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藍潮的深水機器人送到遠瀾號旁邊時,合同第三版也發到了陳嶼手機上。
吊車還在卸設備,他站在甲板邊掃了兩頁,直接把文件轉給林秀琴。
林秀琴回得很快。
「第七條第二款什麼意思?」
「哪句?」
「任務所得樣本。」
陳嶼把頁面放大。
修改後的合同已經刪掉「全部未知樣本歸藍潮」,卻換成了另一種寫法。
【由項目任務取得的樣本,由設備提供方優先保管並享有處置權益。】
看上去收窄了,實際上「任務取得」四個字根本沒劃邊界。
林秀琴問:「你們出海以後,在許可水域碰見一條能正常賣的魚,算不算任務所得?」
「按這句話,能算。」
「那你自己下鉤釣上來的,也歸他們?」
「他們法務要敢這麼解釋,船就不用開了。」
「別管人家敢不敢,合同能不能這麼解釋才重要。」
陳嶼把那句話圈紅,回到碼頭會議室。
鄭遠舟正在看機器人接口測試。
「又哪兒不行?」
「你們把『全部未知樣本』刪了,換成『任務所得』,範圍還是沒定。」
藍潮法務說:「這裡指項目採集行為取得的樣本。」
「那就把這句話寫進去。」
陳嶼把手機放到桌上。
「機器人機械臂按任務點采的沉積物、海水、附著組織,可以算設備採集樣本。遠瀾號依法獨立捕獲的普通漁獲,不進入項目樣本。保護物種、未知活體和不能安全轉移的目標,不能靠合同直接變成誰的財產。」
鄭遠舟問:「遠瀾號執行聯合任務時還準備捕魚?」
「敏感區不捕。但合同不能把範圍寫到船一出港就歸你們。」
藍潮法務沉默幾秒,把定義頁打開。
第一處修改落下。
【設備採集樣本:藍潮設備依照批准任務點位,通過機械臂、取樣瓶及專用採樣器取得的實體樣本。】
【船方獨立漁獲:非項目採集行為取得,並符合捕撈許可的漁獲,不納入本項目樣本範圍。】
林秀琴還掛在電話里。
「還有『處置權益』。」
鄭遠舟聽見了。
「阿姨也在審?」
陳嶼說:「家裡管帳的。她看這種字比我仔細。」
林秀琴沒接他的玩笑。
「保管可以,賣、送、切、做實驗都叫處置。寫一個詞,後面全能裝進去。」
蘇清禾把樣本條款拉到自己面前。
「改成臨時保管權。涉及科研樣本,海洋站必須留平行樣或原始登記。保護物種及未知活體,按主管部門要求處置,合同不能預設所有權。」
鄭遠舟沒有反對留樣。
「藍潮承擔設備成本,至少要有優先分析權。」
「多久?」陳嶼問。
「三個月。」
「三個月以後新聞都涼了。」
「我們要做成分分析、序列檢測和材料評估,不是拿手機拍照。」
「二十個工作日。」
「太短。」
雙方來回兩輪,最後落在四十個自然日。
設備直接取得的數據與樣本檢測結果,藍潮擁有四十天優先分析期。涉及航行安全、生態風險和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受該期限限制,海洋站保留完整科研副本。
期限到了,藍潮不能再用「商業敏感」無限往後壓。
第二處修改落下。
鄭遠舟敲了敲發現署名一欄。
「這個也要寫?」
「寫。」
陳嶼說:「機器人拍到,機器人有貢獻;船把機器人送到位置,船有貢獻;海洋站立項和判斷,海洋站也有貢獻。誰做了什麼就寫什麼。」
「你怕藍潮把名字吃了?」
「我怕以後只剩一句『某公司設備發現』,然後我還得自己掏油錢回憶。」
邵寧把會議紀要補進去。
項目發現記錄按實際貢獻列明平台、設備、項目主體和主要操作人員,不得以設備所有權替代發現貢獻。
第三處改完,碼頭那邊傳來測試完成提示。
藍潮機器人已經接入遠瀾號深水接口。
碼頭負載測試時,側掃模塊讓機體重心偏向右側,第一次起吊出現輕微傾斜。陳嶼根據兩側吊點受力,把回收框前吊點向左修了一個位置,第二次起吊保持穩定。
近岸應答器也完成通信驗證。
機器人下到二十多米水層後,受碼頭橫流影響向外偏。深水設備操控校正給出的仍是趨勢,不是自動航線。陳嶼結合線角讓藍潮工程師把水平推進補償壓小,設備很快回到測試窗口。
二十三分鐘後,機器人重新上甲板。
接口、應答、絞機和回收框全部通過。
藍潮工程師在測試單上簽字。
平台測試費三千二百元也在中午前到帳。
陳嶼把錢記進遠瀾號經營帳戶,扣掉半天人工和設備折舊,剩下的才算船的收入。
錢不大,但這意味著遠瀾號以後給科研設備做平台,不再只是「幫個忙」。
海洋狩獵圖鑑沒有彈出獎勵。
陳嶼也沒覺得虧。
這幾次下來,他越來越明白,系統給他的很多收益不在面板上。
能分清水下設備的偏移,能把一台別人的機器人安全送下去再收回來,這本身就能換成船期、合同和錢。
下午,談判繼續。
活體處置被單獨拆成一條。
未知活體不得因商業價值直接帶離;能完成影像、測量、少量合規取樣或標記的,優先採用低損傷方式。確需轉移時,必須單列保活方案、運輸責任和審批依據。
鄭遠舟在「商業開發權」幾個字上停了會兒。
「藍潮可以接受不預設活體所有權,但設備取得的非保護性實體樣本,我們要商業開發優先談判權。」
「可以談優先,不是自動拿走。」
「同等條件下藍潮優先?」
「同等條件、限定時間、另簽協議。」
鄭遠舟點頭。
第四處修改落下。
原來一條「樣本歸藍潮」,被拆成了採集方式、保管、科研留樣、活體處置、分析期限、署名和後續商業談判七塊。
正式合同仍沒簽。
可陳嶼的獨立捕獲權、遠瀾號作業記錄和發現署名都被寫進了新版。
林秀琴聽到這裡才掛電話。
掛之前留下一句。
「白紙黑字比人情耐用。」
藍潮法務將第四版列印出來,重新裝訂。
陳嶼從第一頁翻到最後。
前面的樣本條款已經按談判結果修改。
可最後一頁多出了一段新文字。
【現場發現異常生物,項目負責人判斷其可能造成設備損失、科研價值滅失或後續追蹤困難時,可實施強制捕獲。】
陳嶼拿筆在「科研價值滅失」六個字下面劃了一道。
前面剛拆掉一個口袋。
藍潮又在最後一頁,縫了個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