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名單是星期四下午送出去的。
三份,編號,柯真一份,試點台帳一份,編辦一份。送編辦那一份是韓爭自己去送的,交到譚立余手上,當面簽的回執。
譚立余接過來,從頭到尾看了一遍。
他看得很慢,一行一行往下走,看完最後一行,把紙放下。
「四十七個。」他說。
「四十七個。」
「比我估的多。」
韓爭抬起頭。
「您估過。」
「我估過三十來個。」譚立余說,「幹這行的都知道有這麼一攤子,只是從來沒有人把它數出來過。」
他把名單收進抽屜,抽屜鎖上,鑰匙揣進褲兜。
「小韓同志,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
「不歸我辦了。」韓爭說,「名單交上去,剩下的是有權機關的事。我這邊繼續跑我的三十一家。」
譚立余點了點頭,沒有再說什麼。
星期一上午,杜岩給韓爭打了個電話。
「小韓,你來一趟網絡中心。」
韓爭過去的時候,杜岩正對著屏幕,手裡捏著一支鉛筆,在桌上一下一下地敲。
「你自己看。」
屏幕上是編辦實名制系統的變更日誌。
上周五到今天早上,全縣一共辦了十七筆人員變更。其中十一筆是減員。
十一筆減員,全部來自那份四十七人名單上的單位。
減員原因那一欄,十一條全是同一個詞:死亡。
韓爭把身子俯下去,一條一條看時間戳。
星期五上午九點十分,第一筆。
九點四十,第二筆。
十點二十,第三筆、第四筆。
到下午下班之前,十一筆全部辦完。
「一天。」杜岩說,「這十一個人的減員手續,在名單送出去的第二天,一天之內全辦完了。」
他把鉛筆放下。
「小韓,這些人有的已經走了六年、七年。六七年沒人辦的事,一天就辦完了。」
韓爭站在屏幕前面,沒有說話。
他伸手把日誌往下拉,看經辦欄。
十一筆減員,是九家單位報的。每一筆後面都有經辦人、單位負責人、編辦審核人。
他把這十一行的經辦人名字抄在本子上。
抄到第八個的時候,他停了一下,往回翻。
十一筆,九家單位。按常理,經辦人應該有九個,最少也得有七八個。
他數了數自己抄下來的名字。
六個。
有一個名字出現了三次——三家不同的單位,三筆減員,經辦人是同一個人。
韓爭在這個名字底下畫了一道橫線。
他沒有見過這個人,也不知道他是哪個單位的。一個人怎麼會替三家單位跑手續,這件事本身不犯法:基層單位人手緊,找個熟人代跑一趟,太常見了。
可這三家單位,一家在城東,一家在城西,還有一家在二十里外的鄉鎮。
一天之內,他跑完了三家。
抄完,他把本子合上。
「杜岩,這個日誌能不能打出來。」
「能。」
「打兩份。」
那天上午十點半,韓爭去了四樓。
譚立余在辦公室,桌上攤著一沓表格,正在一份一份地簽。他手邊那台計算器亮著。
「譚主任。」
「來了。」譚立余沒有抬頭,「坐。」
「我不坐。」韓爭說,「譚主任,上周五辦的那十一筆減員,能不能先停下來。」
譚立余的筆停住了。
他把筆放下,抬起頭。
「停?」
「停。」
「為什麼。」
「因為那四十七份檔案還在柜子里。」韓爭說,「減員是把編制上的那一格銷掉。可這些人的人事檔案還沒有移交,還在原單位的柜子里、在組織部的庫房裡放著。編制先銷、檔案後移,中間這段時間,這個人在紙上就變成了一個沒有編、沒有單位、也沒有人管的東西。」
譚立余把身子往後靠。
「小韓同志,你這話說反了。」
「怎麼反了。」
「正常順序本來就是先銷編、再移檔。」譚立余說,「人不在了,編制要空出來,因為空出來才能進新人。一個單位缺人幹活,等著這一格。至於檔案什麼時候移交——那是組織部那邊的進度,跟編辦沒關係。」
他把手放到那沓表格上。
「再說,這十一筆是各單位自己報上來的。人家把材料備齊了送到我這兒,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家屬簽字,一樣不少。我憑什麼不給辦。」
「憑它們是同一天送來的。」
屋裡靜了一下。
譚立余看著他。
「同一天送來,不違規。」
「不違規。」韓爭說,「可我送出去的名單是星期四下午,星期五一天,九家單位不約而同地把六七年沒辦的事辦完了。譚主任,這九家單位平時來您這兒辦一筆減員,從報材料到審完,要幾天。」
譚立余沒有立刻回答。
他的手指在那沓表格的邊上按了一下,紙角翹起來又落下去。
「快的兩三天。」他說,「慢的半個月。」
「那這十一筆用了多久。」
「……當天。」
「誰催的。」
「沒有人催。」譚立余說得很快,「材料齊,我就辦。這是我的規矩,我不能因為你送來一份名單,就把人家合規的材料壓在手裡。壓一天,我就是不作為。」
他說到這兒,聲音抬高了半分。
「小韓同志,你今天讓我停,我拿什麼理由停?我在系統里點一個暫緩,是要寫理由的。我寫什麼——寫『因幹部監督室核查需要』?那我明天就得給這九家單位一個交代,告訴他們你們報的材料哪兒不合格。」
他把手攤開。
「可它們哪兒都不差。」
韓爭站在那兒。
他知道譚立余說的每一個字都是對的。
材料齊,就得辦。壓著不辦,是失職。要停,得有理由,而他給不出一個寫在紙上的理由——他的理由是「太快了」,可「太快」不是一條能寫進公文的錯。
他從文件夾里抽出那兩張列印的變更日誌,放在桌上。
「譚主任,那我換一個請求。」
「你說。」
「這十一筆您照辦。」韓爭說,「我不攔。我只要一樣東西——把這十一筆的全部報送材料,原件留存,不要退回單位。」
譚立余的手在桌上停住了。
「材料本來就要留存。」
「我知道。」韓爭說,「我要的是別退。按流程,減員辦完以後,有些附件是要退回單位歸檔的,比如死亡證明的原件、家屬身份證複印件。我請您這一次全部留在編辦,一張都不退,留到試點第二階段結束。」
他把那兩張日誌往前推了推。
「這一條您能寫理由——專項梳理試點期間,涉及已故人員的原始材料統一留存備查。這句話是試點方案里現成的。」
譚立余低頭看著那兩張紙。
他看了很久。
窗外有人在樓下喊什麼,喊了兩聲就沒了。
他伸手把那兩張日誌拿過去,從中間對摺,壓在那沓表格底下。
「可以。」他說。
韓爭道了謝,轉身要走。
「小韓同志。」
他停住。
譚立余把那台計算器往邊上推了推。
「你今天要的這個東西,」他說,「不是為了這十一個人。」
韓爭回過頭。
「您說。」
「這十一個人的編制銷了,錢就斷了。他們身上的事,從下個月起就不再往下走了。」譚立余說,「你要那些材料,是為了看誰在替他們辦事。」
他抬起眼。
「是不是。」
韓爭沒有回答。
他站在門口,隔著半間屋子看著譚立余。
「譚主任,」他說,「這十一筆,一天辦完。剩下那三十六個,為什麼沒人辦。」
譚立余的臉上第一次有了一點別的東西。
那不是慌,也不是怒。是一個算了一輩子帳的人,忽然被人問到了一個他算過、但從來沒有往下想過的數。
他張了張嘴。
「……我不知道。」
「我也不知道。」韓爭說,「可是這十一個和那三十六個,是同一份名單上的人。同一天送到的名單,有人急著辦十一個,有人一個都不辦。」
他把門推開。
「這兩撥人,不是同一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