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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咎由自取

2026-10-27 14:50:07 作者: 驚鳥入夢

  物業負責人不知曉下水管道里藏著的是什麼,只當是單純的堵塞。

  他帶著施工團隊趕到,囑咐完注意事項後,就訕笑著走到鹿眠和蔣應面前。

  負責人視線在兩人間轉了轉,最後停在鹿眠身上:

  「都是我們的疏忽,讓您剛搬進來就遇上這種事。」

  「實在是抱歉。」

  「沒關係。」鹿眠淡淡道,「疏通了就行。」

  負責人心中鬆了口氣,心道還好這家人好說話。

  要是像其他的住戶,他得賣笑賠禮半天,再給補償,這事才能揭過。

  可他剛松下來的弦還沒緩多久,一聲恐懼的尖叫刺入耳中。

  「啊啊啊啊啊!!!」

  疏通管道的工人連滾帶爬逃回地面,嚇到結巴:

  「眼、眼睛!」

  負責人皺起眉頭:「什麼眼睛?」

  工人:「人眼睛!裡面是人眼睛!」

  負責人猛的一回頭,看向鹿眠:「你們?!」

  縱使知道這種情況下被懷疑,是人之常情。

  但蔣應還是受不了有人用噁心嫌惡的眼神看鹿眠。

  鹿眠倒是淡定。

  青年拍拍蔣應肩膀,走了出來,掃了眼周圍圍觀的人,輕聲道:

  「報警吧。」

  「嗚哩嗚哩——」

  警笛聲跟著警車響了一路。

  報警後不到五分鐘,警方趕到現場。

  心知沒法善了,小區一定會被影響的負責人面色鐵青。

  鹿眠面無表情瞥他一眼,站出來指向挖開的下水道:

  「疏通管道的工人在裡面發現了人類眼球。」

  鹿眠的語氣太過淡漠。

  

  可在趕來的路上,警方已經初步調查,基本排除了這家昨天才剛搬進小區住戶的嫌疑。

  帶隊警察頭疼捏著眉心,嘆了口氣後,開始例行詢問。

  該問的問題問完,他沉沉看了鹿眠良久,又拋出問題:

  「在自己家的地下管道里發現碎屍,你不害怕?」

  鹿眠:「我跟我先生平日裡會救一些受傷的小動物,看得多了,也就習慣了。」

  旁邊詢問工人和負責人的警察皺眉:「人怎麼能和動物比?」

  鹿眠勾唇,輕笑:「動物怎麼不能跟人比?」

  「都是一團肉加上意識而已,誰又比誰高貴?」

  邏輯上沒有錯。

  可在場的都是人,聽了沒有一個覺得舒服的。

  負責人更是涼涼一笑:

  「我看那碎屍絕對就是你弄出來的。」

  鹿眠沒理他。

  鑑定完眼球的法醫拿著放在物證袋裡的眼球走過來,遞給帶隊警察。

  「確認過了,受害者死亡時間在五天前,拋屍時間至少在三天以前。」

  言外之意,鹿眠和蔣應,徹底洗清嫌疑。

  帶隊警察深深看了眼鹿眠:

  「兩位沒有嫌疑,但作為證人,還麻煩你們最近半個月不要離開本市。」

  鹿眠嗯了聲,心裡卻不平靜。

  他很確定,昨天從下水道里打撈上的眼球和殘屍碎片的那名受害者,死亡時間不超過兩天。

  可法醫放在物證袋裡拿過來的眼球,他也看過了。

  時間沒有問題,眼球主人死亡時間,的確在五天前。

  五天,殺害並碎屍兩人。

  鹿眠覺得頭又開始痛了。

  他是知道會棘手,但沒料到會那麼棘手。

  五天兩名受害者……

  鹿眠絲毫不懷疑,如果不找手段控制住傅寒聲,或者妨礙他。

  再過兩天,絕對會又多出來一個新的受害者。

  可作為剛搬進來的住戶,他要說出懷疑對象,剛洗清的嫌疑就又得落在自己身上。


  進退都沒路,簡直糟心到極點。

  最後,他只能抬頭看向蔣應。

  警察一離開,去發現屍體現場詳細調查,鹿眠就把蔣應拉回了屋。

  「你在我面前裝人的時候,是不是和編出來的職業相關單位有聯繫?」

  蔣應:「是。都知道有我這麼個掛名的。」

  「現在呢?」鹿眠追問,「現在還有聯繫沒?」

  蔣應:「有倒是有,但都是聯絡人主動聯繫我……」

  糟心稍微少了點。

  鹿眠:「跟你聯絡的男人,職級多大?」

  蔣應摸出手機翻了翻:「能對標副市長。」

  鹿眠長舒一口氣。

  有個有關係的男朋友,真的是太好了。

  他不用費勁去找之前教過帶過的人類學生了。

  「蔣應,你隱去那房子裡跟玄門和妖怪有關的事,把剩下的信息用人類唯物主義觀點告訴他。」

  蔣應手上按要求打字,嘴上疑問:

  「告訴他幹什麼?」

  鹿眠抬眸,視線穿過窗戶,落在拉起的警戒線上。

  「法醫拿到我面前的那顆眼球主人,死亡時間在五天前。」

  完全沒注意的蔣應手指頓了瞬:「我們昨晚發現的受害者,死亡時間在三天內。」

  鹿眠不知何時走到窗戶邊,打開了窗戶:

  「前後相隔最多不過五天,死了兩個人。」

  還死的那麼悽慘。

  燭龍厭惡傅寒聲的行為,但對於兩天內兩人被害,也沒什麼感受:

  「跟我們又沒什麼關係。」

  在燭龍看來,他和鹿眠發現後,沒有等揪出藏在傅寒聲背後的黑手,就馬上報警,已經算是仁至義盡。

  畢竟人對妖,做過的事,可謂是罄竹難書。

  囚禁折磨放血虐殺……樁樁件件,自妖管局成立以來,記錄在冊的,都放滿了一整層樓。

  擁有靈智的妖尚且如此,更遑論妖們普通的同類。

  三十還是四十年前,蔣應曾見過一隻剛有靈智不久的狸花貓。

  狸花貓每天幫妖送東西,賺點吃的,帶回去照顧家裡沒有開靈智的母親和兄弟姐妹。

  狸花貓沒有向人類討過一次,也看著母親和兄弟姐妹待在公園偏僻無人角落,不打擾人。

  即便如此,也還是沒逃過人類魔爪。

  新年當天,賺到更多報酬的狸花,叼著東西歡歡喜喜回家。

  看見的,卻是被三個人類孩子圍在中間,開膛破肚的兄弟姐妹。

  還有正在被火燒的母親。

  狸花當場失控,咬死了那三個孩子。

  親手殺死凶害家人兇手性命,放在人類社會,是會被歌頌的事。

  換成是妖,卻不行。

  玄門的人找到他,言之鑿鑿說幾隻畜生,比不上人的命,要他交出狸花。

  燭龍沒同意。

  可狸花卻衝出來,用命換了那人的兩隻眼睛。

  自那以後,燭龍再無跟人類友好相處的打算。

  人類的一切苦難,在燭龍眼中,都是因果報應,咎由自取。

  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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