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那邊商量到夜裡十一點,第二天上午給了答覆。
同意韓爭到場,身份是取證人,不參與訊問,不得單獨提問,全程錄音錄像,辦案人在場。有需要提的問題,先寫在紙上交給辦案人。
上午十點,韓爭進了訊問室。
屋子不大,一張固定的桌子,一把帶靠背的椅子。窗戶開在高處,光從上面斜下來。
那個人坐在對面。
十四天前他穿的是深灰色夾克,現在換成了看守所發的馬甲。頭髮還是那麼短,剪得很齊。他的兩隻手放在桌面上。
看見韓爭進來,他抬起頭。
「你來了。」
「我來了。」
韓爭在桌子這一邊坐下,把本子和筆放在桌上,沒有翻開。
辦案人坐在他側後方一點的位置。
那個人看了他一會兒。
「那天你讓我在那張表上簽字。」他說。
「是。」
「你那時候,已經知道了。」
韓爭沒有立刻回答。
按規矩,這句話他可以不答。可他還是答了。
「知道。」
「那你為什麼不當場說。」
「因為我要的是你的簽字。」韓爭說,「不是你的反應。」
那個人低下頭,看著桌面。
過了幾秒鐘,他點了點頭。
「規矩。」他說。
他說這兩個字的時候,語氣很平常,聽不出是夸還是別的什麼。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你要見我。」韓爭說。
「嗯。」
「為什麼。」
那個人把兩隻手在桌面上併攏了一點。
「我要托你一件事。」
韓爭沒有說話。
辦案人在後面動了一下,但沒有出聲。
「我這個人是假的。」那個人說。
他說得很乾脆,一點也不遲疑。這是他被帶走以後說的第一句實在話,說得像在報一個數字。
「我用了八年別人的名字。這個事你們已經查清了,我不辯。」
他抬起頭。
「可有一樣東西,我要跟你說清楚。」
「你說。」
「我這七年辦的事,是真的。」
韓爭的手放在桌上,沒有動。
「渠道清淤,前年一共十七段,我一段一段跟著量的。」那個人說,「南埠頭那道閘門,八年前壞過一次,我修了三回。去年防汛,我在閘上守了九天,睡的是值班室的行軍床。」
他說這些的時候語速很穩,跟他理材料的動作一樣。
「前年冬天凍裂了三段管子,通知是我半夜接的,我騎車去的現場。去年鎮上有戶人家水錶被人砸了,來局裡鬧,是我跟著跑了四趟。」
他把手指並起來。
「這些事有記錄,你們查得到。當時誰在場、幾點到的、修了多久,本子上都有。」
「我經手的材料,一張一張都是照規矩填的。數字沒有報虛過,簽字都是當場簽的,該蓋的章一個不少。」
他停了一下。
「這些事,是真的。」
屋裡沒有人說話。
「我知道我一倒,這些東西都要跟著翻出來。」那個人說,「到時候有人會說:這個人是假的,那他辦的事還能算數嗎?他簽的字還能作準嗎?他量的那些數,是不是也編的?」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按了一下。
「我想求你一件事。」
「你說。」
「你們查我,怎麼查都行。」他說,「可那些材料,你們一件一件看。哪一件是我糊弄的,你們挑出來,我認。可要是查下來都是實的——」
他抬起眼。
「別一筆勾了。」
韓爭坐在那兒,很久沒有出聲。
十四天前的那個下午,他站在那間辦公室里說了一句「您站里對得上,一份不差」,這個人明顯鬆了一口氣。
那口氣他想了兩個星期。
現在他知道那口氣是為什麼了。
一個人偷來一個名字,用它上了七年班。這七年裡,他能證明自己確實存在過的東西,只有那些材料。名字是別人的,工資是別人那一格的,編制是死人騰出來的。
只有那些他量過的段、修過的閘、守過的九天,是他自己的。
他怕的不是坐牢。
他怕的是這七年被人當成一場空。
韓爭把本子拿起來,翻開,在上面寫了一行字。
寫完他把本子轉過去,給身後的辦案人看了一眼,辦案人點了點頭。
「我記下來了。」韓爭說,「這件事我會寫進核查組的報告,一字不改地寫:你要求對你經手的業務材料逐件核實,不實的你認,屬實的請勿一併否定。」
那個人看著他。
「會有人看嗎。」
「會。」韓爭說,「報告歸檔,編號,誰都能調。」
那個人的肩膀往下落了一點。
他把兩隻手從桌面上收回去,放在膝蓋上。
「行。」他說。
「我這邊也有話問。」韓爭說。
「你問。」
「你原來叫什麼。」
那個人沒有回答。
他把頭轉向側面那扇高窗,光落在他半邊臉上。
「我原來那個名字,」他說,「二十年前就沒了。」
韓爭的筆停住了。
「怎麼沒的。」
「說來話長。」那個人說,「反正到最後,紙上就沒有我這個人了。」
他把目光轉回來。
「那年縣裡有件事,鬧得挺大。有個人不肯簽一張表——」
「停一下。」
出聲的是韓爭。
他把手抬了起來,掌心朝外。
那個人的話停在半截。
辦案人也抬起了頭。
韓爭站起來了。
「這一段我不能聽。」他說。
他轉過身,對辦案人說了一句:「這位同志接下來要講的內容,可能涉及二十年前一起我必須迴避的案件。我現在退出,請你們繼續。」
辦案人愣了一下,隨即點頭。
韓爭把本子和筆收起來,往門口走。
走到門口,他把手放在門把上。
身後那個人忽然開口了。
「姓韓的。」
韓爭停住,但沒有回頭。
「你不聽那一段,你就問不到底。」
「我知道。」韓爭說。
「那你為什麼走。」
韓爭站在門口,背對著他。
屋裡那扇高窗上的光落在地上,是一個歪的方塊。
「因為我要是聽了,」他說,「這一屋子錄下來的東西,將來都得掉價。」
他停了一下。
「你剛才求我的那件事,我要是聽了這一段,就替你辦不成了。」
身後沒有聲音。
過了幾秒鐘,那個人在椅子上動了一下。
「那我說別的。」他說。
韓爭的手還放在門把上。
「別的我能聽。」
「二十年前給我安排這個的人,」那個人說,「我見過他兩回。第一回是他給我一張表,讓我簽字。表是空的。」
韓爭的手指在門把上收緊了。
「空的?」
「上頭什麼都沒填。」那個人說,「他跟我說,你先簽,剩下的我們來填。」
屋裡很靜。
「第二回是半個月以後。」那個人說,「他給了我一個新名字,一張身份證,還有一句話。」
「什麼話。」
「他說:從今天起,你這個人在紙上有了。」
韓爭慢慢轉過身來。
那個人坐在桌子後面,兩隻手放在膝蓋上,抬著眼看他。
「那個人現在還在。」他說。
「你知道他是誰。」
「知道。」
「說得出名字嗎。」
那個人搖了搖頭。
「他那時候沒告訴我名字。」他說,「他就是來辦事的,辦完就走。這些年我也沒再見過他。」
韓爭站在門口,一動沒動。
「那你怎麼知道他現在還在。」
那個人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說了一句話。
「去年,」他說,「我在縣裡那棟樓的公示欄前頭,看見過他一次。」
「哪一棟樓。」
「縣委那棟。」
「他在幹什麼。」
「在看公示。」那個人說,「他站在那兒看了很久,看完把手背在後頭,走了。」
他抬起眼。
「他那天穿的襯衫,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