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二十號上午八點半,人到了。
一共五個,三個縣抽來的。帶隊的姓翟,是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的一位副處長,四十來歲,穿一件短袖襯衫,手裡拎著一個舊公文包。
見面會在部里小會議室開的。
夏副部長講了幾句,說了三條:一是全力配合,二是不干擾,三是核查期間被核查人員不得接觸本人檔案,也不參與與本人有關的任何事項。
講完他把話交給翟副處長。
翟副處長說話不多。
「我們這次的做法,跟你們年初查那三十一家一樣。」他說,「方案我看了,是你們自己寫的,我們照著辦。」
他把公文包放在桌上。
「核查內容八項。前七項是常規的。第八項是這次批覆里加的,招錄、政審和入職材料。」
他抬起頭,看了一圈。
「程序是這樣:先封檔案,再調閱,看完以後一個人一個人談。談完出核實表,本人簽字。」
「封多久。」幹部一科的科長問。
「看得快就快。」翟副處長說,「我們五個人,八份檔案,大概八九天。」
那天上午十點,縣委組織部幹部人事檔案室封了兩個柜子。
封條上蓋了兩個章: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處,縣委組織部。
韓爭站在走廊上看著他們貼封條。
那間屋子他這半年進出過幾十次。裡頭哪個柜子放什麼,哪一層是哪個年份的,他閉著眼都摸得著。
貼封條的是個年輕人,二十七八,戴著白手套。他把封條抹平的時候,用的是手掌外側,從中間往兩邊推。
韓爭認得這個手法。
那是他自己貼封條的手法——中間往兩邊推,氣泡才不會留在下頭。
那年輕人貼完,退後半步看了一眼,又用指頭把邊角按了按。
韓爭轉身回了辦公室。
調檔是從第二天開始的。
按名單順序,從後往前。
「為什麼從後往前。」簡幹事問。
「把我放最後。」韓爭說。
「為什麼。」
「我是這個方案的起草人。」韓爭說,「也是這半年主辦全縣核查的人。要是先查我,後面幾個人心裡就會想——他都過了,我肯定沒事;或者他都沒過,我完了。」
他把筆放下。
「先查別人,最後查我。這樣誰也不受影響。」
簡幹事看著他。
「這也是你寫進方案里的?」
「是。」
第一個被談話的是核查組裡最年輕的那個,七月二十二號。
出來以後他坐在自己位子上,愣了半天。
「怎麼樣。」簡幹事問。
「沒事。」那個年輕人說,「就是……問得比我想的細。」
「怎麼細。」
「他們問我,我大學第二學期有一門課的成績單上,任課老師簽名是複印的還是原件。」
「這個也問?」
「這個也問。」
第二天是簡幹事。
他進去一個多鐘頭,出來的時候臉上有點紅。
「說了。」他一進門就說。
「說什麼了。」
「九月一號那件事。」簡幹事說,「我自己說的,他們還沒問到那兒,我先說了。」
韓爭抬起頭。
「他們怎麼講。」
「他們讓我把經過寫清楚。」簡幹事說,「寫完他們問我,當時同一批進來的還有幾個人,是不是都這麼填的。我說六七個。」
他坐下來,喝了一口水。
「他們說,那這個事就不是你一個人的事了,要單獨出一條建議,建議對當年那一批做一次核實。」
屋裡安靜了一下。
「會有麻煩嗎。」簡幹事說。
「對你不會。」文科長說,「對當年經辦那個人可能有。」
簡幹事沒有再說話。
文科長是七月二十六號談的。
他進去了兩個多鐘頭,出來的時候手裡拿著一張紙,笑著搖了搖頭。
「怎麼樣。」
「還是那二十來天。」文科長說,「第六回了。」
「他們讓您寫說明?」
「不寫了。」文科長把那張紙遞過來。
那是一份核實表的底稿,第三欄里寫著兩行字。
經查,該同志任職材料形成日期與任免文件日期不符,系機構改革期間材料補充歸檔所致,歷次核查均已說明。建議本次核查一併作出結論,形成書面認定,此後不再重複要求當事人說明。
韓爭把這兩行讀了兩遍。
「他們給做了結論。」
「做了結論。」文科長說。
他把老花鏡摘下來,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
「我寫了五回情況說明,寫了二十來年。」他說,「今天有人跟我說,這個事到此為止了。」
他把眼鏡重新戴上。
「就這麼一句話。」
那幾天韓爭沒有什麼事干。
他手上的卷全交出去了,新的活不能接——按規定,核查期間他不參與任何與本人有關的事項,而這半年下來,這個縣裡跟他沒關係的事已經不多了。
他把辦公室的舊報紙捆了,把牆上那張大白紙的邊角重新粘了一遍,把柜子里那些空文件夾按大小碼整齊。
第三天他把窗台上那兩盆半死不活的綠蘿挪了個位置。
第四天沒什麼可乾的了,他坐在那兒把這半年的時間線在紙上又畫了一遍。
畫完他看著那張紙。
從去年八月那三本合訂本開始,到今年七月,一年差一個月。
三十七本登記本,四十七個人的核對表,一百二十七個在冊職工,十七個登記負責人,九個還活著的人。
一本藍皮的橫格本,到現在沒有找到。
一個人死在兩年前的六月九日晚上。
他把那張紙折起來,塞進抽屜。
七月二十九號上午,輪到他了。
談話的屋子是部里三樓的小會議室,平常開小會用的。
桌子中間隔著一道,那邊坐兩個人:翟副處長,和那個二十七八的年輕人。年輕人負責記錄。
韓爭坐在這一邊。
他這半年坐過很多次這樣的位子——都是在那一邊。
有一次是在殯儀館的接待室,有一次是在計生站的資料室,有一次是在城南三十里外一個院子的堂屋裡。
他坐在那一邊,把本子攤開,問一句,記一句。
現在他坐在這一邊。
桌上擺著他的檔案。
那是一本牛皮紙封面的冊子,比他想的厚。封皮上有一個標籤,標籤上是他的名字。
他這一年翻過幾百份這樣的東西。別人的名字,別人的出生年月,別人的空格。
這是他第一次看見自己那一本。
「韓爭同志。」翟副處長說。
「在。」
「今天這次談話是核實性談話。」翟副處長說,「程序上講,我們先看材料,再跟本人核實。有對不上的地方,我們問,你答。你答完,我們記,記完你看,看完你簽字。」
「明白。」
「你寫的方案里就是這麼寫的。」
「是。」
翟副處長把手放在那本檔案上。
「那我們開始。」
前面走得很快。
出生年月,跟戶籍、跟入學材料、跟歷次填表一致。
參加工作時間,跟錄用文件、工資起薪表一致。
入黨時間,跟支部大會決議、跟審批表一致。
學歷學位,跟畢業證、學籍檔案一致。
工作經歷,五年裡三個崗位,跟任免文件都對得上。
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
翟副處長在這一欄上停了一下。
他抬起頭。
「你父親,韓明理。」
「是。」
「這一欄你歷次填表都填了。」翟副處長說,「他二十年前那份處分,你也填了。」
「填了。」
「為什麼填。」
韓爭沒有立刻回答。
這個問題不是核查該問的。核查只管填沒填、填得對不對,不管為什麼填。
可他還是答了。
「因為表上要求填。」他說。
「就這一條?」
翟副處長看了他一會兒,在紙上寫了兩個字。
「前七項,」他說,「沒有問題。」
他把那本檔案往回翻,翻到很前面的地方。
那個年輕人放下筆,抬起頭看了一眼。
屋裡很靜。
三樓的這間屋子朝北,這個時候沒有太陽,窗戶開著,能聽見樓下有人在掃地。
翟副處長翻到了一頁,停住了。
他把那一頁壓平,用兩根手指按在紙的兩邊。
「還有一項,」他說,「是這次新加的。」
他把那一頁轉過來,推到桌子中間。
「這份材料,你自己見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