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第二天下午批的。
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涉嫌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案,立案決定書上寫著案由和編號。
從那一刻起,這件事就不再是核查組的事了。
抓人是第三天早上。
去了四個人,兩輛車,八點半到縣水利工程管理站。
韓爭沒有去。他在核查組那間屋子裡等,屋裡還有柯真和文科長。譚立余那天上午沒有來——帳號線的核查已經查到他這邊了,按規矩他這幾天不進這間屋子。
九點二十,簡幹事打回電話。
「帶回來了。」
「順利嗎。」柯真問。
電話那頭頓了一下。
「順利。」簡幹事說,「太順利了。」
他後來在核查組那間屋子裡,把上午的事說了一遍。
八點三十五,他們進院。欒主任正在院子裡跟人交代活兒,看見警車愣在那兒。
他們直接進的辦公室。
那個人坐在自己那張桌子前面。
桌上攤著一疊材料,他手裡捏著一張紙,正在看。老花鏡架在鼻樑上,往下滑了一截。
帶隊的民警走過去,出示證件,說明來意,念了立案決定書上那一段。
念完,屋裡靜了幾秒鐘。
那個人把手裡的那張紙放下了。
他沒有站起來,也沒有說話。
他把桌上攤著的那一疊材料攏了攏,一張一張理齊。
理的時候他的動作跟平時一樣慢:每一張在桌面上磕一磕,把邊對上,再壓到底下那一摞上。
四個警察站在那兒看著他理。
理完他把那一摞紙放進一個牛皮紙文件袋,把袋口的棉線在扣子上繞了三圈,繞緊。
然後他把老花鏡摘下來,折好,插進上衣口袋。
他站起來了。
他站起來以後,轉身看向門口。
欒主任站在門口,臉白得像紙。
「主任。」那個人說。
欒主任沒有出聲。
「桌上這個袋子,是渠道清淤那批工程的驗收材料。」那個人說,「我理完了,一共二十七張,缺的兩張是南埠頭那一段的照片,攝影師明天送來。」
他頓了一下。
「明天該報局裡。」
欒主任張了張嘴,什麼都沒說出來。
那個人點了一下頭,跟著警察出去了。
出門的時候他把椅子往桌子底下推了推,推正了。
「他就說了這一句話。」簡幹事說完,把本子合上。
「他沒問為什麼抓他。」文科長說。
「沒問。」簡幹事說,「上車以後一路沒吭聲。到了局裡,讓他把隨身的東西交出來,他把鑰匙、老花鏡、一支筆放在桌上,交得很利索。」
他停了一下。
「那支筆他放的時候,筆帽是擰緊的。」
屋裡沒有人接話。
文科長坐在那兒,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柯真站在那張大白紙前面,背對著屋裡。
韓爭坐在最靠里的位置,一直沒有動。
他腦子裡過的是另一件事。
十幾天前他站在那間辦公室里,看著這個人坐下、戴上老花鏡、把袋子裡的材料抽出來一張一張理。那時候他想的是:這個人的動作真慢,真規矩。
現在他知道了。
那不是慢。那是七年下來養出來的習慣——一個人要在一個位子上待住,要讓所有人都覺得他本來就該在那兒,他得比誰都規矩。
訊問是當天上午十點開始的。
到下午六點,一共八個小時。
結果是零。
他不喊冤,不否認,不解釋,也不承認。
問他叫什麼名字,他不答。
問他身份證是哪兒來的,他不答。
問他八年前那個隋守業是怎麼回事,他不答。
給他看那張三十多年前的手部照片,他看了很久。
看到一半的時候他抬了一下手,像是想把那張紙拿近一點,手抬到桌面上又停住了,收了回去。
他看完,問了一句話。
「這是哪兒找出來的。」
問的人告訴他:人社局舊檔,八六年度的傷殘鑑定卷。
他「哦」了一聲。
然後他把頭低下去,再沒有說過一個字。
中間給他倒過兩次水,他喝了。給他送了飯,他吃完了,把餐盒蓋好放在桌角。
他全程很安靜。
下午六點,第二輪訊問結束。帶隊的民警走出訊問室,站在走廊上抽了一支煙。
「三十年我沒見過這種。」他說。
「什麼種。」簡幹事問。
「不硬,也不軟。」那個民警說,「硬的會跟你頂,軟的會哭會求。這個人兩樣都沒有。他就坐在那兒,你問什麼他都聽著,聽完了不說話。」
他把煙摁滅了。
「他不是在扛。他是在等。」
晚上八點,柯真接了一個電話。
打完她放下聽筒,抬起頭。
「他開口了。」
屋裡幾個人都站了起來。
「說什麼了。」
「說了一句。」柯真說。
她把手裡的筆放下。
「他說:我要見那個來數柜子的。」
屋裡安靜下來。
文科長愣了兩秒。
「數柜子的?」
「姓韓的那個。」柯真說,「他原話是這麼說的——姓韓的那個,來數柜子、讓我簽字的。」
所有人的目光都轉向了韓爭。
韓爭坐在那兒沒有動。
他想起那天下午。他站在那間辦公室的桌子前面,把核查錶轉過去,說:按規矩得把您也加上,簽個字。
那個人問了三遍這上頭寫的是什麼,問完簽了。
簽完他還問了一句:以後還查嗎,我們站里小,材料不齊您跟我們說,我們補。
那時候他臉上的擔心是真的。
韓爭在心裡把這件事又過了一遍。
從那天到今天,是十四天。
這十四天裡,這個人照常上班、照常騎車去局裡送材料、照常在簽到本上簽字。他知不知道那張核查表是幹什麼用的?
現在看,他知道。
他那天就知道了。
一個用了八年別人名字的人,被一個組織部的年輕人叫住,讓他在一張核查表上籤下這個名字——他心裡不可能沒有響一下。
可他還是簽了。
簽完他還坐下來理材料。
「柯書記。」韓爭說。
「嗯。」
「他為什麼要見我。」
柯真沒有立刻回答。
她走到桌子這一邊,在他對面坐下來。
「小韓,這個我不能替他答。」她說。
她把兩隻手交疊放在桌上。
「但我可以跟你說,從程序上講,這件事怎麼辦。」
「您說。」
「這個案子現在歸公安。你不是辦案人,你是核查組的成員,也是這個案子的證人之一——那天核查表上的簽名是你取的,你是取證人。」柯真說,「證人一般不參與訊問。」
「我明白。」
「但也不是不能去。」她說,「如果偵查機關認為有必要,可以安排你在場,或者由辦案人轉述你的問題。這個要公安那邊決定。」
她停了一下。
「他們已經在商量了。」
韓爭把手放在桌面上。
「柯書記,我想去。」
「我知道你想去。」柯真說,「我先問你一句——你為什麼想去。」
韓爭想了幾秒鐘。
「他這一天什麼都沒說。」他說,「他不說是因為他知道說了會怎麼樣。可他忽然又說要見我,說明他有一樣東西想說,而這樣東西他覺得跟我說才有用。」
他抬起頭。
「我想知道那是什麼。」
柯真看著他。
「還有別的嗎。」
韓爭沒有立刻回答。
窗外天已經黑透了,院子裡的燈亮著,照在那兩棵樹上。
「還有一件。」他說。
「說。」
「那天我讓他簽字的時候,他問我以後還查不查,說材料不齊他們補。」韓爭說,「我跟他說,您站里對得上,一份不差。」
他把手收回來。
「他聽完鬆了一口氣。」
屋裡那台空調輕輕響了一聲。
「我這兩個星期一直在想這件事。」韓爭說,「他松那口氣是真的。」
他看著柯真。
「一個假的人,為什麼會為一份真的檔案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