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目錄頁> 第51章 表妹要一間自己的屋

第51章 表妹要一間自己的屋

2026-10-08 12:12:15 作者: 眾里尋他千百度070

  會議室的門關上後,葉嵐先把公司現金表放到了桌上。

  「公司不是家庭救濟處。」她說,「林女士和周明軒的婚姻、住房、生活費,都不能記入明軒建材成本。」

  「我沒要公司替我還婚姻債。」林蔓蔓說。

  「你昨晚睡在廠區值班室,公司已經承擔了一夜照護風險。」

  「值班室沒有床,我坐了一夜。」

  「有沒有床不改變事實。」

  沈知夏沒有讓兩人繼續爭。

  「住處由我個人墊付,寫借款。工作另簽合同,公司和個人分開。」

  葉嵐看向她。

  「你以什麼理由借?」

  「臨時生活周轉。」

  「和材料交換無關?」

  「無關。」

  葉嵐抽出一張空白紙。

  「那就寫進借款條。借款不換證詞,不換帳頁,不附帶免責承諾。」

  林蔓蔓看著沈知夏。

  「你連這個都要寫?」

  「寫了才是你的錢,不是買你改口的錢。」沈知夏說。

  借款數額只夠一間廉價短租房的押金和一個月房租。

  按月償還。如果林蔓蔓獲得公司工資,從她自願確認的部分中扣;如果合同終止,則另行約定期限。

  

  葉嵐把每一項讀了一遍。

  林蔓蔓問:「你不怕我拿錢走?」

  「你可以走。」沈知夏說,「借款仍然存在。」

  「那你為什麼幫我?」

  「因為你現在需要住處,也因為我不想讓周明軒用一扇門逼你重新說假話。」

  「不是因為我是你表妹?」

  「不是。」

  林蔓蔓低頭簽下名字。

  上午,她們去看了廠區后街的一間短租屋。

  房間在一座舊樓的二層,只有一張木床、一張小桌和一隻掉漆的衣櫃。窗戶對著後巷,白天也不算亮。

  林蔓蔓進門後,先試了窗栓,又試門鎖。

  門能從裡面插上。

  「就這裡。」她說。

  房東要求當天交押金。沈知夏讓對方出具收條,寫清房號、租期和收款金額。

  沒有「周太太」,也沒有明軒建材替她擔保。

  收條上的承租人只有林蔓蔓自己的名字。

  她把行李箱放在床邊,沒有馬上打開。

  「我今晚可以自己關門了。」她說。

  沈知夏沒有接這句話。

  下午回到廠區,葉嵐拿出一份三十日臨時合同。

  崗位是檔案整理助理,按日計薪。工作範圍只包括舊票據編號、目錄覆核和副聯整理。

  後面另附五項限制。

  不得接觸公司公章。

  不得單獨接觸現金、銀行票據和保險原件。

  不得進入沈川的待核卷宗材料。

  不得單獨取走、複印或銷毀檔案。

  涉及周明軒及其關聯方的材料,必須由葉嵐覆核。

  林蔓蔓看完,問:「孩子的卷宗也在公司?」

  「不在。」沈知夏說,「這一條的意思是,即使以後有材料送到公司,你也不能碰。」

  「你怕我拿孩子換回住處?」

  「我不會把這個風險留給任何人。」

  葉嵐又推來一張材料來源清單。

  上面列出林蔓蔓已經交付的兩張保險複寫件、七頁私人副帳和一份書面陳述。

  最後一行寫著:交付材料不構成任何民事、行政或其他責任豁免。

  林蔓蔓的筆停了片刻。

  「我簽了以後,你還是可以追究我。」

  「你做過什麼,就承擔什麼。」沈知夏說。

  「周明軒做過的呢?」


  「也按他的部分核。」

  「你不怕我以後改口?」

  「怕。」

  「那還用我?」

  「怕不等於不用。權限寫清楚,材料逐項核驗。」

  林蔓蔓看著她。

  「你以前不是這樣。」

  「以前我也沒有給自己留清楚的邊界。」

  林蔓蔓最終簽了。

  她沒有被允許進入保險檔案櫃,也沒有拿到任何鑰匙。

  葉嵐給她的第一項工作,是整理股東事務檔案的附件目錄。所有原件都鋪在桌面上,葉嵐坐在對面,鋼尺始終壓著文件邊緣。

  小川從走廊經過時,往裡面看了一眼。

  林蔓蔓下意識站起來。

  沈知夏牽住孩子,沒有讓他進檔案區。

  「小川,跟我去吃飯。」

  孩子看了看林蔓蔓頸間的珍珠項鍊。

  「她還問歌嗎?」

  「不問了。」沈知夏說。

  林蔓蔓的手僵在桌邊。

  「我不會再問你。」她對小川說。

  小川沒有靠近,只跟著沈知夏離開。

  葉嵐看完這一幕,什麼也沒說,只把下一摞文件推過去。

  「按附件日期排。」

  林蔓蔓做過家庭帳,也在明軒建材幫過忙。她整理文件的速度不慢,但每一頁都只按目錄走,沒有擅自打開封存袋。

  整理到百分之五十一股權轉讓文件時,她忽然停下。

  「這裡少了一張收件說明。」

  葉嵐抬頭。

  「哪一張?」

  「港方代表授權正式件。」

  「正式件在後面。」

  「我知道。」林蔓蔓把目錄和文件放在一起,「目錄把它列在簽約當日,正式件上的公司簽發日也早於簽約。但明軒建材的收件章,是簽約後第二天。」

  葉嵐接過文件。

  簽約當天,沈知夏使用的是傳真授權件和港方電話確認。正式原件兩天後送到,隨後補入檔案。

  控股協議、付款憑證和會議紀要都真實存在。

  但外部登記尚未完成,文件目錄又沒有把「傳真件先行、正式件後補」的時間差寫清楚。

  「誰做的目錄?」林蔓蔓問。

  「原辦公室文員。」

  「周明軒會抓這個。」

  「時間晚兩天,不等於授權無效。」葉嵐說,「但登記受理方可能要求補充確認。」

  林蔓蔓翻到後面的股東名冊。

  公司內部名冊已經記載百分之五十一和百分之四十九,經營會議也一直按這個比例執行。

  外部變更登記卻仍在補件。

  「他昨晚給債權方打過電話。」林蔓蔓說,「說簽約時受貸款到期逼迫,外資手續沒辦齊。」

  葉嵐的神色冷下來。

  她把授權文件、傳真記錄和銀行付款憑證單獨列出,準備次日去登記受理點核對。

  還沒等目錄寫完,門衛送來一份掛號文件。

  封面寫著登記受理部門。

  葉嵐核完頁數,當場拆封。

  第一頁是股權爭議材料受理通知。

  第二頁寫明,在爭議說明和授權材料補充完成前,相關股權的後續轉讓、再質押及新增擔保手續暫緩辦理。

  周明軒關掉了林蔓蔓的家門。

  現在,他開始關明軒建材的融資門。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