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良才這個人,韓爭查過兩次。
第一次是四月初,那時候他剛開始拼方廣仁的升職鏈。柳塘鎮那位年輕姑娘在電話里說,項書記好多年沒消息了,走的時候連東西都沒搬。
第二次是上個月,那個名字出現在惠民康復服務中心的法定代表人欄里。
這一次他換了個查法。
他不查人。
他查檔案。
一個幹部調走了,他的人事檔案要跟著走。這是硬規矩。人可以說不清去了哪兒,檔案不行——檔案每一次移動都要有轉出登記、接收回執、編號。
韓爭在丙區找到了七年前那本《幹部檔案轉遞登記》。
項良才那一條在四月。
轉出時間,四月十一日。
接收單位那一欄,寫著七個字。
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韓爭把這七個字看了很久。
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在城東,一棟兩層小樓,跟人社局在一個院裡。它管的是「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辭職的、待業的、自己出去闖的、單位沒了的,這些人的檔案沒地方放,就存在那兒。
存一份檔案,一年收幾十塊保管費。
存進去以後,這份檔案就脫離了原單位。人才中心只管保存,不管這個人現在在幹什麼,更不管他是死是活。
它只管這份紙還在不在架子上。
七月二日上午,韓爭去了人才中心。
接待他的是一個姓莊的副主任,五十來歲,很客氣。韓爭出示了監督員證件和專項梳理小組的介紹信,說要核對一批幹部人事檔案的轉遞情況。
「行啊。」莊副主任說,「你要查哪些。」
「先查一個。項良才。」
那份檔案十分鐘就調出來了。
不厚,二十來頁。裡面的東西跟一份正常的幹部檔案沒有區別——入職登記、歷年考核、任職文件、學歷證明。最後一頁是七年前那份轉遞單,轉出單位柳塘鎮,接收單位人才中心。
韓爭把它翻完,放下。
「莊主任,」他說,「這份檔案存進來七年了,中間有沒有人調閱過。」
莊副主任把調閱記錄調出來。
七年,一共十四次。
韓爭一條一條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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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是六年多以前,事由「政審」。第二次五年前,事由「職稱評審材料核對」。第三次、第四次,事由都是「社保接續需要」。
再往下,「工齡認定」「檔案核實」「資格審核」。
事由五花八門,每一條都很正常。
韓爭把這十四條的調閱單位那一欄抄下來。
十四次,十一個不同的單位。
看著很散。
他把這十一個單位在紙上排開,坐在那兒看了兩分鐘。
十一個單位,沒有一個重複出現三次以上。沒有一個是組織部。沒有一個是開發區。
要是有人想查這十四次調閱有沒有規律,查不出來。
可韓爭看的是另一樣東西。
十四次調閱,事由全都是「核對」「核實」「審核」這一類。
沒有一次是「歸檔」。
一份檔案七年裡被調出去十四次,每次都是拿去核對什麼,核對完再送回來。
它一直在被用。
一個七年前就沒了消息的人,他的檔案這七年比很多活人的都忙。
然後他抬起頭。
「莊主任,」他說,「你們這兒存了多少份檔案。」
「流動人員的?」莊副主任想了想,「三千八百多。」
「保管費怎麼收。」
「一年一交。」他說,「個人來交的,也有單位統一交的。」
韓爭的手在膝蓋上停了一下。
「單位統一交,是什麼情況。」
「多了。」莊副主任說,「有的企業改制,一批人的檔案轉過來,企業還在的時候就統一交。有的中介機構,幫人代理檔案的,也統一交。」
「你們這兒有多少這種統一交的。」
莊副主任讓辦公室的人查了一下。
十幾分鐘以後,一張紙打出來了。
統一繳費的單位一共二十七家,涉及檔案六百多份。
韓爭把這張紙拿在手裡,一行一行往下看。
大部分單位後面的份數都在個位數或者十幾份。有一家企業轉過來八十多份,是十年前一個廠子改制。
他往下翻。
倒數第五行。
一個單位名字,後面跟著一個數字。
四十一。
韓爭把這一行看了兩遍。
「莊主任,」他說,「這一家,我能看看名單嗎。」
「哪一家?」
韓爭把紙轉過去,指著那一行。
莊副主任湊過來看了一眼。
「這個啊。」他說,「這個是去年開始接手的。以前這四十一份是散著交的,去年有個機構過來說他們代理,就統一交了。」
「代理什麼。」
「代理檔案保管。」莊副主任說,「就是幫人管著,交個手續費。這個不違規,好多地方都有。」
「名單能看嗎。」
「能。你有介紹信。」
名單是十分鐘以後打出來的。
一共四十一個人。
韓爭把這張紙對摺,放進包里,跟莊副主任道了謝,出來了。
那天下午他在監督室待到六點。
四十一個名字,他一個一個走戶籍狀態查詢。
這是他現在有權限做的事——專項梳理試點的比對方案里寫得清清楚楚,核對檔案信息與戶籍狀態是否一致。
四點二十,第一批結果出來。
四點五十,第二批。
五點三十,跑完了。
四十一個人。
戶籍顯示已註銷、註銷原因為死亡的,二十九個。
韓爭把這份結果列印出來,放在桌上。
二十九。
他坐在那兒,很長時間沒有動。
喬慎那半本上記了三十六個名字。他上個月抽樣一百份,找出三份,其中一份是項良才。
那時候他推算,開發區近十年的材料里可能有三百份左右。
現在他手上這張紙告訴他另一件事。
三十六不是全部,三百也不是。
這個縣裡有一個地方,專門存著一批人的檔案。這批人在紙上有名有姓,有學歷有工齡有職稱,有完整的履歷。
他們唯一缺的,是命。
韓爭想起在殯儀館後頭那間平房裡,康順說過的一句話。
——一個人躺在那兒五年,護理費誰交,醫保怎麼報,年檢怎麼弄,家裡人來問怎麼答。這些都是手續。
那時候他以為那是維持一個死人所需要的代價。
現在他知道那個代價有多低。
一年幾十塊保管費。
三十六個人也好,二十九個人也好,四十一個人也好,一年加起來不到三千塊錢。
三千塊錢,就能讓這些人在紙上一直活著。
而這批檔案不在任何一個單位手上。它們在一個只管保存、不管核實的地方,架子上排著,一年交一次保管費,誰需要就調出來用一次。
用完再放回去。
韓爭把那二十九個名字的清單攤平。
他在最上面寫了一行字。
二十九人,全部為流動人員檔案,統一繳費。
寫到這兒他停下來,翻開包,把那張統一繳費的單位清單拿出來。
倒數第五行。
那個單位的名字,他剛才在人才中心只掃了一眼,沒有細看。
現在他把檯燈拉過來,把這一行看清楚了。
八個字。
青河縣惠民勞務服務中心。
韓爭的手停在紙上。
青合路十七號。
上個月十九號登記的民辦非企業。業務範圍寫著「勞務信息諮詢、歷史遺留用工問題協調」。
那間屋子他去過兩次。
第一次是四月,那個戴細框眼鏡、手上戴著薄手套的人坐在裡面,桌上擺著一份《人員身份認定及歷史遺留問題一次性了結協議》,等著柴文正來簽字。
第二次是上個月一個晚上,屋裡已經搬空了,地上有拖過重物的劃痕,牆根底下壓著一張寫滿字的橫格紙。
那張紙的第一行是五個字:居民死亡醫學證明。
姓名那一欄寫著江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