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科幻小說> 目錄頁> 第118章 第四封

第118章 第四封

2026-09-22 17:34:27 作者: D斷橋殘雪

  函是星期二發出去的。

  一共十一家: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編辦、人社、民政、公安、衛健、財政、司法、檔案館,還有縣機關事務管理服務中心。

  函里寫得很具體:調取二十年前全年度介紹信存根,供專項核查工作查閱。

  三天裡陸續送來了。

  不是十一家都有。有三家說二十年前的存根已過保管期銷毀,有一家說找不著了,說下周再翻翻。

  剩下的七家,一共送來三十一本。

  存根本子都不厚,一本一年,有的一年才用掉半本。紙是那種薄的複寫紙,一撕兩聯,左邊留存,右邊撕給持信人。

  韓爭把三十一本按單位分成七摞,擺在核查組那間屋子的長桌上。

  「怎麼查。」簡幹事問。

  「只看一欄。」

  韓爭把第一本翻開。

  存根一頁四聯,每一聯印著六個格子:日期、編號、持信人、前往單位、事由、經辦人。

  「前往單位。」他說。

  

  「就看這一欄?」

  「先只看這一欄。」韓爭說,「看見『殯儀館』三個字就停下來,別的一律不看。」

  他把手套戴上。

  「我們不是來查這十一家單位二十年前幹了什麼的。我們要的是一封信。」

  那三天他們查得很慢。

  三十一本,一頁四聯,一本平均一百多聯,加起來四千多條。五個人分著看,一人一摞,看到眼睛發花。

  第一天下午找到第一封。

  民政局開的,日期在三月,前往單位寫著縣殯儀館,事由那一欄寫著六個字:辦理救助對象。

  正常。

  第二封是同一天下午找到的,也是民政局的,十月,事由寫著火化補貼核查。

  第三封在第二天上午。

  公安開的,前往單位殯儀館,事由寫著一行:協查非正常死亡事項。

  正常。

  這三封有一個共同的地方:事由寫得很實。救助對象、火化補貼、非正常死亡協查——每一件都是這幾個單位分內的事,一看就知道去幹什麼,去幾個人,辦完了回來銷號。

  介紹信本來就是這麼用的。它是一張給陌生人看的憑據:我是哪兒來的,我來辦什麼,辦完了這張紙就沒用了。

  到第三天下午三點,還是三封。

  文科長揉著眼睛把最後一摞往前推了一格。

  「會不會沒有。」他說,「也可能那封信的存根就在銷毀的那三家裡頭。」

  「也可能。」韓爭說。

  他沒有停下來。

  他手上那一摞是縣委組織部的,五本,一年一本,從年初排到年尾。

  組織部的介紹信開得不多。一年用不到半本,多是去外地考察幹部、去省市開會、去下面鄉鎮調研。前往單位那一欄寫的都是些機關名字。

  翻到那一年的第七十九聯。

  韓爭的手停住了。

  前往單位那一欄寫著五個字。

  縣殯儀館。

  他沒有出聲,把這一聯的四個格子從左到右看了一遍。

  日期:那年九月十七日。

  編號:一個連著的流水號,前後都不缺。

  持信人:一個名字。

  事由:了解有關情況。

  經辦人:一個簽名。

  他把這一頁轉過來,推到桌子中間。

  「第四封。」他說。

  屋裡幾個人都放下了手上的東西。

  柯真走過來,彎下腰。

  她先看的是事由那一欄。

  「了解有關情況。」她念了一遍,「組織部去殯儀館,了解什麼情況。」

  「事由寫得這麼虛,能開出來嗎。」文科長問。

  「能。」韓爭說,「開信的時候只要經辦人簽字、領導同意,事由那一欄寫多虛都能過。這一欄不是給殯儀館看的,是給存根留著的。」


  他把手指虛點在「持信人」那三個字上。

  「但持信人這一欄不能虛。」他說,「信是撕給人拿走的,人家到了殯儀館,人家要看這封信上寫的是不是你。」

  柯真的目光落在那個名字上。

  三個字。

  聞永康。

  「認識嗎。」她問。

  韓爭搖了搖頭。

  「沒見過。」

  「我也沒見過。」簡幹事說。

  文科長把老花鏡戴上,湊近看了看,也搖了搖頭。

  那個名字就那麼寫在紙上,字跡端正,一筆一畫,沒有任何特別的地方。

  韓爭把這一聯的編號抄下來。

  「簡幹事。」

  「在。」

  「查這個人。」

  那天晚上八點四十,簡幹事從公安回來了。

  他一進門就把門帶上了。

  屋裡只有韓爭和柯真。

  簡幹事把電腦放在桌上,沒有打開。

  「查到了。」他說。

  「說。」

  「聞永康,男。」簡幹事說,「戶籍原址在青河縣城關鎮。」

  他停了一下。

  「他的戶籍狀態是註銷。」

  韓爭沒有立刻反應過來。

  「什麼時候註銷的。」

  簡幹事看著他。

  「二十一年前。」

  屋裡那台空調在牆角響著。

  柯真把手裡的筆放下了。

  「二十一年前。」她重複了一遍。

  「二十一年前十一月。」簡幹事說,「註銷原因:死亡。」

  韓爭站在桌子這一邊,一動沒動。

  他把那本存根拉過來,重新翻到第七十九聯。

  日期那一欄:那年九月十七日。

  而這個人,在這一天之前一年多,就已經從這個縣的戶籍上註銷了。

  「也就是說,」柯真說,「開這封介紹信的時候——」

  「他在紙上已經不在了。」韓爭說。

  沒有人說話。

  窗外樓下有車開進院子,燈光掃過窗玻璃,轉了個彎,停了。

  韓爭把手從那本存根上抬起來,又放下。

  一年多以前他坐在檔案室里,看見系統上跳出一行字:某已故幹部擬任副縣長,公示期滿,請歸檔。

  那時候他覺得那是這個縣裡最荒唐的一件事。

  現在他手上這一頁紙上,寫著一個二十一年前就註銷了的人的名字。這個人拿著一封縣委組織部開的介紹信,去殯儀館辦了一件事,事由寫著「了解有關情況」。

  而那一天之後不久,一個不識幾個字的火化工,在三張紙上按了三個紅手印。

  「簡幹事。」韓爭說。

  「嗯。」

  「這個人註銷之前,公安系統里有沒有別的記錄。」

  簡幹事這才把電腦打開。

  他調出一頁,轉過來。

  「有一條。」他說,「二十二年前。」

  韓爭低頭看。

  那是一條治安處罰記錄。

  案由那一欄寫著幾個字:作偽證。

  處罰結果:行政拘留十日。

  「作偽證。」柯真說。

  「二十二年前七月。」簡幹事說,「拘留十日,執行完畢。」

  他把屏幕又轉過去一點。

  「這條記錄里,採集了照片和指紋。」

  屋裡安靜了幾秒。

  韓爭把身子往前傾了一點。

  「那時候有指紋?」

  「有。」簡幹事說,「治安拘留是要采的。那會兒還是紙質卡片,後來統一錄入了系統。」


  他抬起頭。

  「這是這個人在這個縣裡,唯一留下過一次真東西的地方。」

  韓爭把那台電腦往自己這邊轉了半寸。

  屏幕上那條記錄很短,一共不到十行字。案由、時間、處罰、執行完畢。底下有一行小字,寫著採集項目:照片、指紋(十指)。

  他看著那一行。

  二十二年前七月,一個人因為作偽證被拘留十天。進去的時候按規矩拍了照,按了十個指頭。

  那是他這一輩子在這個縣裡,唯一一次沒能用別人的名字擋住自己。

  一年零四個月以後,這個人在紙上註銷了。

  再往後二十年,他去過殯儀館,去過福安里,去過一間清點遺物的屋子。他給人遞名片,給人念單子,給人一個新名字。

  而這二十年裡,他做的每一件事,落在紙上的名字都是別人的。

  韓爭把手從桌沿上收回來。

  他想起那個岳姓辦事員說的話——那天挺熱的,他從進門到走一直沒脫手套。

  他也想起祝金水說的——薄的,白的,跟收殮用的那種差不多,我當時還想,這大熱天的。

  「簡幹事。」

  「嗯。」

  「他戴了二十年手套。」

  簡幹事沒有說話。

  「不是怕髒。」韓爭說。

  他把那本存根合上,兩隻手壓在封皮上。

  「是因為二十二年前,他留過一次。」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