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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胖姑娘和下海「趕鴨子」男主30

2026-09-09 22:40:20 作者: 不知道取啥名字的小白

  日子過得飛快,轉眼間祝余的軍訓就結束了,開學也一個月了。

  軍訓雖然曬黑了一些,但是人也更瘦更挺拔結實了!

  站在鏡子前,她自己都覺得跟幾個月前判若兩人,現在回到村里祝家人要是看到了估計都不認識了。余小燕雖然心疼女兒瘦了,但也知道瘦一點更健康、更好看一點!

  祝余在學校穩定下來,第一件事就想趕緊找地方擴大生產,然後開店賺錢!

  她腦子裡已經計劃很久了,租一個稍微大點的地方,多採購一點機器,招幾個靠譜的工人,先做一批樣衣試試水,然後開始做冬裝,而且這次不擺地攤了,她要開店。

  而在做這些事情之前,祝余準備先幫余小燕處理她和祝二柱的離婚事宜,這件事不能再拖了。

  這段時間,余小燕把事情想得很清楚了,她也想趕緊離婚。

  甚至她還催祝余:「余余,這個婚……啥時候才能離呀?」

  她是真的怕了,怕祝家那群「吸血鬼」聽說她們母女現在手頭寬裕了,再貼上來,祝家人的嘴臉她可太清楚了。

  她也怕祝二柱借著「丈夫」的名分,死纏爛打。對那個男人,她早沒了指望,只剩厭惡。一分一秒,都不想再跟他扯上關係。

  九十年代的離婚程序,還沒後來那麼繁瑣。男女一方要求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應當調解,但若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就應准予離婚。

  也就是說,只要起訴,法院就必須受理。對方同不同意,都不是攔路虎。

  余小燕不想等,更不想調解。「我跟他還有什麼好談的?」她對祝余說,「我只求快點斷乾淨。」

  於是,母女倆直接回了鎮子上,去了法院。

  這個年代離婚的少,起訴離婚的更少。

  余小燕坐在窗口前,工作人員是個四十多歲的女人,戴著眼鏡,接過材料翻了翻,沒有多問,只是公事公辦地說了一句:「材料齊了,回去等通知吧。」

  起訴材料需要分居滿兩年的證明,或者對方有賭博、酗酒、家暴等惡習的證據,或者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不盡撫養責任的證人證言。

  雖然余小燕和祝二柱分居不到兩年,祝二柱也沒有賭博、酗酒、家暴這些「惡習」,但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不盡撫養責任,這條是板上釘釘的,祝余就是直接證明人!

  材料遞上去之後,法院很快就立案了,速度比余小燕預想的要快。

  她以為至少要等十天半個月,沒想到不到一周,通知就來了。

  而祝家那邊,更是炸了鍋!

  ……

  法院將起訴狀副本、傳票等訴訟文書送到了村子村委會。

  九十年代的農村,法院的文書沒辦法直接寄到家裡,而是送到村委會,由村幹部轉交。

  

  這一送不要緊,等於在全村人面前廣播了一遍。

  村委會平時就有很多人聚堆辦事,什麼事都藏不住。

  文書送到的那天,正趕上幾個村民在那兒辦事,村支書剛把信封拆開,旁邊的人就湊過來了——「啥東西?」「祝二柱的?」「離婚?」

  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半天時間就飛遍了整個村子。

  這個年代離婚可是件大事,於是到處都是議論的聲音。

  這個說「祝二柱他媳婦要跟他離婚了」,那個說「聽說人余小燕都去法院告了」,還有人湊過來問「真的假的」,於是又把知道的那點消息翻來覆去地說一遍。

  王春花一向在村里就是得勢不饒人的人,嘴也不好,跟東家吵過架,跟西家紅過臉。

  所以村子裡沒有幾個喜歡祝家的。

  大家平時不說什麼,現在祝家出了這麼一個事,兒媳婦要離婚,還把官司打到了法院,大家可不得議論紛紛?

  很多人都幸災樂禍,甚至有人真心實意地替余小燕高興。

  國內自古以來都是勸和不勸離的。

  兩口子打架,鄰居去拉架,說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湊合過唄,誰家不是這樣」。

  離婚是丟人的事,更是要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

  但對於余小燕和祝二柱的離婚,村里很多人竟然滿口稱讚,覺得她幹得好。


  畢竟村里人都看在眼裡,祝家這些年是怎麼欺負余小燕的。

  可見人心都是肉長的,誰是誰非,大家心裡都有一桿秤。

  余小燕並不知道祝家村的議論,她只等著開庭。

  可祝家人哪能不在意?尤其是王春花。她這輩子最看重的就是「臉面」!

  在村里,她自詡是人上人。兩個兒子一個比一個聽話,兒媳婦進門不到仨月就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連放個屁都得看她臉色。

  祝家大事小事,全憑她一句話定奪,這在全村都是頭一份!

  可如今呢?祝二柱的老婆要離婚!還是女方主動告到法院去的!村里議論紛紛!

  王春花氣得整宿整宿睡不著,白天也不敢出門,縮在家裡裝病。

  可她總得出門吧,這天剛挎著籃子走到村口,就被張嬸堵了個正著。

  「哎喲,春花啊!」張嬸嗓門亮得像敲鑼,笑得假惺忪,「你家二柱媳婦咋要離婚咧?是不是二柱在外頭養小的了?嘖嘖,也是,攤上你這麼個婆婆,哪個女人受得了哦?」

  王春花臉一下子漲成豬肝色,啐了一口:「放你娘的狗臭屁!關你什麼事!滾遠點!」

  張嬸不但不走,反而往前湊了一步,壓低聲音:「我可是好心提醒你!你這些年作威作福,把人家當牛做馬使喚,人家忍你二十年,現在人家孩子大了要飛了!你也不照照鏡子,就你這副德行,還當自己是皇太后?」

  說完,她扭身就走,不給王春花反擊的機會,背影得意得很,誰讓王春花去年當眾笑話她兒子「三十了還娶不上媳婦,怕不是有毛病」?這仇,她可記著呢!

  王春花渾身發抖,憋了一肚子邪火,等到晚上祝二柱回來,她劈頭蓋臉就罵: 「你個沒用的窩囊廢!余小燕那個賤人要跟你離婚,現在全村都知道了!我這張老臉往哪兒擱?祝家的臉都被你丟盡了!」

  「你是不是腦子被驢踢了?當初她要走,你就該立馬扯了離婚證!省得她現在蹬鼻子上臉,還敢告到法院去!你倒好,天天蔫頭耷腦……」

  祝二柱坐在門檻上,低著頭,一口接一口地抽菸。煙圈熏得他眼睛通紅,手指焦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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