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明細是九月二十二號到的。
兩個帳戶,一共八十多頁。
江警官帶來的時候用了一個紙箱,箱子放在桌上,他自己坐下來先喝了半杯水。
「我們那邊兩個人看了三天。」他說,「我先把看出來的跟你們說一遍,你們自己再看。」
他從箱子裡抽出一沓紙。
「第一個帳戶,六年前八月開的,銷戶在四年前十月。用了兩年零兩個月。」
「進帳多少筆。」韓爭問。
「二十六筆。」江警官說,「每個月一筆,一筆不落。」
「時間呢。」
「每月十號前後。」江警官說,「財政統發工資的日子。」
他把那一沓翻到第二頁。
「出帳呢,就更整齊了。」
韓爭把身子往前傾了傾。
「怎麼整齊。」
「二十六筆進帳,對應二十四筆取現。」江警官說,「每一筆取現,都在進帳之後的一天或者兩天。」
他把手指順著那一列往下劃。
「十號進,十一號取。十號進,十二號取。有一回是十一號進的,十二號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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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抬起頭。
「兩年零兩個月,沒有一次超過三天。」
屋裡沒有人說話。
「取現方式。」文科長問。
「櫃面。」江警官說,「二十四筆全是櫃面,一筆機器上的都沒有。」
「為什麼不用機器。」簡幹事說,「機器不用排隊。」
「因為機器有額度。」江警官說,「再一個,機器上取要密碼,櫃面取要證件。」
他把水杯放下。
「可最要緊的不是這個。」
「是什麼。」
「是網點。」江警官說。
他把那一沓紙往前推了推,指著最右邊那一欄。
那一欄是交易網點。
二十四行,二十四個網點名稱。
韓爭掃了一遍。
一樣的。
「全是一個網點。」他說。
「全是一個網點。」江警官說,「縣城西邊那家,離殯儀館走路十來分鐘。」
那天下午他們把第二個帳戶也看了。
第二個帳戶是四年前三月開的。
「進帳三十六筆。」江警官說,「出帳三十五筆。」
「規律一樣?」
「一樣。」江警官說,「進帳後一到兩天取現,櫃面,同一個網點。」
「兩個帳戶是同一個網點?」
「同一個。」
文科長把老花鏡摘下來,用手揉了揉眼睛。
「六年。」他說,「一個人每個月往同一個櫃檯走一趟,走了六年。」
「不止六年。」韓爭說。
他把兩個帳戶的明細並排鋪開。
「第一個帳戶開在六年前八月,第二個開在四年前三月。中間有一年多,這兩個帳戶是同時用著的。」
他把手指分別落在兩張紙上。
「也就是說,那一年多里,他每個月要去兩趟。」
「取兩次。」簡幹事說。
「取兩次。」韓爭說,「同一個網點,隔不了幾天。」
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金額呢。」文科長問。
江警官把一張匯總表抽出來。
「第一個帳戶,兩年零兩個月,進帳合計三萬八千七百多。」他說,「第二個帳戶,四年多,進帳合計七萬五千九百多。」
他把表推過來。
「兩個帳戶加起來,十一萬四千六百多。」
他停了一下。
「取走的是十一萬三千九百多。」
「差了七百多。」韓爭說。
「差了七百多。」江警官說,「這七百多是留在帳上的。」
「為什麼留。」
「每一次取現,他都留一個零頭。」江警官說,「進來兩千九百六十的,他取兩千九百;進來三千一百二十的,他取三千一。」
他把手放在那張表上。
「從來不取空。」
「為什麼。」簡幹事說。
「不知道。」江警官說,「可能是習慣,可能是嫌零錢麻煩,也可能是——」
他沒說下去。
「也可能是帳上留個餘額,帳戶就不會被銀行清理。」文科長說。
「對。」江警官說,「餘額為零的帳戶,放著不動,銀行是要按睡眠戶處理的。」
韓爭把那張匯總表拿起來,看著上面那兩行數字。
三萬八千七百多。
七萬五千九百多。
這些錢在紙上看著不多。一個月一兩千,一年兩萬上下。
可它是這麼來的:一個人死了,編制沒銷,工資照發,卡在他死後開出來,錢按月打進去,另一個人每個月去櫃檯取一次。
一次兩千多。
取了六年。
「這只是兩個帳戶。」他說。
大家都看著他。
「四十七個人。」韓爭說,「我們證明了兩個。」
那天下午四點多,江警官把最後一樣東西拿了出來。
那是一張單頁的複印件。
《個人銀行結算帳戶銷戶申請書》。
「第二個帳戶去年銷的。」他說,「銷戶要本人到場,要交回卡,要在申請書上簽字。」
韓爭把那張紙拉過來。
銷戶日期那一欄印著一個日子。
他把這個日子讀了兩遍,然後放下了。
他沒有立刻說話。
他站起來,走到自己桌前,從抽屜里拿出一張紙和一支筆,回到桌邊坐下。
他在紙上寫了四行。
第一行:去年三月十一日。
他在後面寫:借閱四號卷,當天歸還,歸還情況欄寫「完整歸還」。
第二行:去年三月十五日。
後面寫:批准銷毀檔案四十八本及零散材料一宗十二件,監銷人欄署名仲維漢。
第三行:去年三月十九日。
他把筆停了一下,抬頭看了看那張銷戶申請書上的日期,然後寫下去。
後面寫:帳戶取現結清,辦理銷戶。
第四行:去年三月二十日。
後面只寫了兩個字:退休。
寫完他把筆放下。
屋裡的三個人都站起來了,圍過來看那張紙。
四行字,四個日子。
從三月十一到三月二十,九天。
「九天。」簡幹事說。
「九天。」韓爭說。
他把那張紙轉了個方向,讓每個人都看得清楚。
「他退休前這九天,做了三件事。」
他的手指落在第一行上。
「第一件,他去把那一卷借了出來,當天還回去,在歸還情況欄里寫了四個字。那十頁從此不見了。」
手指往下移。
「第二件,他批准了一次檔案銷毀。四十八本舊登記,加上一宗十二件——那一宗里有一本藍皮的橫格本。」
再往下。
「第三件,他去銀行把那個帳戶取空,辦了銷戶。」
他把手收回來。
「第四件不是他做的。」
他看著最後一行。
「第四件是他到點了。」
屋裡靜了很久。
「他在收攤。」文科長說。
「他在收攤。」韓爭說,「一個人要走了,走之前把該關的關上——紙上的關一遍,帳上的關一遍。」
他把那張紙推到桌子中間。
「九天,三件事,一件不落。」
「可他沒有全關上。」簡幹事說。
「對。」韓爭說,「他關了兩個帳戶里的一個。」
他把手指落在第一個帳戶那一沓上。
「這一個他四年前就銷了。他銷的時候,誰也沒有在查他。」
他抬起頭。
「可他沒想到的是,銷戶不等於沒有。銀行的帳在那兒,明細在那兒,網點在那兒。銷掉的只是那張卡。」
江警官這時候插了一句。
「還有一樣。」他說。
大家都看著他。
「那張銷戶申請書上,也有一個簽名。」
韓爭把那張複印件重新拿起來。
客戶簽名欄里三個字,寫得很穩。
那是一個四年前就已經死了的人的名字。
「已經送了。」江警官說,「跟開戶申請書一塊送的。」
「影像呢。」韓爭問。
江警官搖了搖頭。
「櫃面錄像存三個月到半年。」他說,「去年三月的,早就覆蓋沒了。這兩年的取現要是有,還能看看——可這兩個帳戶,最晚的一筆就是去年三月十九號。」
他把紙箱蓋上。
「那天以後,這兩個帳戶上再沒有一分錢進出。」
那天晚上韓爭把那張寫著四行字的紙貼在了牆上。
他貼在那張大白紙的最底下——那一片一直空著的地方。
貼完他退後兩步看了一會兒。
一年前那張紙是空的。
現在從上到下寫滿了:三本合訂本,四十七個人,十七個負責人,二十年的工資表,一隻寫別人名字的手。
而最底下這四行,寫的是錢。
它不再是空的了。
他把檯燈關上,鎖了門。
走到樓下的時候他站住了。
九月底的夜裡已經有點涼。院子裡那兩棵樹的葉子開始落了,落在水泥地上,被風吹得一路響。
他想起一件事。
那本藍皮的橫格本,是三月十五日燒的。
而三月十九日,那個人去銀行把帳戶取空的時候,那個本子已經不在世上了。
他做那件事的時候,心裡應該是踏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