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詢問是五月六號做的。
韓爭不在場。
那天上午他照常上班,照常核材料。中午在食堂吃飯的時候,簡幹事問了一句:「今天是不是?」
「是。」
「幾點。」
「不知道。」韓爭說。
他確實不知道。公安去問誰、什麼時候去、怎麼問,這些不歸他管,也不該他知道。
下午他把一份反饋件從頭到尾核了兩遍,核完發現有一欄自己看錯了行。
他把那一頁翻回去重新看。
五月八號下午三點多,江警官來了。
他還是帶著那個本子,進門先脫了外套搭在椅背上。
「做了。」他說。
柯真、文科長、簡幹事都在。韓爭站起來給他倒水。
「怎麼樣。」柯真問。
江警官沒有立刻答。他把本子翻開,翻到中間夾著紙條的那一頁。
「先說前頭。」他說,「我們去的是他家,兩個人去的,沒穿制服。開始四十分鐘,跟兩年前那份差不多。」
「他還是那些話。」韓爭說。
「一個字不差。」江警官說,「傍晚六點多,辦公室門口,材料交了讓我早點回去,神色跟平常一樣。」
他把手指在本子上點了點。
「兩年了,答得跟背下來的一樣。」
屋裡安靜了一下。
「背下來的。」文科長說。
「不是背。」江警官說,「是他自己在心裡過了兩年,過得太熟了。」
他把本子往下翻了一頁。
「常規的問完,我合上本子了。」
韓爭抬起頭。
「然後呢。」
江警官看了他一眼。
「然後我問了一句你說的那句話。」
屋裡沒有人出聲。
「我問他,」江警官說,「老鄔,除了這些,你還知道什麼。」
他停了一下。
「他沒有立刻答。」
「多久。」柯真問。
「不知道,反正挺長。」江警官說,「他老伴在裡屋,那會兒電視都關了。他一個人坐在那兒看著桌子。」
他把手放在本子上。
「過了半天,他說了一句話。」
「什麼話。」
江警官抬起眼。
「他說:你們頭一回沒問這個。」
那句話說完,屋裡靜了很久。
韓爭站在桌子旁邊,沒有動。
他想的是那一列時間。晚上八點二十到八點三十五。八個問題,問的人當天已經做了十一個半鐘頭。
兩年了。
「他說完這句,我們就沒有再催他。」江警官說,「又坐了一會兒,他自己開的口。」
他把本子翻到夾紙條的那一頁。
「他說的不是那天晚上的事。」
「那是什麼。」
「是第二天早上。」
江警官把那一頁轉過來,雖然屋裡的人也看不清他的字。
「他說,第二天早上他去得早。館裡出了這樣的事,誰都睡不著,他六點多就到了。」
「到了以後呢。」
「他先去的辦公室。」江警官說,「他說他想去看看仲維漢的桌子。」
他停了一下。
「他說,桌子空了。」
韓爭的手在桌沿上按住了。
「空到什麼程度。」
「他說,筆筒還在,暖瓶還在,可桌面上什麼紙都沒有了。」江警官說,「抽屜他沒敢開。他說他站在那兒看了一會兒就出來了。」
「清點遺物是幾點。」
「下午兩點半。」江警官說,「清點是辦公室組織的,東西是從辦公室拿出來的。」
屋裡沒有人說話。
韓爭在心裡把這兩件事排了一遍。
第二天早上六點多,桌子已經空了。
下午兩點半,清點開始,東西從辦公室拿出來。
而在遺物清單上,第七行寫著:筆記本一本(已交館辦公室)。
「他為什麼在那一行後面加那個括號。」柯真忽然問。
「我也問了。」江警官說。
他翻了一頁。
「他說,因為那個本子跟別的東西不一樣。別的東西清點完交給家屬,家屬簽字領走。那個本子辦公室沒讓交給家屬。」
「為什麼沒讓。」
「他說他不知道。」江警官說,「他說當時有人跟他講,這個是單位的材料,不算私人物品,留下。」
「誰講的。」
「他說他記不清了。」
江警官說這句話的時候看了柯真一眼。
「記不清,還是不肯說。」文科長問。
「我看是不肯說。」江警官說,「但也可能真記不清——過去兩年了,那天屋裡進進出出的人不少。」
他把本子往桌子中間推了推。
「不過他說了另外一樣東西,這一樣他說得很清楚。」
「說。」
「辦公室的門。」江警官說。
韓爭抬起頭。
「他說,第二天早上六點多他到的時候,辦公室的門是開著的。」江警官說,「不是虛掩,是開著,燈也亮著,屋裡沒有人。」
他把手指點在本子上。
「他說那間屋子平常鎖著,鑰匙一共三把。」
屋裡的空氣一下子變了。
「哪三把。」柯真問。
「一把在辦公室主任那兒。」江警官說,「一把在他自己那兒。」
「第三把呢。」
「館長室。」
沒有人說話。
「他說這三句話的時候,」江警官說,「沒有說任何人的名字。他只說門開著、燈亮著、鑰匙有三把、分別在什麼地方。」
他抬起頭。
「我們問他還有沒有別的,他說沒有了。」
「又是沒有了。」簡幹事說。
「這一回不一樣。」韓爭說。
大家都看著他。
「這一回是他自己說完了才說的沒有了。」韓爭說。
江警官點了一下頭。
「對。」他說,「兩年前那個『沒有了』,是被問出來的。這一回是他說完了。」
他把本子合上。
「還有一樣東西。」
他從公文包里拿出一個透明的證物袋。
袋子裡是一張紙。
韓爭一眼就認出來了——那是《死亡職工遺物清點登記表》的原件。第七行被一道尺子比著劃出來的線劃掉,旁邊兩個小字:作廢。
清點人欄三個簽名。
「他自己拿出來的。」江警官說,「我們沒有問他要。」
他把證物袋放在桌上。
「他從裡屋一個鐵盒子裡拿出來的,說這個東西在他手上放了兩年。」
「他簽字了嗎。」柯真問。
「簽了。」江警官說,「扣押清單一式兩份,物品名稱、來源、交出人,他一樣一樣按著簽的。」
他把手收回來。
「簽的時候他手抖得厲害,簽了兩遍才簽清楚。」
屋裡很靜。
韓爭看著那個證物袋。
那張紙他見過一次——一月里,那張匿名送來的複印件,攤在這張桌子上。當時他判斷這個人不敢留名字,判斷得沒有錯。
現在原件在這兒,上面有他的名字,簽在扣押清單上,簽了兩遍。
一個躲了兩年的人,自己走出來了。
韓爭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這個人不是今天才有膽子。他是今天才有了一個理由。
自己跑去舉報,是他一個人站出來跟一個單位、跟一個當了九年館長的人對著幹。可公安上門來問,那就不是他要說,是人家來問——他只是配合調查。
同樣一件事,同樣一句話,寫在紙上的名目不一樣。
前一個名目他扛了兩年扛不動。後一個名目,他簽了兩遍字就交出來了。
「江警官。」韓爭說。
「嗯。」
「他知道我們是誰嗎。」
「他沒問。」江警官說,「他只問了一件事。」
「什麼事。」
江警官把外套從椅背上取下來,搭在手臂上。
「他問我,是不是有人在查那個筆記本。」
韓爭站在原地。
「你怎麼說的。」
「我說這個我不能講。」
江警官把公文包提起來。
「他也沒有再問。」他說,「我們要走的時候,他跟著送到院門口,忽然說了一句,讓我帶給你們。」
屋裡的人都看著他。
「他說什麼。」柯真問。
江警官在門口停住了。
他回過頭。
「他說:那你告訴他們——那個本子上寫的東西,我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