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個月過得很慢。
韓爭手上的活沒有斷。專項梳理轉成常態化以後,事情反倒比試點時候多——三十一家單位的核查結果要一家一家反饋,已故人員檔案要一批一批移交,新設的那個崗位還得把工作流程寫出來報部里。
他每天照常上班,照常簽字,照常在下班前把桌上的材料收進柜子。
十一月底下了一場雨,下了兩天。院子裡那兩棵樹的葉子掉光了。
殷慧有一天問他:「小韓,那邊什麼時候動。」
「下個月。」
「還得等?」
「等。」
他說完低下頭,繼續核手上那份移交清單。
那一個月里,有兩件事。
第一件是好的。柯真去民政那邊說的那條加上了——新版檢查表的從業人員一欄底下多了一行小字:本欄由被查單位現場手寫填報。樣表印出來那天,她把一份放在韓爭桌上,沒說話,轉身走了。
第二件不是。
十二月三日,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變更公告裡,出現了西牆外那五家中的一家。
孝親代辦,負責人變更。
新的負責人姓名,不在韓爭那張十七個名字的紙上。
「又換一個。」簡幹事把公告列印出來的時候說,「這是第十八個。」
韓爭把那張公告壓在檯燈底下看了很久。
上一次變更是今年年初,郎振業接手利民後事服務部。隔了十一個月。
「他們要是知道我們在查,不會這時候動。」簡幹事說。
「也可能正相反。」韓爭說。
他把那張公告放進文件夾。
「也可能他們知道下個月要檢查。」
可他沒有閒著。
有一件事他一直在心裡放著,那一個月里,他把它翻來覆去想了很多遍。
仲維漢那本不見了的筆記。
那本子是他六月里用的,從五月底到六月九號,十三天。他把一百二十七個人的基本情況跟五年的火化登記對了一遍,邊看邊抄,抄在一個新本子上。
那個本子沒有出現在遺物清單里。
一個人在辦公室里用了十三天的本子,出事那天不在他桌上,也不在他抽屜里。
要麼被人拿走了,要麼——
十二月初的一個下午,韓爭坐在自己那間小屋裡,把這件事又想了一遍。
他想的是另一頭。
他不想那個本子被誰拿走了。他想的是:如果那個本子是他自己收起來的,他會收在哪兒。
一個在組織部幹了二十三年的人。
一個二十年前管過收發、管過印信、管過介紹信的人。
一個平調到殯儀館以後,還天天在館裡轉、翻別人本子的人。
這樣一個人手上有一份不能丟的東西,他會怎麼辦。
韓爭把手裡的筆放下了。
他不會藏在家裡。家裡的東西是給活人翻的——出事以後有人來清點遺物,一樣一樣擺在桌上念,家屬簽字。
他也不會帶在身上。身上的東西最先被人拿走。
他會做的是另一件事。
他會給它一個編號。
第二天上午,韓爭做了一件在他的崗位上完全正常的事。
他調了一份目錄。
不是檔案,是目錄。
全縣各單位的文書檔案,按規定要向縣檔案館報送歸檔目錄:本單位這一年形成了哪些材料、每一件的題名是什麼、什麼時候歸的檔、保管期限多長、卷號是多少。
目錄是公開的,查閱不需要任何審批。他現在管著全縣幹部人事檔案的常態化核查,查一個單位的歸檔目錄,是他的本職工作。
他調的是殯儀館的。
從仲維漢到館那年的十月開始,往後兩年。
材料下午兩點送到,一共三本,很薄。
殯儀館一年形成的文書材料不多,一年二三十件,大多是些制度、總結、請示、批覆。
韓爭戴上手套,一頁一頁往下看。
第一年十月到十二月:十一件。
第二年一月到五月:十四件。
他看得很慢,看的是題名那一欄。
大部分題名一眼就知道是什麼:《關於我館安全生產檢查情況的報告》《關於申請設備維修經費的請示》《我館年度工作總結》。
看到第二年六月那一段的時候,他把手指停住了。
那一段一共三件。
第一件,六月三日歸檔:《關於我館消防設施檢查整改情況的報告》。
第二件,六月九日歸檔。
題名那一欄寫著一行字:
《關於我館職工基本情況核對結果的報告》。
韓爭把這一行看了兩遍。
然後他看了看後面幾欄。
形成部門:館辦公室。
責任者:仲維漢。
歸檔日期:六月九日。
保管期限:三十年。
卷號有,件號有,頁數那一欄寫著兩個字:十一。
十一頁。
他把這一行的每一個字都抄了下來。
抄完他坐在那兒,很久沒有動。
六月九日。
那天晚上他死在鍋爐房裡。
而在那一天,白天,他把一份十一頁的材料交到了館辦公室,登記,編號,歸檔。
「簡幹事。」
那時候屋裡沒有別人。韓爭是對著空屋子叫的,叫完他自己也愣了一下。
他站起來,走到門口,又停住。
他回到桌前,把那本目錄合上,兩隻手壓在封皮上。
第三件是六月二十七日歸檔的,題名是《關於我館職工仲維漢同志死亡情況的報告》。
責任者那一欄寫著館辦公室。
頁數那一欄寫著兩個字:二頁。
兩頁。
那份他已經看過了——寫經過、寫結論、寫善後,從頭到尾沒有一個時間。
韓爭把目錄重新翻開,讓這兩行並排。
六月九日,十一頁,責任者仲維漢。
六月二十七日,兩頁,責任者館辦公室。
一個人在死的那天,往這個館的檔案里放進了十一頁紙。
十八天以後,這個館往同一個卷里,放進了兩頁紙,說他是意外死的。
韓爭把目錄合上。
他沒有立刻去找柯真。
他坐在椅子上,把這件事從頭到尾又走了一遍——他想確認一件事:這份東西,兩年多來有沒有人動過。
目錄上看不出來。目錄只記它歸了檔、編了號、多少頁。
至於它現在還在不在那個卷里,那一欄是空的。
因為目錄不記這個。
韓爭站起來,把外套穿上。
他走到門口,把手放在門把上,停了兩秒鐘。
然後他回過身,從柜子里拿了那本目錄,夾在腋下。
他要去找柯真。
有一句話他得當面說。
那句話是:這一次我們不用調它。
我們只要看一眼,它還在不在。
柯真聽完,問了一句。
「怎麼看。」
韓爭把那本目錄放在她桌上,翻到夾著紙條的那一頁。
「機關和事業單位的文書檔案,本單位保管滿一定年限,要移交縣檔案館。」他說,「我們縣定的是形成之日起滿兩年。」
柯真抬起頭。
「那一年的檔案——」
「已經過期了。」韓爭說,「按規定去年就該移交,館裡一直沒交。這種事很常見,單位嫌麻煩,檔案館催一催才動。」
他把目錄往前推了半寸。
「我這邊現在管著常態化梳理。催一次逾期未移交的文書檔案,是我份內的事。」
「催了以後呢。」
「移交要清點。」韓爭說,「一件一件對目錄,對完雙方簽字。目錄上寫著這一卷有多少件、每一件多少頁——對不上就得說明原因。」
他把手收回來。
「我們不用去翻那十一頁寫了什麼。我們只要看一件事:這一卷交過來的時候,那十一頁在不在裡頭。」
柯真把那本目錄拿過去,看著那一行。
「要是不在呢。」
「那就更省事。」韓爭說,「一份編了號、歸了檔、寫在目錄上的材料不見了——這不是我們的猜想,是這個館自己的帳對不上。」
他停了一下。
「到那一步,該解釋的就不是我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