說:「一九八七年,我和田源在一起幹活。熟了以後常帶我愛人去他家玩。他家沒姑娘,他媽就要認我愛人做乾女兒。」
「田源走了以後,你們還跟田家來往嗎?」
「有時候去,看看田源的爸媽。大年三十晚上,田斌給我們送了餃子,生餃子。我問他田源回來沒有,他說『回來』,然後就走了。」
另一名預審員追問:「除了眼睛,田源還有哪裡有問題?缺牙嗎?」
孫海波說沒留意。
「紋身呢?」
「沒看見有記號,也沒見到紋身。」
在孫海波家裡,對張慧茹的詢問也告一段落。
張慧茹二十六歲,功能區集貿市場個體營業員。
她把孩子交給母親,自己坐在床上,手指絞在一起。
兩個民警坐在對面:「我們是南山分局刑警隊的。找你了解你愛人孫海波的情況,希望你如實反映。隱瞞不實要負法律責任。」
「孫海波最近常跟誰接觸?」
「平日裡他不往家領人。我在外頭做買賣,家務活都是他干。他在外頭接觸誰,我不知道。」
「你愛人和田源關係怎麼樣?」
張慧茹想了想,說是普通朋友。去年夏天田源來過兩次。
「一月二十八號晚上,南山礦出事那天,你愛人出去過嗎?」
張慧茹臉色變了:「記不清了。他晚上一般不出去。好像是在家。」
「是在家嗎?」
「是。」
「你愛人有獵槍、手槍嗎?」
張慧茹鄭重地搖了搖頭:「沒有。」
問起孫海波的愛好,張慧茹說:「有時候看看書,玩玩拉力器什麼的。」
孫海波的弟弟孫海濤也被帶進了審訊室。
二十三歲,偏瘦,看著精明。椅子上有點灰,他掏出手絹擦了擦才坐下,動作有點女氣。
「知道為什麼找你嗎?」
孫海濤說:「我沒什麼事。」
問起現在幹什麼,他說:「個體生意。賣服裝,開飯店,有時候往外地發煤。」
「跟你哥關係好的都有誰?」
「南山礦車庫的李兆祥,六號住的田源,還有陳忠德。」
「最後一次見田源是什麼時候?」
孫海濤理了理頭髮,想了想:「去年八月節晚上吧。我和我媳婦去田源家,田源他對象還有他爸三個人在家。從那以後就沒見過了。」
「田源平時穿什麼衣服?」
「經常上身穿個白背心。」
「他身上有什麼記號?」
「沒有啊……我看見他左胳膊上有一條紋的龍。」
問起一月二十八號當天幹了什麼,孫海濤反而來了精神:「年前六七天吧,就在家拆洗被褥了。沒幹別的。一直到二十九號才把活幹完。洗的老乾淨了。」
「這幾天誰見過你?誰去過你家?」
「誰也沒見過,也沒人來我家。」
「誰知道你在家拆洗被褥?」
「我爸媽媳婦都知道。」
「你哥有槍嗎?」
「沒有。他也買不起獵槍。」
「田源有什麼愛好?」
「我就知道田源愛跳霹靂舞。」
「田源平時穿什麼?」
「他家挺困難的,不怎麼穿好衣服。沒太注意。」
「你哥和田源之間辦過什麼事嗎?」
孫海濤想了想:「四五年前吧,田源把人打了,被六號派出所抓了。我哥和田源他媽去了派出所,給他交了賠款和罰款。後來田源就放了。就這事。」
「認識閆文宇嗎?」
「認識。從小就是鄰居。小時候常在一起玩,長大了就不在一起了。」
孫海濤的審訊記錄送到專案組。
崔道植看完,說:「按照之前的推測,有人戴假髮男扮女裝。從孫海濤的言行舉止來看,嫌疑比較大。」
專案組的人都沒異議。
另一間審訊室里,閆文宇的詢問沒取得預期結果。
他坐在椅子上,局促不安,一會兒伸出左腳,一會兒伸出右腳。
臉白,眉目清秀。一九七一年九月生,二十四歲,原籍河北黃驊,家住鶴崗工農區五十七委七組,原是南山礦水電科工人。
水電科的工作松得很,每星期一三五點個卯,其餘時間自己支配。只要月底把水電費收上來,就算完事。
工資不高,一個月一百七八。一九九四年十月停薪留職。家裡人人都有公職,條件不算差。
「為什麼停薪留職?」
「掙錢太少。」
「一月二十八號南山礦出事那天,你在幹什麼?」
「那天我沒在家。第二天我才從外地回來過年。二十九號。」
「去哪了?」
「去天津做買賣。去了兩個月。頭年十一月底走的。聯繫木耳生意。」
「誰能證明你去了天津?」
閆文宇停了半晌:「也沒人能證明。坐火車到哈爾濱,倒車去天津。也有人能證明——在哈爾濱候車室認識了個女的,一起去的天津。」
「她叫什麼?」
「伊娜。沒工作,算個『兔子』吧。十八九歲,長春人。」
「什麼時候分的手?」
「從天津回來的時候,在哈爾濱車站。」
預審員盯著他:「這麼長時間,兩千塊錢夠花嗎?」
誰都明白,帶一個「兔子」,花銷小不了。
閆文宇低下頭:「我在火車上偷了個包。」
「偷了多少?」
「三千多。一個農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