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幻小說> 目錄頁> 第37章 老實

第37章 老實

2026-10-09 22:29:39 作者: 風流笑笑聲

  張桂英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她看著周克華蹲在床邊收拾東西的背影,肩膀很寬,動作很穩,從頭到尾沒有一絲多餘的動作。

  那天晚上她沒睡好。

  但她也沒走。

  周克華身上有種說不清的東西。

  他話不多,但每一句都帶著分量。

  他花錢從不計較,想要什麼買什麼,好像錢來得特別容易。

  他不發脾氣,也不跟她吵架。

  對於一個從山村里出來、在流水線上被磨掉了所有心氣、在按摩店裡被客人摸屁股也不敢吭聲的姑娘來說,這種沉穩,就是最大的安全感。

  她開始依賴這個人。

  周克華跟她提了一起掙大錢的事,說得雲淡風輕的,好像那些事情跟去菜市場買菜一樣稀鬆平常。

  張桂英沒多想就點了頭。

  2012年7月1日,兩個人收拾了東西,坐上了去重慶的車。

  那個叫周克華的男人到底是誰?

  如果張桂英家裡有台電視機,如果她多看兩眼新聞,如果她知道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這個詞——她大概不會坐上那趟車。

  周克華,1970年2月6日生,重慶沙坪壩區井口鎮二塘村人,身高一米六七,初中文化。

  蘇湘渝系列持槍搶劫殺人案製造者,公安部A級通緝犯。

  這些是後來寫在通緝令上的字。

  但一個人不是生下來就變成通緝犯的。

  二塘村在重慶沙坪壩,離鳳鳴山二十來公里,嘉陵江從村東頭拐了個彎,貼著山腳流過去。

  八九十年代那會兒,村裡的壯勞力都指著一條活路——上河沙。

  上河沙是當地土話,就是把河沙從江邊挑到路邊,再一鍬一鍬裝上車。

  太陽底下曬著,江水邊上泡著,一天下來肩膀能磨掉一層皮,掙個二十來塊錢。

  

  在當年,這算不錯的收入了。

  周克華的父親周正喜本來是城裡人,干會計的,六十年代因為作風問題被下放到農村,娶了陳世珍——一個帶著兩個孩子的離婚女人。

  周克華是這對半路夫妻的第三個孩子,生在大年初一,1970年的農曆新年,村里放鞭炮的時候,他落了地。

  鄰居們記得,周家在二塘村是個孤門戶。

  紅白喜事從不參與,也不跟人走動,一家人關起門來過日子。

  周正喜和陳世珍常為錢吵架,吵完了繼續上河沙,日子過得緊巴巴的。

  但周克華從小沒吃過什麼苦頭。

  蒲某是他小學和初中的同學,後來跟人聊起來說,周家對這個兒子寵得很,犯了錯也不打不罵,由著他去。

  十多歲周克華就跟著父親上河沙,瘦得跟竹竿似的,力氣倒不小。

  別人干兩三年就熬不住了,他前前後後幹了將近十年,悶著頭,不吭聲。

  他母親陳世珍後來跟人說起這個兒子,語氣裡帶著一種說不清的複雜:「他不抽菸不喝酒不打牌,沒事就抱本書看,特別喜歡武俠小說,還有那個……偵探小說,破案的那種。」

  在二塘村灰撲撲的日子裡,一個沉默寡言的少年,埋頭翻著那些快翻爛了的偵探小說,把自己想像成書里的人物。

  鄰居說,只要沒活干,周克華就躲在一旁琢磨那些偵查技巧,平時不愛說話,但一聊起偵探故事,就跟換了個人似的,滔滔不絕。

  可村里人提起他,說得最多的還是那句——這娃子老實,不偷不搶,也不賭錢。

  1986年,周克華十六歲,初中念完了,高中沒考上。

  這在二塘村不算什麼稀罕事。

  村裡的娃子能念完初中就算不錯了,考不上就回來上河沙,子承父業,天經地義。

  周克華也沒鬧騰,閒了一陣子,偶爾跟著父親去嘉陵江邊鏟沙子,大部分時間就在村里晃著。

  後來有人介紹他去渝中區牛角沱一家建築公司打工,巴渝建築公司,名字挺響亮,乾的還是力氣活。

  十六歲的周克華在工地上搬磚和水泥,曬得黑瘦黑瘦的,但跟同齡的民工比起來,他身上有種說不出的老成。


  沒幹多久,出事了。

  他因為調戲婦女被派出所拘了,治安拘留十四天。

  具體調戲了誰、怎麼調戲的,沒有詳細記載。

  只知道十四天之後他從拘留所出來,建築公司的活已經沒了。

  沒人願意用一個剛從局子裡出來的人。

  接下來的一年,周克華在重慶街頭打零工,今天給這家搬貨,明天給那家刷牆,有一頓沒一頓地混著。

  1987年他回到二塘村,重新干起了上河沙的老本行。

  這一干就是四年。

  嘉陵江的水還是那樣渾,運沙的貨車還是那幾輛。

  周克華每天天不亮就到碼頭,等車來了就往上鏟沙,車走了就蹲在江邊抽菸,看水流,看對岸的山。

  四年裡他沒惹事,沒出村,老老實實地掙著那份力氣錢。

  然後沙子不讓挖了。

  江邊的沙場被人承包了,村民們散了,各找各的活路。

  周克華再次走出二塘村,這一年是1991年,他二十一歲。

  就是這一年,他第一次摸到了槍。

  不是他自己的槍。

  是他聽人說,熟人蔣雲波家裡藏著一把獵槍。

  「獵槍」這兩個字鑽進周克華耳朵里。

  他從小看偵探小說,看武俠小說,書里那些拿槍的人——警察、俠客、江洋大盜——在他腦子裡轉了十幾年。

  現在一把真傢伙就在幾里地之外的某間屋子裡放著。

  他去踩了點。

  說是踩點,其實就是去蔣雲波家附近轉了兩圈,看看什麼時候人不在。

  一個二十一歲的年輕人,沒有任何盜竊經驗,全憑一股衝動。

  趁人不注意,他翻進了蔣雲波在沙坪壩井口半邊街的家裡。

  現金一百二十塊,糧票一百來斤,還有那把獵槍。

  他把槍揣進懷裡的時候,心跳得比打鼓還響。

  不是怕,是興奮。

  槍到手以後,周克華把它藏在一個只有自己知道的地方。

  他不敢拿出來給人看,但他知道它在那兒,這個念頭本身就讓他覺得踏實。

  一百二十塊錢和糧票很快花掉了,那把槍他一直留著。

  兩年後,1993年,周克華帶著那把獵槍去了武漢。

  為什麼去武漢,去幹什麼,沒人說得清楚。

  只知道他在武漢街頭被巡警攔住了,警察看見了他身上帶的槍,讓他交出來。

  周克華沒交。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