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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章 能不能不作證

2026-09-22 17:37:30 作者: D斷橋殘雪

  監委那邊的全查是十月十六號鋪開的。

  殯儀館現有職工一百三十人,全部要核對。核對的內容不複雜:本人身份證、工資卡開戶行、開戶時間、近三年的工資到帳記錄。

  一個一個來,在館裡的會議室,兩個人一組,一天二十來個。

  第一天沒什麼。

  第二天開始,館裡的人就琢磨出味來了。

  「他們在查工資。」

  「查工資查這麼細?連開戶時間都問。」

  「不是查工資。是查有沒有人替死人領。」

  到第三天,館裡已經有人在說另一件事了。

  「這事兒是從哪兒起的頭。」

  這句話一問出來,答案不難找。

  去年年底檔案館移交少了十頁,今年年初檢查,五月里公安來問過話,郎館長七月被取保。這幾件事館裡人人知道。

  而兩年前清點仲維漢遺物的三個人,如今在館裡的只剩兩個。

  第三個人四年前就內退了。

  「老鄔。」有人說。

  十月十九號下午,江警官給韓爭打了個電話。

  那時候韓爭正在核一份別的材料。他接起來,聽見江警官在那頭頓了一下。

  「有件事。」江警官說,「我本來不該跟你說,你迴避了。」

  「那就別說。」韓爭說。

  「可這件事跟案子沒關係。」江警官說,「是人的事。」

  韓爭把筆放下了。

  「您說。」

  「鄔全祿昨天給我打了個電話。」

  屋裡那兩個人都停下手上的活,抬起頭來。

  「他老伴住院了。」江警官說。

  「什麼病。」

  「血壓。」江警官說,「前天夜裡暈過去了,送去縣醫院,現在在住著,人沒大事,可得躺幾天。」

  韓爭沒有說話。

  

  「他跟我說了半天家常。」江警官說,「說老伴的病,說醫院床位緊,說他兒子在外地一時回不來。」

  他停了一下。

  「說到最後他問了我一句話。」

  「什麼話。」

  電話那頭靜了兩秒鐘。

  「他問:江同志,我能不能不作證了。」

  韓爭握著話筒,沒有出聲。

  窗外有風,把院子裡那兩棵樹的葉子颳得響。

  「你怎麼答的。」他說。

  「我實話實說。」江警官說,「我跟他說,老鄔,你那三份筆錄都在卷里,簽了字按了手印。你交給我們的那張紙,已經是物證,編了號,封了。」

  「他聽懂了嗎。」

  「聽懂了。」江警官說,「他沒再說話。」

  「然後呢。」

  「然後他說了句謝謝,把電話掛了。」

  韓爭在椅子上坐著,很久沒有動。

  「他為什麼這時候問。」文科長問。

  「館裡傳開了。」江警官說。

  他的聲音低下去一點。

  「他們院子裡有人跟他打聽,說老鄔啊,聽說殯儀館出事了,跟你有關係?他說沒有。人家說,那怎麼公安去了你家三回。」

  屋裡沒有人說話。

  「不是有人威脅他。」江警官說,「真沒有。這幾天我們那邊留意著呢,沒有人上他家去,沒有人打過電話。」

  他嘆了一口氣。

  「可這個不用威脅。一個院子七八戶,隔著牆說句話,全街都能聽見。」

  那天下午韓爭寫了一頁紙。

  他寫完看了兩遍,然後拿去找柯真。

  柯真在辦公室,桌上攤著東西,看樣子剛從館裡回來。

  「我知道你要說什麼。」她說。

  「您先看。」

  柯真把那一頁接過去。


  上面寫了三條。

  第一條:本案已形成證言的三名關鍵證人(一名在職、兩名不在職),其身份在現有查證方式下極易被反推。

  第二條:現行工資核查系以殯儀館為單一起點開展,館內人員據此可直接推斷線索來源。

  第三條:建議將殯儀館納入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發放專項核查範圍,與其他單位同步開展,不單獨立項、不單獨通報。

  柯真把這一頁看完,放在桌上。

  「想法是對的。」她說。

  「可是晚了。」

  「晚了。」柯真說。

  她把手放在那張紙上。

  「十六號就開始了。今天十九號,一百三十個人核了六十多。這時候停下來,改成全縣的,你覺得館裡的人會怎麼想。」

  韓爭沒有說話。

  「他們會想:查到一半停了,是不是查出什麼了。」柯真說,「那比現在還糟。」

  她把那一頁推回來。

  「再說,全縣鋪開是另一件事。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有六千多人,工資核查鋪到那個程度,要立項、要經費、要人。這不是我一句話的事。」

  「我知道。」韓爭說。

  「你知道你還寫。」

  「我得寫。」韓爭說。

  他把那一頁收回來,折好。

  「不是給您看的。」

  柯真抬起頭。

  「那是給誰看的。」

  「是給卷看的。」韓爭說。

  屋裡安靜下來。

  「十年以後要是有人翻這個案子的卷,」韓爭說,「他會看見這一年做了什麼,查了什麼,判了誰。」

  他把那張紙放進上衣口袋。

  「我想讓他也看見一句話——當時有人提過,說這麼查會把證人抖出來。」

  柯真看著他,很久沒有說話。

  「給我。」她說。

  韓爭把那一頁拿出來,遞過去。

  柯真在上面簽了字,日期,然後按了一個騎縫的編號。

  「歸卷。」她說,「不是歸你們那邊的卷,是歸案卷。」

  她把那一頁放進文件夾。

  「這一條我做不到。可這一條會在裡頭。」

  那天晚上韓爭在辦公室坐到很晚。

  他把這一年見過的人在心裡過了一遍。

  鄔全祿,五十五歲,在殯儀館辦公室幹了幾十年,兩年前清點了一個死人的遺物,在清單上寫了一行字,後來不肯在重抄件上再簽一次名。他為這件事內退了兩年,把一張作廢的紙在鐵盒裡放了兩年。

  今年他把那張紙交了出來,做了三份筆錄。

  現在他老伴住院了,他在電話里問:我能不能不作證了。

  逄根柱,六十來歲,城南三十里外種地。他的名字被人用了八年,跑了三趟局裡,練了五年字。今年他坐班車進城做筆錄,把那本練字的本子遞出來說「現在不用練了」。

  這兩個人,一個在縣城邊上,一個在鄉下。他們這輩子誰也沒害過。

  韓爭把檯燈關了。

  有一件事他想得很清楚:這些人不是被誰害的。

  沒有人威脅鄔全祿。沒有人騙逄根柱去簽那份登記。二十年裡,那隻手寫了幾百個名字,一次也沒有當面跟誰說過一句話。

  它就在紙上寫。

  寫完,紙歸檔,人不知道。

  到了要查的時候,才有人被翻出來。

  一翻出來,就是一輩子的事。

  第二天是十月二十號。

  啟封的日子。

  上午八點四十,韓爭按時到了紀委那間會議室外頭。

  八點五十,闞科員來了。

  他手裡沒有拿檔案盒,只拿了一個筆記本。

  「韓爭同志。」

  「闞科長。」

  「不是科長。」闞科員說。

  他把筆記本夾在腋下。

  「今天開不了了。」

  韓爭站在走廊里,看著他。

  「出什麼事了。」

  「不是出事。」闞科員說,「是補一樣東西。」

  他往會議室那邊看了一眼,門是關著的。

  「昨天下午我們把那張調查函存根又看了一遍。」他說,「存根上有發函日期,有收函單位,還有一欄是『回執收到日期』。」

  「那一欄是空的。」韓爭說。

  「那一欄是空的。」闞科員說。

  他把筆記本換了個手。

  「我們商量了一下。開你那個信封之前,得先做一件事——去問收函那個單位,當年到底回沒回過函。」

  「怎麼問。」

  「發函。」闞科員說,「我們出一份公函,問對方:某年某月某日貴單位收到本縣招錄政審調查函一份,請查明是否復函,有無存底。」

  韓爭站在那兒,把這句話想了一遍。

  「這個順序是對的。」他說。

  「我也覺得是對的。」闞科員說,「要是人家那邊有存底,說明回執發出來了,那就是路上或者歸檔的時候丟的。要是人家那邊說沒有回過——」

  他沒往下說。

  「那這張紙就從來沒有存在過。」韓爭說。

  「對。」

  闞科員看了他一會兒。

  「所以先問那邊。等那邊回話,再看你手上這一份。」

  「要多久。」

  「公函一來一回,快的十天,慢的一個月。」闞科員說,「那個單位現在還在不在都得先查——二十來年了,機構改過好幾次。」

  他往樓梯口走了兩步,又回過頭。

  「韓爭同志。」

  「您說。」

  「我知道你等了很久。」闞科員說,「可這一步不能省。」

  韓爭點了一下頭。

  「不能省。」他說。

  他站在走廊里,看著闞科員下樓。

  會議室的門始終關著。

  那一天上午九點,沒有人打開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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