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上午九點整。
問話的地方不在縣裡。
車開了五十分鐘,到市里一處院子,兩道門,門口有人核對證件和批件。進去以後是一棟三層小樓,走廊很長,地面擦得發亮。
同去的一共四個人:公安兩位辦案人,柯真,韓爭。
進屋之前,柯真在走廊上又說了一遍。
「三條。」
「記著。」韓爭說。
他把手裡那個牛皮紙袋換到左手。袋子裡是八個問題,列印的,一頁紙,柯真前天簽的字。
屋裡的布置跟他見過的那間不一樣:桌子是分開的兩張,中間隔著一段距離,牆上有攝像頭,角落裡有一個小柜子。
邵謙坐在對面。
他穿的是發的衣服,頭髮比韓爭上次見他時短了一些,剃得很齊。人瘦了,臉上的肉往下走了一點,可他坐得還是很直。
兩隻手放在桌面上,十指並著。
韓爭進屋的時候,他抬了一下眼皮。
那一眼很短,看完他就把目光挪開了。
韓爭在辦案人側後方那把椅子上坐下,把本子攤在膝蓋上。他從進門到坐下,一句話沒說。
問話從九點十分開始。
前面十幾分鐘是程序性的:核對身份、告知權利義務、說明本次問話的案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偽造、變造、買賣身份證件案。
邵謙每一條都答「清楚」。
辦案人把那份介紹信存根的複印件推過去。
「看一下這一頁。」
邵謙低頭。
他看得很慢,從左往右,一格一格地看:日期、編號、持信人、前往單位、事由,最後落在經辦人那一欄。
看完他抬起頭。
「經辦人那一欄,是我簽的。」他說。
辦案人把筆停了一下。
「你確定。」
「確定。」
「上次你回話說,那天你不在縣裡。」
「那天我確實不在縣裡。」邵謙說,「九月十七號,我在市里開會,會期三天。這個可以查,當年有會議通知,有報到簽到,市委組織部那邊應該還有底。」
「那這個字是怎麼簽上去的。」
邵謙沒有立刻回答。
他把兩隻手從桌面上收回去了一點。
韓爭這時候注意到一樣東西。
邵謙襯衫的領口,最上面那一顆扣子,沒有扣。
去年冬天在公示欄前,八月里在會簽會上,這個人的扣子一直扣到最上面。二十年裡全縣的人看見他都是那個樣子。
現在那顆扣子敞著。
「那一年,」邵謙說,「部里有一沓先簽好的介紹信。」
屋裡沒有人說話。
「什麼叫先簽好的。」辦案人問。
「空白的介紹信,經辦人那一欄先簽上字,別的都不填。」邵謙說,「一沓,放在辦公室的柜子里。」
「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等不起。」
他把身子往後靠了半分。
「那時候辦事都得開信。下面鄉鎮來人辦事,跑一趟幾十里地;市里臨時叫人去報到,頭天晚上通知第二天上午到。開一封信要簽字,簽字的人要麼在開會,要麼下鄉了,要麼出差了。」
他抬起眼。
「等一個簽字,能把一件事等黃了。」
「所以就先簽一沓放著。」
「所以就先簽一沓放著。」邵謙說,「需要的時候,辦公室填上日期、編號、持信人、前往單位、事由,蓋章,撕給人。」
辦案人在本子上記。
「這個做法當年是普遍的嗎。」
「不止我們一家。」邵謙說,「那些年很多單位都這樣。這不是什麼秘密,辦公室的人都知道。」
「有沒有規定不許這樣。」
邵謙沉默了幾秒。
「規定上要求籤發人對內容負責。」他說,「空白簽發,嚴格說不合規。可那些年沒有人說這個不行。」
他把手放回桌面上。
「我簽的時候,那張紙上什麼都沒有。」
韓爭坐在後面,把這一句一字不落地記下來。
他記完,把筆停住。
他心裡那個問題已經等了三天。
他拿出一張便簽,寫了一行字,折起來,遞給身邊那位辦案人。
辦案人打開看了看,點了點頭。
「再問一個問題。」辦案人說。
「那一沓先簽好的空白介紹信,放在辦公室柜子里——誰保管。」
屋裡那台攝像機的指示燈在牆上閃了一下。
邵謙想了想。
「那一年是一個姓仲的幹事。」他說。
韓爭握著筆的手停在紙上。
「叫什麼。」辦案人問。
「仲維漢。」
屋裡安靜下來。
韓爭沒有動。他把目光落在自己膝蓋上那本攤開的本子上,那一頁寫到一半,最後一個字的最後一筆還壓在紙上。
「他當時是什麼崗位。」辦案人接著問。
「辦公室幹事。」邵謙說,「管收發、管印信、管介紹信這一攤。那時候他二十來歲,進部里沒幾年。」
「空白信的領用有登記嗎。」
「有。」邵謙說,「一個本子,寫日期、寫用途、寫領的人。」
「寫給誰用嗎。」
邵謙搖了搖頭。
「不寫。」他說,「那一欄記的是哪個科室來領的、幹什麼用。至於這封信最後填了誰的名字、送到哪兒去,本子上不記。」
辦案人把這一條記下來。
「也就是說,」他說,「一封先簽好的信被領走以後,填了什麼,簽發人不知道。」
「不知道。」
「保管人知道嗎。」
邵謙這一次答得很慢。
「他要是留意,能知道一部分。」
「什麼意思。」
「信是一沓一沓的,有編號。」邵謙說,「撕一封少一封。誰來領、領了幾封、後來這幾封的存根有沒有回來——管這一攤的人,只要願意對一對,是能對出來的。」
屋裡靜了幾秒鐘。
辦案人翻了一頁。
「最後一個問題。」
「你問。」
「仲維漢這個人,後來你還有沒有接觸。」
邵謙坐在那兒,兩隻手在桌面上並著。
他看了一眼牆角,又把目光收回來。
「有。」他說。
「什麼時候。」
「三年前。」
韓爭抬起了頭。
「三年前什麼時候。」辦案人問。
「九月底。」邵謙說,「那年九月底,他到我辦公室來過一趟。」
「幹什麼。」
邵謙沉默了很久。
久到辦案人又問了一遍。
「他問我一件事。」邵謙說。
「問什麼。」
「他問我,二十年前那一沓空白介紹信,一共簽過幾封。」
辦案人的筆停了一下。
「你怎麼答的。」
「我說我記不清了。」邵謙說。
「你真記不清嗎。」
「我記不清。」他說,「那種信一年簽幾十封,二十年前的事,我確實記不清。」
他把手在桌面上並了並。
「但我知道他為什麼問。」
屋裡安靜下來。
「一個管過這一攤的人,二十年後回來問簽過幾封——他不是想知道數目。」邵謙說,「他是想知道,有沒有哪一封,最後沒回到存根上。」
「你跟他這麼說了嗎。」
「沒有。」
「他走的時候說什麼了嗎。」
「沒說什麼。」邵謙說,「他說打擾了,就走了。」
辦案人翻了一頁。
「那年十月,仲維漢調到縣殯儀館。」
「是。」
「他調動的事,你經手了嗎。」
「我在會上表過態。」邵謙說,「那是一次正常的幹部交流,同意的不止我一個。」
「他九月底來問你那句話,十月他被調走。這兩件事有關係嗎。」
邵謙這一次沉默得很久。
韓爭坐在後面,把筆放在本子上,沒有再寫。
他這一個多小時一句話沒說。問什麼、什麼時候問、怎麼接,都不是他的事。可這幾秒鐘里,他能聽見自己心跳的聲音。
「我不知道。」邵謙說。
「你不知道?」
「我說的是實話。」邵謙抬起頭,「那次交流的名單不是我提的,會上過的時候我沒有反對。至於是不是因為他問了那句話——」
他停了一下。
「這個我到今天也不知道。」
辦案人把本子往前推。
「那你知不知道他後來出事了。」
「知道。」
「你當時怎麼想的。」
屋裡那台攝像機的燈又閃了一下。
邵謙的兩隻手在桌面上,一動沒動。
「我當時想的是,」他說,「他要是不來問我那一句,是不是就沒有這個事。」
韓爭的手在膝蓋上收緊了。
他低下頭,撕下一張便簽,寫了七個字,折起來,遞過去。
辦案人打開看了一眼。
「最後一個問題。」他說,「仲維漢來問你那句話,這件事,你後來跟誰提過。」
邵謙抬起眼。
他看的不是辦案人。
他隔著兩張桌子,看了一眼坐在後面那個一直沒有說過話的年輕人。
那一眼很短。
「提過一個人。」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