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那邊的全查是十月十六號鋪開的。
殯儀館現有職工一百三十人,全部要核對。核對的內容不複雜:本人身份證、工資卡開戶行、開戶時間、近三年的工資到帳記錄。
一個一個來,在館裡的會議室,兩個人一組,一天二十來個。
第一天沒什麼。
第二天開始,館裡的人就琢磨出味來了。
「他們在查工資。」
「查工資查這麼細?連開戶時間都問。」
「不是查工資。是查有沒有人替死人領。」
到第三天,館裡已經有人在說另一件事了。
「這事兒是從哪兒起的頭。」
這句話一問出來,答案不難找。
去年年底檔案館移交少了十頁,今年年初檢查,五月里公安來問過話,郎館長七月被取保。這幾件事館裡人人知道。
而兩年前清點仲維漢遺物的三個人,如今在館裡的只剩兩個。
第三個人四年前就內退了。
「老鄔。」有人說。
十月十九號下午,江警官給韓爭打了個電話。
那時候韓爭正在核一份別的材料。他接起來,聽見江警官在那頭頓了一下。
「有件事。」江警官說,「我本來不該跟你說,你迴避了。」
「那就別說。」韓爭說。
「可這件事跟案子沒關係。」江警官說,「是人的事。」
韓爭把筆放下了。
「您說。」
「鄔全祿昨天給我打了個電話。」
屋裡那兩個人都停下手上的活,抬起頭來。
「他老伴住院了。」江警官說。
「什麼病。」
「血壓。」江警官說,「前天夜裡暈過去了,送去縣醫院,現在在住著,人沒大事,可得躺幾天。」
韓爭沒有說話。
「他跟我說了半天家常。」江警官說,「說老伴的病,說醫院床位緊,說他兒子在外地一時回不來。」
他停了一下。
「說到最後他問了我一句話。」
「什麼話。」
電話那頭靜了兩秒鐘。
「他問:江同志,我能不能不作證了。」
韓爭握著話筒,沒有出聲。
窗外有風,把院子裡那兩棵樹的葉子颳得響。
「你怎麼答的。」他說。
「我實話實說。」江警官說,「我跟他說,老鄔,你那三份筆錄都在卷里,簽了字按了手印。你交給我們的那張紙,已經是物證,編了號,封了。」
「他聽懂了嗎。」
「聽懂了。」江警官說,「他沒再說話。」
「然後呢。」
「然後他說了句謝謝,把電話掛了。」
韓爭在椅子上坐著,很久沒有動。
「他為什麼這時候問。」文科長問。
「館裡傳開了。」江警官說。
他的聲音低下去一點。
「他們院子裡有人跟他打聽,說老鄔啊,聽說殯儀館出事了,跟你有關係?他說沒有。人家說,那怎麼公安去了你家三回。」
屋裡沒有人說話。
「不是有人威脅他。」江警官說,「真沒有。這幾天我們那邊留意著呢,沒有人上他家去,沒有人打過電話。」
他嘆了一口氣。
「可這個不用威脅。一個院子七八戶,隔著牆說句話,全街都能聽見。」
那天下午韓爭寫了一頁紙。
他寫完看了兩遍,然後拿去找柯真。
柯真在辦公室,桌上攤著東西,看樣子剛從館裡回來。
「我知道你要說什麼。」她說。
「您先看。」
柯真把那一頁接過去。
上面寫了三條。
第一條:本案已形成證言的三名關鍵證人(一名在職、兩名不在職),其身份在現有查證方式下極易被反推。
第二條:現行工資核查系以殯儀館為單一起點開展,館內人員據此可直接推斷線索來源。
第三條:建議將殯儀館納入全縣事業單位工資發放專項核查範圍,與其他單位同步開展,不單獨立項、不單獨通報。
柯真把這一頁看完,放在桌上。
「想法是對的。」她說。
「可是晚了。」
「晚了。」柯真說。
她把手放在那張紙上。
「十六號就開始了。今天十九號,一百三十個人核了六十多。這時候停下來,改成全縣的,你覺得館裡的人會怎麼想。」
韓爭沒有說話。
「他們會想:查到一半停了,是不是查出什麼了。」柯真說,「那比現在還糟。」
她把那一頁推回來。
「再說,全縣鋪開是另一件事。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有六千多人,工資核查鋪到那個程度,要立項、要經費、要人。這不是我一句話的事。」
「我知道。」韓爭說。
「你知道你還寫。」
「我得寫。」韓爭說。
他把那一頁收回來,折好。
「不是給您看的。」
柯真抬起頭。
「那是給誰看的。」
「是給卷看的。」韓爭說。
屋裡安靜下來。
「十年以後要是有人翻這個案子的卷,」韓爭說,「他會看見這一年做了什麼,查了什麼,判了誰。」
他把那張紙放進上衣口袋。
「我想讓他也看見一句話——當時有人提過,說這麼查會把證人抖出來。」
柯真看著他,很久沒有說話。
「給我。」她說。
韓爭把那一頁拿出來,遞過去。
柯真在上面簽了字,日期,然後按了一個騎縫的編號。
「歸卷。」她說,「不是歸你們那邊的卷,是歸案卷。」
她把那一頁放進文件夾。
「這一條我做不到。可這一條會在裡頭。」
那天晚上韓爭在辦公室坐到很晚。
他把這一年見過的人在心裡過了一遍。
鄔全祿,五十五歲,在殯儀館辦公室幹了幾十年,兩年前清點了一個死人的遺物,在清單上寫了一行字,後來不肯在重抄件上再簽一次名。他為這件事內退了兩年,把一張作廢的紙在鐵盒裡放了兩年。
今年他把那張紙交了出來,做了三份筆錄。
現在他老伴住院了,他在電話里問:我能不能不作證了。
逄根柱,六十來歲,城南三十里外種地。他的名字被人用了八年,跑了三趟局裡,練了五年字。今年他坐班車進城做筆錄,把那本練字的本子遞出來說「現在不用練了」。
這兩個人,一個在縣城邊上,一個在鄉下。他們這輩子誰也沒害過。
韓爭把檯燈關了。
有一件事他想得很清楚:這些人不是被誰害的。
沒有人威脅鄔全祿。沒有人騙逄根柱去簽那份登記。二十年裡,那隻手寫了幾百個名字,一次也沒有當面跟誰說過一句話。
它就在紙上寫。
寫完,紙歸檔,人不知道。
到了要查的時候,才有人被翻出來。
一翻出來,就是一輩子的事。
第二天是十月二十號。
啟封的日子。
上午八點四十,韓爭按時到了紀委那間會議室外頭。
八點五十,闞科員來了。
他手裡沒有拿檔案盒,只拿了一個筆記本。
「韓爭同志。」
「闞科長。」
「不是科長。」闞科員說。
他把筆記本夾在腋下。
「今天開不了了。」
韓爭站在走廊里,看著他。
「出什麼事了。」
「不是出事。」闞科員說,「是補一樣東西。」
他往會議室那邊看了一眼,門是關著的。
「昨天下午我們把那張調查函存根又看了一遍。」他說,「存根上有發函日期,有收函單位,還有一欄是『回執收到日期』。」
「那一欄是空的。」韓爭說。
「那一欄是空的。」闞科員說。
他把筆記本換了個手。
「我們商量了一下。開你那個信封之前,得先做一件事——去問收函那個單位,當年到底回沒回過函。」
「怎麼問。」
「發函。」闞科員說,「我們出一份公函,問對方:某年某月某日貴單位收到本縣招錄政審調查函一份,請查明是否復函,有無存底。」
韓爭站在那兒,把這句話想了一遍。
「這個順序是對的。」他說。
「我也覺得是對的。」闞科員說,「要是人家那邊有存底,說明回執發出來了,那就是路上或者歸檔的時候丟的。要是人家那邊說沒有回過——」
他沒往下說。
「那這張紙就從來沒有存在過。」韓爭說。
「對。」
闞科員看了他一會兒。
「所以先問那邊。等那邊回話,再看你手上這一份。」
「要多久。」
「公函一來一回,快的十天,慢的一個月。」闞科員說,「那個單位現在還在不在都得先查——二十來年了,機構改過好幾次。」
他往樓梯口走了兩步,又回過頭。
「韓爭同志。」
「您說。」
「我知道你等了很久。」闞科員說,「可這一步不能省。」
韓爭點了一下頭。
「不能省。」他說。
他站在走廊里,看著闞科員下樓。
會議室的門始終關著。
那一天上午九點,沒有人打開任何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