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十五號那天韓爭在辦公室,什麼也沒幹成。
招錄卷是幹部一科的人去市里取的。兩個人,一早的班車,說是下午能回。
他上午核了兩份別的材料,核完發現有一頁簽錯了地方,又重新填了一張。
十一點多的時候他站起來,去把窗台上那兩盆綠蘿澆了。
「你今天澆過了。」簡幹事說。
「澆過了?」
「早上澆的。」
韓爭把水壺放下。
「那就不澆了。」
下午四點,人回來了。
幹部一科來了個姓闞的科員,四十來歲,抱著兩個檔案盒進的樓。他沒有上三樓,直接進了幹部一科的辦公室,門關上了。
韓爭坐在自己屋裡,聽見樓道里有人走過去,又有人走回來。
五點半下班的時候,那扇門還關著。
第二天上午十點,闞科員來了。
他手裡拿著一個筆記本和一張紙,進門先跟文科長打了個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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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爭同志在嗎。」
「在。」
闞科員在椅子上坐下,把那張紙放在桌上,用手壓著,沒有立刻推過來。
「按規矩,我今天來是走個程序。」他說,「補充核實的第一步做完了,要跟你說一下情況。有些能說,有些不能說,我說的都是能說的那部分。」
「明白。」韓爭說。
「第一件。」闞科員說,「五年前那一批的招錄卷,我們調回來了。全市那一年一共錄了三百多人,我們只調了咱們縣這一批,三十四個人。」
「三十四個。」
「三十四個。」闞科員說,「包括你。」
他翻開筆記本。
「第二件,我先說政審這一塊當年是怎麼辦的。這個不涉及案件,是公開的程序。」
他把筆記本轉了個方向,雖然韓爭也看不清他的字。
「那一年的政審分三步。」
「第一步,考生填表。就是你簽過字的那一張,《報考人員政治審查表》。」
「第二步,發函。」闞科員說,「政審不是光看考生自己填的。要向本人所在單位或者就讀學校發一份函,還要向家庭主要成員所在單位發函。」
「函上問什麼。」
「問三樣。」闞科員說,「有沒有受過處分,有沒有違法犯罪記錄,現實表現如何。」
他往下翻了一頁。
「對方單位收到函以後,要寫意見、蓋章、寄回來。這一份寄回來的東西叫調查函回執。」
「第三步呢。」
「第三步是形成結論。」闞科員說,「考察組把表、回執、還有走訪了解的情況湊齊,寫一個政審意見,簽字,然後歸卷。」
他把筆記本合上。
「三步,一步不能少。回執是第二步的東西,是外單位出的,有人家的章。」
屋裡安靜了一下。
「那第三件呢。」韓爭說。
闞科員看了他一眼。
「第三件就是我今天來的原因。」
他把桌上那張紙推了過來。
那是一張目錄的複印件——招錄卷里政審材料部分的卷內目錄,一行一件,編了號。
上面一共列了六項:政治審查表、調查函存根、調查函回執、考察談話記錄、政審意見、其他。
後面一欄是頁數。
韓爭把這一欄看了一遍。
前面五項都有頁數。
第三項那一欄是空的。
他抬起頭。
「回執沒有。」
「回執沒有。」闞科員說。
「是漏歸了,還是本來就沒有。」
「這個我們查了兩遍。」闞科員說,「卷里沒有。目錄上有這一項,是印好的格式,每個人的卷都一樣,可你這一份的頁數欄是空的。」
「存根呢。」
「存根在。」闞科員說,「第二項,調查函存根,一頁。」
他把身子往前傾了傾。
「也就是說,函是發出去了的。存根上有發函日期,有收函單位。」
「收函單位是哪兒。」
闞科員搖了搖頭。
「這個我不能跟你說。」
韓爭沒有再問。
他知道那個單位是什麼地方。父親那年在什麼地方上班,他記得。
「那這一項空著,在你們看來算什麼。」他說。
「算材料不齊。」闞科員說。
他說得很平。
「我今天來,就是要跟你說清楚這四個字。材料不齊,不等於材料有問題。」
他把那張目錄抽回去。
「漏歸的可能有多大。」韓爭問。
「不小。」闞科員說,「這一批三十四個人,我們把每一份都翻了。」
他停了一下。
「三十四份裡頭,有四份的卷內目錄上有空欄。」
韓爭抬起頭。
「四份?」
「四份。」闞科員說,「一份缺考察談話記錄,一份缺體檢結論的複印件,還有一份缺的是政審表本身——那個人的表當年就沒歸進去,後來補了一張說明放在裡頭。」
他把材料收進包里。
「五年前那一批趕得很急,筆試面試到錄用不到三個月。歸檔是最後一道,誰經手誰歸,漏一兩張的事年年有。」
屋裡沒有人說話。
「所以四份裡頭有一份是你。」闞科員說,「這個話我今天說了,你心裡有個數——不是只有你這一份不齊。」
韓爭坐在那兒,兩隻手放在膝蓋上。
他沒有說「那就好」,也沒有說「那還是不齊」。
他問了另一件事。
「那三份怎麼辦。」
闞科員愣了一下。
「什麼。」
「另外那三份。」韓爭說,「缺談話記錄的、缺體檢結論的、缺表的那三個人。他們這次也要補充核實嗎。」
闞科員看了他一會兒。
「會。」他說,「我們回來就報了,四份一塊辦,一樣的程序。」
「那就好。」韓爭說。
「你問這個幹什麼。」
「因為要是只查我一個,那就是查我。」韓爭說,「四個一塊查,那就是把當年那一批的檔案理一遍。」
他用手掌把那一頁按平。
「後一種才對。」
闞科員站起來,把包提起來。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回過頭。
「還有一句,是我自己想說的,不是程序上的話。」
「您說。」
「我幹這個崗位十一年。」闞科員說,「調過的招錄卷不下幾十批。像你這樣的我頭一回見。」
「哪樣的。」
「把自己的名字寫在名單第一個的。」他說。
他推開門。
「今天你聽見『材料不齊』這四個字,臉上一點沒變。要是換了別人,早就問我一句『那我這個還能不能過』了。」
他走了。
那天下午柯真也來了一趟,來說另一件事。
她進屋以後沒有坐,站在桌邊說的。
「監委那邊動了。」她說。
「怎麼動的。」
「我們把殯儀館的工資發放這一塊整個梳了。」柯真說,「從二十年前開始,所有在編人員,逐人對,工資進哪個帳戶、帳戶開在什麼時候、跟戶籍註銷時間對不對得上。」
「多少人。」
「歷年加起來兩百多。」柯真說,「現在還在做,估計要一個多月。」
她把手放在椅背上。
「這一次不是抽查,是全查。」
韓爭點了一下頭。
他知道這句話的分量。
去年八月,他一個人翻三本合訂本的時候,能看的只有那三本。他那時候證明一樣東西要走十幾道手續——調登記本、比簽名、找樣本、送鑑定、等結論。
現在有一個機關在做同一件事。
兩百多個人,一個一個對。
「這個案子往下走,」柯真說,「查出來的會比你手上那些多得多。」
「我知道。」
「你不問?」
「不問。」韓爭說。
柯真看了他一會兒。
「啟封定了。」她說。
韓爭抬起頭。
「十月二十號。」柯真說,「上午九點,在紀委那間會議室。」
「誰在場。」
「幹部一科的闞科員,我們這邊兩個人,還有你本人。」柯真說,「加上一個記錄的。」
她把手從椅背上收回來。
「幹部一科要看的是那份回執在不在。」
屋裡安靜了一下。
「他們跟你說了。」韓爭說。
「說了。」柯真說,「材料不齊,缺一份調查函回執。」
她看著他。
「你手上那個信封,是五年前你父親給你的原件。當年報名交上去的是複印件。」
「是。」
「要是那一份回執當年到過你們手上,」柯真說,「它就應該在這個信封里。」
韓爭沒有說話。
「要是不在呢。」柯真說。
她沒有等他回答。
「那就是沒到過你們手上。」她說,「那這件事就跟你沒關係了——一份外單位該寄回來的東西,寄沒寄回來,不歸考生管。」
她走到門口,把門推開一半。
「所以這個信封開出來是什麼,其實只有兩種。」
她回過頭。
「一種是裡頭有那張回執。一種是沒有。」
她把門推開。
「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