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那幾本登記簿,韓爭是當天晚上想起來的。
他躺在床上,把郎振業那條履歷又過了一遍。業務科副科長,管接運、冷藏、火化、寄存。這四樣事,每一樣都有本子。
那時候的本子,現在還在不在。
第二天上午他去問賁師傅。
「二十年前的業務登記,還找得著嗎。」
賁師傅正在貼標籤,手停了一下。
「看是什麼登記。」
「接運的、火化的。」
「那得看保管期限。」賁師傅把筆放下,「文書檔案分永久、三十年、十年。業務登記不走文書那一套,走的是本單位業務檔案,期限由主管部門定。殯葬這一塊,接運和火化登記,我記著是十五年。」
「十五年。」
「二十年前的,早過期了。」
「過期了會怎麼樣。」
「該銷的銷。」賁師傅說,「不銷也占地方。」
韓爭把手裡的本子合上。
「銷要走什麼手續。」
賁師傅這時候抬起頭看了他一眼。
「你問到點子上了。」他說,「檔案銷毀不是拿去燒就完了。得先鑑定,鑑定完編銷毀清冊,清冊報單位負責人批准,批准以後銷毀,銷毀的時候要有兩個人在場監銷,事後監銷人在清冊上簽字。」
「清冊留多久。」
「永久。」賁師傅說,「東西可以銷,帳不能銷。銷了什麼、什麼時候銷的、誰批的、誰看著銷的,這一本要一直留著。」
韓爭站在那兒沒動。
「那這本清冊,在哪兒。」
「在本單位。」賁師傅說,「也要隨文書檔案移交。上個月殯儀館交的那一批里,我記得有。」
那天下午,韓爭調了殯儀館的《檔案銷毀清冊》。
那是一個窄長本子,比一般本子瘦一圈。
前面幾十頁都是空白的,只有最後幾頁寫了字。
殯儀館二十來年一共銷過四次檔案。頭兩次是十幾年前,第三次是六年前。
第四次在最後一頁。
韓爭的手指落在那一頁上。
銷毀日期:去年三月十五日。
他把這個日期看了兩遍。
三月十一日,郎振業借出四號卷,當天歸還,簽「完整歸還」。
三月十五日,銷毀。
三月二十日,他退休。
九天裡,兩件事。
韓爭把身子往前傾了傾,往下看銷毀範圍。
清冊這一欄是分行寫的,一行一類:
業務科接運登記簿,二十年前至十五年前,共十七本。
業務科火化登記簿,二十年前至十五年前,共二十二本。
寄存登記簿,二十年前至十五年前,共九本。
底下還有幾行,都是些請示、批覆、通知一類的舊文書。
一共四十八本,加上一批散件。
「十七本、二十二本、九本。」簡幹事在旁邊念,「全是他在業務科那幾年的。」
「不止他那幾年。」韓爭說,「二十年前到十五年前,是整整五年。他在業務科幹了七年。」
「那也差不多。」
「差不多。」韓爭說,「可這不是問題。」
他把手指從那幾行上移開。
「保管期限十五年,到期該銷,這是規定。他銷的這幾本,一本都不該留。」
他抬起頭。
「這一頁上沒有一處是違規的。」
屋裡安靜了一下。
「那你看什麼。」文科長問。
韓爭把那一頁往下看。
清冊最底下是三欄。
第一欄:鑑定意見。寫著兩行字,說以上檔案已過保管期限,無繼續保存價值,建議銷毀。底下一個簽名,是個不認識的名字,後面綴著「業務科」。
第二欄:批准人。
那一欄里只有一個簽名。
郎振業。
「批的是他。」簡幹事說。
「他是館長。」韓爭說,「他不批誰批。」
他把手指往下移了一行。
第三欄:監銷人。
這一欄是兩個簽名,並排。
左邊一個,字寫得很小,縮在格子左半邊。
韓爭把它認出來了——那是清冊前面幾頁出現過的名字,館裡管檔案的那個人。
右邊一個。
右邊那個簽名,筆畫很穩,橫平豎直,一筆一頓。
韓爭把眼睛湊近了一點。
仲維漢。
他沒有立刻反應過來。
他把這個名字看了兩秒鐘,覺得眼熟,又覺得不對。
然後他的手停在了半空。
他把身子直起來。
「簡幹事。」
「在。」
「仲維漢是什麼時候死的。」
簡幹事愣了一下。
「……兩年前六月九日。」
「這一頁上寫的是什麼時候。」
「去年三月十五日。」
屋裡所有的聲音都沒了。
文科長把眼鏡摘了下來,湊到那一頁上。他看了很久,慢慢把眼鏡又戴回去。
「九個月。」他說。
「九個月。」韓爭說。
「他死了九個月,在這一頁上簽了字。」
韓爭沒有再看那三個字。
他站起來,走到柜子前面,把兩樣東西取出來。
第一樣是九月那份筆跡歸類。
第二樣是仲維漢本人的檔案。那裡頭有他自己寫的東西——入黨志願書、幾份手寫的思想匯報,都是他二十多年前一筆一畫寫下來的。
他把兩樣都攤在桌上,把清冊擺在中間。
先比真跡。
仲維漢的字是往裡收的,一個字一個字站得很正,筆畫到了尾上就停住,不往外帶。
清冊上那個不是。
那個簽名寫得比真跡快,也比真跡松。最後那一豎收筆的時候,筆尖往左輕輕帶了一下,帶出一個很小的鉤。
韓爭把手指按在那個鉤上。
然後他把九月那份筆跡歸類翻開。
第一類,八個名字,收筆往左帶鉤。
「文科長。」他說。
文科長已經站到他背後了。
「同一隻手。」文科長說。
「工資表上代領的那隻手。」韓爭說,「計生站核對表上的那隻手。寄存室北牆上那十九張紙條的那隻手。」
他把手收回來。
「也是去年三月十五日,寫下仲維漢三個字的那隻手。」
韓爭把那本清冊輕輕推到桌子中間,讓每個人都能看見那一行。
「監銷人的意思,」他說,「是這個人當時站在那兒,親眼看著這些本子被銷掉的。」
「可他人不在了。」簡幹事的聲音有點啞。
「人不在了。」韓爭說。
他坐回椅子上,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有一件事,他這半年一直在心裡轉,轉了很多遍。
那些死了以後還在工資表上簽字的名字,是二十年前、十年前、七年前的事。他一直覺得那是一段舊事,是一群早就不在的人留下的一堆紙。
現在他知道了。
這不是舊事。
去年三月十五日,這個縣裡有一支筆,寫下了一個死人的名字。寫的時候,紙是新的,墨是新的,辦公室的燈還亮著。
「可他怎麼敢。」簡幹事說,「館裡誰不知道仲維漢死了。」
「正因為他死了。」韓爭說。
他抬起頭。
「你想想,這一頁要是被人翻出來,第一眼看見什麼。」
「看見兩個簽名。」
「看見的是兩個在冊職工的簽名。」韓爭說。
他把手收回去,擱在膝蓋上。
「仲維漢的編制,到現在還沒註銷。」
屋裡沒有人說話了。
「他死了兩年,」韓爭說,「花名冊上還有他,工資表上還有他,人事系統里查出來是在職。一個在職職工在本單位的銷毀清冊上簽字監銷,這一頁上哪兒不對。」
他停了一下。
「除非有人知道他已經死了。」
文科長慢慢坐下了。
「所以他敢。」文科長說,「他敢是因為,在紙上,這個人還活著。」
韓爭把那本清冊合上。
他沒有立刻說話。
他想的是那張只剩一頁的紙,那一行到了紙的下沿就斷掉的字。
經逐一核對,本館現有在冊職工中,有
後面十頁不見了。
而這個館的銷毀清冊上,就有一個這樣的人。
「這一條我要寫進材料。」韓爭說,「不寫判斷。」
他把筆拿起來。
「就寫這四行:銷毀日期,批准人,兩個監銷人的名字,和其中一個人的死亡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