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天上午九點,公安的車去了縣水利工程管理站。
去了三個人,帶了一套便攜設備。走的是正式程序:出示證件,說明依據,請該同志配合進行身份信息核驗。
韓爭沒有去。
他坐在核查組那間屋子裡,桌上攤著那本從殯儀館借來的第三十七冊台帳,看的是他已經看過四遍的那一頁。
十點二十,簡幹事發來消息,說採集完了,人很配合,全程沒有異議。
十一點,說數據傳回縣局了。
十一點四十,說在比對。
這三個小時裡,韓爭把那一頁翻過去,又翻回來。
台帳上那一行寫著:隋守業,男,四十九歲,火化日期八年前十月十一日,經辦人一欄是一個名字。
這一行字他已經能背下來了。
十二點十分,簡幹事回來了。
他一進門,屋裡幾個人都抬起了頭。
他把一張紙放在桌上,人站著,沒有坐。
「三項。」他說。
「說。」柯真說。
「人像比對,相似度高於閾值,認定為同一人。」
「指紋。」
「十指採集,與戶籍系統留存的指紋信息比中。」
「簽名。」
簡幹事把另一張紙也放下。
「市里今天早上出的意見。送檢簽名與六年前換證時留存簽名,書寫特徵一致,傾向認定為同一人所寫。」
屋裡沒有人說話。
文科長把眼鏡摘下來,放在桌上,兩隻手撐著額頭。
杜岩在門口站著,手裡還拿著那台筆記本,沒有打開。
韓爭坐在原位沒有動。
他把那本台帳合上了。
「也就是說,」柯真說,「公安的結論是——這個人就是隋守業。」
「系統里的結論是這樣。」簡幹事說。
他把那張紙往前推了推。
「柯書記,這個結果是硬的。人像、指紋、簽名,三項都對上。按現在的規矩,這就是身份核驗的最高級別,再沒有更硬的手段了。」
那天下午兩點半,組織部那邊來了電話,說邵部長請核查組過去一趟。
去的是柯真和韓爭。
會議室里坐著四個人。邵謙坐在中間,手邊還是那個筆記本和那支筆,平行擺著。
他把公安那份結論看完,放下,雙手交疊。
「柯書記,小韓同志。」他說,「先說一句——這個工作我是支持的。有線索就查,查清楚了,對誰都是負責。」
他把那張紙往前推了半寸。
「現在結論出來了。人像、指紋、簽名,三項一致。」
他抬起頭。
「我提兩點。」
柯真沒有說話。
「第一點,隋守業同志在這件事上是完全配合的。核查組和公安上門,他二話沒說,采指紋、拍照、簽字,一樣沒推。」邵謙說,「一個在職幹部,被人當成冒名頂替的嫌疑對象查了一遍,他沒有鬧,沒有告狀,配合完了照常上班。」
他停了一下。
「我建議核查組以適當方式向這位同志說明情況。不用叫道歉,說明一下就行——讓他知道這是工作,不是針對他。」
「第二點。」
他把筆拿了起來。
「他的退休材料,昨天被編辦退回補充了。理由是缺參加工作時間認定原件。」
他看向韓爭。
「這個理由,規定上是成立的。但據我了解,這條規定這些年在實際操作中一直是有變通的。」
他把筆放下。
「現在身份問題已經核清了,我建議不要再卡這一條。這位同志六十歲了,退休是他的正當權利。材料上的瑕疵,讓單位補個說明就可以了。」
屋裡安靜下來。
柯真的手放在桌上,沒有動。
韓爭坐在她旁邊,一直沒有出聲。
他知道現在沒有一句話能反駁邵謙。
技術結論擺在桌上,三項一致,最高級別。對方配合、無異議、年滿六十、材料齊全。要求繼續卡著一個人的退休手續,憑什麼?憑一本殯儀館的台帳,憑他自己的一點判斷。
這兩樣東西,加在一起,比不上那三行比對結果。
「邵部長。」
韓爭開口了。
邵謙轉過頭。
「你說。」
「這份核驗結論,我有一句話想確認。」韓爭說,「不是質疑,是確認。」
「你問。」
「公安這次比對,是拿今天採集的人像和指紋,跟系統里留存的信息比。」韓爭說,「系統里留存的這一套,是什麼時候採集的。」
會議室里坐著的幹部一科科長翻了一下材料。
「六年前。」他說,「他換二代證的時候。」
「那次是本人到窗口辦的。」
「是。按規定必須本人到場。」
韓爭點了點頭。
「那我這句話就問完了。」他說。
「什麼意思。」邵謙問。
韓爭把面前那份核驗結論轉了個方向,讓桌上的人都能看見。
「這份結論證明的是——今天坐在縣水利工程管理站辦公室里的這個人,和六年前到窗口換二代證的那個人,是同一個人。」
他把手指落在紙上。
「這一條我完全接受。我相信是同一個人。」
他抬起頭。
「可我們要查的不是這個。」
屋裡沒有人說話。
「我們要問的是:八年前十月,在縣人民醫院開出死亡證明、在殯儀館火化的那位隋守業,和這個人是不是同一個人。」
他把手收回來。
「這兩件事中間隔著兩年。」
邵謙的手指在筆記本的邊上停住了。
「八年前那位隋守業,」韓爭說,「在公安系統里留過指紋嗎。」
會議室里靜了幾秒鐘。
幹部一科的科長下意識地看了一眼旁邊那位。
「這個……得查。」他說。
「我查過了。」韓爭說,「昨天下午我請簡幹事查的。二代證換發是分批推的,柳塘鎮那一片是六年前才輪到。八年前那位隋守業用的還是一代證。」
他停了一下。
「一代證沒有指紋,也沒有電子照片。」
屋裡的空氣好像沉了一下。
「也就是說,」韓爭說,「在這個縣的任何一個系統里,八年前那位隋守業,從來沒有留下過一張臉,也沒有留下過一枚指紋。」
他把那份結論輕輕推回去。
「我們今天做的這次比對,是拿一個人跟他自己比。」
「不管比多少次,都會對上。」
邵謙看了他很久。
會議室里那台掛鍾走得很響。
過了一會兒,邵謙把筆拿起來,在本子上寫了一行字,寫完把筆帽扣上。
「小韓同志。」他說。
「您說。」
「你這個說法,邏輯上是成立的。」邵謙說,「可你有沒有想過,照你這個說法,這件事永遠查不清楚。」
他把身子往後靠了靠。
「一個人在系統里留下的東西,只能證明他從留下那天起是誰。要往前追,追到沒有系統的年頭,那就只能靠人證。」
他看著韓爭。
「八年前的事。柳塘鎮水管所八年前就撤併了,那個單位的人早就散了。你上哪兒去找一個人,站出來說『我認得那個隋守業,不是這個人』?」
韓爭沒有回答。
「而且,」邵謙說,「就算你找到了,一個人隔了八年的記憶,你敢拿它當證據嗎。」
他把本子合上。
「我不是攔你。我是提醒你——到了這一步,再往下就不是查材料了。」
散會以後,兩個人從組織部出來。
外面下著很小的雨,柯真沒有撐傘。
走到院子裡,她停了下來。
「小韓。」
「柯書記。」
「他剛才最後那幾句話,你聽出來了嗎。」
「聽出來了。」韓爭說。
「他在告訴你,這條路走不通。」
「他也在告訴我,這條路在哪兒。」韓爭說。
柯真轉過頭看他。
雨落在她肩膀上,一點一點洇開。
「柳塘鎮。」她說。
「柳塘鎮。」韓爭說。
他把文件夾換到另一隻手。
那是他母親的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