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木撐送到了三號倉。
金屬撐架只到了兩副,另外兩副還在路上。臨時能調來的熟練搬運工也只有三人,第四人正在學校備料區核編號。
陳國安看完器材,直接在作業單上寫了「不具備內層搬移條件」。
葉嵐問:「只建立前排通道也不行?」
「不行。這裡不是新碼好的貨。」陳國安指著靠牆一排,「底層受過潮,四十六袋有重縫痕跡。外面看著穩,不代表裡面受力一樣。」
學校項目負責人上午又打來電話。
如果中午前不能提交內層取樣編號,學校將按無法對應批次重新計算停工期。現有應收確認不會立即撤銷,但後續材料驗收日期要往後順延。
銀行也沒有放寬條件。
沈知夏站在倉門口,看著記錄板上的時間。
「只動靠外的六袋,清出一條半米通道。不碰上層,不進最裡面。」
陳國安搖頭。
「動外層就是改變受力。等下午器材到齊。」
「下午再開始,今天取不完。」
「取不完就明天取。」
「學校的停工損失會增加。」
「人傷了,損失更大。」
沈知夏沉默片刻,拿過臨時作業單。
「我批准有限人工移動。三人只移底層外側六袋,一袋一袋走,不跨堆位,不站在料袋正前方。你負責現場監督。」
陳國安沒有接筆。
「我不同意開工,也不在安全欄簽字。」
「那一欄空著。批准責任由我簽。」
葉嵐看向沈知夏。
「這份單會和其他記錄一起保留。」
「保留。」
沈知夏在經營負責人一欄簽下名字。
陳國安沒有離開。他戴上安全帽,讓看倉人打開封存,先檢查木撐位置。
三名搬運工進入倉內。
第一袋順利移出。
第二袋底部發軟,剛抬離地面,內袋便從舊縫口裂開。砂料傾瀉下來,原本壓在它側後方的兩袋突然失去支點。
陳國安立刻喊:「放手,往門口退!」
靠左的兩名工人退了出來,第三名工人的腳卻被散料絆住。
兩袋材料沿著堆面滑下,將他的右腿擠在木托邊緣。袋角破開,砂料壓住小腿。
倉內頓時亂了。
「不要再搬上面的!」陳國安衝進去,用木撐卡住繼續下滑的料袋,「先清人,不清貨!」
沈知夏讓看倉人去叫車,自己和兩名工人從側面挖開散料。
受傷工人的小腿被壓出一道深紅痕跡,褲管也被木托劃破,血已經滲出來。
人能說話,腳趾也能動,但不敢站立。
陳國安和另一名工人用木板把他抬上車。沈知夏跟著去了診所,沒有讓任何人先收拾倉內現場。
檢查結果是小腿挫傷並伴有裂口,沒有骨折,也沒有傷到主要血管。傷口縫合後,至少要休息十天。
醫生開出治療單時,受傷工人問:「這算不算工傷?」
「算。」沈知夏說。
「會不會從我的減班錢里扣?」
「不會。醫療、誤工和後續複查單獨列。」
葉嵐隨後趕到,把事故時間、作業單和診斷記錄一起封進文件袋。
「不能私下寫成搬運時自己摔倒。」她說。
沈知夏接過事故說明。
「寫料袋破裂、相鄰袋滑落。寫明陳國安事前要求支撐和四人到位,我批准有限移動。」
受傷工人看了她一眼。
「真寫?」
「真寫。」
治療費先從公司專項處置帳支付,不足部分繼續記入沈知夏個人墊款。受傷工人家屬趕來後,葉嵐當面交了收據和複查安排。
下午,三號倉重新封存。
破裂料袋、滑落位置、木撐和地面散料全部保持事故後的狀態,只加了外圍隔離繩。擴大取樣停止,等待獨立安全檢查。
臨時安全會議在廠區辦公室召開。
陳國安進門後,摘下那頂褪色的白色安全帽,放在桌上。
「我辭去倉庫主管和質量負責人。」
一名工人代表問:「你走了,這批貨誰查?」
「事故記錄我會交全。需要我作為現場見證,我可以來。」陳國安說,「但主管的作業單,我不再簽。」
沈知夏問:「因為今天的事?」
「因為我已經說了器材和人手不到不能動,你還是動了。」
「是我的決定。」
「你停過壞料,也賠過工人的錢。」陳國安看著她,「可一到銀行、學校和現金一起壓過來,你還是覺得只動六袋不會出事。」
沈知夏沒有說這次傷勢不重。
只要料袋再多滑下一層,結果就不會是縫幾針。
陳國安把卡尺從工具袋裡取出來。
「安全帽是主管崗位的,我留下。卡尺是我自己的,我帶走。」
「事故調查由誰做?」葉嵐問。
「工人代表、看倉人和外部安全人員各一方。經營負責人不能自己批准、自己調查、再自己宣布沒問題。」
沈知夏點頭。
「按這個辦。」
「調查以前,所有異常料袋不移動。」
「同意。」
陳國安拿起卡尺,走出辦公室。
他沒有站到周明軒那邊,也沒有說沈知夏不能繼續查。
但從這一刻起,他不再替她承擔管理命令。
葉嵐將辭職說明、事故記錄和沈知夏簽過的臨時作業單放在一起。
「銀行的四項條件,現在又多了一項現場安全問題。」
「照實報。」
「學校停工期也會延長。」
「照實報。」
門外傳來自行車鈴聲。
公司收發人員送進兩封掛號文件。一封來自保險公司,要求對三年前保險說明中的早產男嬰進行身份補充核驗。
另一封是同日轉來的受理告知。
周明軒已經以生父身份提交臨時監護申請,要求把孩子的現狀、出生記錄和實際照護人一併納入核驗。
葉嵐拆開通知,讀到最後一行。
「後日上午九點,保險公司核驗室。」
她抬頭看向沈知夏。
「對方要求孩子到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