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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對上了

2026-09-22 17:33:19 作者: D斷橋殘雪

  第三天上午九點,公安的車去了縣水利工程管理站。

  去了三個人,帶了一套便攜設備。走的是正式程序:出示證件,說明依據,請該同志配合進行身份信息核驗。

  韓爭沒有去。

  他坐在核查組那間屋子裡,桌上攤著那本從殯儀館借來的第三十七冊台帳,看的是他已經看過四遍的那一頁。

  十點二十,簡幹事發來消息,說採集完了,人很配合,全程沒有異議。

  十一點,說數據傳回縣局了。

  十一點四十,說在比對。

  這三個小時裡,韓爭把那一頁翻過去,又翻回來。

  台帳上那一行寫著:隋守業,男,四十九歲,火化日期八年前十月十一日,經辦人一欄是一個名字。

  這一行字他已經能背下來了。

  十二點十分,簡幹事回來了。

  他一進門,屋裡幾個人都抬起了頭。

  他把一張紙放在桌上,人站著,沒有坐。

  「三項。」他說。

  「說。」柯真說。

  「人像比對,相似度高於閾值,認定為同一人。」

  「指紋。」

  「十指採集,與戶籍系統留存的指紋信息比中。」

  「簽名。」

  簡幹事把另一張紙也放下。

  「市里今天早上出的意見。送檢簽名與六年前換證時留存簽名,書寫特徵一致,傾向認定為同一人所寫。」

  屋裡沒有人說話。

  文科長把眼鏡摘下來,放在桌上,兩隻手撐著額頭。

  杜岩在門口站著,手裡還拿著那台筆記本,沒有打開。

  韓爭坐在原位沒有動。

  他把那本台帳合上了。

  「也就是說,」柯真說,「公安的結論是——這個人就是隋守業。」

  

  「系統里的結論是這樣。」簡幹事說。

  他把那張紙往前推了推。

  「柯書記,這個結果是硬的。人像、指紋、簽名,三項都對上。按現在的規矩,這就是身份核驗的最高級別,再沒有更硬的手段了。」

  那天下午兩點半,組織部那邊來了電話,說邵部長請核查組過去一趟。

  去的是柯真和韓爭。

  會議室里坐著四個人。邵謙坐在中間,手邊還是那個筆記本和那支筆,平行擺著。

  他把公安那份結論看完,放下,雙手交疊。

  「柯書記,小韓同志。」他說,「先說一句——這個工作我是支持的。有線索就查,查清楚了,對誰都是負責。」

  他把那張紙往前推了半寸。

  「現在結論出來了。人像、指紋、簽名,三項一致。」

  他抬起頭。

  「我提兩點。」

  柯真沒有說話。

  「第一點,隋守業同志在這件事上是完全配合的。核查組和公安上門,他二話沒說,采指紋、拍照、簽字,一樣沒推。」邵謙說,「一個在職幹部,被人當成冒名頂替的嫌疑對象查了一遍,他沒有鬧,沒有告狀,配合完了照常上班。」

  他停了一下。

  「我建議核查組以適當方式向這位同志說明情況。不用叫道歉,說明一下就行——讓他知道這是工作,不是針對他。」

  「第二點。」

  他把筆拿了起來。

  「他的退休材料,昨天被編辦退回補充了。理由是缺參加工作時間認定原件。」

  他看向韓爭。

  「這個理由,規定上是成立的。但據我了解,這條規定這些年在實際操作中一直是有變通的。」

  他把筆放下。

  「現在身份問題已經核清了,我建議不要再卡這一條。這位同志六十歲了,退休是他的正當權利。材料上的瑕疵,讓單位補個說明就可以了。」

  屋裡安靜下來。

  柯真的手放在桌上,沒有動。


  韓爭坐在她旁邊,一直沒有出聲。

  他知道現在沒有一句話能反駁邵謙。

  技術結論擺在桌上,三項一致,最高級別。對方配合、無異議、年滿六十、材料齊全。要求繼續卡著一個人的退休手續,憑什麼?憑一本殯儀館的台帳,憑他自己的一點判斷。

  這兩樣東西,加在一起,比不上那三行比對結果。

  「邵部長。」

  韓爭開口了。

  邵謙轉過頭。

  「你說。」

  「這份核驗結論,我有一句話想確認。」韓爭說,「不是質疑,是確認。」

  「你問。」

  「公安這次比對,是拿今天採集的人像和指紋,跟系統里留存的信息比。」韓爭說,「系統里留存的這一套,是什麼時候採集的。」

  會議室里坐著的幹部一科科長翻了一下材料。

  「六年前。」他說,「他換二代證的時候。」

  「那次是本人到窗口辦的。」

  「是。按規定必須本人到場。」

  韓爭點了點頭。

  「那我這句話就問完了。」他說。

  「什麼意思。」邵謙問。

  韓爭把面前那份核驗結論轉了個方向,讓桌上的人都能看見。

  「這份結論證明的是——今天坐在縣水利工程管理站辦公室里的這個人,和六年前到窗口換二代證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

  他把手指落在紙上。

  「這一條我完全接受。我相信是同一個人。」

  他抬起頭。

  「可我們要查的不是這個。」

  屋裡沒有人說話。

  「我們要問的是:八年前十月,在縣人民醫院開出死亡證明、在殯儀館火化的那位隋守業,和這個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他把手收回來。

  「這兩件事中間隔著兩年。」

  邵謙的手指在筆記本的邊上停住了。

  「八年前那位隋守業,」韓爭說,「在公安系統里留過指紋嗎。」

  會議室里靜了幾秒鐘。

  幹部一科的科長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旁邊那位。

  「這個……得查。」他說。

  「我查過了。」韓爭說,「昨天下午我請簡幹事查的。二代證換發是分批推的,柳塘鎮那一片是六年前才輪到。八年前那位隋守業用的還是一代證。」

  他停了一下。

  「一代證沒有指紋,也沒有電子照片。」

  屋裡的空氣好像沉了一下。

  「也就是說,」韓爭說,「在這個縣的任何一個系統里,八年前那位隋守業,從來沒有留下過一張臉,也沒有留下過一枚指紋。」

  他把那份結論輕輕推回去。

  「我們今天做的這次比對,是拿一個人跟他自己比。」

  「不管比多少次,都會對上。」

  邵謙看了他很久。

  會議室里那台掛鍾走得很響。

  過了一會兒,邵謙把筆拿起來,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寫完把筆帽扣上。

  「小韓同志。」他說。

  「您說。」

  「你這個說法,邏輯上是成立的。」邵謙說,「可你有沒有想過,照你這個說法,這件事永遠查不清楚。」

  他把身子往後靠了靠。

  「一個人在系統里留下的東西,只能證明他從留下那天起是誰。要往前追,追到沒有系統的年頭,那就只能靠人證。」

  他看著韓爭。

  「八年前的事。柳塘鎮水管所八年前就撤併了,那個單位的人早就散了。你上哪兒去找一個人,站出來說『我認得那個隋守業,不是這個人』?」

  韓爭沒有回答。

  「而且,」邵謙說,「就算你找到了,一個人隔了八年的記憶,你敢拿它當證據嗎。」

  他把本子合上。


  「我不是攔你。我是提醒你——到了這一步,再往下就不是查材料了。」

  散會以後,兩個人從組織部出來。

  外面下著很小的雨,柯真沒有撐傘。

  走到院子裡,她停了下來。

  「小韓。」

  「柯書記。」

  「他剛才最後那幾句話,你聽出來了嗎。」

  「聽出來了。」韓爭說。

  「他在告訴你,這條路走不通。」

  「他也在告訴我,這條路在哪兒。」韓爭說。

  柯真轉過頭看他。

  雨落在她肩膀上,一點一點洇開。

  「柳塘鎮。」她說。

  「柳塘鎮。」韓爭說。

  他把文件夾換到另一隻手。

  那是他母親的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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