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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練字

2026-09-22 17:35:59 作者: D斷橋殘雪

  四月八號上午,韓爭跟著市場監管的一輛車去了城南。

  車上一共三個人:登記窗口那位姓柏的科員,一個開車的,還有韓爭。

  出縣城十來里就沒有柏油路了。這個季節地里剛翻過,風一起,土從車窗縫裡往裡鑽。

  「這個村我去過一回。」開車的說,「前年普查。」

  「多遠。」

  「三十里,可這三十里得走一個鐘頭。」

  到村口十點多。

  村子不大,房子沿著一條坡往下排。逄根柱家在最下面那一排,院牆是土的,有一段塌了,用幾塊磚碼著。

  院門沒關。

  院子裡有個人正蹲在牆根底下捆什麼東西——是幾捆去年的玉米稈。

  他聽見腳步聲站起來。

  那是個個子不高的老人,六十上下,穿一件洗得發白的藍布褂子,手上全是土。他看見三個人往院子裡走,先愣了一下,然後拍了拍手上的土。

  「找誰。」

  「逄根柱是您嗎。」柏科員說。

  「我是。」

  「我們是縣市場監管局的。」柏科員把證件拿出來給他看,「您前幾年來我們那兒反映過一件事,我們來核實一下。」

  

  老頭沒有接那個證件。

  他站在那兒看了三個人一會兒,然後把手往褲子上又擦了一下。

  「進屋吧。」他說。

  屋裡很暗。堂屋當中一張方桌,兩條長凳。牆上貼著獎狀——是他孫子的,一張挨著一張,貼了半面牆。

  他去裡屋倒水,端出來三個搪瓷缸子。

  「家裡沒茶。」

  「不用。」

  三個人在長凳上坐下。柏科員把一個文件夾打開,拿出那份接待記錄的複印件。

  「逄大爺,您五年前六月來過我們局一次,三年前四月又來過一次,去年八月來過一次。」

  逄根柱在對面坐下,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來過。」他說。

  「您每次反映的是同一件事。」

  「同一件事。」

  「您說說看。」

  他看了看那份複印件,又看了看柏科員。

  他沒有立刻說。

  韓爭坐在旁邊,看著他。這個老人在想的不是怎麼說,是要不要說——他已經說過三遍了。

  「我沒開過店。」過了一會兒他說。

  他說得很平,像是在說今天風大。

  「八年前,」柏科員說,「咱們縣城西邊有一家永安一條龍,登記的經營者是您。」

  「他們跟我這麼說的。」他說,「我不知道。」

  「那兩年您在哪兒。」

  「在家。」他說,「種地。那兩年我在家種地,我老伴還在。」

  屋裡安靜了一下。

  「您怎麼知道有這個店的。」韓爭問。

  這是他進屋以後說的第一句話。

  逄根柱看了他一眼。

  「信用社。」

  「信用社怎麼了。」

  「我孫子念高中那年,我想貸兩萬塊錢。」他說,「人家說貸不了。我說為什麼貸不了,人家說你名下有個店,欠著稅,還有個什麼名錄。」

  他停了一下。

  「我說我沒有店。人家說系統里有。」

  「那是哪一年。」

  「去年八月。」他說。

  柏科員在紙上記。

  韓爭沒有說話。他在等。

  「可您頭一次去局裡,是五年前。」他說。

  他點了點頭。

  「那時候還沒到貸款那一步。」

  「那您那時候怎麼知道的。」

  他把手從膝蓋上抬起來,往桌上放。

  「稅的事。」他說,「有人往家裡打電話,說我有個店沒報年報,讓我去處理。我說我沒有店。人家說你自己去查。」


  「您就去了。」

  「我就去了。」

  「去了以後呢。」

  他低頭看著桌面。

  「人家給我看了一張紙。」他說,「上面有我的名字。」

  他把這一句說完,屋裡就沒有聲音了。

  韓爭把身子往前傾了一點。

  「您看見那張紙的時候,說了什麼。」

  逄根柱抬起頭。

  他的眼睛有點渾,可是看人的時候很直。

  「我說那不是我寫的。」

  「人家怎麼說。」

  「人家說,那你寫一個我看看。」

  屋裡靜得能聽見院子裡的風。

  「您寫了嗎。」韓爭問。

  「寫了。」

  「寫完人家說什麼。」

  他沉默了很久。

  「人家沒說什麼。」他說。

  他把手收回去,放回膝蓋上。

  「人家把那張紙拿走了,跟我說:材料齊全,你要是不認,去打官司。」

  那天上午剩下的時間,柏科員一條一條問登記的事,韓爭沒有再插話。

  問到十一點多,柏科員合上文件夾。

  「逄大爺,我們今天來,一是核實您反映的情況,二是——」他看了韓爭一眼,「想請您寫幾個字。」

  他抬起頭。

  「寫字?」

  「寫您自己的名字。」柏科員說,「寫在我們的核實筆錄上。這是您本人簽的,跟登記材料上的對一對。」

  逄根柱沒有立刻動。

  他坐在那兒,兩隻手在膝蓋上搓了兩下。

  「我寫不好。」他說。

  「不用寫好。」韓爭說,「您平時怎麼寫,就怎麼寫。」

  他點了一下頭,站起來,往裡屋走。

  三個人以為他去拿眼鏡。

  過了一會兒他出來了,手裡拿著一個本子。

  那是一本很舊的橫格本,封皮卷了邊,紙都發黃了。他把本子放在桌上,用手掌把它壓平。

  「我練過。」他說。

  柏科員愣住了。

  他把本子翻開。

  第一頁上,從上到下寫滿了三個字。

  逄根柱。逄根柱。逄根柱。

  一行一行往下,寫到頁底。

  他往後翻。第二頁也是。第三頁也是。

  一頁一頁翻過去,二十幾頁,全是這三個字。

  寫得很吃力。筆畫歪,力氣都用在最後一豎上,紙背都戳破了幾處。

  有幾頁上,同一個字寫了十幾遍。

  「我頭一回去局裡,人家說那是我簽的字。」他說,「我回來就練。」

  他把本子往前推了推。

  「我想著,我要是能寫好,我就去給他們看——你看,我寫出來是這樣,那張紙上那個不是這樣。」

  他把手放在本子上。

  「練了五年,還是這樣。」

  屋裡沒有人說話。

  韓爭看著那個本子。

  那不是一個想學寫字的人練的。那是一個人拿了五年,想給自己找一個證據。

  而他要證明的東西,其實用一句話就說清了:那三個字寫得比他好。

  一個不識幾個字的人,沒有別的辦法證明。

  他只能讓自己寫得更好一點,好到能站到那張紙旁邊去。

  他練了五年,還是沒能追上那隻手。

  「逄大爺。」韓爭說。

  「嗯。」

  「這個本子,能不能給我。」

  逄根柱把本子往回收了收。

  「這個不能給。」他說,「這個我還得練。」


  韓爭沒有再說。

  「那您給我寫一張。」他說。

  他拿起柏科員遞過來的筆,在核實筆錄的空白處坐直了身子。

  他寫得很慢。

  第一個字寫完,他停了一下,像是在看寫得行不行。

  三個字寫完,他把筆放下。

  那三個字歪著,最後一豎直直地紮下去。

  沒有鉤。

  十一點半,三個人起身告辭。

  逄根柱把他們送到院門口。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忽然開口了。

  「同志。」

  韓爭回過頭。

  「這回能撤了嗎。」他說。

  韓爭站在院門口,看著這個人。

  他知道自己該說什麼,也知道不能說什麼。他不能承諾,一個字都不能。

  「我不能跟您保證。」他說。

  他臉上沒有什麼變化。

  他早就知道會是這個答案。他被打發過三次了。

  「那你們來幹什麼。」他說。

  這句話說得不重,也沒有氣。他只是問一問。

  韓爭站在那兒,看了他一會兒。

  「我來告訴您一件事。」他說。

  「什麼事。」

  「您五年前說的那句話。」韓爭說,「是對的。」

  逄根柱沒有說話。

  他站在自家院門口,手上還沾著土,身後是那面貼滿獎狀的牆。

  風把院子裡的玉米稈吹得響了一下。

  過了很久,他開口了。

  「我知道我是對的。」他說。

  他把手在褂子上擦了一下。

  「就是沒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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