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其他類型> 目錄頁> 第172章 陷害主角受為奴三年的真少爺(十三)

第172章 陷害主角受為奴三年的真少爺(十三)

2026-09-14 08:00:22 作者: 白金秋

  信上只有寥寥數語,但最後一行寫得格外用力,像是要穿透紙張:「下月便歸。」

  窈柚看著那幾個字,嘴角彎了彎,把信折好收進抽屜里,抽屜已經快被宗聞潯的信塞滿了。

  他拿起筆繼續練字,筆尖落在紙上,一橫一豎,工工整整。

  寫了幾筆,心思卻飄遠了,按照劇情,新男主和念思應該已經產生交集了。

  窈柚的筆頓了一下,又繼續寫下去,嘴角的弧度沒變,眼底卻多了一抹若有所思的光。

  而北離王的確在戰爭第二年的春天主動請纓,帶著他的三千親兵來到了北境。

  北離王是皇帝的幼弟,封地在北離,手握重兵,殺伐果斷。

  他來的那天,營地里所有人都去看了,念思沒有去,他對什麼王爺不感興趣。

  但北離王注意到了他。

  那天念思在河邊洗衣服,蹲在冰冷的河水裡,手凍得通紅,一件一件地搓。

  北離王騎著馬從河邊經過,勒住了韁繩,低頭看了他一眼。

  

  念思沒有抬頭,他不知道有人在看他。

  北離王看了幾秒,問身邊的副將:「那是誰?」

  副將看了一眼,說:「是個雜役奴,聽說是永寧侯府送來的,犯了事,在營中浣洗三年。」

  北離王的目光在念思瘦削的背影上停了一下,沒有說什麼,打馬走了。

  後來,北離王偶爾會從那條河邊經過,念思總是在那裡洗衣服,蹲在河邊,彎著腰,一下一下地搓。

  北離王從來沒有下馬,從來沒有跟念思說過話,但他每次經過,都會放慢馬速,看念思一眼。

  念思從來沒有抬頭,所以他從來不知道有人在看他。

  三年刑滿的那天,念思收拾了自己僅有的幾件破衣裳,走出了軍營。

  沒有人送他,也沒有人記得他。

  他站在營門口,回頭看了一眼那片他待了三年的地方,然後轉過身,一步一步地走遠了。

  他還是打算回京城,不是因為那些人,他對他們早已經失望,只是因為他從小長在京城而已。

  陽光照在他身上,把他的影子投在地上,細細長長的,像一棵被風吹彎了的小樹。

  遠處,一隊騎兵從營中出來,為首的是一匹黑色的高頭大馬,馬上的人穿著玄色鎧甲,披著黑色的大氅。

  北離王勒住馬,看著那個瘦削的背影越走越遠,眉頭微微動了一下。

  「王爺?」副將低聲問。

  北離王收回目光,拉了拉韁繩,聲音淡淡的:「走吧。」

  騎兵隊從念思身邊馳過,馬蹄揚起漫天塵土。

  念思被嗆得咳了幾聲,用袖子捂住口鼻,低著頭繼續走,他沒有看見馬上的人回頭看了他一眼。

  *

  城門處人山人海,鑼鼓喧天。

  大軍凱旋的消息半個月前就傳回了京城,今日正是入城受賞的日子。

  百姓們天不亮就湧上了街頭,把從城門到皇宮的整條長街圍得水泄不通。

  彩綢從城樓上垂下來,在春風裡獵獵作響,陽光照在那些紅色的綢緞上,把整條街都染成了喜慶的顏色。

  最先出現在城門下的,是北離王的帥旗。

  黑色的旗面上繡著一個金色的「離」字,旗杆高聳,旗面被風吹得獵獵作響。

  北離王騎著高頭大馬走在最前面,玄色鎧甲,黑色大氅,眉目冷峻,渾身上下透著一股久居高位者才有的沉穩與壓迫。

  但所有人的目光,都越過了北離王,落在了他身後那個人身上。

  宗聞潯。

  他騎著那匹跟隨他三年的黑色戰馬,身上穿著銀白色的鎧甲,鎧甲上還帶著沒有來得及擦淨的灰塵和幾道淺淺的刀痕。

  三年的北境征戰將他打磨成了一柄出鞘的利劍。

  膚色比三年前深了許多,呈現出一種被風沙與烈日共同雕琢過的麥色,眉骨更高,眼窩更深,鼻樑如刀削般挺拔,下頜線凌厲得像一把開了刃的劍。

  眼神也黑沉沉的,帶著從戰場上帶下來殺過人見過血之後才會有的那種冷厲。


  他的目光所及之處,百姓們不由自主地低下頭,沒有幾個人敢與他對視。

  那些在城樓上踮著腳尖張望的少女們,原本是來看熱鬧的,被他目光掃過的時候,臉一下子白了,心跳得飛快。

  三年前還有幾分少年人的青澀,如今已消失得乾乾淨淨,取而代之的是一種沉甸甸到壓得人喘不過氣的凌厲與煞氣。

  身量也長高了很多,三年前窈柚到他下巴,如今窈柚也抽條了很多,但大概只能到他肩膀。

  他的手搭在馬鞍上,指節分明,骨節粗大,手背上有一道淺淺的疤,從虎口一直延伸到手腕,是戰場上留下來的。

  寬肩窄腰長腿,騎在馬上像一座沉默的山。

  窈柚站在人群中。

  領口和袖口繡著銀色的暗紋,腰間繫著白玉帶,頭髮用羊脂玉冠束起來,露出整張白得發光的小臉。

  三年的時間在他身上沒有留下任何風霜的痕跡,反而像是一雙看不見的手,把他從一顆青澀的果子揉成了飽滿的散發著甜香的熟果。

  身量抽條了許多,三年前還帶著幾分少年人的纖細,如今已長成修長而勻稱的青年。

  眉眼更精緻了,鼻樑更挺了,嘴唇還是嫩粉色的,微微嘟著,帶著一種天生的嬌氣。

  三年前他站在侯府門前,穿著破舊衣裳,像一顆蒙了塵的明珠,如今塵埃盡去,明珠生輝,整個人白得晃眼,站在人群中像一幅畫。

  三年來,他的才名與容貌一起冠絕京城,對他表達好感的,從城南排到城北都不夠排。

  窈柚一律不理,該練字練字,該逗鳥逗鳥,日子過得比誰都愜意。

  此刻他正微微仰著臉,看著騎在馬上的隊伍,剛看到宗聞潯,還沒來得及細看。

  結果面前就擋了一個人。

  那人穿著大紅色的錦袍,腰間掛著一塊成色極好的玉佩,頭上戴著金冠,十六七歲的年紀,和如今及冠了的窈柚一樣高。

  他湊在窈柚面前,聲音帶著少年人特有的張揚:「窈柚哥哥,我找了你好久了!我下月生辰,你一定要來!」

  窈柚看了他一眼,認出是京城出了名的紈絝,安陽侯府的小公子。

  他懶得理會,聲音淡淡的:「去不得,沒空。」

  那少年卻不依不饒,又往前湊了一步,歪著頭說:

  「窈柚哥哥,你每日就練練字逗逗鳥,明明有空得很,為何連去參加我的生辰宴這點時間都沒有?你就如此討厭我嗎?」

  窈柚看了他一眼:「你怎麼知道我每天在做什麼?」

  那少年看著他眯眸,看著窈柚漂亮的不像話的臉,語氣有些深意:

  「我每天都去侯府門口等你,你每日上午練字,下午逗鳥,傍晚在花園裡散步,我都知道。」


關閉
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