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定意見是九月二十六號出來的。
三份檢材:兩份開戶申請書上的客戶簽名,一份銷戶申請書上的客戶簽名。
樣本還是那一張檢查表。
結論一樣:系同一人書寫。
「三份全中。」江警官在電話里說,「一份都沒漏。」
十月八號,公安把補充偵查的材料報了上去。
退偵期限是十月十一號,卡在最後三天。
補的材料一共五組。
第一組,三份鑑定意見。
第二組,三份申請書上的聯繫電話與一月九日民政檢查表手寫欄所載電話的比對說明——附三份複印件,三行號碼並排。
第三組,兩個帳戶的全部交易明細,共八十七頁,附取現規律匯總表。
第四組,兩個帳戶所在網點的位置說明及與殯儀館的距離。
第五組,一份時間對照表——去年三月十一日、十五日、十九日、二十日,四行。
「這一次不一樣了。」江警官說。
那天他是下午來的,坐在椅子上,人比上一次鬆快些。
「上次退回來,問的是那些字造成了什麼。」他說,「這一次我們答上了。」
「怎麼答的。」文科長問。
「死人的工資是財政發的。」江警官說,「錢從財政進帳戶,帳戶是用死人的身份開的,開卡留的電話是他的,取現是櫃面,同一個網點,六年。」
他把筆帽擰上。
「這不叫偽造文書了。」
「那叫什麼。」簡幹事問。
江警官沒有立刻回答。
他看了一眼韓爭。
韓爭坐在那兒,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叫貪污。」他說。
屋裡安靜了一下。
「對。」江警官說。
「他是事業單位的負責人。」韓爭說,「殯儀館是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他管著這個館,管著人員和工資。他利用這個便利,把不該發的工資發出來,再取走。」
他把身子往前傾了傾。
「這就是貪污。」
「還有一樣。」江警官說,「他所有的動作,都在他還在任上的時候做的。」
他把那張時間對照表抽出來。
「最後一筆銷戶是去年三月十九號。他退休是三月二十號。」
他把手指點在那兩行上。
「差一天。」
「差一天。」韓爭說。
「他退休那天以後,這兩個帳戶上再沒有一分錢動過。」江警官說,「他是在職的時候乾的,一天都沒差。」
那天下午屋裡的氣氛跟一個月前完全不一樣。
一個月前是退回來,現在是補上去。
可韓爭坐在那兒,沒有說太多話。
文科長看了他兩回。
「小韓。」
「嗯。」
「你怎麼不說話。」
韓爭抬起頭。
「我在想一件事。」他說。
「什麼事。」
「貪污案歸誰管。」
屋裡靜了下來。
江警官把水杯放下了。
「你想到這一層了。」他說。
「不是我想到。」韓爭說,「這是明擺著的。」
他站起來,走到牆邊那張大白紙前面。
「公安管刑事案件。可貪污、受賄這些職務犯罪,不歸公安管。」
他回過身。
「歸監委。」
江警官點了一下頭。
「這一條我們局裡前天就報了。」他說,「報的時候寫得很清楚:本案在補充偵查中發現,犯罪嫌疑人系事業單位負責人,其行為涉嫌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產,涉嫌罪名及管轄發生變化,建議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
「上頭怎麼批的。」
「昨天批了。」江警官說,「案件移送縣監委。」
他把包合上。
「我們那邊,從今天起就是配合了。」
他站起來的時候,動作有點慢。
「我幹這個案子幹了七個多月。」他說,「從二月十二號你們那份移送函開始。」
他走到門口,回過頭。
「說實話,我有點捨不得。」
他推開門。
「不過這樣是對的。他這個案子本來就該在那邊辦——那邊能查的東西,比我們多。」
柯真是第二天上午來的。
她進屋的時候手裡拿著一個文件夾,很厚。
「案子昨天下午交接的。」她說,「材料一共十七卷。」
她把文件夾放在桌上,沒有坐。
「我今天來說三件事。」
屋裡三個人都站著。
「第一件。」柯真說,「這個案子從今天起,由縣監委辦。我是分管的。」
「明白。」
「第二件。」她看著韓爭,「從今天起,你不再參與這個案子的任何環節。」
韓爭站在那兒。
「我知道。」他說。
「你知道歸你知道,我還是要說清楚。」柯真說,「不是因為你幹得不好。是因為規矩。」
她把手放在文件夾上。
「監委辦案有迴避規定。你父親那條線在我們這兒掛著,這個你早就知道。現在這個案子也進了我們的門,兩條線在同一個機關里。」
「我要迴避。」
「你要迴避。」柯真說,「不是迴避某一個環節,是整個案子。」
屋裡沒有人說話。
簡幹事張了張嘴,什麼也沒說出來。
「第三件。」柯真說。
她把那個文件夾打開了。
裡頭是核查組這一年攢下的卷宗目錄的複印件,一頁一頁翻過去,她翻到中間某一頁停住了。
「這一份我看了。」她說。
韓爭走過去。
那一頁上貼著一張紙,是他七月里寫的。
芮蘭英,女,五十一,殯儀館在職。經證人回憶,其姓名在死者筆記中疑有標記。除此之外,無任何關聯證據。
底下一行:
在有其他獨立證據之前,本組不對該人員開展任何調查。
「寫得好。」柯真說。
韓爭沒有說話。
「真的。」柯真說,「我看了以後跟卓科長說了一句——這一句要是每個辦案的人都寫得出來,我們要少辦多少錯案。」
她把那一頁轉過來,放在桌上。
「可是小韓。」
「您說。」
柯真的手指落在那一行上。
「這句話現在不歸你說了。」
屋裡的空氣一下子沉了下去。
韓爭站在桌子這一邊,看著自己七月里寫的那兩行字。
他明白她的意思。
那兩行字是他寫的,寫在核查組的卷里。核查組是幹部監督室的核查組,那時候這條線在他手上,他說不查,就不查。
現在這條線交出去了。
案子在監委,卷在監委,那一頁也在監委。
要不要查芮蘭英,從今天起是別人決定的事。
「我知道。」他說。
他說完這三個字,屋裡安靜了一會兒。
「你要問嗎。」柯真說。
「問什麼。」
「問我們查不查她。」
韓爭沒有立刻回答。
他知道自己不該問。他已經迴避了,他連這個案子的進展都不該打聽。
可他還是問了。
「你們查不查她。」
柯真看了他一會兒。
「不知道。」她說。
她說這句話的時候語氣很平。
「我說的是實話。這個不是我一個人定的,要看整個案子怎麼走。」
她把那一頁收回文件夾。
「可我跟你說說我怎麼想的。」
「您說。」
「查她的依據是什麼。」柯真說,「是一個隔了兩年的證人,說他翻了幾頁紙,說他看見一個名字後面有個圈。」
「是。」
「那個圈是誰畫的。」
「死者。」
「死者為什麼畫那個圈。」
韓爭沒有說話。
「不知道。」柯真說,「沒有人知道。他畫圈的時候心裡想的是什麼,他沒有跟任何人說過。」
她把文件夾合上。
「所以我們要是查她,查的依據就是一個死人在一本已經燒掉的本子上,畫的一個我們沒有見過的圈。」
她抬起頭。
「憑這個動一個在職職工,我不干。」
韓爭的手在身側動了一下。
「可是——」柯真說。
她停了一下。
「可是要是她的名字將來在別的地方又出現一次,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別的地方。」
「別的地方。」柯真說,「工資表、代領、開卡、登記、火化記錄——只要還有一處,只要那一處是我們自己查出來的,跟那個圈沒有關係。」
她走到門口。
「那時候就不是因為一個圈去查她了。是因為她自己出現在了紙上。」
她把門推開了一半,又停住。
「還有一件事,跟案子沒關係。」
「您說。」
「市里回話了。」柯真說,「招錄卷可以調了,定在十月十五號。」
韓爭抬起頭。
「那批卷調回來以後,」柯真說,「接著就是啟封。」
她把門推開。
「你自己那件事,快了。」
門關上以後,屋裡沒有人說話。
簡幹事坐回椅子上,把手上那支筆轉了兩圈,又放下了。
「韓哥。」
「嗯。」
「這一年查下來,最後什麼都不歸我們了。」
韓爭走回自己的桌子前面。
他把桌上那幾份材料一樣一樣收起來,收得很慢。
「歸不歸我們不要緊。」他說。
他把最後一份放進文件夾,合上。
「要緊的是有人在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