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簽名,韓爭認了半天沒認出來。
三個字,筆畫很細,中間那個字縮成一團,最後一筆往下拖了一道。像是寫字的人手上沒勁,又像是他寫這三個字的時候正想著別的事。
「認不出來。」簡幹事說。
「不用認。」韓爭說。
他把那張複印件放下。
「清點遺物不是隨便找人辦的。」他說,「單位職工死了,清點遺物要三個人:一個是本人所在科室的,一個是工會或者辦公室的,還有一個是家屬那邊的見證人。」
「家屬那邊的不算職工。」文科長說。
「這三個簽名都是本館的格式。」韓爭說,「前兩個我認得——一個是辦公室的,一個是那年跟仲維漢一個辦公室的年輕人。」
他把手指點在第三個上。
「這一個是多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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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怎麼找。」
韓爭站起來,走到柜子前面。
「不去館裡問。」他說,「從紙上找。」
他抽出來的是三樣東西。
第一樣是那年殯儀館的工資表合訂本——九月里從館裡調來的那一批,早就歸了他這邊的卷。
第二樣是那年的職工花名冊。
第三樣是他自己做的一張表:那年殯儀館全館在冊人員,一百二十七個名字。
「先劃範圍。」他說。
他把那張一百二十七人的表鋪開。
「遺物清點是在館裡辦的,當天辦完。能到場的,只能是那天在崗的人。」
他把筆拿起來。
「再劃。辦公室這一欄一共幾個人。」
簡幹事去翻花名冊。
「四個。」他說,「主任一個,辦事員三個。」
「三個辦事員,兩個簽了字。」
「那就剩一個。」
韓爭沒有立刻抬頭。
他把那個人的名字在花名冊上找到了,用筆尖壓住。
鄔全祿。
「念一遍。」文科長說。
「鄔全祿。」韓爭說。
三個字。筆畫數、字形、結構,跟複印件上那一團東西對得上。
他把複印件拿起來,湊到花名冊那一行旁邊。
對上了。
屋裡安靜了幾秒鐘。
「接著查。」韓爭說。
那個下午剩下的時間,三個人查了同一個名字。
鄔全祿,男,那年五十三歲。殯儀館辦公室辦事員。
工資表上,他的名字從很多年前一直排到——
韓爭翻工資表的時候,手指在某一頁停住了。
「到這兒斷了。」
那是仲維漢出事之後的第四個月。
那一頁往後,鄔全祿這個名字從在職職工那一欄里沒有了。
「調走了?」簡幹事說。
「不是。」韓爭說。
他往後翻。
再往後幾頁,這個名字又出現了,出現在另一欄里——退休及內退人員那一欄。
金額比原來少了一截。
「內退。」文科長說。
韓爭把那一頁看了很久。
「五十三。」他說。
「五十三怎麼內退。」
「可以內退。」文科長說,「距法定退休年齡五年以內,本人申請,單位同意,可以辦內養。可五十三歲離六十還有七年。」
他把眼鏡摘下來。
「七年不夠。」
「除非有別的條件。」韓爭說。
「什麼條件。」
「病。」
第二天上午,韓爭調了鄔全祿的檔案。
他還是那句理由:全縣幹部人事檔案常態化核查,退休和內退人員是重點。這半年他調過幾十個人的檔案,多這一個不多。
檔案下午到。
內退那一份材料在最後。
《提前離崗申請書》,一頁紙,手寫的。
韓爭把它托起來。
那張紙上的字,跟遺物清單上那三個字是同一隻手寫的。
一樣的細,一樣的軟,一樣在收筆的時候往下拖。
只是這一頁上的字比簽名多得多。多到能看出來——寫這一頁的時候,這隻手一直在抖。
有幾個字的橫畫上帶著一個小小的抖出來的波。
申請的理由寫了三行:
本人年歲漸長,血壓偏高,近來常有頭暈,恐難勝任崗位工作,特申請提前離崗休養。
底下是本人簽名、日期。
再底下是單位意見:同意。
單位意見那一欄的簽名,韓爭這半年已經認得了。
郎振業。
「他申請,館長批。」簡幹事說。
他把申請書和批覆的日期並在一起看。
同一天。
「正常嗎。」
「不正常。」文科長說,「內退要走的程序不少,人社那邊還得備案。當天申請當天批,說明什麼手續都提前說好了。」
韓爭把那一頁放下。
他沒有說話。
他在想的是另一件事。
一個人在單位幹了三十年,五十三歲那年,寫了一頁字,說自己頭暈,請求離崗。寫的時候手一直在抖。
寫完,館長當天就批了。
而在那之前四個月,這個人在一張遺物清單上籤過字,寫下過一行「筆記本一本(已交館辦公室)」。
後來那張清單被劃掉了一行,重抄了一份。
重抄的那份上沒有他的名字。
「他沒有再簽。」韓爭說。
文科長抬起頭。
「什麼。」
「重抄那一份,他沒有簽。」韓爭說,「那份東西上只有兩個簽名,是因為第三個人不肯再簽一次。」
他把手放在桌上。
「不肯簽,就不能在那個辦公室里待了。」
檔案最後一頁是通訊信息。
家庭住址那一欄寫著一個地方:城關鎮北關街,一個院號。
韓爭把它抄了下來,抄在一張便條上。
抄完他把它捏在手裡,看著。
簡幹事在旁邊看著他。
「韓哥。」
「嗯。」
「我們什麼時候去。」
韓爭沒有回答。
他把它放在桌上,兩隻手放在膝蓋上,坐了很久。
那天下班前,柯真過來了。
她把內退申請書看完,又看了一眼桌上那張紙條。
「你想去。」她說。
「想。」
「為什麼想。」
「因為他知道。」韓爭說,「那本筆記是他收上去的。他知道交給了誰,知道那天辦公室里還有誰在。他手上還有那張作廢的原件。」
他抬起頭。
「這半年我們摸到的東西全是紙。他是第一個活人。」
柯真在他對面坐下了。
她把那張紙條推回到桌子中間。
「小韓,你想過沒有,他為什麼昨天才送。」
韓爭沒有說話。
「那本筆記是兩年前的事。」柯真說,「他內退是一年零八個月前的事。這兩年裡他一直沒動。」
她把手指壓在那張紙條上。
「昨天他動了,是因為他看見有人在查了。三十七本登記本被調走,檔案館的說明被駁回,一個本子送出去沒退回來——這些事在那個館裡瞞不住。」
「所以他覺得可以說了。」
「他不是覺得可以說了。」柯真說,「他是覺得,也許這一次說了不會白說。」
她把手抬起來。
「可他還是不敢留名字。」
屋裡安靜下來。
「他把原件留在手上,把複印件送過來,一個字不多寫。」柯真說,「這是一個害怕的人能做到的最大限度了。」
韓爭低下頭,看著桌上那張紙條。
「我們現在去找他,」柯真說,「會怎麼樣。」
韓爭沒有抬頭。
「北關街那種地方,」他說,「一個院子裡住著七八戶。」
「對。」
「組織部的車停在門口,兩個人進去坐半個鐘頭再出來。」他說,「到晚上,半條街都知道誰家來人了。」
「再過兩天,」柯真說,「那個館裡也知道了。」
韓爭把它拿起來。
他把它對摺,再對摺。
「他今天送這一張過來,是因為他知道我們在查。」他說,「他沒留名字,是因為他還怕。」
他把折好的紙片放進抽屜最裡面那一格。
「我們要是現在去找他,等於替他把名字寫上去。」
柯真站起來。
「記住這句話。」她說。
她走到門口。
「這個人先放著。」她說,「放到我們不再需要他開口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