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去問鄔全祿,是八月三號。
江警官帶回來的筆錄是四頁。
「這一次我先跟他把話說明白了。」他說,「我跟他講:老鄔,今天問的跟前兩回不一樣。前兩回問你做過什麼、看見什麼,那些是死的,你說了就是了。今天問的是你腦子裡還剩下什麼。」
「他怎麼說。」韓爭問。
「他問了我一句話。」江警官說,「他說,我要是記錯了呢。」
屋裡安靜了一下。
「你怎麼答的。」
「我說,記錯了就記錯了。」江警官說,「你把你記得的說出來,我們記下來。將來對得上的,就是對得上;對不上的,就當沒有。你不用替我們負責。」
他把筆錄翻開。
「說完這句他坐了一會兒,然後就開始說了。」
那天下午核查組三個人把這四頁看了兩遍。
前面一頁半,跟五月那次差不多:本子是藍皮的,橫格,比巴掌大一點,鋼筆字很密,前面分兩欄,左邊名字,右邊日期。
到第二頁中間,出現了新東西。
問:你上次說,有的名字後面畫了圈。這個圈是什麼樣的。
答:小圈。跟這個差不多大。(該員用筆在紙上畫了一個圈,直徑約三毫米,見附頁)
問:所有畫圈的都一樣嗎。
答:不一樣。
問:怎麼不一樣。
韓爭在這一行上停住了。
他把這一頁往前推了推,讓文科長也能看見。
問:圈裡點了點的,你見過幾個。
答:不多。我翻的那幾頁里,好像就見著一兩個。
問:你能確定是點,不是筆漏了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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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能。因為我當時還想了一下,我想這是幹什麼,畫個圈還要往裡點一下。
問:點在圈的什麼位置。
答:中間。不偏。
屋裡沒有人說話。
「兩級。」文科長說。
「兩級。」韓爭說。
他把筆拿起來,在紙上畫了兩個記號:一個空圈,一個圈裡帶點。
「他一個人對了十三天。」韓爭說,「對到有問題的,畫一個圈。」
他把筆尖點在第二個記號上。
「可有些人他畫完圈以後,又回去點了一下。」
「為什麼要回去點。」簡幹事問。
「因為第一遍畫圈的時候,他還不確定。」韓爭說。
他把筆放下。
「一個圈是『這個人我得再看看』。圈裡加一個點,是『我看過了,就是這樣』。」
「也可能反過來。」文科長說,「點是『這個已經排除了』。」
「也可能。」韓爭說,「我們不知道。」
他把那一頁放平。
「可不管哪一種,都說明一件事——他心裡那一百多個人,不是分成兩堆,是分成三堆。」
「三堆。」
「沒記號的,畫圈的,圈裡帶點的。」韓爭說。
後面兩頁更要緊。
問:你說你在本子上看見了自己的名字。你還記得那一頁上別的名字嗎。
答:記得一點。
問:為什麼這一頁記得住。
答:因為我看見自己名字的時候心裡咯噔一下。我就把那一頁多看了兩眼。
問:你看的時候,眼睛先看哪兒。
答:先看我自己那一行後頭有沒有東西。看完沒有,我就鬆了口氣。
問:然後呢。
答:然後我就順著往上往下看了看。
問:看到什麼。
答:我上頭那一行是誰我不記得了。我下頭那一行記得。
問:為什麼下頭那一行記得。
答:因為那個人我認識。她跟我一個辦公室待過兩年。
韓爭把身子坐直了。
問:她叫什麼。
那一行下面寫著三個字。
芮蘭英。
問:你看見她名字的時候,注意到什麼。
答:她那一行後頭有圈。
問:是空圈還是圈裡帶點。
答:這個我說不準了。我就看了一眼。
問:你為什麼記得她有圈,記不得別人的。
答:因為我看見我自己沒有,她有。就隔一行。
四頁看完,屋裡靜了很久。
「這個名字。」簡幹事說,「我們查過嗎。」
韓爭已經站起來了。
「文科長,把那幾份名單拿來。」
三份紙鋪在桌上。
十七個登記負責人的名單。
四十七個戶籍已註銷、編制仍在職的名單。
十四個代領工資的人的名單。
三個人從頭對到尾。
「十七個里沒有。」簡幹事說。
「四十七個里沒有。」文科長說。
「十四個代領人里也沒有。」
韓爭坐直了一點。
「再查一樣。」他說,「九月那份筆跡歸類。」
那份東西也翻了。三類筆跡,一共十四個簽名,沒有這個名字。
「乾淨的。」文科長說。
韓爭沒有說話。
他走到牆邊那張大白紙前面,看了一會兒。
這張紙上現在密密麻麻,全是這一年攢下來的東西。名字,日期,箭頭,方框。
芮蘭英這三個字不在上頭任何一個位置。
「簡幹事。」他說。
「在。」
「查這個人現在在哪兒。」
「怎麼查。」簡幹事說,「我們現在不能調檔,也不能去館裡。」
韓爭回過頭。
「不用調檔。」他說,「查在職名冊。」
「哪一份。」
「二月份編辦那一批。」韓爭說,「全縣在編在職人員情況核實表,殯儀館報上來那一份,編辦存著。那上頭一人一行,姓名、身份證號、編制類別、在職狀態。」
他停了一下。
「那是公開報送的材料,走個正常調閱就行。」
那份東西第二天下午到的。
殯儀館報送的名冊,一百三十人。
簡幹事從頭往下找。
找到了。
芮蘭英,女,五十一歲,事業編制,在職狀態那一欄寫著兩個字:在職。
「在。」簡幹事說,「人在,還在上班。」
屋裡安靜了一下。
韓爭把那張紙拿過來,看著那一行。
一個五十一歲的女職工,在殯儀館上班,編制在,工資在,人在。
她的名字不在十七個人里,不在四十七個人里,不在十四個代領人里,不在任何一份跟這個案子有關的名單上。
從紙上看,她跟這件事一點關係也沒有。
「那她怎麼會被畫圈。」簡幹事說。
沒有人回答。
韓爭把那張名冊放下,坐回椅子上。
他在想兩年前的六月。
一個人用十三天,把一百二十七個人的基本情況跟五年的火化登記對了一遍。他對到有問題的地方,就在名字後面畫一個小圈。
大部分名字後面是空的。
鄔全祿的名字後面是空的——他是乾淨的,我們查過,一根線都牽不上。
而在鄔全祿下面隔一行,有一個名字後面畫著圈。
「這就是那個本子的價值。」韓爭說。
大家都看著他。
「我們這一年查的所有東西,都是從外頭往裡查。」他說,「先看見五家殼,再看見十七個負責人,再看見工資表上的代領,再看見四十七個人。」
他把手放在桌上。
「我們看見的,全是已經出了事的、已經露了頭的。」
他抬起頭。
「可他那個本子是從裡頭往外看的。他坐在那個館裡,手上是全館的人。他一個一個過,過到哪一個覺得不對,就畫一個圈。」
他停了一下。
「他畫的圈裡頭,有我們到今天都還不知道的名字。」
屋裡很靜。
「那這個人。」文科長慢慢說。
「這個人我們不能碰。」韓爭說。
他說得很乾脆。
「為什麼。」簡幹事說,「她要是有問題——」
「正因為可能有問題。」韓爭說,「我們現在手上有什麼?有一個隔了兩年的人,說他翻了幾頁紙,說他記得有個名字後面有個圈,說他不確定那個圈裡有沒有點。」
他把手抬起來。
「就憑這個去查一個在職職工?」
他把手放下。
「第一,這不合規矩,我們沒有任何依據。第二,只要我們一動,館裡馬上就知道我們在查她。」
他看著桌上那張名冊。
「到那時候,不管她有沒有問題,她這一輩子在那個館裡就完了。」
屋裡沒有人說話。
「那怎麼辦。」簡幹事說。
「記下來。」韓爭說。
他把紙拉過來,寫了一行字。
芮蘭英,女,五十一,殯儀館在職。經證人回憶,其姓名在死者筆記中疑有標記。除此之外,無任何關聯證據。
寫完他把這一行看了一遍,在下面又加了一句。
在有其他獨立證據之前,本組不對該人員開展任何調查。
他把筆放下,把這張紙推給文科長。
「歸卷。」他說。
文科長把那張紙接過去,看了一眼,抬起頭。
「你連她的名字都不想讓人多看一眼。」
「我不想讓她因為一個圈就成了嫌疑人。」韓爭說。
他把身子往後靠了靠,看著窗外。
「兩年前那個人在她名字後面畫了個圈,這個圈是什麼意思,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停了一下。
「而他已經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