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裡安靜了很久。
沈知夏在小川身邊蹲下。
「你叫沈川。」
「我不就叫小川嗎?」
「小川是你的小名。」
「那為什麼有些紙上不寫這個名字?」
孩子問得直白。
沈知夏卻不能再拿一句「以後再說」敷衍過去。
這三年,她一直以為空白能護住他們。
名字不完整,周明軒就少一條找到孩子的線索。
地址不固定,他們也少一處被人盯住的地方。
可也是因為這些空白,小川每次看病都得重新解釋,進託兒班會被攔在門外。甚至有人問他叫什麼,他都不知道該回答哪一個。
小川指了指表格上的兩個字。
「我想叫沈川。」
「為什麼?」
「因為媽媽姓沈。」
他想了一會兒,又補充道:
「何姨也這麼叫過我。」
何嫂站在一旁,始終沒出聲。
沈知夏把表格拉到面前。
那是一份姓名補充申請。
母親姓名一欄仍然空著,聯繫地址也沒有填寫。
葉嵐事先特意貼了張紙條提醒她:
不得補造舊日期。不得用現住地址代替三年前的出生地點。無法確認的內容,單獨列明。
沈知夏拿起筆。
她先在母親姓名一欄填下自己的名字:沈知夏。
隨後又寫上了目前真實使用的聯繫地址。
那裡不是南澳的舊住處,也不是夏禾園藝的溫室。
而是她和孩子現在真正生活、能夠收到正式通知的地方。
何嫂等她寫完,才出聲提醒:
「地址交上去,周明軒也可能按程序查到。」
「我知道。」
「以後就不能想搬便搬了。」
「我知道。」
何嫂取出自己的照護陳述。
「我能證明,從你們離開臨時診所以後,孩子一直是你在照顧。也能證明這幾年他看過什麼病、住過哪些地方。」
她頓了頓。
「可我不能寫自己親眼看著他出生。」
沈知夏回答:「不寫。」
「我知道的只是大概日期,也不能拿來當出生證明。」
「不寫。」
何嫂這才坐下來,在陳述末尾簽了名。
「孩子該有個名字,但不能靠一張假紙去換。」
第二天上午,一行人先去了診所。
診所能提供的,只有現存醫療記錄的補充說明。
醫生將「小川」「夏氏之子」和後來使用的「沈川」並列記錄,註明三個稱呼對應的是同一名長期就診兒童,但不對出生關係作出最終認定。
沈知夏也沒有要求診所把舊記錄統一改成現在的名字。
她只在補充說明里寫清楚:早期因身份材料缺失,使用臨時稱呼,現申請統一為沈川。
離開診所後,幾人又來到臨時身份補充窗口。
工作人員接過材料,逐項核對。
「孩子的姓名可以先按申請登記為擬用姓名。正式戶籍和出生登記,還需要繼續核驗。」
「明白。」
「父親信息有爭議?」
沈知夏略作停頓。
「周明軒提出過生父和監護主張,相關程序還沒有完成。」
「那就不能填父親不詳。」
「我不填。」
工作人員隨即在備註欄註明:父親信息待核。
「今天提交真實姓名和聯繫地址後,後續核驗通知會送到這個地址。與孩子身份有關的利害關係人,也可以依照程序申請參與。」
「我接受。」
「這張受理單不代表最終確認。」
「我知道。」
紅色受理章蓋下去時,小川正坐在何嫂懷裡。
單子上的字他大多看不懂,卻一眼認出了自己的名字。
「這個是我嗎?」
沈知夏把受理單放低,讓他看得更清楚。
「是。」
「以後看病也寫這個名字?」
「以後能寫的時候,都寫這個。」
小川伸手碰了碰「沈川」兩個字,又趕緊縮回手,生怕蹭花了上面的印泥。
何嫂把臉轉向一旁,拉了拉舊帆布包的背帶。
回廠區的路上,小川睡著了。
衣領邊壓著那枚藍色貝殼,隨著車身一路輕晃。
沈知夏望著他,直到這一刻才明白,名字不是為了證明孩子屬於誰。
它首先是讓孩子站在人群里時,知道別人叫的是自己。
下午,何嫂帶著孩子回了住處。
沈知夏剛進臨時財務室,傳真機便響了起來。
運輸單位又補送來一張舊分送聯。
昨天查到的第三個項目縮號,在原調度聯上只剩兩個模糊的字母。檔案員重新核對派車匯總表後,終於查到了與之對應的中文項目名稱。
明軒建材工人住房修繕區。
材料一欄標註的是QH-17。
日期與工人住房那次牆腳及基礎補修的時間一致。
車牌號同樣與隱藏帳冊上的記錄吻合。
葉嵐把那張分送聯鋪在桌面上。
「學校不是唯一的去向。」
陳國安接到電話後,沉默了很久。
「住房區現在還有人住嗎?」他問。
「有。」
「有多少間?」
「還沒來得及統計。」
陳國安交代:「今晚先通知工人委員會。別讓人隨便拆牆,也不要自行挪動修補層。」
「明早幾點過去?」
「七點半。」
他停了一下。
「這次先看人住在哪裡,再看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