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振業的檔案,韓爭是第二天調的。
這一次他連理由都不用另寫。
全縣幹部人事檔案常態化核查,已故人員和退休人員的檔案是重點兩類。他手上正管著這件事,調一個退休幹部的檔案看看,是他每天都在做的事。
檔案是下午取回來的。
不厚,一本。
韓爭戴上手套,從第一頁開始。
履歷表在第三頁。
郎振業,男,本縣人。中專畢業,參加工作那年二十一歲。
第一格:縣農機廠,工人,十一年。
第二格:縣民政局,辦事員,六年。
第三格:縣殯儀館。
從第三格開始,一直到底。
韓爭把那一格底下的年份看了一遍。
二十二年。
他在這個館裡幹了二十二年。
業務科副科長,兩年。業務科科長,五年。副館長,六年。館長,九年。
最後一行寫著:去年三月,退休。
韓爭把履歷表放下,拿了張紙,把這幾個年份抄下來。
抄完他看著那張紙,坐了一會兒。
然後他往回數。
他數的不是郎振業哪一年當的館長,是二十年前那一年,這個人在哪兒。
二十年前,他進館兩年,業務科副科長。
韓爭把筆尖停在這一行上。
業務科管什麼,他這半年跑下來已經清楚了:接運、冷藏、火化、寄存,一進一出全在這個科。誰家的人什麼時候拉進來、什麼時候燒、骨灰放在哪一格,登記本都是這個科的人記的。
二十年前那五家殼辦登記手續的時候,坐在這個位子上的人,就是他。
「文科長。」他說,「二十年前那批登記,經辦單位是哪兒。」
文科長把眼鏡戴上,從旁邊那摞材料里抽了一份。
「民政局審批,殯儀館核實。」他念,「核實意見由業務科出。」
屋裡安靜了兩秒鐘。
「他就在業務科。」簡幹事說。
然後他抽出另一份材料——仲維漢的。
那本他看過很多遍了。
仲維漢平調到殯儀館,是三年前的十月。
那一年,郎振業已經當了七年館長。
「簡幹事。」
「在。」
「仲維漢調到殯儀館那年,誰是館長。」
簡幹事把韓爭推過來的那張紙看了一眼。
「郎振業。」
「是他接收的。」韓爭說。
「接收」這兩個字在幹部調動里是有分量的。
一個人從這個單位到那個單位,中間要走三道手續:原單位出具同意調出的意見,接收單位出具同意接收的意見,主管部門批覆。
接收意見是要蓋章的,也是要簽字的。
那一頁,韓爭手上就有。
他把仲維漢檔案里的調動材料翻出來。
《幹部調動審批表》,一式三聯。
接收單位意見那一欄寫著一行字:同意接收,安排在辦公室工作。
底下是單位公章,公章旁邊有一個簽名。
郎振業。
韓爭把這一頁看了很久。
三年前的十月,郎振業在這張表上簽字,把仲維漢接進了殯儀館。
兩年多以後的六月九日,仲維漢把一份十一頁的材料交到館辦公室歸檔。
當天晚上,他死在鍋爐房裡。
十八天以後,館裡出了一份兩頁的報告,說他是意外死亡。
韓爭把筆停在紙上。
那份兩頁的報告,他看過。
那是他在這條線上摸到的第一樣東西——寫經過、寫結論、寫善後,從頭到尾沒有一個時間。
可他當時看的是複印件。
複印件上,責任者那一欄寫的是「館辦公室」。
「簡幹事。」韓爭說,「那份《關於我館職工仲維漢同志死亡情況的報告》,現在在哪兒。」
「檔案館。」簡幹事說,「上個月移交那一批里就有它,四號卷。」
「清點的時候對上了嗎。」
「對上了。」簡幹事說,「二頁,一頁不少。」
韓爭站起來。
「我去一趟檔案館。」
賁師傅那天在整理另一批卷宗,看見他進來,把套袖往上推了推。
「小韓同志。」
「賁師傅,我查閱一件東西。」
「登記一下就行。」
韓爭填了查閱登記表,寫清題名、卷號、用途。
賁師傅去柜子里取,取回來的時候兩隻手托著。
「這一件我記得。」他說,「上個月對頁數就是它旁邊那一件出的事。」
他把卷宗解開線,一件一件往後翻,翻到了。
兩頁紙。
韓爭戴上手套,把它托起來。
第一頁是正文。他從前看過的那些字,一個字沒變。
他把它翻到第二頁。
第二頁只有小半頁字,是善後處理和落款。
落款下面是單位公章。
而在公章的左邊,有一行手寫的字。
那是這類材料的常規格式:正文列印,落款列印,最後由單位負責人手簽一個名,表示這份東西是經他核過的。
複印件上這一行也有,可複印出來的手寫體總是發虛,當時他沒有細看,只當是個簽發人簽名。
現在他看的是原件。
那一行字寫得很穩。
郎振業。
韓爭把這兩頁放在桌上,兩隻手壓在桌沿上,很久沒有動。
賁師傅在旁邊把線繩收起來。
「怎麼。」
「賁師傅。」韓爭說,「這種報告,簽發人是什麼意思。」
「單位出的正式材料,得有人負責。」賁師傅說,「正文誰寫的不重要,寫完了要送給單位負責人看,他看完簽個字,這份東西才能發、才能歸檔。簽了字就是他認了——認這上頭寫的都是真的。」
韓爭把手從桌沿上抬起來。
「認了。」
「對。」賁師傅說,「出了事找他。」
那天下午回到組織部,韓爭在自己那張紙上寫了四行。
第一行:三年前十月,郎振業簽字,接收仲維漢進館。
第二行:六月九日,仲維漢歸檔十一頁材料。當晚死亡。
第三行:六月二十七日,郎振業簽發《關於我館職工仲維漢同志死亡情況的報告》,兩頁,無一時間。
第四行:去年三月十一日,郎振業借閱四號卷,當天歸還,簽「完整歸還」。九天後退休。
他在第四行底下又加了一行。
第五行:今年一月起,郎振業任利民後事服務部負責人。
寫完他把筆放下。
文科長走過來,站在他背後看。
「接他進來的是這個人。」文科長說,「說他是意外死的,也是這個人。」
「最後去翻那一卷的,還是這個人。」簡幹事說。
屋裡沒有人再說話。
韓爭把那張紙推到桌子中間。
「我們從前一直在找一個在西牆外開店的人。」他說,「可這個人不是從外頭進來的。」
他把手指落在第一行上。
「他在這個館裡幹了二十二年。他是從裡頭出去的。」
那天臨下班,韓爭又做了一件事。
他把郎振業的檔案翻到最後幾頁。
退休幹部的檔案後面通常都有一份東西:本人退休前的最後一份任免材料。
他找的不是這個。
他找的是同一年、同一個館的另一份。
一個單位的一把手退休,這個位子得有人接。接的人要走任免程序,任免程序要有推薦意見。
而推薦意見的那一欄,通常由現任負責人簽署。
他調了殯儀館現任館長的任免材料。
那份材料很短。
姓名:岳兆坤。
任職時間:去年三月。
任免呈報表上,原單位推薦意見那一欄寫著兩行字:該同志在本館工作多年,熟悉業務,工作踏實,建議擔任本館館長。
底下是日期,去年二月。
再底下是簽名。
郎振業。
韓爭把這一頁合上。
他退休前九天去借那一卷。
退休前一個月,他簽下這行字,把這個位子交給了他自己選的人。
韓爭把檔案收進袋子,繫上繩。
再過十幾天,檢查組要進他現在那間鋪子。
到那一天,他得當著人的面,把自己的名字再寫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