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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抱養的女兒

2026-09-21 21:41:42 作者: 九牽期

  孫艷輝比她的弟弟孫旭輝,大了整整三歲,所以看起來,她也要比孫旭輝更成熟一些。

  當被問及父母最近,有沒有得罪什麼人時,孫旭輝的表現是一臉迷茫,一問三不知。

  對比起來孫艷輝的狀態還好一些,她搖頭說道:「我爸媽一直尊崇幸福者退讓原則,從不與人產生矛盾。就連我和我弟,也耳提面命的遵循這條家規。」

  魏民想了想,詢問道:「那你父母和別人,有沒有什麼經濟糾紛?」

  孫艷輝低頭沉思了好半晌,才回答:「就算有,也是很久之前,不過那也是別人欠我爸媽錢啊……」

  「什麼人?欠多少?」

  「我二伯欠我爸十萬,一直沒還。我弟讀大學的時候,我爸和他要過幾次,他都沒給。

  當初我爸覺得親兄弟,沒必要打欠條,誰承想我二伯就借著這個機會,把這筆錢,賴掉了。」

  「也就是說,這筆錢,你二伯家已經欠你父親很久了?」

  「嗯,很多年了。為此我媽沒少責備我爸。當初奶奶去世彌留之際,跟我爸說我們家過得還不錯,就別追著二伯一家要錢了。

  我爸雖然心裡委屈,但還是答應了下來。但我媽可不是個忍氣吞聲的,她直接找到我二伯母,說如果那十萬塊錢他們不還的話,那奶奶的葬禮,就由他們家負責操持。

  當時二伯二伯母答應的特別痛快,後來奶奶的葬禮,辦得還算過得去。

  可他們卻打起了份子的注意,我爸的朋友給的份子錢不少,他們覺得葬禮是他們辦的,份子錢就得給他們。

  我媽說不跟他們要那十萬就已經仁至義盡了,份子錢硬是沒給他們一分。為此,我們兩家這幾年也沒怎麼走動。」

  經查詢,孫艷輝所說基本屬實。死者孫常州與死者魏玉,曾在六年前借給孫常州的二哥孫常亮十萬塊錢。

  由於沒有欠條,再加上弟弟一家過得比自己好的多,所以孫常亮打起了歪主意,想著慢慢把這筆帳,賴掉。

  警方去孫常亮家走訪時發現,他們一家五口人,報了個旅行團,五日前就已經去南方旅遊了,並沒有作案時間。

  得知弟弟和弟妹慘死,孫常亮在電話里哭的那叫一個悽慘,只是這哭聲里有幾分真情、幾分假意,那就不得而知了。

  次日,許法醫做完屍檢後發現,孫常亮和魏玉死前,並沒有被人下藥。而且她通過兩人的創口基本可以確定,兩人的致命傷來源於同一把兇器。

  她拿著實踐報告找到魏民:「兩名死者身上並沒有抵抗傷與搏鬥傷,兇手在實施傷害時,只求快速致命,無多餘泄憤刺傷。

  結合案發地門窗完好,沒有暴力侵入的痕跡,我懷疑是熟人作案。」

  魏民點點頭:「房屋裡的貴重物品也沒有丟失。」

  這時,杜傑和葉清走了過來:「你們猜猜,我們發現了什麼新線索?」

  




  杜傑笑呵呵的說道:「我們發現,孫艷輝是孫常州和魏玉在二三年前,抱養的。」

  「抱養的?」

  「對!」

  原來在二十三年前,也就是孫常州和魏玉結婚的第三年,兩人一直無所出。

  面對雙方父母的催婚,兩人商議過後,去福利院領養了年僅兩歲的小艷輝。

  據福利院院長所說,小艷輝出生沒多久,就被人扔在了福利院門口。

  當時監控還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外加無全國DNA資料庫,根本就找不到小艷輝的親生父母。

  孫常州和魏玉一去福利院,就被乖巧可愛的小艷輝吸引了全部注意力,夫妻倆最終決定,領養這個孩子做自己的女兒。

  兩人去福利院之前,就為收養孩子做足了準備工作。小艷輝一到家,還沒等害怕陌生環境,就被一屋子的零食玩具所吸引。

  兩歲的孩子接受度很高,加上孫常州和魏玉無微不至的照顧,小艷輝很快便接受了兩人。

  有了孩子後,孫常州和魏玉的生活里也漸漸充滿了歡聲笑語。

  兩人工作之餘,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圍著女兒轉,經常帶女兒出去玩,或是給女兒買漂亮的衣服。

  或許是他們的善良與包容打動了老天,小艷輝來到家裡的第二年,魏玉懷孕了。


  魏玉覺得,自己之所以能懷孕,都是小艷輝帶來的福氣。所以她再三和丈夫強調,無論生男生女,以後都不能對兩個孩子有差別對待。

  十月懷胎,孫旭輝出生,小艷輝不僅沒有感覺到被冷落,反而覺得自己更幸福了。

  爸爸媽媽只要給弟弟買東西,就會給自己也買一份。自己只要照顧弟弟,還會有額外的獎勵。

  小艷輝太喜歡自己的弟弟了,她每天在幼兒園,都好希望快點放學,這樣自己就可以快點回家,和弟弟玩了。

  姐弟倆的感情特別好,不管什麼好吃的、好喝的,或是好玩的,都會共同分享。孫常州和魏玉也做到了不偏不倚,一視同仁。

  轉眼孫艷輝到了實習期,開始參加工作,孫旭輝也走進了大學校門。

  孫常州和魏玉,拿出了多年的共同積蓄,全款給一雙兒女,一人買了一套八十平的住宅樓。

  講到這裡,魏民提出質疑:「不是杜傑,你說了這麼一大堆,想表達什麼呢? 」

  杜傑笑著說道:「你看看你,就不能多點耐心嗎?我和葉清通過調查孫家四口的銀行流水發現,孫艷輝低價賣掉了魏玉和孫常州給她買的房子。並將賣房子得來的錢,轉了個一個叫曹越的男人。

  我們查到,這個叫曹越的男人,竟然是孫艷輝的親生父親。這個男人在外面,有一百多萬的的外債。」

  許法醫震驚的瞪大雙眼:「這個孫艷輝是個白眼狼嗎?賣了養父母用全部積蓄給她買的房子,給從小拋棄她的親生父親還外債,咋想的?」

  葉清無奈的聳肩:「還不止這些呢,孫常州和魏玉都曾買過巨額保險,受益人都是孫艷輝。孫常州和魏玉出事之前,孫艷輝還諮詢過如果父母意外離世,自己可以獲得多少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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