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函是十二月八日發的。
發函單位是縣檔案館,抄送縣委組織部幹部監督室。函上寫得很平常:貴單位形成於某年度的文書檔案已滿移交期限,請於本月二十日前完成整理並向縣檔案館移交。
這樣的函縣檔案館一年發幾十份。
「他們會拖。」簡幹事說。
「拖不了太久。」韓爭說,「逾期不交要通報。這種通報不痛不癢,可是要上會念的。」
殯儀館回函是十二月十二日,說正在整理,二十日前交。
十二月十九日下午,東西送到了縣檔案館。
移交清點安排在第二天上午。
清點是常規流程:移交單位來人,接收單位兩名檔案員,雙方對著移交目錄一件一件核,核完簽字,一式兩份。
韓爭沒有以核查組的身份去。
他去的名義是幹部人事檔案常態化核查工作,需現場了解各單位文書檔案與人事材料的銜接情況——這條寫在他自己起草、部里批過的工作方案里。
簡幹事沒有去。
那天上午到場的是四個人:檔案館兩名檔案員,殯儀館來的一個辦事員,還有韓爭。
來的那個辦事員是個二十多歲的姑娘,抱著兩個紙箱進來的時候臉都憋紅了。
「就這些。」她說,「我們主任讓我送來的,說清點完讓我把回執帶回去。」
清點從九點二十開始。
檔案館那位年長的檔案員姓賁,五十來歲,戴一副套袖。他把移交目錄攤在長桌上,另一位檔案員從紙箱裡往外拿卷宗。
「一號卷。」賁師傅念。
「一號卷。」
「共二十七件。」
對面把卷宗抱過來,解開線,一件一件數。
「二十七件。」
「對上。」
賁師傅在目錄上打一個勾。
清點這種活兒慢得很。一卷二三十件,一件一件念題名、數頁數、看有沒有破損,一上午能對完三四卷就不錯了。
韓爭站在桌子一側,手裡拿著一個本子,什麼也沒說。
他在等第幾卷,他心裡有數。
十點四十,對到那一卷。
「四號卷。」賁師傅念,「共二十九件。」
「二十九件。」
對上了。
「一件一件念。」
賁師傅開始念題名。
《關於我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總結》,四頁。
「四頁。」
「對。」
《關於申請更新冷藏設備的請示》,三頁。
「三頁。」
「對。」
一件一件往下走。念到六月那幾件的時候,韓爭把手裡的筆換了一隻手。
《關於我館消防設施檢查整改情況的報告》,六頁。
「六頁。」
「對。」
《關於調整我館值班安排的通知》,兩頁。
「兩頁。」
「對。」
賁師傅的手指往下移了一行。
「《關於我館職工基本情況核對結果的報告》,十一頁。」
對面那位檔案員把這一件抽出來,捏在手裡。
他捏著的東西很薄。
他愣了一下,把它翻了一下,又翻了一下。
「……一頁。」
屋裡安靜下來。
賁師傅抬起頭。
「一頁?」
「一頁。」
「你再數數。」
「就一頁。」
賁師傅把老花鏡往上推了推,伸手把那張紙接過去。
他自己也數了一遍——那只是一張紙,數不了幾秒鐘。
他把它平放在桌上。
「目錄上寫的是十一頁。」他說。
殯儀館那個姑娘湊過來看了一眼,臉上有點茫然。
「這個我不知道。」她說,「東西是主任裝的箱,我就負責送過來。」
韓爭這時候往前走了半步。
他沒有伸手去碰那張紙。
「賁師傅。」他說,「這一件按規矩怎麼辦。」
賁師傅把手從紙上收回來。
「對不上就得記。」他說,「移交清點發現件數、頁數與目錄不符的,當場記錄,雙方簽字,暫緩接收這一件,由移交單位說明情況。」
「那就記。」韓爭說。
賁師傅從抽屜里拿出一張表——《檔案移交清點情況說明單》。
他一邊寫一邊念:
「四號卷第某件,題名《關於我館職工基本情況核對結果的報告》,移交目錄載明十一頁,實到一頁,缺十頁。」
寫完他把筆停住。
「小姑娘,你叫什麼。」
「我叫……我姓鈕。」
「鈕同志,這個你得簽。」賁師傅說,「你簽的是你今天送來的東西就是這個樣子,不是說你把紙弄丟了。」
鈕姑娘看了看那張說明單,又看了看那張紙,最後簽了字。
「我回去跟主任說。」她說。
「你跟你們主任說,」賁師傅說,「十天之內出個書面說明,說明這十頁去哪兒了。」
清點在中午十一點四十結束。
其餘的都對上了。四號卷二十九件,二十八件頁數無誤,只有這一件缺十頁。
鈕姑娘抱著回執走了。
檔案館那位年輕檔案員去整理別的卷。
賁師傅把那張說明單收起來,抬頭看見韓爭還站在原地。
「小韓同志,你還有事?」
「賁師傅。」韓爭說,「那一頁,我能看嗎。」
「能。」賁師傅說,「這件東西現在還沒接收,可它已經在我們這兒了,你查閱登記一下就行。」
他把那張紙推過來。
韓爭戴上手套,把它托起來。
那是一張普通的複印紙,正面列印。
最上面是標題:關於我館職工基本情況核對結果的報告。
底下一行:館辦公室。再底下一行是日期。
正文只有一段,六七行字。
那一段寫的是核對的範圍和方法:依據什麼名冊、比對什麼台帳、時間跨度是哪幾年、由誰負責。
一段寫完,最後一行到了紙的下沿。
那一行的最後幾個字是:
經逐一核對,本館現有在冊職工中,有
後面沒有了。
韓爭把這張紙翻到背面。
背面是空白的。
他把它重新翻回正面,目光落在右下角。
那兒印著一行很小的字。
第一頁 共十一頁。
韓爭把這一行看了很久。
他把紙放回桌上,兩隻手撐在桌沿上,沒有說話。
賁師傅在旁邊收拾東西,看他這個樣子,問了一句。
「怎麼了。」
「賁師傅。」韓爭說,「您做了多少年檔案。」
「二十六年。」
「您見過多少材料底下印著『共幾頁』的。」
賁師傅想了想。
「不多。」他說,「正式行文有規矩,可單位內部報個情況、寫個總結,一般不印這個。嫌麻煩。」
「什麼人會印。」
「做慣了材料的人。」賁師傅說,「怕散、怕漏、怕人抽。印上頁碼,將來誰翻,一眼就知道全不全。」
韓爭點了點頭。
他重新看那張紙。
這份東西是那個人自己排版、自己列印的。他在每一頁的右下角都印了頁碼,還印了總頁數。這是他在組織部二十三年養出來的習慣——一份材料交出去,得讓接手的人知道它該有多厚。
他做這件事的時候,多半沒想那麼多。
那一天他把材料送到館辦公室,登記,編號,歸檔。他做完了他這輩子做了幾千遍的一件事。
到晚上他就死了。
後來有人打開這一卷,把這一件抽出來,抽走了後面十頁。
抽的人算過一筆帳:整件抽走,件數就少一件,一對目錄就露;留一頁,件數是對的,題名是對的,責任者是對的,日期是對的。
只有頁數不對。
而頁數,一年到頭沒有幾個人會去數。
韓爭把手套摘下來。
那個人抽走十頁的時候,沒有想到留下的這一頁上,印著一行小字。
那行字是死者自己印上去的。
它說的是:這裡本來有十一頁。
那天下午韓爭回到自己那間屋子,寫了一份情況報告。
一頁紙,四段。
第一段寫移交清點的時間、地點、在場人。第二段寫目錄載明十一頁、實到一頁。第三段寫那一頁的題名、責任者、歸檔日期,以及右下角印著的頁碼。
第四段只有一句話:
「建議就該件缺失部分向移交單位調查核實。」
寫完他簽了字,日期,送到柯真那兒。
柯真看完,問了一句。
「你不寫你的判斷。」
「不寫。」韓爭說,「判斷是我的,事實是紙上的。這份報告將來誰看,看的都是紙上那幾行。」
他把筆收起來。
「十頁紙不見了,這一條誰都駁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