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張名片一直在物證袋裡。
八月里從福安裡帶回來以後,編了號,入了袋,封了口,簽了字,放在核查組那個鐵皮櫃的最下層。這幾個月它沒有動過。
星期一上午,韓爭把它調了出來。
調用手續走的是案子那一條線——案子在公安,物證在公安,他現在能碰它,是因為核查組作為協助單位需要對該物證進行辨識說明。
手續辦了一個上午。
簡幹事把它放在桌上的時候,說了一句:「這張紙從二十年前到現在,一共只有三個人碰過。」
「哪三個。」
「給他的那個人,祝金水,還有你。」
韓爭戴上手套。
袋口拆開,那張名片滑出來,落在白紙上。
很舊了。邊角磨得起毛,紙面有一層因為常年放在鐵盒裡而積下的暗黃。
正面印著三行字。
第一行:青河縣新岸職業介紹所。第二行:業務經理。第三行是一個座機號。
那個號八月里就試過,停機。
「印刷這條也斷了。」簡幹事說,「二十年前縣裡能印名片的一共兩家,一家九六年就關了,另一家前年改成了GG公司,老闆換了三茬,底稿早沒了。」
「意料之中。」韓爭說。
他把名片翻了過來。
背面是空白的。
不完全是。
右下角有一小片淺淺的印子,顏色比紙略深一點,是那種發暗的紅。不注意看不出來,看出來了也像是紙自己泛的色。
那是一道弧。
八月里在福安里,他把它舉到窗戶光下看過一次。那時候他只看出這是一個圓形的邊緣。
現在他要知道的是——這個圓有多大。
「簡幹事,麻煩你把技術上的東西借我用一下。」
「什麼東西。」
「一把帶刻度的直尺,一個放大鏡。要能量到毫米的。」
那天上午的後半段,韓爭在核查組那間屋子裡做了一件很笨的事。
他把名片平放在白紙上,用放大鏡找那道弧最清楚的兩端。
弧很短,只有一小截。他用鉛筆在白紙上——不是在名片上——標出這道弧兩端對應的位置,又標出弧頂。
然後他把名片挪開。
白紙上留下三個鉛筆點。
他用直尺量了兩次。
兩端之間的直線距離,也就是弦長:十四毫米。
弧頂到這條弦的垂直距離,也就是弓高:一點二毫米。
他把這兩個數寫在本子上。
簡幹事在旁邊看著。
「這是幹什麼。」
「算這個圓有多大。」韓爭說。
他把本子翻到乾淨的一頁,寫下一個式子。
那是初中幾何里的一條公式:弦長的一半平方,加上弓高的平方,除以兩倍弓高,得半徑。
他算了兩遍。
第一遍算完是二十一毫米。第二遍還是。
半徑二十一,直徑四十二。
四點二厘米。
韓爭把這個數在本子上圈了出來。
「四點二。」簡幹事說,「這說明什麼。」
「說明這個章不小。」
韓爭站起來,走到柜子前面,抽出一冊東西。
那是他在監督室做常態化工作以後自己整理的一本冊子,裡頭是各類印章、文書格式的規範摘錄。他這半年經手的材料太多,很多規矩記不住,就抄下來放在手邊。
他翻到印章那一節。
翻之前他先做了另一件事。
他把桌上那一摞近期的文件拉過來,一份一份翻,找那種蓋著大紅公章的。
找出三份。
第一份是縣委組織部的,第二份是縣紀委監委的,第三份是編辦的。
他把這三份並排鋪開,拿直尺挨個量那三個紅章的直徑。
四點二。四點二。四點二。
三個都一樣。
他把尺子放下,才去翻那本冊子。
「公章的尺寸是有規定的。」他說,「不是想刻多大就多大。」
他把那一頁轉過來。
「鄉鎮一級、縣屬單位一級、縣級機關一級,直徑都不一樣。企業和社會團體的章又是另一套。」
簡幹事湊過來看。
「四點二……」
「落在這一檔。」韓爭的手指點在其中一行上。
那一行寫著縣級機關印章的直徑規格。
屋裡靜了一下。
「新岸職業介紹所是什麼單位。」韓爭說。
「民辦非企業。」簡幹事說,「七年前……不對,二十年前那會兒它還叫職業介紹所。反正是個民辦的小機構。」
「它的章多大。」
「比這個小一圈。」
韓爭把名片重新放回白紙上,用鑷子的尾端在離它半寸的地方虛點了一下。
「這道印子,不是新岸自己的章。」
「那是誰的。」
「不知道。」韓爭說,「但可以知道兩件事。」
他伸出一根手指。
「第一,那個章的規格,是縣級機關那一檔的。」
第二根手指。
「第二,那道印油是蹭上去的,不是蓋上去的。要蹭上去,得是那份紙剛蓋完章、印油還沒幹的時候,這張名片正好跟它壓在一起。」
他把手收回來。
「也就是說,二十年前那天,這個人的包里,裝著一份剛蓋完縣級機關公章的東西。」
「他先去了一個能蓋章的地方。」簡幹事說。
「然後他去了福安里。」韓爭說。
窗外有人在樓下掃地,掃帚一下一下地划過水泥地。
「什麼東西會讓一個人揣在包里到處走。」簡幹事說。
「不是文件。」韓爭說,「正式文件不這麼帶。文件要裝袋,要有封面,不會跟名片壓在一塊兒。」
他站在桌前,低頭看著那張名片。
「得是一張單頁的東西。薄,隨身帶,隨時可能拿出來給人看。」
他停了一下。
「而且得是那天現蓋的。」
簡幹事把本子翻開。
「二十年前,這個縣裡,什麼東西是當天現蓋、單張、隨身帶的。」
韓爭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名片捏起來,看了看正面那三行字,又翻到背面。
「介紹信。」他說。
屋裡安靜下來。
「那時候辦事都得開介紹信。」韓爭說,「你到一個單位去,人家先問你是哪兒來的。你把介紹信拿出來,人家看完,事就好辦了。」
他把名片放回袋子裡,封口。
「那天他到殯儀館去,跟一個不識幾個字的火化工談一件要按三個紅手印的事。他得讓人家信他。」
他把物證袋推到桌子中間。
「他手裡有名片,可名片是他自己印的,誰都能印。」
他抬起頭。
「真能讓人信的,是那張蓋了章的介紹信。」
簡幹事把筆停下來。
「介紹信有存根。」
「有。」韓爭說。
他把那本規範摘錄翻到另一頁。
「開介紹信要登記:日期、編號、持信人、前往單位、事由、經辦人。一式兩聯,一聯撕給持信人,一聯留在存根上。」
他把冊子合上。
「存根一本用完,歸檔。」
「二十年前的存根。」簡幹事說,「還在嗎。」
韓爭把手套摘下來。
「這個縣裡有一樣東西的存留是有規矩的。」他說,「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永久、三十年、十年。介紹信存根按機關文書歸檔的,一般是三十年。」
他把手套疊起來,放在桌角。
「二十年,還沒到期。」
簡幹事把本子合上,又打開。
「可我們不知道那封介紹信是誰開的。」他說,「全縣能蓋那種章的單位,幾十家。存根一家一本,一年一本,二十年就是幾十本乘二十。」
「不用全查。」韓爭說。
「怎麼不用。」
「存根上有一欄,叫前往單位。」
他把那本冊子重新翻開,翻到介紹信那一頁,轉過去給簡幹事看。
「那天他要去的地方是殯儀館。」
他把冊子放下。
「一封二十年前開出去、前往單位寫著殯儀館的介紹信——這個縣裡一年到頭能有幾封。」
簡幹事看著那一頁,慢慢直起了腰。
「得先知道從哪幾家開始查。」
「從能開出這種章的地方開始。」韓爭說。
他把那個物證袋收進文件夾。
「先查跟人事、編制、勞動這幾攤沾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