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份材料韓爭寫了四行。
第一行:去年三月十五日,殯儀館銷毀檔案四十八本,銷毀清冊現存縣檔案館。
第二行:清冊批准人,郎振業,時任該館館長。
第三行:清冊監銷人兩名,其一為該館檔案管理人員,其二署名仲維漢。
第四行:仲維漢,該館職工,死亡時間為前一年六月九日。
四行寫完,他沒有加第五行。
柯真把這張紙拿在手裡,從頭到尾看了兩遍。
看完她沒有說話,把紙放下,兩隻手交疊著壓在上面。
「小韓。」
「柯書記。」
「你想幹什麼。」
韓爭站在桌子對面。
「問什麼。」
「問殯儀館,仲維漢這個人的編制為什麼到現在還沒註銷。」
柯真抬起眼。
「你知道這一問是什麼意思嗎。」
「知道。」韓爭說,「是敲門。」
屋裡安靜了幾秒鐘。
「這半年你走的每一步,都是繞著走的。」柯真說,「借移交去看那一卷,借檢查表去要一個簽名,連調登記本你都是在梳理的名義下調的。」
她把手指從那張紙上抬起來。
「現在你要去敲門。」
「是。」
「為什麼。」
韓爭把手放在椅背上。
「因為這一次,我不需要他們回答。」他說,「我需要他們動。」
柯真看著他。
「說下去。」
「這封函問出去,他們只有兩條路。」韓爭說,「第一條,把這個編制註銷掉。」
「註銷就註銷了。」
「註銷要走手續。」韓爭說,「填註銷表,寫清楚人員姓名、編制類別、註銷原因、死亡時間,報編辦核准,單位蓋章。」
他停了一下。
「那張表上,他們得親手寫下仲維漢的死亡時間。寫完蓋章。」
柯真的手指在桌上停住了。
「一寫死亡時間——」
「去年三月十五日那個簽名就廢了。」韓爭說,「到那天為止,他們還可以說不知情、說記錯了、說簽名是別人代的。可他們只要在註銷表上寫下那個日期,就等於書面承認:這個人早在兩年前就沒了。」
「那第二條路呢。」
「第二條路是不註銷。」韓爭說,「一個死了兩年的人掛在編制上,還在領工資。他們能一直掛著——可我們已經在問了。函發出去,回執在手上。往後每多掛一天,都是他們自己往上加的。」
他把手從椅背上收回來。
「兩條路都是往一個方向走。」
柯真沉默了一會兒。
「他們還有第三條路。」她說。
韓爭沒有說話。
「他們可以回一個字都挑不出毛病的函。」柯真說,「說人事系統對接滯後,說註銷手續正在辦理,說感謝監督、馬上整改。然後他們回過頭來,把手上還能動的東西全動了。」
「他們動不了了。」韓爭說。
柯真抬起頭。
「為什麼。」
「因為那本清冊不在他們手上。」韓爭說,「上個月移交給縣檔案館了。」
他把身子往前傾了傾。
「移交是規定動作。文書檔案形成滿兩年就得交,逾期不交要通報。他們拖了一年多,接了催繳函,自己裝了兩個紙箱送過去。」
他停了一下。
「他們自己把那本清冊送出了門。」
柯真把那張紙重新拿起來,看了很久。
然後她把紙放下,說了一句韓爭沒想到的話。
「函要發。」她說,「但不這麼發。」
韓爭抬起頭。
「你這一封函只問一個人。」柯真說,「他們收到以後,第一件事就是想:組織部為什麼單單問仲維漢。」
她把手指點在桌面上。
「你現在最不該讓他們知道的,是你已經盯上這三個字了。」
韓爭站在那兒,把這句話想了一遍。
「那問全館。」他說。
柯真看了他一眼。
「說。」
「不發函問一個人。」韓爭說,「下發一份表——《在編在職人員情況核實表》,全縣機關事業單位一起下,殯儀館只是其中一家。」
他說得越來越快。
「表上一人一行:姓名、身份證號、編制類別、在職狀態、本人現在何處工作。要求單位逐人核實,逐人填報,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限期報送。」
柯真沒有打斷他。
「這樣他們收到的不是一封針對他們的函。」韓爭說,「是一張全縣都在填的表。可他們只要填,就繞不過那一行。」
「繞不過哪一行。」
「仲維漢那一行。」韓爭說,「在職狀態那一欄,他們得寫。寫在職,是白紙黑字的假話;寫死亡,註銷手續就得跟上。」
他停住了。
「這兩個字他們必須自己寫。」
柯真把椅子往後推了半寸,站了起來。
她走到窗戶那邊,背對著他站了一會兒。
「這份表,全縣多少家單位。」
「三十一家在核查範圍內。」韓爭說,「全鋪開的話,一百多家。」
「一百多家。」柯真說,「為了那一行字。」
「不只是那一行。」韓爭說。
柯真回過頭。
韓爭用手掌把那一頁按平。
「柯書記,那份被抽走十頁的報告,題名叫《關於我館職工基本情況核對結果的報告》。」
他抬起眼。
「留下那一頁上,正文最後一句寫到紙的下沿斷掉了。斷在『經逐一核對,本館現有在冊職工中,有』。」
屋裡很靜。
「他那十三天幹的事,就是把一百二十七個人的基本情況跟五年的火化登記對了一遍。」韓爭說,「他對完了,寫成十一頁,交上去歸了檔。當天晚上他死了。十頁紙不見了。」
他把手收回來。
「這張表要問的,是同一件事。」
柯真在窗口站著,很久沒有動。
「也就是說,」她說,「你要讓這個縣所有的單位,把他沒寫完的那十頁,自己填一遍。」
「是。」
柯真回到桌前,把那張四行的紙拿起來,夾進文件夾里。
「這件事我去辦。」她說,「但不能掛在核查組名下。」
「掛在哪兒。」
「掛在編制實名制管理。」柯真說,「機構編制部門牽頭,組織部配合,人社、財政跟著。理由是現成的——財政供養人員信息核實,年年都在提。」
她把文件夾合上。
「表由編辦發,回來的時候也回到編辦。你一張都不許自己去要。」
「明白。」
「下發的日子我來定。」柯真說。
「不能太早。」韓爭說。
柯真看了他一眼。
「說說看。」
「民政的檢查是一月八號開始,西牆外那五家排在第九號。」韓爭說,「這張表要是趕在檢查前下去,他們那邊先繃起來了。繃起來的人,填表的時候寫字都不一樣。」
「檢查那天要的就是他自然寫的字。」柯真說。
「是。」
柯真點了一下頭。
「那就壓到檢查完。」她說,「一月十一號下發,限期二十天,二月初回來。」
她把日子在心裡過了一遍。
「兩件事分開跑,中間隔三天。」
「三天夠嗎。」
「夠。」柯真說,「檢查記錄回到民政,先在他們那邊歸檔。你要看,走正式調閱,理由是核查從業人員實名情況。走完手續,正好是表回來的時候。」
她把文件夾夾在腋下。
「到那時候你手上有兩樣東西:一樣是他在自己鋪子裡當場寫的名字,一樣是那個館蓋著章報上來的在職狀態。」
「限期二十天。」她又說了一遍,「這二十天裡,你不許跟殯儀館有任何接觸。」
韓爭點了點頭。
柯真走到門口,把手放在門把上,停了一下。
「小韓。」
「您說。」
「你算過沒有,這張表下去,一百多家單位、幾千個人,得有多少人加班。」
「算過。」
「那你還提。」
韓爭站在原地,沒有立刻回答。
他想的是那張紙的下沿,那一行斷掉的字。
「他一個人對了十三天。」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