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兩個名字,核查組決定查。
「他敢寫出來,說明這兩個人身上沒有他怕的東西。」簡幹事說。
「也可能。」韓爭說。
「那我們還查。」
「查。」
他把那兩個名字抄在一張紙上。
藺貴勤。冉德元。
「他擺給我們看的,我們就得看。」韓爭說,「他要是算準了我們不敢看,那這一步就白擺了。」
查的第一步是最枯燥的:把這兩個人從頭到尾走一遍。
戶籍、身份證、家庭情況、參保、納稅。
三月上旬那半個月,韓爭一共發了五封函。
從前這些事不用函。人社那邊一個電話,市場監管那邊跑一趟,半天就有。
現在不行了。
每一封函要寫清依據、用途、範圍,要蓋章,要送出去,要等。
「最快的三天。」簡幹事說,「最慢的那家說要等分管領導回來。」
「等。」韓爭說。
十天裡回來三封。
回來的東西不多,可夠用。
藺貴勤,男,五十一歲,本縣城關鎮人。有身份證,有戶口,有一個女兒。近三年在殯葬服務行業從業,去年起在利民後事服務部幹活,工資按月領現金。
冉德元,男,四十七歲。情況差不多。
「兩個真人。」文科長說,「活生生的。」
「不但是真人。」韓爭說,「還是幹活的人。」
他把這兩張紙攤在桌上。
「接運的車是他們開的。半夜三更去鄉下拉人,一年三百多趟。代辦的手續是他們跑的,火化證、銷戶、喪葬費,一家一家往下走。」
他把手指壓在那兩行字上。
「這兩個人是真在幹活。」
「那這一條就斷了。」簡幹事說。
「沒斷。」韓爭說。
他把柜子里那份東西取出來——十七個登記負責人的名單。
那張紙他看過幾十遍了。西牆外五家殼,二十年裡換過十七任負責人,一任接一任,名字排成一列。
他把手指往中間偏後的位置移。
「七年前,孝親代辦的登記負責人,藺貴勤。」
「四年前,利民後事服務部的登記負責人,冉德元。」
他抬起頭。
「一個開車的,一個跑手續的。」
屋裡靜了一下。
「六年前那個鋪子,註冊資金三萬,經營範圍寫著殯葬用品銷售及喪事服務代理。」韓爭說,「工商登記要交材料:申請書、身份證複印件、經營場所證明、負責人簽字。」
他把手放下。
「一個開接運車的人,六年前當了一家店的老闆,兩年以後又不當了。這兩年裡他還在開車。」
「那他知道自己當過老闆嗎。」文科長說。
韓爭沒有回答。
他在紙上寫了一行字。
「查登記檔案。」
工商登記檔案是可以調的。個體工商戶的設立登記材料,市場監管部門存檔,核查組走函調閱有依據。
這一封函又等了六天。
三月十九號下午,材料到了。
一共兩份卷宗,很薄。
韓爭把六年前那一份打開。
第一頁是《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申請書》。
表格填得很規範,字跡工整。經營者姓名那一欄寫著藺貴勤,底下是身份證號、住址、聯繫電話。
再往下是經營場所、經營範圍、組成形式。
最後一欄是經營者簽字。
那個簽名寫在指定的位置上,不大不小,很正。
韓爭把手套戴上,把這一頁托起來,湊到檯燈底下。
他看的是最後一個字的收筆。
「德」字他不用看,這一份上沒有。
「勤」字最後一筆是一豎。
那一豎收筆的時候,筆尖往左輕輕帶了一下。
帶出一個很小的鉤。
屋裡沒有人說話。
韓爭把另一份卷宗也打開了。
四年前,利民後事服務部,經營者冉德元。
同樣的表格,同樣工整的字。
經營者簽字那一欄,最後一筆也往左帶。
同一個鉤。
文科長坐在那兒,很久沒有動。
「他們自己沒簽。」他說。
「他們自己沒簽。」韓爭說。
「那這兩個人——」
「這兩個人可能到現在都不知道。」韓爭說。
他把兩份卷宗並排放著。
「你想想。一個開車的,一個跑腿的,跟著一個人幹活。有一天那個人說,來,按個手印,簽個字,辦點手續。他們簽不簽。」
「簽。」簡幹事說。
「連簽都不用。」韓爭說,「他們的身份證複印件那個人手上早就有——幹這一行要登記、要備案、要辦證,複印件早交上去了。」
他把手收回來。
「他連問都不用問。」
那天下午柯真過來的時候,兩份卷宗還攤在桌上。
她把那兩個簽名看完,抬起頭。
「送去比。」她說。
「已經在寫委託材料了。」韓爭說,「這兩份是新的檢材。」
「樣本呢。」
「樣本難。」韓爭說。
他把那張寫著兩個名字的紙拿起來。
「民政檢查表上那兩個名字是郎振業寫的,不是他們自己寫的。我們手上沒有這兩個人的真跡。」
「找。」
「在找。」韓爭說,「社保參保登記表上有本人簽名,我發了函。駕駛證換證的申請表上也有。」
他把紙放下。
「最快的一樣,明天到。」
第二天上午到的是社保那一份。
《社會保險參保登記表》,藺貴勤,兩年前辦的。
本人簽名那一欄,寫著他的名字。
韓爭把它和工商登記申請書並排擺好,兩張紙挨著。
同一個名字,寫了兩遍。
一眼就能看出來不是一隻手。
社保表上那個簽名寫得歪,筆畫粗,「藺」字的草字頭寫得又扁又寬,「勤」字擠在最後,最後一豎直直地紮下去,沒有鉤。
工商登記表上那個寫得工整、勻稱、有分寸,最後一筆往左帶著一個小鉤。
「一個人寫字,不會隔兩年就換一副骨頭。」文科長說。
「不會。」韓爭說。
他把兩張紙都拿起來,舉到檯燈底下。
那個開接運車的人,寫字寫得很吃力。他的名字里那個「勤」字筆畫多,他寫到最後一豎的時候用了力,紙背上都能摸出來。
而六年前那張登記申請書上,同樣三個字寫得從從容容。
寫那三個字的人,寫慣了字。
韓爭把兩張紙放下。
他沒有說話。
他在想的是另一件事,一件讓他後背發涼的事。
「文科長。」
「嗯。」
「把那十七個人的名單給我。」
文科長把那張紙遞過來。
韓爭把它鋪開,從第一個名字看起。
這半年他一直在數一樣東西——數這十七個人里,有幾個已經死了。
九月那次統計出來的結果他記得:這十七個人當中,戶籍已註銷的有八個。有的是登記之前就死了,有的是登記以後死的,還有兩個,死在他們「當老闆」的那幾年裡。
八個死人。
他一直數的是這八個。
現在他把筆換了個方向,數另一頭。
十七減八。
九。
他把這個數字寫在紙上,看著它。
九個人還活著。
九個人有身份證、有戶口、有家、有工作,走在這個縣城的街上。
而其中至少有兩個——他手上現在有紙的這兩個——從來沒有在任何一份登記材料上籤過自己的名字。
「簡幹事。」
「在。」
「那九個人現在都在哪兒。」
「得查。」
「查。」韓爭說。
他把那張名單推到桌子中間。
屋裡的三個人都沒有說話。
過了一會兒,文科長開口了。
「小韓。」
「嗯。」
「要是這九個都不知道呢。」
韓爭把手放在那張紙上。
「那這個縣裡就有九個人,」他說,「替別人當了幾年老闆,簽過一堆自己沒寫過的字,到現在還不知道。」
他抬起頭。
「這半年我們一直在數死人。」
窗外的天已經黑了。
「死人不會來找我們。」韓爭說,「活人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