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現代都市> 目錄頁> 第85章 合同只寫樣本歸藍潮

第85章 合同只寫樣本歸藍潮

2026-10-17 09:32:12 作者: 憶記十七

  第二天上午,藍潮的深水機器人送到遠瀾號旁邊時,合同第三版也發到了陳嶼手機上。

  吊車還在卸設備,他站在甲板邊掃了兩頁,直接把文件轉給林秀琴。

  林秀琴回得很快。

  「第七條第二款什麼意思?」

  「哪句?」

  「任務所得樣本。」

  陳嶼把頁面放大。

  修改後的合同已經刪掉「全部未知樣本歸藍潮」,卻換成了另一種寫法。

  【由項目任務取得的樣本,由設備提供方優先保管並享有處置權益。】

  看上去收窄了,實際上「任務取得」四個字根本沒劃邊界。

  林秀琴問:「你們出海以後,在許可水域碰見一條能正常賣的魚,算不算任務所得?」

  「按這句話,能算。」

  「那你自己下鉤釣上來的,也歸他們?」

  

  「他們法務要敢這麼解釋,船就不用開了。」

  「別管人家敢不敢,合同能不能這麼解釋才重要。」

  陳嶼把那句話圈紅,回到碼頭會議室。

  鄭遠舟正在看機器人接口測試。

  「又哪兒不行?」

  「你們把『全部未知樣本』刪了,換成『任務所得』,範圍還是沒定。」

  藍潮法務說:「這裡指項目採集行為取得的樣本。」

  「那就把這句話寫進去。」

  陳嶼把手機放到桌上。

  「機器人機械臂按任務點采的沉積物、海水、附著組織,可以算設備採集樣本。遠瀾號依法獨立捕獲的普通漁獲,不進入項目樣本。保護物種、未知活體和不能安全轉移的目標,不能靠合同直接變成誰的財產。」

  鄭遠舟問:「遠瀾號執行聯合任務時還準備捕魚?」

  「敏感區不捕。但合同不能把範圍寫到船一出港就歸你們。」

  藍潮法務沉默幾秒,把定義頁打開。

  第一處修改落下。

  【設備採集樣本:藍潮設備依照批准任務點位,通過機械臂、取樣瓶及專用採樣器取得的實體樣本。】

  【船方獨立漁獲:非項目採集行為取得,並符合捕撈許可的漁獲,不納入本項目樣本範圍。】

  林秀琴還掛在電話里。

  「還有『處置權益』。」

  鄭遠舟聽見了。

  「阿姨也在審?」

  陳嶼說:「家裡管帳的。她看這種字比我仔細。」

  林秀琴沒接他的玩笑。

  「保管可以,賣、送、切、做實驗都叫處置。寫一個詞,後面全能裝進去。」

  蘇清禾把樣本條款拉到自己面前。

  「改成臨時保管權。涉及科研樣本,海洋站必須留平行樣或原始登記。保護物種及未知活體,按主管部門要求處置,合同不能預設所有權。」

  鄭遠舟沒有反對留樣。

  「藍潮承擔設備成本,至少要有優先分析權。」

  「多久?」陳嶼問。

  「三個月。」

  「三個月以後新聞都涼了。」

  「我們要做成分分析、序列檢測和材料評估,不是拿手機拍照。」

  「二十個工作日。」

  「太短。」

  雙方來回兩輪,最後落在四十個自然日。

  設備直接取得的數據與樣本檢測結果,藍潮擁有四十天優先分析期。涉及航行安全、生態風險和公共安全的信息不受該期限限制,海洋站保留完整科研副本。

  期限到了,藍潮不能再用「商業敏感」無限往後壓。

  第二處修改落下。

  鄭遠舟敲了敲發現署名一欄。

  「這個也要寫?」

  「寫。」

  陳嶼說:「機器人拍到,機器人有貢獻;船把機器人送到位置,船有貢獻;海洋站立項和判斷,海洋站也有貢獻。誰做了什麼就寫什麼。」


  「你怕藍潮把名字吃了?」

  「我怕以後只剩一句『某公司設備發現』,然後我還得自己掏油錢回憶。」

  邵寧把會議紀要補進去。

  項目發現記錄按實際貢獻列明平台、設備、項目主體和主要操作人員,不得以設備所有權替代發現貢獻。

  第三處改完,碼頭那邊傳來測試完成提示。

  藍潮機器人已經接入遠瀾號深水接口。

  碼頭負載測試時,側掃模塊讓機體重心偏向右側,第一次起吊出現輕微傾斜。陳嶼根據兩側吊點受力,把回收框前吊點向左修了一個位置,第二次起吊保持穩定。

  近岸應答器也完成通信驗證。

  機器人下到二十多米水層後,受碼頭橫流影響向外偏。深水設備操控校正給出的仍是趨勢,不是自動航線。陳嶼結合線角讓藍潮工程師把水平推進補償壓小,設備很快回到測試窗口。

  二十三分鐘後,機器人重新上甲板。

  接口、應答、絞機和回收框全部通過。

  藍潮工程師在測試單上簽字。

  平台測試費三千二百元也在中午前到帳。

  陳嶼把錢記進遠瀾號經營帳戶,扣掉半天人工和設備折舊,剩下的才算船的收入。

  錢不大,但這意味著遠瀾號以後給科研設備做平台,不再只是「幫個忙」。

  海洋狩獵圖鑑沒有彈出獎勵。

  陳嶼也沒覺得虧。

  這幾次下來,他越來越明白,系統給他的很多收益不在面板上。

  能分清水下設備的偏移,能把一台別人的機器人安全送下去再收回來,這本身就能換成船期、合同和錢。

  下午,談判繼續。

  活體處置被單獨拆成一條。

  未知活體不得因商業價值直接帶離;能完成影像、測量、少量合規取樣或標記的,優先採用低損傷方式。確需轉移時,必須單列保活方案、運輸責任和審批依據。

  鄭遠舟在「商業開發權」幾個字上停了會兒。

  「藍潮可以接受不預設活體所有權,但設備取得的非保護性實體樣本,我們要商業開發優先談判權。」

  「可以談優先,不是自動拿走。」

  「同等條件下藍潮優先?」

  「同等條件、限定時間、另簽協議。」

  鄭遠舟點頭。

  第四處修改落下。

  原來一條「樣本歸藍潮」,被拆成了採集方式、保管、科研留樣、活體處置、分析期限、署名和後續商業談判七塊。

  正式合同仍沒簽。

  可陳嶼的獨立捕獲權、遠瀾號作業記錄和發現署名都被寫進了新版。

  林秀琴聽到這裡才掛電話。

  掛之前留下一句。

  「白紙黑字比人情耐用。」

  藍潮法務將第四版列印出來,重新裝訂。

  陳嶼從第一頁翻到最後。

  前面的樣本條款已經按談判結果修改。

  可最後一頁多出了一段新文字。

  【現場發現異常生物,項目負責人判斷其可能造成設備損失、科研價值滅失或後續追蹤困難時,可實施強制捕獲。】

  陳嶼拿筆在「科研價值滅失」六個字下面劃了一道。

  前面剛拆掉一個口袋。

  藍潮又在最後一頁,縫了個更大的。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