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間屋子清出來用了三天。
幹部監督室東頭那一間,原先堆著歷年的舊文件和幾台報廢的印表機。清完以後韓爭把桌子擺在窗戶底下,靠牆立了兩個文件櫃,櫃門上貼了標籤。
搬進去那天下午,殷慧抱著一摞卷宗進來,站在門口看了一圈。
「小韓,你這屋比原先那間還小。」
「夠用。」
「你把桌子擺在窗戶底下幹什麼,曬。」
「曬才好。」韓爭說,「紙怕潮。」
他在這間屋子裡辦的第一件事,不是那份常態化工作方案。
是查一個人。
那張崗位沿革表他一直壓在檯燈底下。表上一共六行,最下面那一行三年前離任,離任原因寫著調動。
姓名那一欄印著三個字:仲維漢。
韓爭先在系統里調了這個人的基本信息。
仲維漢,男。二十六年前進縣委組織部,先後在幹部一科、幹部監督室工作,九年前任幹部監督室副主任。
三年前十月調動。
調動去向那一欄寫著一行字。
青河縣殯儀館,副館長。
韓爭把這一行看了兩遍。
他坐在那兒想了一會兒,然後把這個崗位沿革表又拿起來看了一遍。
幹部監督室副主任,副科級。
殯儀館副館長,也是副科級。
級別沒有變。從文件上看,這是一次正常的平級調動,一句話都挑不出毛病。
可這個縣裡的人都知道這兩個位子的差別。
一個在縣委大院裡頭,管著全縣幹部的材料;一個在城北六里外,兩排楊樹進去,管的是爐子、車隊和寄存室。
一個人在組織部幹了二十三年,五十六歲那年被平調到殯儀館。
韓爭把這張表放下,拿起電話,打給了編辦。
「同志,我想查一個人的編制變動記錄。仲維漢。」
那邊查了兩分鐘。
「三年前十月,從縣委組織部轉到縣殯儀館,走的是正常商調。」
「後來呢。」
「後來——」
那邊停了一下。
「他不在了。」
韓爭握著話筒。
「什麼時候。」
「兩年多以前。」那邊說,「系統里減員時間是三年前十月往後八個多月。減員原因是死亡。」
「手續齊嗎。」
「齊。」那邊說,「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家屬簽字,一樣不缺。當月報的,當月辦的。」
韓爭把這幾句話記在本子上,一個字一個字記的。
「謝謝您。」
掛了電話,他在桌前坐了很久。
一個人在組織部幹了二十三年,三年前被平調到殯儀館,八個多月以後死了。手續齊全,當月報當月辦,一點毛病沒有。
這件事從頭到尾,在紙上是乾淨的。
他把本子翻到新的一頁,在最上面寫了一行字。
仲維漢——三年前十月調;次年六月故。
寫完他停住了。
他想起來一件事。
他把柜子打開,從最下面那一層抽出一個牛皮紙袋。那裡頭裝著他從殯儀館借來又還回去之前,複印下來的一部分東西——火化登記台帳的摘錄,九年份,按年度排。
他抽出兩年多以前那一年的那一疊。
一頁一頁往下翻。
翻到六月。
六月十一日那一行。
姓名:仲維漢。年齡:五十七。死亡日期:六月九日。火化日期:六月十一日。
經辦人那一欄寫著一個名字。
那個名字他認得。這幾個月他在這一欄里見過它二十幾次——是西牆外五家代辦點裡的一個。
韓爭把這一頁複印件從中間抽出來,單獨放在檯燈底下。
一個殯儀館的副館長死了,他的後事是西牆外那排平房裡的人經辦的。
他把這一行看了很久。
第二天上午,他去了一趟人社局。
不是查工傷,是查另一樣東西——一個在職幹部因工死亡或者意外死亡,會形成哪些材料。
答案是一沓:單位的情況報告、死亡原因證明、家屬撫恤申領、喪葬費核銷,還有一份最要緊的,事故或者事件的調查處理意見。
「仲維漢這一份有嗎。」
管檔案的人查了很久。
「有。」他說,「不過在人社這邊只有撫恤和喪葬那兩份。調查處理那一份不在我們這兒。」
「在哪兒。」
「看是什麼性質。」那人說,「要是意外,一般是原單位形成材料報主管部門;要是有別的情況,那就是別的口子了。」
那份材料是當天下午在殯儀館找到的。
不是原件,是抄件——館裡自己留的那一份,裝在人事材料里,兩頁紙。
韓爭沒有親自去。這一次是簡幹事去的,他在辦公室等。
材料下午四點送到。
《關於我館仲維漢同志死亡情況的報告》。
兩頁。
第一頁寫經過:兩年多以前六月九日晚,仲維漢在館內鍋爐房檢查設備時發生意外,經搶救無效死亡。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認定為一氧化碳中毒所致意外事故,非生產責任事故。
第二頁是善後安排和簽字。
韓爭把這兩頁從頭看到尾,看了三遍。
寫得很規範。時間、地點、經過、結論、處理,一樣不缺。落款有館裡的公章和主要負責人簽字。
一份挑不出毛病的材料。
他把這兩頁翻過來,看背面。
背面是空的。
他把檯燈拉過來,對著光看了看紙的邊緣,又看了看裝訂孔。
孔距很正,裝訂線是後打的,跟這一冊人事材料里其他幾份一樣。
沒有問題。
他把這兩頁放下,靠在椅背上。
「簡幹事。」
「嗯。」
「他六月九號晚上一個人在鍋爐房。」
「報告上是這麼寫的。」
「晚上幾點。」
簡幹事把報告拿過去看了一遍。
「沒寫。」
韓爭坐直了。
「死亡時間呢。」
「……也沒寫。」
兩個人對看了一眼。
「這種報告我這半年看過不少。」韓爭說,「凡是寫意外的,時間一定寫死——幾點幾分發現,幾點幾分送醫,幾點幾分搶救無效。因為這幾個數是要跟醫院的記錄、跟一二〇的出車記錄對上的。」
他把那兩頁翻回第一頁。
「這一份從頭到尾只有一個日期。」
「那天晚上館裡的值班記錄在不在。」
「得再去調。」
「調。」韓爭說,「連著前後三天的一起調。」
那天下班以後,屋裡就剩他一個。
他把那份兩頁的報告、火化登記那一頁複印件、崗位沿革表,三樣東西並排擺在桌上。
一個幹部監督室的副主任,三年前平調到殯儀館,八個月後在鍋爐房裡死於意外,後事由西牆外那排平房的人經辦。
從組織部到殯儀館,從殯儀館到那五塊牌子。
一條線,三年,兩個位子,一個死人。
韓爭把這三樣東西收起來,裝進一個檔案袋。
他坐在那兒,忽然想到一個問題。
一個在組織部幹了二十三年的人,被平調走的時候,手上總有沒辦完的活。
他把柜子里那本收文登記翻了出來。
幹部監督室的收文登記,一年一本,登記每一份進來的材料:來文單位、文號、事由、承辦人、辦結時間。
他找到了三年前那一本。
從九月往後翻。
十月上旬有一條。
來文單位:縣殯儀館。事由那一欄寫著一行小字:關於報送我館職工身份核實有關情況的函。
承辦人那一欄寫著:仲維漢。
辦結時間那一欄是空的。
韓爭把手指停在那一行上。
三年前十月,殯儀館給組織部發過一份函,是關於本館職工身份核實的。承辦人是仲維漢。
這份函沒有辦結。
同一個月,仲維漢調到了那個給他發函的單位去。
韓爭站起來,走到柜子前面,把三年前的收文卷宗抱出來,放在桌上,一份一份往下找。
按文號排的,一份挨著一份。
找到那個文號的位置。
前一份在。後一份在。
中間那一份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